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故人戏

作者:墨宝非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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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南国雁还巢(1)


      八月。
      傅侗文父亲的病情已经无法控制,也因此傅侗文原定北归的行程一拖再拖。沈奚早把辞呈递交给了段孟和,定下了在北京的入职医院,但因为傅侗文行程未定,她也只好暂留在上海的医院里,等着启程北上。

      这天,沈奚两个手术做完,回到家是清晨五点多,天将亮。
      房间里暗着,他不在,沈奚习惯了他出去“花天酒地”,瞧见万安在一楼的沙发上蜷着睡熟了,自己轻手轻脚烧了一壶水,拎上楼,冲洗过,找了件宽松的衬衫套上,倒在床上补眠。吊紧的神经还绷着,在梦里回到手术室里,十几个护士推她进了门,把她推到手术台边,刚麻醉的病人猛然间跳下床,两手按在她肩上,大吼着:医生救我——
      沈奚大喊着:你快躺下,躺下!
      ……
      轰地一声,身子震颤着,深深地喘着几口气,在满头的汗里转醒。
      肩上是有一双手。
      沈奚困得睁不开眼,扭了两回,摆脱不开他,轻声撒娇:“好热。”
      刚上床的人下床,将电风扇打开。
      凉风习习,吹着她的皮肤,汗液黏着头发,在脸上。她拨弄着,把长发捋到枕旁:“把窗关上吧……还能凉快些。”
      室外日照得厉害,热浪不休,还不如公寓里凉爽。
      窗被关上。
      她呼吸渐平稳,身上的衬衫被撩开:“我也是刚回来……”
      “十一点了。”他耳语。
      她应着。
      “方才得了份电报,德国在马恩河战败了。”
      “嗯……”她记得马恩河,六月时,他提过,说这回要德国再败,战局基本就算是定下了。她晓得他的欢喜,微睁眼,对他笑。
      窗帘挡去阳光,这个房间都像在重重锦帐里,他周身是徐园沾染回来的香薰脂粉气,熏得她昏沉沉着,觉得呼吸都不怎么顺畅了……

      他身上的那股子香,除却胭脂熏香,就是烟土燎烧后的余味。
      闻到这个,她猜到昨夜他见得是曾带人围在医院外,要为难他的黄老板。这位黄金荣是有名的势利眼,敬客的香烟要按客人身份高低来分等级,从低到高的香烟牌子也有讲究,大前门,白锡包到茄力克。到傅侗文这种商界巨头,就必须要是上等的福|寿|膏伺候。
      傅侗文有心脏病做借口,从不沾这玩意,可她担心他,怕闻多了也不好。
      “你身上好香。”她提醒着。
      “洗过了,也还是有,”他低语,“不如用你身上的味道冲一冲,看会不会好些?”

      还困着呢……
      她挪开身子,让了大半的床给他。衬衫的一粒纽扣被黏在锁骨上,是刚被他解开的。他耍起无赖一点没有三十几岁的庄重,见拉不回来她,突然手臂越过她的身子,撩了床单,连她人带布兜住,捕猎的手段很是高明,她再翻身也翻不出去了:“我赔笑了一整晚,也不见你心疼几分?”
      哪里见过这种人。花天酒地,满身脂粉香回家,还要人来心疼。
      沈奚拿枕头挡他:“你是去听戏,我昨晚却没一刻坐下来过……”
      他笑:“那让三哥心疼心疼你。”

      天台传来培德的笑声。
      培德这几个月和谭庆项学中文,学得投入,每日七点开始就在和谭庆项说话,小女孩精神头好,从早上说到晚上都不会嫌累。谭庆项是最早一批留洋的医学博士,跟着傅侗文见识也广,从不缺话题聊,可他也有失去耐心的时候,总想以做活为借口,把人打发走,寻个清净。岂料培德不吃他那套,你做活,我帮你好了,比白吃白喝要强。
      此刻,两人准是在天台晾晒衣裳呢。
      这是谭庆项雷打不动的每日洗衣、晒衣时间。
      “万安,上来搭把手。”谭庆项的喊声贯穿三层小公寓。
      “来了,来了。”万安乐呵呵跑上楼。

      隔着扇门。
      沈奚低低地“嗯”了几声,骨软筋麻,仓促抓到丝绵床单,扯过来,咬到边角上。断断续续、细细碎碎的声响都被丝绵和紧咬的牙挡着……
      身上的热浪一层卷过一层,她上半身还是白色的衬衫,纽扣全开了,红唇白齿地咬着丝绵的布,是沉香色的。

      门外是:
      万安上楼,万安下楼,谭庆项招呼人去菜场,培德换衣,追着谭庆项出了门,万安独自收拾三层公寓,打扫洗手间……
      后来万安去各房开窗弹尘。
      最后,是谭庆项带着培德归了家,嚷嚷着要烧绿豆百合汤防暑。

      她喘着气,骨头缝里酥麻酸软,慢慢地,慢慢地,把牙齿间的床单拽下去。腿也缓缓地滑下去,从跨在床上到放平了。
      汗渥着臂弯、腿窝。不管是齿间的,还是身下的床单,都像在水里浸过了一回。
      盛夏八月,正午里,路人行在日头下都要中暑,他们却是春情无限地在这屋里折腾,纵然有风扇,也像荒原大漠走了几个时辰,到此时喉咙是干哑的,像被烧红的炭熏过。
      傅侗文的鼻尖轻擦过她的,汗湿着彼此:“你再闻闻三哥身上,还有脂粉味吗?”
      被翻红浪,枕上留香,全是她的。
      “叫来听听,叫我的名字,”他道,“从未听过。”
      方才她三哥三哥地求饶着,他忽然有了兴致,要从她口中听“侗文”。
      “我想听。”他催促。
      她酝酿许久,念不出那两个字……不习惯。
      “快,”他轻声说,“三哥等着呢。”
      僵持了好一会,她在他逼视下,不得不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叫“侗文”。肉麻得很,这一声先打在了自己的心坎上。
      他细品着,不应,也不评价。

      他侧躺在枕头上,目光不离她。
      沈奚也学他,并枕躺着,两两相望。像新婚夫妇的闺房相守,从不嫌腻烦。
      知了在唱。窗边被他留了条缝隙,霞飞路上的热闹和热浪如潮,从那狭小的窗缝里挤着、追着,流到这间房里,直奔着床上赤条条的两人来。沈奚感知到一痕汗沿锁骨流下去,他也瞧见了,给她拭去。

      “相看两不厌——”他忽然笑,“唯有沈宛央。”
      笑罢,再叹道:“早知有今日,三哥早早把你接入家门,省了不少的事。”
      早先?“早先我在花烟馆,没出过门,你在傅家,在六国饭店,在领事馆里……也不会知道还有我。”

      傅侗文久久不语,最后才道:“是这个道理。”
      略停了会。
      他问她:“在烟馆住着辛苦吗?”
      她脸压在枕头上,笑着,不答,不想和他聊这个。
      辛苦不辛苦的,为活命而已。
      开烟馆的都非善人,刚被送进去,想是救她的义士打通上下关系,她十一岁剃了光头,蒙头垢面,小布褂子穿着,被养成男孩子。可在那种地方明娼暗妓的,喜好兔子的也多,有一回她被两个烟鬼拖到门板后头,扒了裤子了,才被认出是女孩子。常去的主顾是邻近几条街上的平头百姓、贩夫走卒,谈不上怜惜,围成一堆笑她估摸是个傻丫头,被烟馆老板豢养着玩的。是个男孩子大家都消遣消遣无妨,是老板养的女孩倒要顾忌了,毕竟能在北京城里开这个的,哪怕是个最下等的脏地方,也要是街头露面叫得出名号的地痞流氓,动这些个人的女孩子,不如掏几个造孽钱,去找隔壁家妓欢喜圆一个时辰的鸳鸯梦。
      后来,烟馆老板换了几茬,都晓得要照应她在这里……
      这样想,救自己的人是有点手腕的。

      “你说,救我的人还能找到吗?”她问。
      傅侗文瞅着她。
      沈奚原想说羡慕婉风,起码清楚自己的恩人是谁,可联想到顾义仁那一插,把话又咽下去了,只是解释说:“是想当面道谢。”
      短短的一段沉默。
      “也许已经出了国,”他说,“那时的人下场都不太好,大多出国避难了。”
      傅侗文下床去找修剪指甲的物事,赤膊的男人背对着她,日光照到他后腰上的两道红痕,在她看到时,他恰好因为汗流过去,觉出沙沙地疼,反手摸到了。
      他饶有兴致,仔细用指腹去丈量了长度,笑睨她:“还说要给自己修剪修剪指甲,怕会刮伤你,看来是多虑了。”说话间,他找到剪指甲刀,在手心里掂了掂。
      也不知是想到方才鸳梦里哪一段细节了,笑意愈浓。

      因为德国再次战败的事情,傅侗文心境奇好。
      晚饭前,他在厨房里把新鲜的蔬菜翻到水池里,非说要给大家做道菜。除了烤面包和煎牛排,连谭庆项也没见他在厨房弄过什么像样的东西,于是全都聚在厨房门内外,围观他。
      尖辣椒、黄瓜、大葱切成丝,香菜切段,盐、醋、糖拌一拌,递给沈奚。
      沈奚尝了口,味道不错。
      “老虎菜,专为了开胃出的菜。”他献宝似的。
      大家尝过一轮,到培德那里,被辣到眼泪上涌,小口吸气,连串的抱怨说给谭庆项。
      “她说,她再吃就要得盲肠炎了。”
      “这和盲肠有什么关系……”连万安都懂得要质疑。
      大家笑。

      电话铃响,谭庆项接了,喊傅侗文去。
      “你去等等他,估摸他挂了电话会找你。”谭庆项再出来,满面春风的。
      是什么好事?
      沈奚狐疑,去一楼房间里,电话机在杏色的红木桌上。她搬进来前,是在门口的,搬进来后傅侗文怕深夜电话吵到她,嘱人挪到窗边去了。沈奚看着蓝色窗帘旁的他的背影,正巧是挂了电话,回了身,阳光被窗外的围栏杆隔成一块块的,落在地板上。
      “谭先生说,你挂了电话会想找我,”她奇怪,“谁的电话?”
      傅侗文眼角眉梢都是笑。
      “是有好事情吗?”她更奇怪了。
      “是侗临的消息。”
      小五爷?“在哪里?是什么样的消息?三哥你别笑了,快说啊。”
      “在长沙的医院里,也不晓得是如何送过去的。”
      “是受了伤吗?伤了哪里?”
      “电话里说是伤了腿,”喜讯忽然而至,他获取的消息也不多,“我让人包了火车,这几日内就会到上海。再等两日,至多三日……”
      傅侗文重复着:“至多三日。”
      他难得这样反复地重复同一句话,是在肯定喜讯的真实。
      沈奚和小五爷没打过几回照面,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夜他闯书房——她掀开厚重的棉布帘子,屋里灯光照到他面庞上,白净俊秀的男孩子在羞涩地对她笑,那情形仿佛还在眼前。
      热浪习习,从敞开的窗子里吹进来,远不及心里的热。

      欢愉在公寓里弥漫了三日。
      傅侗文定下的火车是下午四点到上海,他们一点已经到了车站。
      光秃秃的站台前没有避日头的地方,
      沈奚被晒得睁不开眼,错综的铁轨折出的光连成大片,是刺目的白,仿佛枕木碎石上不是根根铁轨,而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镜面。站了会儿,她怕他晒得中暑,借口是自己热的头昏,把傅侗文骗到背阴的屋檐下,打着扇子,却在给他扇风。
      “头昏的是你,怎么给我扇起来了?”他把折扇接过去,为她扇。
      凉风掀起她额前碎发,一丝凉意敌不过蒸腾的热气。

      沈奚把扇子拿回来,心虚解释说:“你要是中了暑,谭先生会骂我。”
      她紧着扇起风,把他黏在背脊上的衬衫拉高了,让他能舒服点。
      “中暑也好,做病人有做病人的妙处。秀才渴病急须救,偏是斜阳迟下楼,”他,“央央还记得吗?就在广和楼那一折里?”
      她窘着笑着,踢他的皮鞋。
      当然记得,这是戏里秀才急着要洞房的词。
      再不拦他,只怕下一句就是‘沈沈玉倒黄昏后’了……

      阴凉处的两边都站着傅侗文的人,听不见他们之间的详细对话,只瞧着那题了字的折扇在两人之间,你拿回来,我抢过去,是争抢什么呢?没人瞧得懂其中门道,但也明白,三爷这是在和沈小姐逗闷子呢。
      这婚事是真要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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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太严肃,这一章解释下背心哈哈哈。
    大约在1910s时候,中国还没Bra这玩意,这是西方的东西。国内都是各种背心,有点束胸的作用。后来1920s开始流行bra,是因为当时我们整个社会都崇洋,开放鼓吹西方mimi文化……说起来跌宕起伏的大中华mimi文化,其实特好玩的,以后有机会聊。估计这文里没啥机会哈哈哈哈。
    不过想象下,小背心挺好的,就一层布……嗯,三哥有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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