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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到死,根本还没有开始
第三章
我是从第一次被正文打后没有能分手才真正后悔跟这个男人在一起的。那次打人是因为什么已经无关紧要,但是我自己是知道我最恨打女人的男人,我崇拜那些无论在何时何地从来都不打女人的男人,那才是真正的男人,是英雄,但是正文做了这世间最为无耻的事情,就是动手打了我。我并没有按自己的想法与他分手,因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孤单,或许是因为害怕。事实证明,我的患得患失最终导致了终我一生不得不与他在一起,享受也好,忍受也罢,的确如此。
所以,身为女人,你最好记住,当一个男人动手打人,你就不要再奢望他会改变,不会有第二次动手,那不可能。20世纪末到21世纪,开始了妇女协会,保护妇女,但并不可全部做到,因为你无法那样,中国人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一个男人,如果如此,那般,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爱你,喜欢这样跟你在一起”我仰头,看着他,他笑,一脸的幸福。
但下一刻,因为我点错了一盘菜,他勃然大怒,扭头就走。我孤单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还在心底希望他能回头,但事实是他从来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回头。我受够了。
附:
那天去见梦的时候,我已经想了很久,该怎么去安慰她,安慰她失去正文的痛苦。电话中的梦告诉我正文的死讯时很平静,但我想那是一种连心都随她一起死去的平静,所以我很害怕。
“我把小文带过来看他爸爸一眼吧。”我在电话中征求她的意见,我害怕她做傻事,只有小文可以让她意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是多么被人需要。如果她一心沉浸在她的悲伤中无以无以自拔,小文远在家乡,那么结果会怎样呢。这么多年来,她的生活中除了正文就是小文,那是两个占据她全部的生命,尤其正文,如今,正文却死了,死得不明不白。
“不,不用,对孩子不好,他什么都不懂,不要伤害他。给他一点时间。我会做。”梦在电话中的声音太过坚决,这是软弱的她很少用的语气,所以我只能只身一人前往。
见到梦时原以为她会哭,儿时的她是那样多愁善感,一点点不顺心都可以让她伤心,连采不到路边的鱼腥草她也会哭半个小时。那时的她,上课时总喜欢打瞌睡,有时就将小脸搁在那双圆嘟嘟的小手臂上睡着,全然不顾老师正讲到高潮处,奇怪的是,老师总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她又睡着了,然后余下的课就会无风无波地过去:尤其是那个数学老师,他是出了名的“爱提问”,可是只要梦睡着了,他就会一直讲下去,不再提问,因为一旦提问,就得有人回答,有人回答,必定有人答错,有人答错,他必然发怒,他一发怒,必然气冲冲地拍着讲台说:“你们真是朽木不可雕也!”然后梦就会山响中抬起头,用那双略带睡意的眼睛很惊讶地望着老师,那种眼神,让老师会觉得自己犯了什么大错,老师往往会努力忽略这种凝望,几秒钟的沉默后,梦的眼睛里就会积满泪水,似乎让老师发怒的是自己,所以自己犯下了不可原谅的大错。泪水可以持续到下课,任凭老师如何威逼利诱想要制止,都是无用。那时的梦不过十岁的样子,小学。我无数次见过刚开学时几门功课的老师在梦的眼泪中败下阵来。
梦就是这样软弱而又固执。上了高中,她就常常对我说:“苓,我今天不想上课了。好烦!”然后就晃悠悠地来到我的家,然后很得意地对我描述她是如何伏在课桌上装着不舒服,然后老师就让她回去休息的。这一招屡试不爽,我完全相信。真奇怪,书上说只有黛玉似的女人才会让人心生疼爱,而梦,这样一个圆圆的家伙也有这种功能。我想失败在她的眼睛,有一次她很气愤地对我说:“我的同桌说,不许我再看他。”我想起她的同桌一个憨厚老实的男生。“为什么?”“他说我的眼睛会勾魂。”我笑了起来,想起初中一年级时,与我们同班的校长的女儿无限嫉妒梦,于是在班上大声鄙薄梦的眼睛会“眉目传情”。那时的梦简直就是无知,居然很愤怒地抓着那个女孩的头发直到她求饶。班上自然没有人再提起,可是多年后,当我再遇见初中的同学时,他们总会对我说:“梦呢?那时可真怕她看着我!”我想无知的梦用一种无知杀死了很多本来可能成为同学心中的白雪公主的女孩子的机会。
后来在翻看她的高中留言册时,我发现一则字迹洒脱的留言:“害怕你的眼睛那样飘向我。又期待着,我们中间隔着一条河。”梦很不屑地说了一句“莫名其妙。”可是我知道那个男孩子的心,说不上爱恋,但她的眼睛绝对可以让人心生悸动。
来到A城车站,梦居然跑来接我,穿着一身红色,她的眼睛没有直视我,这可真是少见,然而她也没有哭,脸上一丝哭的痕迹也没有,原以为她是化过妆加以掩饰的,可是奇怪的是仔细观察后,发现她还保留着不化妆的习惯,那么她是真的没有哭过了。我的心放下去又提起来,气氛有一些诡异,她很平静地对我说她如何接到正文被杀死的消息,通知她的人如何解释正文被杀的可能缘由……
然而我并不关心这些,确切地说我并不关心正文是如何死的,为什么死的。我想知道的是,以后的梦该怎么办,这些年来,梦与所有的人都隔离了,为的是正文,他是她生活的重心,然而正文的死将重心改变了,那么这株浮萍将飘向何方呢?
梦像往常一样,并没有带我去她家:小时候我们无数次说起,以后一定要到对方家长住,可是等到她成家后,我却从来没有去过,隐约感到,似乎是正文的原因,正文不喜欢梦的亲人和朋友与她有过多的接触,所以梦也就不能履行我们的约定。这一次,梦还是带我到那家酒店,这十年来,我来过三次,每次她都是将我带到这家酒店,我知道消费很高,很舒适,然而我却不喜欢,我固执地认为我们本来应该落脚她家的,那是我们儿时的梦,可是梦将我们的梦遗落了,看着她每每欲说又止的眼神,我只能装出很高兴的样子,对她说:“这可是星级待遇。我又有可炫之资了。”
第二天,梦穿着一身灰紫色的毛衣和长裙,拎着一个小皮包,拖着一个红色拉杆箱来接我去B城见正文最后一面。梦的精心打扮显而易见,因为我熟悉的梦平素都是那样随性,有时甚至穿得很莫名期妙。记得有一年春节,梦独自回家,我对她说:“你怎么不打扮得时髦一点啊。一点也像在A城生活的人。”然后梦恨恨地跑出去买了一双当时特别流行的鞋,配上她那身不知有多少年的衣服,很恶毒地出现在我面前说:“时髦到了我这里就是这个样子。”其实她应该知道自己的资本在何处。
今天的梦分外地美。冷静地处理着一切,我想做的事,一件也未做成,她将一切都安排是完美。当我们坐在软卧席上时,我以为自己是与梦去渡假。还记得那一年的假期,我与梦偷跑到县城,就曾说过有一天我们要这样子去旅行。
梦买了好几听啤酒,上车后问我要不要一听,我摇摇头,看着她很熟练地打开然后眼也不眨地喝下了两听啤酒。我想也许在我们不见面的日子里,梦已经很习惯喝酒了。梦什么也没对我说,我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因为本来就不是一个善言的人。然后看着她躺下去,不一会,就听到均匀的呼吸:她是真的睡着了,就在接到丈夫的死讯,前往处理后事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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