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将军和长公主

作者:请君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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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革裹尸又何惧



      “一!”“吼!”

      “二!”“哈!”

      “一!”“吼!”

      “二!”“哈!”

      天刚蒙蒙亮,校场上的操练已始,林挽月握着手中的长矛,跟着口号一板一眼的作着早已经烂熟于心的动作,每一下都倾注全力。

      林挽月很清楚:这看似简单的一招一式是她活下去的基础。

      入伍已经有两年的林挽月,其实已经可以算得上是一名老兵了,同期的那些伙伴们要么死了,活着的最差也得了个伍长,或者调去骑兵营之类的重要作战部队;只有她,依旧还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士兵,死亡率最高的步兵,可是林挽月并不在乎,她本来就是一个活在军营里的女人,升官发财对她来说都是危险,她只想报仇杀足一百一十八人,然后退伍找个村落了此残生或者在这片土地上马革裹尸,其实她更倾向于后者,从踏入这片军营开始林挽月就没有想过活着走出这里,不过每次大战开始之前林挽月都要默默的告诉自己,在没完成这个数字之前,一定一定要努力的活着。

      随着年龄的增长,女人和男人在生理上的差别开始逐步的显现;同期小伙子们的个头开始嗖嗖嗖的往上窜,唯独林挽月不疾不徐的生长着,两年来的锻炼让林挽月看上去比一般同龄的女孩子要魁梧高挑一些,但是丢在这一群当兵的汉子里林挽月依旧显得瘦小,不仅如此,林挽月的爆发力和体力也不如其他人,唯一能弥补这一项先天上的不足只能是多于一般人的不停地练习。

      好在从来都没有人怀疑林挽月的性别,想来也是:这年头但凡有钱的发迹的军户都想花了大价钱去改了自己的户籍,怎么可能有女人不要命的混进来呢?

      操练结束便开饭了,人群三三两两的朝着帐篷走去,林挽月一个人走在队伍的后面。

      “星哥!”林宇从林挽月的身后蹿了出来,一把抱住了林挽月的肩膀笑嘻嘻的。

      林挽月不着痕迹的从林宇的臂弯里闪了出来,不过倒是没有离林宇太远,对着林宇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然后一同朝着饭堂走去。

      对于林挽月的冷淡林宇似乎早就习惯了,他也不介意,和林挽月肩并肩的走着,嘴里说些家长里短。

      林挽月是林宇来到军营里的第一个朋友,那个时候林宇十四岁,林挽月十五岁,林宇家世代都是军户,但是十四岁的林宇长得很瘦小就像是一根萝卜头,林宇被分到了林挽月的营帐的时候只剩下林挽月身边的铺子空着。

      营帐里的大兵基本上都已经具备了成年男子的身高,见林宇这个小萝卜头抱着行李怯生生的走进来都嬉笑着去拨弄林宇的脑袋,唯独林挽月站在人群之外表情冷冷的打量林宇却没有上手。

      从此,林宇便叫林挽月星哥。

      而林挽月虽然对此没有做任何表示,但是在战场上三番五次救过林宇的命。

      那个时候林宇才发现,自己的这位身材不甚魁梧的大哥居然这样厉害,一招一式无比娴熟,作战头脑冷静,一旦加入战斗身上就散发出一种迫人的战意让人望而怯步。

      在军营待的时间长了,林宇认识的人开始慢慢的多了起来;他总是喜欢把林挽月和其他人相比较,发现在整个步兵营包括一些伍长和什长他们似乎都没有自己的星哥作战能力强。可是林挽月却依旧只是一名最普通的士兵这让林宇很不解。

      林宇世代军户,自然是知道李沐大将军的军队是军法最严明的,而且绝不任人唯亲;林宇自是不敢问林飞星为什么他两年都得不到升迁,他只能慢慢的寻找答案。

      经过了差不多半年多的观察林宇终于发现了原因,他发现林挽月这个人孤僻的很,两年来整个军营除了自己之外,再无任何一个人同他主动说话。

      原因很简单:林挽月这个人非常的不合群,在军营里的汉子友情积累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一起对练,一起去河边洗澡,甚至共用一个军JI,哪怕是在沐休的时候一起去城里转转都是大兵们友情增进的途径,但是这些林挽月从来都不曾参与……

      入伍一年后,林宇的身体突然发育,身高蹭蹭蹭的拔高已经比林挽月高出了小半个头,但是林挽月在林宇心中的高大形象却从来没有缩水过。

      走到开饭的帐篷前面已经挤满了人,林挽月远远的站在原地。而林宇大步跑到人群中挤来挤去,不一会儿端出了两个大海碗满满的两碗高粱米饭上面是一坨绿油油的菜和一片肉。

      “星哥!给!”林挽月接过林宇递过来的饭碗说道:“谢谢。”

      林宇咧嘴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米牙对林挽月说道:“你我兄弟有什么谢的,哥你每次都要和我说谢谢。”

      林挽月没有再言语,两人来到了一处木篱笆的柱子下面挨着席地而坐然后端着大海碗开始吃饭。

      “星哥,你听说了吗?这几天可能要打仗了!”

      “哦。”

      “虽然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消息,但是根据我的观察啊,肯定是离打仗不远了。”

      林挽月往嘴里扒了一口饭咀嚼着然后转头看向林宇等他说下去。

      林宇得意一笑然后夹起了海碗里的肉片对林挽月说道:“根据我的长期观察,每到打仗之前我们碗里的肉就会偷偷的加厚了,这平时啊不过是小拇指那么厚,但是一旦要打仗了就会变成大拇指那么厚了!”

      说着林宇把碗放在一边伸出另外一只手的大拇指比了一下,林挽月瞄过去可不是么,正正好好的一个拇指厚。

      “吃饭吧!”林挽月继续埋头往自己的嘴里扒饭,打仗对她来说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入伍两年林挽月大大小小的仗已经打过九十八场,她记的无比清晰。

      吃完了饭林挽月和林宇一起去前排送碗,林宇也曾多次要充当帮林挽月跑腿的活但是都被林挽月拒绝了,她只是不想和一群男人挤在一起毕竟自己的身体是一个天大的秘密,但是除此之外的事情林挽月都会自己完成绝不麻烦别人。

      送完了碗林挽月朝着人群外走去,却不想林宇跟了上来。

      林挽月有些不解,但是不等她开口林宇便嬉皮笑脸的对林挽月说道:“哥,这几天就要打仗了,我跟你一起去加练吧,反正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嘛,你再指导指导我?”

      “走吧。”

      两年来林挽月除了每天的操练之外还会对自己进行两个时辰的加练,风雨无阻;哪怕是打仗了,把这场仗打完,所有人都精疲力尽的去休息的时候:林挽月还是会顶着极其疲惫的身体给自己进行两个时辰的加练。

      她要活着,她身上还背负着一百一十八条人命的血海深仇,这是她跪在村口闻着尸体燃烧的味道看着眼前的熊熊大火立下的血誓。

      可是她是一个女人,体力和爆发力都不如男人,而且她面对的是比离国男人更要壮实善战的匈奴,稍有松懈恐怕就要马革裹尸了,林挽月不怕死,在每一场战争中林挽月都没想过活着回去,所以她拼杀的最猛最没有顾忌,可是求生是每个人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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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阅读,群号在文案里,给个收藏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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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修了一下标点符号,哈哈哈哈,真是辛苦你们了=。=好糟糕。
    以后我会注意的。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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