锦衣褪尽

作者:云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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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逃


      十年后。

      正朔三十七年,六月初九。

      京郊白河旁,趁着日头还没升起,农人们扛着农具顺着河堤路下到田里。近来久旱,大家都没什么好神色。

      河面下落,岸边露出了覆着水草的河床淤泥,只见一人穿着蓑衣戴着斗笠坐在滩涂一块大石头上垂钓。

      所有经过的人都不由多看了那人几眼,再望望微微发亮的天幕,没有一丝云彩。是个怪人。

      约莫着到了巳时,自西北方起了风,顷刻间天色颓然暗了下来。闪电刺目,“轰隆”一声惊雷炸响,硕大雨点劈头盖脸砸了下来。

      “哗啦啦……”

      农人们抄起手里的农具,直奔大道而去。雨势渐酣,泥地上似乎起了白烟一般,直叫人看不清眼前事物。

      可路上好像站着一个人,他在等谁吗?

      陶刚背着大捆的柴火,攥着柴刀跑得急了些,竟和那人撞了一个满怀,连连退了几步。

      “你这人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挡这儿作甚,还不麻利儿回家去!”刀背磕在髂上,陶刚也是撞得生疼,不禁张口大喝,却见眼前之人扶着铁锹以一种奇异的姿态还杵在那,一声不吭。

      斗笠挡着他的脸。

      潮湿的空气中,一股带着铁锈味的腥气逐渐压过熟悉的泥土味道。陶刚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低下头去,只见自己已经站在了猩红的血泊里,而柴刀上布满了血迹,正在被雨水冲刷。

      “血……”

      飞落的雨点似乎也凝滞了起来,天地间静得出奇,转瞬是头脑中巨大的轰鸣声将陶刚拉了回来。

      陶刚下意识使劲一推,那人仰面倒地,斗笠骨碌碌滚走了老远,气息已绝。而他肚子上赫然一个大口子溢着鲜血,皮肉卷起,染着血的肠子不由分说挤了出来。

      陶刚脸色苍白,看了看四周,跌跌撞撞赶紧跑了。

      “我没杀人……我没杀人……”

      路的那一旁,穿着蓑衣的男人恰好目睹了这一切。左手提的三条巴掌长小鲫鱼轻轻抖动,他站了一会儿,长叹了口气转头走了,没出十步扶着老杨树撕心裂肺吐了起来。

      正如乡民们所认为的,这个搬来很多年的李先生是个怪人,名字也怪,叫李归尘,听起来就像是个还俗的和尚。

      雨停是一两个时辰后的事情了,官府来人验尸收尸又过了一个时辰。在那同时,捕快闯进了陶刚的家,将收拾家当的他连同凶器柴刀一并带走了。

      人证物证俱在,连捕头也觉得此案简单得出奇。可偏偏有一个人不这么认为。

      那厢河东的三间瓦房里,李归尘正守着灶台熬鱼汤。三条小鱼刮了鳞去了内脏,在满是青菜叶子的清汤寡水里几乎找不到踪迹。李归尘吹着木勺咂了一口,摇摇头又从猪油罐子里小心翼翼地蒯了半勺油,刚要浸在鱼汤里,门板嘭地一声扑在了地上,他手上一滑几乎满满一罐子猪油跌落在地,当即摔得粉碎。

      李归尘看了看手里的半勺猪油,又瞥了一眼地上掺着灶灰陶片的晶亮油膏,只对着门口站着的人笑了笑,“你给我出去。”

      “您就是李先生吧?真是对不住了李大哥,我也不知道这门板这么不结实。我,我会修。今天我是来……”

      李归尘看着对面堆了一脸笑容的少年,也报以了一个极为和蔼的微笑,“房子不租了,你还是走吧。”

      那少年惊异于李归尘居然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忽然凑过来抬头打量着他,一双大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学生一看您相貌不凡、风姿清逸,果然是李先生不错。是张博纶大人介绍我来的,我与张大人是同乡,他说曾与您有同檐之谊,又说您博学多识、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极好相与,若是我租住您家的房子,必然开价童叟无欺……”

      李归尘听得脑仁疼,赶紧摆手,“他骗你呢,我靠收租过日子,自然黑得很。”

      “没关系,价钱都好商量!”

      “所以说,京城里这么多好房子,我这儿地处京郊,荒凉得很,前不久又发生了命案,你一个……”

      “命案?”那人忽然眼里放了绿光,就像黄鼠狼看到了李归尘家养的肥鸡。

      “年轻人不要插话,所以你还是趁着天亮赶紧去那边看看吧。”李归尘随手一指,想把那少年炽热的目光赶紧牵走。

      “这是一两纹银,算作押金,租金我另付。学生本是耕读世家,经同乡引荐至京,昆溪蒲氏,单名一个风字,您怎么称呼都行。”少年诚恳道。

      李归尘攥着手里硬硬的,看着那少年两步一颠地冲进厢房,有点哭笑不得。

      “那个,别进去,那间屋子是我的。门别拍,不结实。”

      结果他眼睁睁看着蒲风推开门被略高的门槛绊了一跤,整个人狗吃屎状扑进了屋子里。

      李归尘自认看人的眼力一向很好。那人约莫十八九岁的样子,比他足足矮了一头,样貌清秀,有点书卷气却又油嘴滑舌得紧,就是太白了些,骨架也太小了些,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正常。

      这蒲风本是个丫头。

      好好的姑娘这年纪早该嫁人了,孩子都该抱在怀里了,可看蒲风这样子,应是自小就扮作男子,音色举止几乎和这年纪的少年人一般无二,又兼瘦弱,胸前自也平坦了些,却不知她为何非要过这种日子。是以他本不想这假小子住进院子里来,不方便不说,来历也不明,有可能会生出事端。

      可他最后什么都没再说,只是看着蒲风风风火火地四处瞎转,直到糊味从灶台那里飘了过来。

      蒲风让他想到了那时的如儿,应儿若还在也该是这般年纪了……

      日头将尽,李归尘还在院子里喂鸡就听到自外边传来一阵女人的哭声,且越来越近。蒲风干脆放下手里浆洗了一半的衣服,滴溜溜凑到了门口站在李归尘身边。

      果然哭着进来的人正是陶刚的媳妇吴氏,身后还拽着三四岁的稚子,一进院子就跪倒在他们面前。

      “李先生啊,村子里就李先生肚子里最有墨水,能不能,求李先生给我们家那口子说几句好话,要不然打死在公堂也没得办法啊。”吴氏这话说得几度抽噎,小陶只是怯怯地躲在她身后,吴氏拉着孩子也给李归尘跪下。

      李归尘叹了口气,平静道:“你先起来,有什么话好说。上午之事,我的确在场,过程也略知一二。”

      吴氏听罢更是伏在地上苦苦哀求起来:“我夫君是无辜的对不对……对不对……他说他根本没杀人。”

      蒲风不忍看下去,将吴氏从地上半扶半抱起来。吴氏见她是个少年样貌,只将她推开,不想有接触。

      李归尘又叹了口气,“事发之时,的确只有死者和陶兄弟在一处,且他斥骂死者也是确有其事。再之后,那人倒在地上应该就已经死了。带血的柴刀握在陶刚手里,路旁的行人告到了衙门,人证物证都有了,我想这事也是难办。”

      吴氏脸色逐渐黯了下去,连哭声都微弱起来。

      蒲风听得仔细,忽然插了一句:“诶,那死者是谁啊?”

      吴氏一时没答复,似乎十分为难,“是我们本家表了几表的兄弟,叫张壮的,人瘦得一条,都叫他张二条。”

      就算是李归尘平日里不怎么和乡里走动也知道这张二条是个泼皮无赖的主,有时敲人竹竿干些小偷小摸,不想今天死的正是他。

      蒲风托腮,“那你们家可与他有过节?”

      “本来都是一家子……只不过年前他找我们家借了点钱,一直没能还齐,可这么几个钱也不至于杀了他啊。”

      “那就是有过节了。”蒲风思索道,“这案子这么一看,简直固若铁桶一般,毫无破绽。”

      吴氏本来刚要止住哭,一听闻此,又嚎啕大哭起来,“怎么会,不会的。不会的。孩子还这么小,孩子他爹都没打过他,怎么会杀人?叫我们孤儿寡母怎么活啊。”

      李归尘看着蒲风皱眉盯着他,又看着吴氏哭到几乎昏厥,最终叹气道:“也罢,你先起来,别吓到孩子,我们两个也不便搀扶你。案件之事,可是明日巳时公审?我若是没记错,明日便去堂下看看,虽不见得帮得上忙,也算是全了情义。”

      吴氏连连磕头,百般拜谢才拉着小陶走了。

      蒲风看着李归尘出神的样子,嘀咕道:“怎么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呢?”

      李归尘不置可否,蒲风又随即问道:“学生明日可否能随着先生去公堂呢?”

      那种殷切的目光,总是给李归尘一种此人要顺着他的大腿爬上来将他缠住的森森寒意,遂一口回绝。

      他仿佛听到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先生不问问我是干什么的吗?”

      “没兴趣。”李归尘转身要走。

      “听说过《红鸾记》吗?不才正是学生写的,学生为了收集素材,于这大事小情一向关心,正是为了创作啊!”

      李归尘脚步一顿,感觉身后的自满情绪几乎要崩裂空气,摇头道:“是吗?”

      “千真万确!还有,那个《帐含春》,那个,其实也是学生我写的。”蒲风红着脸挠了挠头。

      “哦,这个”李归尘音调一扬,继而转身平静道,“哪天倒可以寻来看看。不过,什么时候起你改自称学生了?我一个种地的,如何受得起。早些歇息,记得关好门,锁的钥匙在箱子底下。你一个……一个文弱书生,小心防范的好。”

      蒲风虽满不在乎却点点头应了好,心道这李归尘比庙里的老和尚还要唠叨许多。且天刚暗下来他就要去回房睡觉,睡得未免太早了,蒲风摇摇头,心下又开始算着印刻房老板找她交稿的日子。

      夜风清凉,夹杂着淡淡的蝉鸣。已是四更。

      屋内满是急促的喘息声,李归尘紧紧攥着被子,冷汗早浸透了中衣。

      十年了,余毒可以渐消,伤痕也会点点淡去,白日里他可以活得比任何人都云淡风轻,但曾经的血色与黑暗从没能在梦里放过他。

      以业因也。

      蒲风立在窗外,眸色比夜还叫人看不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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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案:杀尸记。
    这个案子比较清水,放心食用~
    ps.男主起初有应激障碍,男女主会慢慢成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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