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

作者: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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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京都的夜晚,凉爽而又惬意。

      寺庙附近的路边,有一个十五六岁左右的男孩子和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并肩走着。

      复古颜的女人和白T的男人从他们对面走下坡道。
      小石头忽然对章敏说:“那个人,怎么那么像季叔叔。”
      “有吗?哪里?”妹妹头的女孩子转过头去,

      之前的那两人已不知何时走开,转入了岔道之中。

      ·
      到了寺庙附近的旅游宾馆。

      小石头实在是觉得奇怪,于是跑去问章敏的爸爸:“章叔叔,你之前说,三年前季叔叔来了一封信说不会回昙花岛,已经在京都有了新生活。陈爷爷去世了那么久,咱们这趟来京都,是不是可以跟季叔叔联系啊。”
      “我刚刚——好像看见了他。”

      章天成是当年昙花灯塔内的医生,负责塔内人员的健康。对于季源洲,实则并没有多么了解。只是记得:季源洲小的时候很沉默,但这种沉默也只在独处时有。他独处的时间很多,但一旦跟人做事,又很麻利果断。
      到了年纪又和灯塔内的出海好手学了一番好功夫,风浪里将海难者救回来、看懂海上摩斯密码、打出摩斯密码,都不在话下。
      因为季源洲比他小了十几岁,又通过网络接受学习,思想活络,因此,虽然不是特别了解,章天成还是很愿意和这种人聊天。

      只是,也就仅此而已了。

      章天成属于隐约能感受到当年的季源洲不喜欢和外界人接触,也不喜欢让外界人知道自己存在的那种人。说起来,他像是当年的冯灯。

      当年的冯灯也属于这一类人,对于季源洲的了解怎么都没有到内心深处。

      只是冯灯和章天成的不同点是:季源洲会把除了最伤心之外的事都与她分享。

      以及,就算对于季源洲的了解层面不深,她都不会说出章天成对小石头现在讲的这些话:“小石头,三年前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昙花岛当年的风暴其实媒体都有,他既然当时没有回来,也就是真得像那封信里所说的一样,不要昙花岛了。”

      陈帆去世的时候,是章天成将她送去的医院。冯灯母亲去世的时候,救她的那位医生也是他。

      这世上,或许某个地方,某一天,再美好都发生过不想踏足的事情。

      季源洲不要昙花岛,也情有可原。

      只是……

      同样的情况,冯灯会对小石头说:“那姐姐努力考这里的研究生,我们在这里住下来,看看能不能有机会碰到他。他一定不是那么狠心的人。”

      她做到了,所以现在,与他漫步。

      夜风在夏日是好物,一下一下吹在人身上。

      季源洲在拐角的巷子里,对面是一家吃夜宵的店,旁边的女人却频频回头在看什么。
      从刚才下坡的时候,就一直忍不住回头看什么。

      季源洲终于忍不住问她:“刚刚不是说来吃夜宵吗?你一直回头,是什么东西不见了?江袁送的U盘?”

      冯灯收回最后一次回头的目光,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心想:应该不是小石头他们吧。

      不过之前联系的时候,章医生说会带那两个小家伙去北城旅游,日子不知定的哪一天,若是这阵子,怎么都会联系自己的。

      “哦,没什么。应该是我刚刚看错人了。”冯灯想罢,往店面里走,坐下,抬头看墙壁上的菜单。

      “我们刚刚下来的时候,不是有两个小孩子吗?那两个孩子很像是以前昙花岛的小石头和章敏。我离开昙花岛的时候他们才十二岁,三年不见了,可能是太想他们了。总觉得路人都很像。对了,雪菜肉丝面你吃吗?”她仰着头,无意识地碎碎念。

      等念完了,忽然发觉对面没有回音。

      也是顿了下,才骤然发觉自己说了什么。

      只是原本想要就此把自己未失忆的状况坦白,却发现季源洲的脸色有些不对。

      男人与她四目相对,问她:“昙花岛,是哪里?”

      ·
      靳长风下了班,直接去了附近的超市。

      脏脏包、原谅包火过一阵子了,他也丧失做这款的兴趣。草莓千层倒是好做又好吃。
      想起简莉莉上次吃草莓蛋糕时的表情,靳长风认为,简殿下也会喜欢千层。

      他把需要的食材从货架上放入推车,走动挑选别的物品的间隙里,拿着手机低头发微信。

      我家点点最可爱:“照片。今天做草莓千层。”

      甘做铲屎官的简殿下没有回音。

      靳长风不在意,觉得对方应当是忙。于是拿下一沓罐装雪碧,放到推车里,继续向前。

      去薯片区,揽获一堆战利品,靳长风推着推车去结账。

      这时简莉莉正看完一份报表,伸了个懒腰,将一直关机的手机打开来,准备进行睡前娱乐。
      她穿着草莓图案的粉红睡衣,素颜状态眼下有一点黑眼圈,眉毛没有白日锋利,甚至有一点小杂毛,整个人看起来像个萝莉团子。

      尚未钻入被窝,靳长风的微信弹了出来:“照片,今天做草莓千层。”

      “照片。点点今天状态很好。”

      十分条件反射地,简莉莉拿起床头柜上的眼镜,以标准女总的办公姿态坐直。
      而后下一秒。
      觉得自己是个智障。

      对方压根看不见。

      不用以精英女的日常状态应对。

      这样想完,简莉莉窝进被窝,漂亮的小虎牙不轻易地露出来,就着手机光回复过去。
      语气却还是正常的那种公事公办:“最近点点的状况好了很多,配方不变,如果天气再热一点加点这个。”她退出聊天界面,踏上拖鞋去冰箱那儿,
      打开门,拍了个佐料照片:“加一点这个就好了。”

      从厨房到卧室,经过客厅。

      客厅处有一个地方是大量的高跟鞋,高跟鞋旁边是超级好看的Lolita鞋子,国牌的也有好几双。

      想了想,觉得有点渴。
      又折回去开了瓶罐装雪碧,咕嘟咕嘟喝光。“这个夏天加在猫粮里,点点应该会非常喜欢。”仰着下巴喝雪碧,手指飞快盲打出去。

      我家点点最可爱:嗯,记下了。
      有那么更深的一点心动,在这四个字里发芽。快到分别的时候了,要跟康复的点点说再见。
      也要跟他说再见。

      然后呢?

      简莉莉把雪碧罐子丢入垃圾桶,深吸一口气,眼落向那一大摞的高跟鞋,叹口气:原本只是一见钟情的喜欢,现在她反倒像那个挑食的点点了。

      她又看了眼自己身上的睡衣。

      那个人也是草莓味的。

      ·
      第二日简莉莉的哥哥简洁给她来了电话,彼时她正在做项目的最后检查工作。

      简洁说:“过阵子我和你嫂子要回国处理个项目,带吴风一起来吃顿饭吧。”简莉莉没有把跟吴风分手的事情告诉简洁。

      简莉莉的父母去世的早,是她和哥哥两人相依为命长大。哥哥很小的时候就从名校毕业,学的是大热的金融,眼光独到,白手起家,目前在苏黎世有一家自己的公司。算不上超级有钱,但是简莉莉在哥哥的庇护下,一路念名校到后来的创业,哥哥精神支持之下还给予了她成长的眼界。

      吴风是她大学时谈的男朋友,初恋。
      其实,这一段感情说起来投入颇多。喜欢吴风是因为当初这人与她一样喜欢小动物、喜欢海洋科技。
      只不过,这世上最难不变的是人心。青合科技谈不上多么厉害,但几个项目的合作方都是过硬的,价值也不菲。
      简莉莉之前还傻逼地反省了自己——她长了张娃娃脸,工作时扮稳重,私下又喜欢洛丽塔,是不是这种反差让吴风受不了。
      后来,去法国那趟她想得又很清楚:

      爱你每一面的人是少数的,但只想爱你一面的人你要想一想他是不是真的爱你。

      吴风从前爱她。一定的。因为相识之初她就是这个样子。为了工作而稳重,私下可爱又天真。
      但以后,他不爱她。

      多少人爱过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你总是会老的啊。

      “哥。”简莉莉放下手里的文件,顿了下,眼前浮现出靳长风那张脸,不忍心告诉哥哥自己被人活生生劈腿的现实,撒谎说和平分手。

      简洁不放心,说苏黎世这边有很好的男生,不如我介绍给你。

      实在是不想和其他人谈恋爱。

      于是鬼使神差似的,她说:“我有新男朋友了。”

      ·
      人有一百零一次想掐死自己的瞬间。
      对此,简莉莉深有感悟。

      于是当她坐在靳长风家中的时候,已经在心中将之前那个说有男朋友的自己掐死过了一百遍。
      怎么办?
      总不能麻烦别人吧。

      还是争分夺秒租一个男友暂时蒙混过关吧。

      于是靳长风端着草莓千层来的时候,就见到沙发上坐着的白西女人低着头,不停与人聊天。

      靳长风:“是今天公司有什么事吗?”

      “对,就明天下午三点,吃个饭就可以了。你这价格也太贵了吧,宰人的啊。”简莉莉给对面的待租男友打下一串微信,再回过神来的时候,头猛地一抬:“啊,什么?哦,没有。”她说。

      靳长风笑笑,把盘子推过去:“尝尝?”

      用小刀切下一块,简莉莉放入口中。味道又比之前的甜品进步很多,这位靳先生很有烘焙的天赋。“很好吃。”简莉莉点评道。
      “不过——”她吃完以后看着靳长风。

      靳长风问:“不过什么?”

      “不过我是来教你搭配猫粮的,现在反倒……这叫……”看了眼眼前的甜点和如今吃东西的自己。
      她眉间一笑:“投喂。”她说。

      “反倒我成了被投喂的那个。”

      靳长风闻言一怔,继而偏头一笑。
      那边点点喵呜一声。
      他招招手对着那边的点点说点点今天真乖,目光重新回到她身上:“投喂这个词真是……不过简殿下,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吃东西的样子也很乖巧。”
      “乖得——”男人拿出一副认真思索的样子,然后终于想到:“乖得让人想一直投喂。”

      咳咳咳。
      客厅里响起她剧烈地咳嗽声。
      她呛住了,掩耳盗铃地脸红……

      ·
      靳长风:“所以说你昨天晚上从江袁那里拿了一个U盘,说有人跟踪你,还去跟季源洲吃了顿夜宵。”简莉莉被一通电话急忙叫走以后,冯灯就来了。

      靳长风觉得拿草莓千层招待这个来单身狗面前秀恩爱的冯灯,是对精心做的草莓千层的不敬。

      于是打包让简殿下带走。

      重新做了份芒果班戟——看在基友的份上,随随便便做的。

      “不是。”冯灯吃着芒果班戟,“你怎么没抓住重点呢?重点是季源洲不记得昙花岛。”

      “哦。”靳长风极为淡定地吃了口班戟,顺带撑着下巴。

      冯灯醉了:“你为什么这么淡定?”

      靳长风:“他第一天在西餐厅请我们吃饭的时候就告诉我了啊。我当时以为他说他海难失忆是混同情分的。后来你说他是之前那个给你分手信的渣男,我觉得他是骗我的。而且……我不是给你打过微信电话告诉你了吗。”

      微信电话?

      靳长风怒了:“就你跟我坦白你和他关系的那个晚上啊,回去我跟你微信电话了好长时间。”

      那个时候她开了一瓶酒喝。即使无比相信季源洲,也需要外力给自己更多的勇气。

      原来那个夜晚。

      有些东西错失了。

      靳长风突然叹了口气,起身,从抽屉里拿出眼药水给她,他站那儿说:“来的时候眼睛红得跟兔子似的,做了你最喜欢的芒果班戟,呐,只有这个眼药水,润一润眼。”

      这个傻瓜。
      靳长风心中啐念——最苦的时候一滴眼泪都不掉,却因为那个人被自己误解而难过。

      眼睛比兔子还红。

      昨天肯定一直想:原来最辛苦的人是他。

      你那么爱笑,眼泪只给最值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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