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能不朽

作者:都广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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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乔


      种地是一门技术活。

      望着地里绿油油的幼苗,乔从未如此深刻的明白这一点,同样有此感受的还有奴隶军的其它高层。

      统率军队最重要的就是能打,因而奴隶军的高层全是角斗士出身,主营成员也普遍为角斗士,杀人很擅长,但怎么耕作却不甚了解,当奴隶的时候忙着活命,造反以后还是忙着活命。

      所幸,奴隶军的来源很丰富,不全是角斗士,也有为贵族开垦荒地和耕作田地的田奴。

      田奴从能拿起耒耜的那一天起便要参与共耕,播种、除草、浇水除虫、收获,最终将打上来的作物堆到主人的仓库里。

      有一部分人会耕作就好,不会的可以跟着学。

      趁着天还没那么冷,能抢种一些粮食是一些。

      人族的田地一般都是一季作物,最多就是在做完了五谷之后再种点圆葱姜蒜之类的菜蔬。

      冬季时田地都是荒着的,一方面是地都冻上了,种不了什么东西,另一方面则是冬狩演武。

      人族的传统,每年冬季农闲时都要举行大规模的冬狩演武。

      这是自炎帝时流传下来的传统,彼时人族战事频繁,全民皆兵,冬狩演武一方面是为了练兵,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获取大量肉食,练兵时肚里没有足够的油水,谁还练得动?

      只是,任何事物流传的时间久了都会面目全非,炎帝时制定的冬狩演武练兵制度也不例外。

      最初时冬狩真的是实打实的练兵,现在也还是练兵,但目的和性质都已经变了。

      炎帝练兵是为了抵御异族,彼时人族还不是大荒第一流氓,在大荒智慧生物的食物链中属于脚垫这一层次的,因而炎帝实施的政策是全民皆兵,真正意义上的全民皆兵,除了还不会走路的,不论男女老幼,全都要练起来。

      发展至今日,冬狩已经沦为半练兵半游猎的东西,练兵练的也是贵族,氓庶虽然也参与,但存在的意义是陪衬,一个精锐的士带着从人驾着战车能打一百个氓庶,后者也只能是陪衬,偶尔担当诱饵的陪衬,若是足够倒霉,可能连猎物的角色都要担当。

      觉得野兽猎起来不过瘾,特别厉害的猛兽又太危险,拿活人当猎物这种景像虽不似角斗场一般到处都是,却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冬季里还在地里耕作农作物,这是不曾有过的,至少在北方没有,而在哪怕是冬季也不冷的极南之地,冬狩反倒不怎么勤,据说农作物能一年两熟甚至三熟。

      遗憾的是这里是兖州,农作物普遍一年一熟。

      抢种一茬麻累也是无奈,奴隶军需要修整,会在阙地呆很久,粮食是个问题。

      阙地本身的存粮也很丰,在贵族都被屠掉后便都是奴隶军的了,但为了招揽人心,常仪拿了一部分打算帮氓庶过冬。

      每年的冬日都是氓庶最难熬的时候,哪怕是帝都繁华之地每年冬季都要冻死饿死许多人,更别提兖州这种非发达地区了。

      为了过冬,氓庶一般会向贵族借高利贷,肯定还不上的那种,倒不是有人想赖账,就算真有想赖账的,考虑一下贵族的私兵也会理智下来,还不上的主要原因还是贵族需要奴隶。

      庶农虽然也耕作贵族的土地,但收成是庶农和贵族一起分的,只是贵族分得多一些。

      田奴就不一样了,收获全都是贵族的,而贵族只需要用最低廉的成本维持奴隶的生命即可。

      因而高利贷不借则矣,借了,最后肯定得卖儿鬻女,但大部分氓庶都不觉得这有多惨,子嗣本就是父母的私产,需要时卖了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没粮食吃的时候把子女给煮着吃了都不是稀奇事。

      奴隶军想要的是人心,因而不打算高借贷,而是打算纯赈济。

      剩下的粮食便没那么可观了,就算仍旧可观也不可能供奴隶军嚼用。

      角斗士都是习武之人,一顿顶别人好几顿。

      抢种一茬粮草是常仪的意思,就算最后冻死了,那个时候麻累也不过是没成熟,从植株到果实都是可以吃的。

      有的吃就不错了,至于熟没熟透,管那么多干嘛?

      常仪一番话说得奴隶军大部分高层都深感无言。

      看常仪子你的学识、你的手掌、你的皮肤,你简直比贵族还贵族,但怎么感觉你对稼穑之事一点都不陌生呢?

      对于常仪子,虽然因为盗趾选择信任的关系,奴隶军因为相信盗趾所以也接受了常仪子,但对常仪子的身份仍旧是有些狐疑的。

      无它,常仪子太有才华了,寻常家庭培养不出来。

      除了才华,常仪子的外表也不似氓庶出身。

      在这个氓庶普遍吃不饱,就算吃得饱也很少能吃上肉的世道,氓庶和肉食者阶层的贵族是存在着身形差异的,前者身高一般最高五尺,后者少有低于五尺的。

      自然,大荒如此大,总有例外,比如猎户这个职业,就很少有长得不壮的,不够壮的早就因为猎不到猎物饿死了,再比如角斗士。

      乔目测过,常仪子的身高约莫五尺九寸四分,便是在贵族中这也是高个子了,除了个子高,常仪的皮肤也很好,白皙细腻如牛乳,没有任何瑕疵,不管是茧还是旧伤疤都没有,仿佛自幼便精心保养一般,以至于都成年了,肌肤还如婴儿般柔软细腻。

      最后一点,乔可以证明常仪没有保养,那家伙连按时吃饭都要人提醒,怎么可能精心保养肌肤。

      纯粹就是自愈能力强大罢了,手上不相信割了个口子,一顿饭还没吃完便已恢复如初,完全看不出曾经受过伤。

      与其怀疑常仪是否贵族倒不如怀疑她是否人族。

      与常仪同样充满矛盾的还有另一个人——兕子。

      乔看向卷着裤腿坐在田垄边和一个老农用方言加手语聊天的兕子。

      不到半个月就初步掌握了一门方言,兕子也挺人才的。

      更人才的是这位疑似国君的小家伙还精通稼穑之事,不是常仪那种懂却因为经验不足而不够精的懂,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懂,各种经验也能信手捏来。可这是不合理的,兕子才八岁,哪怕真的出身氓庶也不应该有这样的经验。

      人族的播种方法是漫天散播,这稚童却表示散播不如条播。

      光浇水不行,还得施肥,粪肥的比例也有讲究。

      麻累过冬也有法子解决,将麻累的植株种得密一些——不过这样的话,粪肥必须跟上,不然影响收成——再将枝条压低,缝隙间再压入干草,如此便可起到保暖的效果。

      甚至还可以考虑一下冬季也耕作,不过这样的话对于播种时间就很讲究了,早了,冬季还没结束,作物就已经长得差不多了,收获肯定少,晚了,幼苗不禁冻。

      常仪彼时的神情有些怪异,似是看到了什么明明不会发生却真的发生了的奇迹一般,虽神情复杂,但还是说服盗趾采纳了。

      兕子在奴隶军中终于有了正式的位置——教授农事。

      这位身份成谜的人质表现得相当热情,仿佛所有心思和精力都投入到了稼穑之中,从早到晚都在地里跑。

      短短时间里,原本还是粉雕玉琢的小人儿如今已经变成了纯粹的农女了,除了比农女干净许多。

      兕子每天都要清洁身体,衣服原本是尽量勤洗,在攻占阙地后她不知从谁家府邸翻出了差不多年龄的稚童衣服改了改,终于有了更换的衣服。

      乔在兕子身边驻足时这人还在和老农叨叨个不停,最后还是老农提醒了她才注意到乔。

      “哪里出了问题?”兕子下意识问。

      论起稼穑之事,如今的阙地还真没人能与她比,找她基本都是有事。

      乔道:“也没什么,只是来看看地里的情况,顺便告诉你一件事,我之前给辛国的人写了一封书函。”

      兕子闻言示意乔坐下,她不喜欢和站着的乔说话,乔太高了,身高目测六尺四,兕子不仰头根本没法看清乔的脸。

      乔好脾气的坐了下来,兕子这才问:“他们出多少粮食买你们杀我?”

      瞧着一点都不惊讶的兕子,乔有一瞬的无言:“你对自己的情况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兕子纠正道:“我现在顶着的是辛子的身份,而辛子,她死了,有心人便可得到一个国家,如此诱惑,谁能拒绝?须知,这世上,唯有江山权力才是最重要的。旁的,不论是尊严、血脉亲情还是爱人友人,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舍弃的。”

      乔回以懵逼的表情。“总觉得听你这描述,公族不比禽兽逊色多少。”

      兕子有一瞬的语噎,但思忖了须臾后却是坦然纠正道:“你说错了,不是不比禽兽逊色,而是人本就是禽兽的一种。”

      乔彻底无言。
      稚子,你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不是太阴暗了?

      你是八岁,不是八十岁啊。
      不对,真是八十岁的老人,什么风波没经历过,早就活通透了,不可能如此阴暗。

      “稚子,你的内心太阴暗了。”乔劝道。“容易伤人伤己。”

      兕子回以白眼。“少年你被保护得太好了。”

      虽然乔也是奴隶军的一员,地位也挺高的,但这么长时间兕子也发现了,乔和盗趾他们不是同类,盗趾他们是真正的涉过黑暗所以向往光明,但世道不容许,他们的结局只能是毁灭,毁灭别人也毁灭自己,而乔,看似是他在照顾常仪,实则是在常仪在保护他,守护着他心灵的纯净,替他隔开了所有黑暗与污秽。

      狰狞诡异的面具之下温柔得....简直不像话。

      乔不以为然,他哪里被保护了?他可是奴隶军的将领之一,还是主力,能在战场上杀好几个来回的那种,根本不需要保护。

      “盗趾大兄让我问你你怎么想。”乔说。

      兕子道:“这个还能考虑我的意见?”

      乔道:“说不定。”
      盗趾的心思他也不是很懂,但既然让他来问,还是有可能的。

      兕子闻言道:“敲他一大笔,越多越好,敲的时候顺便刺激一下他,让他明白,抢得再多,也后继无人,倒不如给你们做点好事。”

      乔懵了下。“后继无人?”
      兕子点头。“公叔归乡只一子还活着,但服食铅汞过量,已经傻了,同时失去了生育能力。”

      就算还有生育能力,也只能生下畸形,有也等于没有。

      兕子鼓舞道:“加把劲气死他,说不定鹿会追加你们一笔粮食。”

      乔示意兕子让自己捋一捋。
      常仪说兕子血液里有很浓的铅汞含量,能活到二十岁都算她长寿,而二十岁之前没有疯癫算她身体底子好。

      现在,公叔归乡唯一的子嗣也同样遭受了铅汞的戕害。

      那么问题来了,谁干的?
      一石二鸟啊,辛国公族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让一网打尽了。

      如果兕子没有铅汞中毒,乔很难不怀疑公叔归乡唯一的子嗣变成那样兕子做的,毕竟这位刚被公叔归乡布局驱逐,出奔去国了都还被人追杀,但兕子自己中毒同样不轻,哪有害人的同时还把自己害得一样惨的?

      难以活过二十岁,二十岁之前也有发疯的威胁,公叔归乡的子嗣还不值得一个国君付出如此代价去毒害。

      很显然,铅汞中毒之事里,不论是公叔归乡还是兕子都是受害者。

      “鹿是谁?”乔好奇的问。“他为何要追加粮食给我们?”
      “他是我兄长,也是大君的私生子,不过他混得比我好,辅政公卿之一。”

      私生子爬到辅政公卿的位置?
      若这是远古嫡庶尊卑还不森严,所有私生子都等于庶子的时候,那么,很正常。但如今不是远古,嫡长嗣的地位最贵,其次是非长的嫡嗣,再次是庶嗣,而庶嗣中又根据各自生母的血统而有贵贱之别,私生子嗣位于食物链最低端,根本没有名分,是不被承认的子嗣。

      哪怕是君侯的私生嗣,撑死也就当个士,辅政公卿,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他觊觎国君之位?”乔很是不可思异,就鹿的出身,除非他效仿葛天,否则根本不可能坐上那个位置,便是坐上去了,想坐稳也很难,葛天早期就差点因为出身而被拉下来,但葛天太能干,愣是干死了所有人,因而坐稳了。

      兕子也不太确定的道:“这我也说不好。”

      鹿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也没有葛天的能力,强求国君之位,最终也坐不了几天,以鹿的性子,不应如此。理论上,三公卿里对幼主危害最小的就是他了,然而,咬人的狗不叫。

      乔瞧着兕子脸上的迷惘,道:“看来你对你的兄长也不是很了解。”

      兕子颇为感慨。“人这种生物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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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度量单位,一尺三十厘米,十寸为一尺,十分为一寸。
    所以,常仪的身高在一米八左右,乔则是一米九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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