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修炼,七十岁成精

作者:点墨成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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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他从我对面走过来,看到我倒是不惊不喜,从容的停下来看着我,我却只能无视他继续走我的路。
      别怪我不打招呼,此时实在是身不由己。
      不过他好像穿帮了,怎么没人撵他走?
      待我与他擦肩而过,消失在路的尽头时,终于听到导演远远的喊道:“OK!休息十分钟,准备下一场!”
      没等我回头走几步,祈就已经跑过来,猛的抱着我吧唧一声狠亲了一口,哈哈笑道:“不愧是我家丫头,美爆了!走走走!去看看你的成果!”
      不同于刚才,我被祈赶场子似得,拉着从王义身边呼啸而过,甚至来不及回头看他一眼。
      我想,能如此坦然面对曾经的男友,我也是这般的没心没肺了。
      或许真如祈所言,我的每一个动作、眼神都透露了童妍本该拥有的性格。
      那一身绿色连体裤,我原本以为会和身后的植物融为一体,而忽略风浮动我衣服时,身上的花纹线条摇摆出的违和感。
      那是一种要挣脱母体,却无法挣脱的无奈,在看到白色的唐嫣儿时,眼中流露出的丝丝羡慕。
      是的,羡慕,我竟不知,我把这个表现的如此明显了。
      不,不是我表现的明显,而是导演抓的好,包括羡慕里隐藏的排斥。
      然后,不经意的对答,没有焦点的视线,被体现的有些不耐烦,直到袁大宝的出现。
      微愣、细究、不解、淡然。
      细致的表情。
      小手、大手、受伤的指尖,还有一支昂贵的口红。
      我被人透析了,这种感觉很不好。
      导演甚至特写了指尖擦过藤蔓,留下的那一条红线,那彷如挣扎的遍体鳞伤,却要隐藏的不甘,用绿和红的撞色,述说童妍的内心世界。
      祈不该给我这支口红,可是他给的真好,只有这个颜色,才能让童妍夺人眼球。
      而我出乎所有人意料,将昂贵口红当指甲油用,然后弃之。
      我不想表现的自己这么大款,但是我的用法更好的烘托了这个场景。
      可这些还不是全部,原本穿帮的王义被巧妙的利用了。
      当画面里只剩那一条红线和背影,那个要拿出自己的优势在现实里拼搏的童妍,深深的吸引了一个陌生的路人。
      颤动的眼神,痴迷的视线,欲言又止的薄唇。
      童妍的绝然,路人的惊艳,还有那只垂在身侧,弄花了指尖的特写,直至童妍的背影模糊到消失不见,徒留路人懊悔的身影。
      “不和老朋友聊聊?”导演指了指还在原地的王义,说的随意自然。
      真是个可怕的家伙。
      我讨厌他。
      他用他的敏锐,深深揭开王义对我的留恋,甚至抓住了我们的曾经做了特效,然后狠狠掷在我面前,让我去直面。
      王子本身是不认识灰姑娘的,所以王义,别让自己显得那么委屈。
      我问他:“那个女孩呢?”
      那天和他坐在一起,旁若无人卿卿我我的漂亮姑娘哪里去了?
      他说的很轻松,两个字:“分了。”
      我问:“暑假为什么不回去?”
      他问:“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跟她分手?”
      “哦,你为什么跟她分手?”
      他好像没想过我会顺着他说话,有些愣住了。
      我想他本来应该是想夹枪带棒冷嘲热讽我几句的,结果被我轻松化解了。
      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如果我还在乡下,如果我还在那个所谓的家里自欺欺人的话,我或许会在他的这句问话里,不爽的梗着脖子顶回去,说一句“你分手活该”或者“关我屁事”之类的。
      所以现在的我不会这么做。
      王义轻叹了一口气,说我变了很多。
      是的,生活让你不得不变,他也比以前看起来深沉了许多。
      他笑笑,顺势回答让我问的问题,说:“三年来我一直在试着和各色女孩交往,但似乎都没法入心,这一次也一样,所以就分了。”
      我说:“你还挺卑鄙的。”
      高中的时候,他守护着颜夕不受感情的伤害,也适当拉开没意向交往的女生,是他最有魅力的地方。
      我也曾欣赏了他的那份责任感,而对他一直抱有微薄的放纵之心,直至我再也不想去承担他霸道的控制。
      那时候我才知道,那些看似美好的东西都是骗人的,他其实只是太骄傲,然后自私罢了。
      当年识人不明上了贼船,有那么一刻,挺想挖掉当初看错他有型的双眼。
      如今,他用这天生的优越感,在三年里玩弄了多少女生的心,不管前后,他确实当得起“卑鄙”二字。
      他却笑笑,说我批评的真不留情。
      三年未见,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可以聊,况且我一直跟他没什么话题,除了寒暄一些有的没的,重要的不重要的,或者说说过去的事,都让我觉得没意义。
      这样的我很奇怪,觉得这些没必要聊,可聊天的基础就是这些。
      于是我才知道,人群原来是靠这些无聊的事凑合到一起的,也难怪解散时这么容易。
      王义说:“我试图去找你,但是我没办法联系到你,既然现在又遇见了,就继续呆在我身边吧!”
      望着上算真诚的眼神,我回答他:“已经物是人非了。”
      “我们可以变回去。”
      “回到三年前也不能改变什么,因为我从没觉得那多有趣。”
      三年前还是现在,我不喜欢他的事实,就这么简单的摆在我们面前。
      他看向片场的祈,不至于愚蠢的质问我为什么,毕竟刚刚祈吻我的时候,他就在不远处看着。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说:“不用拖泥带水,正如你所见,我现在是属于他的。”
      他笑了笑,有些寓意不明:“青梅竹马什么的,最可笑了!”
      是的,青梅竹马的桥段,总是那么老套,可是没办法,我也陷在这种情感中。
      “他争不过我。”王义说:“三年前,他说我不该吻你惹你厌恶,可我却比他先得到你。”
      当初我被王义突来的吻气走了之后,不知道他和祈之间有过对话,以至于不明白王义此刻的自信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说:“不去努力争取,一直默默呆看,没有任何意义。”
      他用自己所以为的看法去评价祈,却根本不懂祈。
      祈算是这个世上最接近我的人,虽不能做到知根知底,但起码比王义有资格指责我的所做作为。
      他指责过,各种莫名其妙甚至乱七八糟的事,他都参与进来对我大呼小叫过,但是王义却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让我去迁就他,包括我被他看中这种事。
      默默呆看怎么会没有意义?起码站在我面前,说出的任何一个词都能与我搭上边,然后总有几句话,听在我耳里,比别人说的有底气。
      我不想为此争辩什么,因为没有必要。
      那一年,他自认为赏赐一样的吻了我,强加在我身上所谓的柔情,只让我一味的恶心想吐,但祈张开双臂从背后拥抱我的举动,才是真正让我安心的温度,所以我默许他占有了我。
      就算再来十次,我也会说,他争不过祈。
      我望着脚面,伸手脱下一只高跟鞋递给他说:“如果你能在这学校找到另一只,你就会知道我的答案。”
      他挑挑眉,似乎对这种游戏很感兴趣,没有阻止我离去。
      是的,这是灰姑娘的故事。
      我已经把这个故事画上了句号,我也希望对方能明白,一切都已经不能挽回。
      拎着另一只鞋子,我赤脚走到池边,扬手将它扔进了水里。
      碧绿的巨大荷叶将它掩藏的很好,乌黑的淤泥会将它埋葬,它的离去只会是入水前溅起的水花和荡漾的涟漪,总会消失得不留痕迹。
      如今,认出了灰姑娘,却找不到鞋子的王子,终将不能圆满。
      这是我给他的答案。
      带了点坏心眼的,维护了祈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
      祈见我回来,本来龇牙咧嘴要打招呼,见我赤着脚,急忙跑过来笑我:“我说丫头,遇到老同学这么激动,连鞋子都跑丢了?”然后脱下自己的鞋愣是给我套上,说女人的脚是健康的根,必须爱护。
      同事见他蹲下来帮我穿鞋,纷纷吹口哨起哄。
      “兄弟收敛点啊!大白天秀恩爱不怕遭天谴啊!”
      “找着媳妇可把你嘚瑟坏了!哥们几个还单着呢,心里可是一直堵着一口气啊!”
      “要不咱哥几个找嫂子商量商量,扣他零花钱挫挫他气势,好让咱们逮着机会埋汰他一次!”
      祈笑骂着扑过去,跟他们疯成一团。
      祈的鞋很大,暖暖的透进了我的体温,明明是个炎夏,却让我感到万分的舒适。
      他似乎变得开朗了许多,明明以前总是故作姿态,而变得扭曲和硬邦邦的怪表情。
      不,他一直不是那样的,只是我以为的而已。
      洋鬼子才是真正了解他的人,我现在有幸,看到了他在工作环境里的为人处事。
      他的笑容是那么明朗,仿佛能驱走我所有的负面情绪。
      我无所谓他有几面,只要是祈,我都无条件接受。
      突然觉得,爱情真是个不可理喻的东西,可我却莫名的很喜欢此刻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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