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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韩阳
半夜,林欣雨翻身侧睡的时候,习惯性的将左手往旁边一打,骤然的失重和指尖传递过来的床席的冰凉,一下子让她从恍恍惚惚中惊醒过。
她发了一会呆,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适应了房间的黑暗。她看到那一线未拉满的窗帘处泄漏的一缕银白的月光。平时温柔如水的月光,此刻被雕刻成冰冷如剑的一线光亮,刺得满眼生疼。
翻了一下身,把薄如羽翼的江南丝绸沙巾从脚边重新拉起,直直盖过头顶
今夜,恐怕又不能睡了。
当闹钟的响声第三次响起,林欣雨忍无可忍地蹦跳起来,眼睛还紧闭着,眉头微蹙。
她抚了抚太阳穴,有节奏的跳动,顺着手指,蔓延到心际,搅得心里咚咚直跳。林欣雨慢慢地睁开眼,随手抓过床头上一杯凉水,咕噜一抬头,透心凉的水终于稍稍压住心头的燥热。
等赶到公司的时候,手表直指九点。她上班的时间九点半。
林欣寸看着那些不断停顿的数字,盯着一堆人外围的自己的脚尖,觉得手里的皮包越来越沉。
其实关氏上班的时间不一,虽然职工表清清楚楚地写着规定的上班时间。但是公司高层自有她们的另一种计时方式。一般来说,迟到半到一个小时是正常。职位越高,约束力越低。比方说今早经理上班时间是十点半,那么你十一点半在公车停车场看到他时,说声“经理早”也不为过。当然,这只是平时,遇到董事会或其他相对重要会议时,你就会发现这些人都能在开会时间前几分钟衣著整齐地到场。也许这该归功于秘书的功劳。如果哪天看到某高层出席迟到或准备材料不充分,那么其他人都会同情这个秘书未来的前景。
林欣雨还记得前两天,总经理秘书史小兰笑眯眯地递给自己一封信。
她看着自己颤抖着手,接过那封信。轻得似乎没有重量。却似一把重锤敲得她措手不及。顿了许久,她才喃喃道:“升职信?!”
已经忘记自己当时的表情,只记得她很想笑,在看到那些印刷体的“恭喜被提升为销售总监杨程的秘书”时,视线模糊又清晰,清晰又模糊。
站在一旁的史小兰按着自己的肩膀急急地问,怎么了,怎么了。
是啊,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呢。提职,加薪,现在的工资还是原来的两倍呢。
也许,她该欢喜地对她眨眨眼,说一声,谢谢。这才符合她的作风。至少,至少,不应该一声不吭,甩掉她一人走掉。
现在想起来,仍然有种恩将仇报的罪恶感。林欣雨,你真是贪心呀。
你原也不过是总经理部下,小小一个翻译员。有机会经常跟在他身边,帮助处理一些事情罢了。你什么也不是。去掉了男女朋友的关系这层美丽的外壳,原来你什么也不是。你只是一只躲在壳里生活的可怜虫。
没想到坚硬如石的林欣雨,也有逃避现实的一天。她自嘲地勾了勾嘴角。掏出手机发了两条短信。
我们分手吧。收信人:韩阳。
今天刚升职,晚上请你吃一顿。收信人:史小兰。
轻轻盖上手机盖,林欣雨暗暗吐了一口气。耳边是“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
她看着人潮急速的涌进,自己也加快脚步,终于在最后一秒前进了电梯。原来,只要下定决心,一切就不会停滞不前。
数字越来越高,电梯越来越空旷。
而林欣雨始终是那个最靠近门边的人。电梯是个不令人愉快的空间。他跟她的第一次接吻就在这个隐蔽而狭小的空间。四周冰凉,空气混杂了太多人的气息,有汁味,有鞋味,有公事包的皮革味。满满充斥着她脆弱的鼻孔。她辨识不清他的味道,只觉得挂在他脖子上的手黏腻一片。
数字终于跳到89。
她以最快的速度,几乎是冲出了电梯。
很快地,她放慢了脚步,重新拉扯了一个衣角,其实她现在的整装已经可以直接登台表演了。只是她不容许自己有多余的饶幸。
她今天穿着蕾丝衬衫,下着羊纱雪裙,衬着她纤细的骨骼,更显亭亭玉立。她并不很高,穿上高根鞋也才166,但这么一个模特扎推的都市里,不认真找,也就被盖过去了。她既不高挑挺拔,也不小巧玲珑。只是刚刚好,最不显眼的那个。所以,当韩阳第一眼就从一堆人群中叫出她的名字的时候,她惊愕得以为自己白日见鬼。急急把前面的高个子女生往前推去,趁机跑到厕所里。
林欣雨觉得不可思议。小学同学2年,加起来讲过不超过十句话的男生,在阔别6年之后,竟还能直接叫出她的名字。或者,更让她诧异的是他性格的转变。那一声高昂兴奋的“欣雨”,仿若宣称他的独有权,鼓得心里突突的跳,像被装了一颗定时炸弹。她为自己想到的“独有权”脸红。
他原是安静的。偶尔回答问题时,也是冷冷清清。那人在下雨天静静看着窗子发呆,在同学的笑话中面无表情的男生,定格在小学枫叶飘飞的季节。忍不住让她想起的,是诗上那句“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很多次,望着他的侧面发呆,清楚到毫发毕现。太阳从窗子的前头,移到后头,而他仍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仿佛老僧入定。
她还记得老师让她写的《我的同桌》一文,上面用稚嫩的笔迹写着“他是一个纤细美丽忧伤脆弱的小男孩,他的名字叫韩阳。”
这是文章的最后一句话,当时的她太急于用美丽的词语表达感情,虽然她自己念起来,觉得有些长,但是改了两遍还是把那八个形容词保留了下来。
纤细、美丽、忧伤、脆弱。
自从韩阳见到她之后,林欣雨都会很碰巧地在商店前碰到他,在下班的地铁站碰见他。
他很聪明,每次见面不过两三句话,却都恰时妥帖。他是了解她的抗拒的。好几次,她鼓起勇气想说出想要单身时,他会很机灵地避开话头。然后,原有想说的话湮灭在他神采飞扬的笑谈中。
于是,林欣雨也不再多说什么。她只是一如既往地生活,不避不让。她相信,只有把一切付之于平淡的生活中,让他看到自己的淡漠无情,对方终究会明白的。
可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她发现着急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自己。她这才知道,原来他的心性,早在小学那样如死水般的日子中修练得坚忍无比。
同事们暧昧的眼神,街坊邻居的多次试探,她终于忍无可忍。当他的面把他亲手递过来的的咖啡,一下子扫在地板上,大吼一声,滚,以后再也不要让我看到你。
他一言不发地走了,眼中有莫名的光芒在跳跃。
过了几分钟,他又走到了她的面前。捧起她烫红的右手,用棉签沾了药膏轻轻地涂抹在她手上。冰冰凉凉的,就象他不小心碰触到她手臂时一样的温度。她好不容易升腾的怒火,就这样消弥于无形。
她知道,他太执著。他的执著是刻在骨子上的,深入肌肤。而她的冷漠却只是在外表上强制浇灌而成,虽然已经多年变成铜墙铁臂。但只要稍加时日, 终有化成铜水的一天。她太害怕这个结果了,别人都可以,但是她不可以。
后来,她天天苦口婆心的劝导他。他每次是微笑着认真听完,问他一句,明白了吗?
他点点头。但是第二天早上,仍然可以在地铁站看到那个一手端着热奶,一手拿着面包的男子。
她很好奇,为什么他不用工作呢?他到底是什么人。
可他虽然见面的时候都讲一堆有趣的事情,但是都没有提到过自己的事情。他不说,她也不问。既然选择自己单过,就不要给对方任何可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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