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富贵荣华

作者:昔我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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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儿女情长多


      方锦荣没想对柳少白做什么,只是他当初既然不在乎方之山对他的恩情,那这辈子也就没必要白送这份恩情了。

      柳少白有手有脚,若不愿待在天剑山庄自可离去,天剑山庄又不是亏欠了他,非要收他为徒教他武功,教他是恩,不教也不违背义。

      就这样过了十二年,也就到故事开始的时候,柳少白作为普通弟子,武功还没有厉害到能行走江湖的地步,所以依旧在天剑山庄安安分分的待着。

      事实上,他也一直这么安分,对方之山也是非常尊敬的,让一直有留心于他的方锦荣忍不住感叹究竟是他演得很好,还是书中的那一世他变了呢。

      如果是变了那为什么会变呢,变得能不顾亦父亦师的方之山的恩情,不记与方锦荣的青梅竹马的情谊,就那么堂而皇之地鸠占鹊巢了呢。

      人心这是个复杂而深沉的问题,那么多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的学者都没能说清楚,更何况方锦荣呢,她也不是个爱钻牛角尖的,既然想不通也就不去想了。

      还是先想想方明庭即将下山历练的事吧。

      雏鹰迟早是要飞的,江湖也总是要去见识一下的,所以方锦荣难得没有打击方明庭的兴致勃勃,而是让侍女细心地为他准备了行囊。

      方明庭虽没方锦荣聪明,但武学天赋却是极好的,比柳少白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学成了天山剑法后就足以去闯荡江湖了。方之山告诫了他不少为人处世的道理,而送他到山脚下的方锦荣只跟他说了一句江湖的至理名言。
      “漂亮的女人都是会骗人的。”

      方明庭下山后,锦荣明显少了很多乐趣,转而专心打理起了庄内的庶务。天剑山庄家大业大,在各地都有门下的产业,这也是锦荣毫不担心方明庭会在外面落魄街头的原因。

      当然,要是能多吃点苦也不错。

      没过两个月,正当锦荣写写画画统计今年山庄的账目时,山庄弟子传来消息,方明庭和多位正道人士剿灭了一个魔教的据点,救了许多无辜百姓。

      这是要成名的架势啊,锦荣心里毫无波动地叹道。

      继而传来的武林大会上方明庭大出风头,力压一片江湖俊彦。

      或是方明庭哪天又除了个臭名昭著的恶贼,破了藏宝图的惊天大案……

      顶着天剑山庄少庄主名头的方明庭在江湖上是名声鹊起,但他始终谨记妹妹告诉他的话。

      于是没过几年,也就是方之山按书中时间去世,方明庭回来继任庄主之位后,方锦荣就开始不断看到有江湖上的各色美人来找方明庭,然后被方明庭客客气气地送了出去。

      看到风水轮流转,已名扬江湖的方明庭,方锦荣忍不住想到,难道这一世方明庭代替了柳少白的命运,成了主角,还是书中的一世,柳少白占去了方明庭的气运。

      再看向柳少白,早在方之山在世时,就与庄内一名女弟子在方之山的见证下成婚了,估计明年孩子都快出生了。
      反正来的那些美人,看嫂子总比看情敌的感觉要好,这是方锦荣最真实的想法。

      已成为人生赢家的方明庭回过头来发现自家妹妹还没嫁人,一下子就慌了,赶紧扒拉扒拉这些年认识的好友,看有没有合适的能配的上锦荣。

      方锦荣不耐烦他念叨,索性带着一队天剑山庄的剑士以视察山庄在各地的产业为由出门游山玩水去了。

      这些年里,天剑山庄的产业在她的手上不知翻了好几倍,要全部视察完恐怕要上三年五载,到时候哪还管方明庭给她介绍的姻缘。

      方锦荣就喜欢这一点,江湖儿女,不拘小节。

      这一路原以为过的会比较轻松的,没想到却遇到了不少方明庭的桃花,其中几个聪慧的美人一听是方明庭的妹妹,立马变脸,嘘寒问暖以及给方明庭飞鸽传书。

      方锦荣不禁头疼,在摆脱了一个神医美人后,就收了天剑山庄的行头,乔装打扮继续游山玩水。

      没想到这一乔装,又惹上了旁的麻烦,还是最常见的‘恶霸调戏美人’的戏码。

      “小娘子随我回家去如何啊。”光是瞅着就伤眼的某无名纨绔颇有些横行霸道的架势拦在了路中央。

      周围人议论纷纷,小声指点,却不敢上前,瞧着有几个偷偷去叫巡街差役了。

      方锦荣面无表情,她好像才让山庄的剑士跟在后头离远点没几天,方锦荣静静看着侍女青衣挡在面前袖里拈起了刚才在小摊上看中买下的簪子。

      锦荣记得青衣最擅长的是柳叶刺吧,杀人不眨眼。

      “放开那姑娘。”一个义正言辞的声音响起。

      方锦荣和那恶霸同时望去,好一个风姿俊雅唇红齿白的青衫小书生,若不是衣衫下的些许颤抖,方锦荣还以为他当真不害怕呢。

      与之相比,一身富贵打扮的恶霸立刻落了个庸俗的下乘,不禁心生嫉妒,“你一个小小的书生也敢管本大爷的事,给我打,往死里打。”

      最好把那张脸给毁了,恶霸心里狠毒道。他一声令下,方才还围着方锦荣和侍女的走狗都冲书生打了过去。
      那书生竟是半点武功不会,连逃跑也不会,见恶人来势汹汹,赶紧蹲下捂住脑袋,只盼着能打的轻点,还有那两位姑娘能趁机逃了。

      瞧着真像一个怂包,方锦荣在心里轻笑道,冲身后赶来的人打了个手势。

      书生蹲着捂脑袋,却没见到预料中的拳头,而是听到了一阵哀嚎声。放下袖子起来一看,数名灰衣剑士在狠揍着那恶霸和他的仆从,直接拿剑柄抽脸了。

      而之前被调戏的姑娘则被其他剑士簇拥在中央,冷冷地瞧了挨揍痛嚎不已的人一眼,然后目光落在了书生的身上。

      书生脸一红,“原,原来姑娘有护卫啊。”

      “小姐。”已经狠揍了恶霸一群人的剑士回到方锦荣身边,拱手道,“要废了吗?”说着目光厌恶地看了地上那些人一眼,居然敢冒犯他们家天剑山庄的大小姐。

      方锦荣低头又和青衣耳语了两句,摆了摆手,“不用了,就交给这里的官府处理吧。”

      “不过,我还有一件事要你们做。”方锦荣语调微微上扬了一分。

      “小姐吩咐。”剑士严肃道,

      方锦荣伸手指向书生,“把他给我绑了,带走。”

      书生懵逼中,就被涌上来的剑士们五花大绑,嘴里塞布团给扛走了。

      几名皂衣衙役姗姗来迟,正好在天剑山庄的人走后一刻,“谁说这里有人强抢民女啊?”

      神情奇怪憋不住话的路人回道,“不是民女,是民男。”

      ————

      过了大半年回来的时候方锦荣还带了一个文弱书生,这可把方明庭吓得够呛。

      “他已经是我的人了。”方锦荣理直气壮地道,“他祖宗八代我也已经查过了,上无八十老母,下无三岁稚儿,他家就剩他一个了。”

      方明庭看着那除了相貌比他还好点被自家妹妹训的服服帖帖之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更是百般挑剔,拉过锦荣在背后道,“可他一点武功都不会。”

      不会最好,也不容易牵扯进江湖恩怨里,方锦荣当然不会把心里话说出来,只道:“我觉得把他养在家里就挺好的。”

      方明庭想起妹妹小的时候喜欢养的小白兔,再回头看看那个唇红齿白的弱书生,突然发现还挺像的,于是就没话说了,妹妹想养就养吧,不就是一个男人吗,妹妹高兴就好。

      养着自家文弱得跟个小白兔似的的书生,方锦荣就这么愉快潇洒地过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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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个故事比较短 后面的会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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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富贵荣华
    纯属脑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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