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海有涯

作者:云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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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告而别


      前世今生,孟时涯第一次与林长照同榻而眠,尽管不是同一个枕头,还背对背睡下。
      大约是真的困了,又有醉意残留,孟时涯心中激动忐忑了没多久,就昏昏沉沉陷入了睡熟。
      他又梦到了杏花林。杏花林中,林明见向他走来,面带羞赧,如春风化雨。他轻轻抚摸明见的脸庞,低下头去亲吻明见双唇。明见没有将他推开,反而伸手环住他腰背,任凭他放肆侵略口唇……
      孟时涯从燥热中醒来,怅然若失。
      但是怀中的异样叫他顿时愣住。
      许是睡相不好,林长照本来背对着他,睡熟了之后脑袋离了枕头,整个人都钻到他怀里,半个身子趴在他胸膛上,一张脸埋在他臂弯里。锦被下,这样的姿势,要多亲密有多亲密。
      孟时涯心中是有几分窃喜的,然而窃喜之后,又忍不住叹息。
      如果,如果林长照嘴里没有含含糊糊地喊了一句“贺大哥,救我”,他定会乱了心绪,不忍离去的。
      可惜,这一世的林长照,到底没有把心许给他,而是给了另一个人。

      天色蒙蒙将亮之际,林长照从睡梦中惊醒坐起。喘息片刻,他想起昨夜容留孟时涯小住,抬眼望去,室内只剩下他一人。
      不远处的圆桌上,倒多了一纸信笺。
      林长照死死盯着那薄薄的一张纸,好半天才下了床,赤脚走到桌前,拿起信笺来看——“今日起,为兄远赴通州为兵卒,天涯相隔,不忍别离。惟愿长照平安无事,两年后春闱大考重逢,文武并列,再续前缘。”
      落款,正是孟潮音三个字。
      林长照忽的冷笑起来:“再续前缘……有什么前缘!你这个骗子!”他挥手打落了圆桌上的茶壶茶碗,整个身子因为这突然的动作而颤抖不停,扑倒在圆桌上,爬起来时,两眼盈泪,无辜又可怜。
      “孟时涯……你别再回来!”嘴里是埋怨的,可眼中的泪却止不住。
      林长照抓着那张纸,按在心口处,哽咽一声,终于忍受不住,昏倒在地上……

      那时孟时涯正走在十里坡的杏林中。一入秋,叶子便开始泛黄,昔日杏花如粉云的盛景不再。他身后不远处的官道上,荻秋牵着两匹驼了包裹的高头大马,闷闷不乐地用脚踢路边的碎石。
      从京城邺安往西要路过十里坡,孟时涯本来没打算停留的,可是经过杏花林的时候,听见头顶一对大雁比翼齐飞,似乎跟雁群离散,迷茫无措落在了杏林中。孟时涯想着瞧一瞧那对大雁,就不由自主抬脚走进了杏林。
      光线越来越亮,渐渐地暖和起来了。这也意味着时辰不早,再不上路晚上的行程就得耽搁在荒郊野岭。
      荻秋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少爷,不多时,孟时涯走出了杏林,大约是一无所获,表情沉闷。
      他们二人默不作声地上马,催马前行,离开了十里坡,离开了京城邺安,离开了魂牵梦萦之人。
      这一路,算是风平浪静。先皇洪武帝治下,匪患大减,新帝登基严惩恶贼,律法甚严,是以京城周遭向来平安无事。只是,邺安到通州,千里迢迢,免不了风餐露宿,跋山涉水,一路辛劳是免不了的。
      荻秋到底年幼,骑术平平,跑出了三百里路就开始叫苦,恨不得收回前言,立刻回孟府享福去。
      这天黄昏,左右赶不上客栈,孟时涯就选了个背风斜坡,点了篝火,猎了只野兔烤来吃。荻秋坐在地上,喝着凉水,连声叹气,那神情仿佛是去赴死一般。
      孟时涯觉得好笑,斜睨他一眼,道:“去通州,是你自己跟老爷请求跟着去的,怎么,后悔啦?”
      荻秋嘟着嘴,忍不住抱怨:“当然后悔啦!我以为少爷你是驾着马车去,谁曾想你要骑马!这几天跑下来,我骨头都要散架了!早知如此,我还不如……”
      “行了,到了通州,有你享福的时候。广安王府我就交给你当家了,宅子修好,买一些仆役,置几间铺子,你坐着只管使唤人、收银子,比我在孟府还要威风,怎么样?”
      “说来说去,还不是要我跟纪管家一样,忙里忙外……”
      “你还不乐意?那不如你跟我去通州大营当个小兵?你这年纪也足够了。”
      “我不要!”
      “怕死怕伤,就乖乖留在广安王府,等你这个小管家变成了大管家,少爷我就给你寻一门好亲事——”
      荻秋听了这话立刻拿手捂住耳朵,满脸不高兴地咕哝了一句“我不成亲。”
      孟时涯转动着木棍上的烤兔,瞧了瞧他的脸色,想起了什么,笑了一声。随后,孟时涯收敛了笑容,不再打趣他,换做了平常与他谈话的口吻,带几分威严又不失自幼相伴的亲近。
      孟时涯轻声道:“荻秋,你也十五了,许多道理应该懂的……长照,林公子他是有大志向的人,他不能耽于儿女私情。再说……他已经心有所属,你不若早早丢了这份心思……”
      荻秋闻言,登时涨红了脸,看向孟时涯,紧张地捏着袖口,结结巴巴地想要解释他没有对林长照起过心思,转念一想孟时涯何等聪明的人物,只怕早把他那点儿心思看了个透,解释反倒成了掩饰。
      跟了孟时涯这么多年,荻秋也早学会了察言观色,知道自家少爷对林公子格外不同,只怕用情极深。他一个小小的书童如何能跟邺安四公子之首这样的大人物相提并论呢?
      更何况,荻秋不过是年幼懵懂,初识情滋味,并未深陷下去。自从之前落雪时孟时涯有意无意地提醒他,林公子大约已经与贺大人约定了终身,荻秋哭了一场,这份儿心思也就淡了。
      主仆二人在异乡的夜里提起了这茬,索性摊开来说明了。荻秋红着脸,只说自己早就对林公子不再抱有痴念。
      “倒是少爷您,对林公子掏心掏肺的,却不见您对他袒露心意,也不知是为什么。”荻秋叹气,用力咬了一口兔肉,发泄心头混乱的情绪。
      孟时涯怔住,苦笑了一下:“为什么……想来是怕,说了连挚友都做不成。”
      荻秋嘴里嚼着肉,含糊不清地说道:“怎么会……我觉得……林大哥对少爷您,不比对贺大人差……或许……”
      听了这话,孟时涯望着篝火中跃动的火焰,眼眸里渐渐多了温暖,但很快的,又化作了一潭死水。他摇了摇头,把这种蛊惑心思的想法从脑海里甩了出去。
      林长照对他,与对贺之照一般么?
      自然是不同的。林长照对他亲近,那是把他当做知己至交的礼节。但凡林长照遇到困难,有了心事,都会去寻贺之照相助;但凡贺之照生了病受了伤,抑或与新帝意见相左挨了责骂,林长照都会心神难安。林长照对人,也是分亲疏的。
      如今,说起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
      此去通州,少则两年,只怕这期间,林长照与贺之照早成了好事。贺之照纵然对林长照无意,也不会负了他,至少二人朝夕相处,也算得一对神仙眷侣。
      吃饱喝足,靠着篝火,裹着薄毯子,主仆二人准备睡下了。孟时涯自从重生醒来,难得有安眠,这一晚也是久久不能入睡。他侧着身子望着篝火,一遍又一遍回忆前世里林长照对他露出笑容的情景,魔怔了似的。
      荻秋向来挨枕头就能睡得昏天暗地,也不知是不是没了高枕软卧,实在睡不着,一个劲地翻来覆去。
      孟时涯无奈地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荻秋看向孟时涯,好半天才支支吾吾答话:“少爷……怎样才算是动了情?”
      孟时涯不由得笑出了声:“你此前不是对林公子动过情么?这么快就忘了?”
      荻秋臊得两颊红起来,抱怨道:“少爷就别取笑我了!我年少不懂事,只是觉得林公子格外亲近罢了……我就是,就是……早晚会长大,遇到那么一个人……”
      “若是你时时刻刻不愿与他分离,盼他身边只有一个你,可为了他好,你宁可远走高飞再也不与他相见,这便是动了情。”
      “……那少爷您,离开京城也是为了林公子好么?”
      许久之后,林间才响起孟时涯轻轻的一声叹息——“是啊……”
      都是为保他一世富足安乐,为助他心想事成,为帮他成就心中大业,便是相隔千里,便是此生再也难相见,也要忍着这份思念,无怨无悔。

      主仆二人纵马疾驰半月有余,临近边疆之地时历尽了艰难。从马背摔下来过,断过粮缺过水,淋过大雨吹过寒风,中途还曾遇到一伙山贼,等孟时涯一人扫平了山贼老窝,也伤得不轻。眼看就要到通州了,连人带马陷进了玉龙滩的漩涡,差点儿丢了性命。
      风尘仆仆到了通州城,原本离开邺安时的贵公子和机灵的书童,变成了落魄的江湖人士和脏兮兮的仆役。
      孟时涯不愿这般模样直接住进广安王府里,索性在通州城歇了一晚,洗漱完毕,又是俊朗潇洒的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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