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熠朗匆匆
“打他!打他!臭不要脸的,有娘生没娘养的东西!”
“揍他!死要饭的!”
冬朗蜷缩着小小的身子,护着头,死也不把那兜里的包子吐出来。在众人打在一起时,从北城门驾马而来一行带兵之人,为头的虽是个不大不小的孩子,但不掩周身英气,一看就是大家公子。
就在这时,冬朗瞄准机会,趁人□□有空,一钻,立马冲向迎面打马而来的贵人。
“殿下!小心!”
“吁——”
“大胆何人!胆敢拦马!来人,把人压上来!”
“贵人饶命—贵人饶命啊…呜呜—”冬朗哭丧着脸,立马覆地磕头,手一松,一个半大的包子从衣兜里滚出来,碰地粘了满身的灰。冬朗立马捧在手心小心翼翼地吹着灰土。
被惊了马的贵人在旁看一会,示意手下人走开,自己走到冬朗面前打量起来。这是个小乞丐,约莫八九岁,比自己小个三四岁。刚惊马那刻,小乞丐那坚毅的眼神,让他觉得稀奇。
“你叫什么?与你一起的,还有人没有?”
听见贵人这么说,冬朗低着头忍着眼泪的说:“小人叫冬朗,本来与爹娘一起到长安城避难,没想到路上遇见流民,小人父母为了小人,就…”说不下去就哭了起来。
“别哭了,男子汉大丈夫的。这样吧,今后你就跟着我了。”不管他说的是真还是假,莫名的讨厌不来这小乞丐,有意思。
就这样,冬朗离了乞丐身份,到贵人身前做事去了。
春来夏往,秋收冬藏,一晃就是五年。
“嗖—”箭离弓弦,正中红心。
“哈哈哈,世子爷好身手,冬朗就是练到下辈子也赶不上!”爽朗的笑声,为校场上那擦弓之人鼓掌。
笑着的就是五年前的小乞丐,冬朗,如今十四岁了,过去面黄肌瘦的小子长成这般面白唇红的模样,让身边不少人玩笑。而过去的贵人就是冬朗口中的世子爷,沈煜。
沈煜似笑非笑的看着倚在围栏旁的冬朗,一副街巷二杆子的行头,嘴里叼着根马草,说着眼都不打转的话,真真是,叫人想抽他!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你走吧,去晚了,那柳巷黄疤子可就把钱赢走了!”
“不可能!就黄疤子那手气—爷,您知道啦?”说起这事,冬朗连马草带口水的呸了一口,不想早被人知道了!
冬朗好赌,大概做乞丐穷怕了,就整天想着弄钱,这能赚大钱的买卖又和自己爷不冲突的就只有赌了。别看人小但脑子机灵,赌桌上的一些明的暗的小动作摸着摸着就学会了,如今是柳巷一“财神”!
沈煜好歹是个世子,明处的守卫就不说了,暗处的不就是天天摸线索找小动作的么,这还是他兄弟,知道了也装不知道,由着他去。
五年来,沈家世子与冬朗朝夕相处,合自己心意,对冬朗就真心当手足了,不像那些连着血缘背地里要防着捅刀子的“兄弟”。冬朗表面看着吊儿郎当,但他总能找到与沈煜相处的方式,让对方好过,这不排除有抱大腿的心思,只是他也在此过程中把沈煜当兄弟。于是,双方都默契,就这么相处了下来。
一年后,沈世子娶了李尚书的女儿,李漱敏。在之前的一个晚上,沈煜鲜有的叫上冬朗喝酒。沈世子为家族要娶个没见过的女子,心里不知什么滋味,就觉得不舒坦。冬朗明白他,不说别的就喝酒。喝得差不多了,调侃调侃两句未来世子妃,如何如何年轻貌美,一听名字肯定是位秀外慧中的好妻子。沈煜喝得微醺,哼了一声,然后叹了口气语重心长的拉着冬朗说道:“冬朗,你不像我。你以后一定要找个你喜欢的女孩子。无论是谁,记得带来我瞧瞧,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支持。莫要像我,过的这般不自在……”然后又说了一大堆酒后话。
沈煜娶了妻,就大多时候在京中当值,不像以前四处奔波了。冬朗还是一贯的到处跑,流于大街小巷,江南北地。
一日,沈煜当值回来,就听小厮说冬大爷在书房候着。沈煜惊奇,平时冬朗是最不喜欢念书论文的了,不知是什么样的事。进了书房,沈煜也不急,坐下后慢悠悠地喝着冬朗递来的茶。冬朗见他不问的样子,就琢磨了琢磨,说:“世子爷,您觉得,我还有可塑造的机会没有?”沈煜见冬朗那一眼珠子的期待,连“您”都用上了,微皱着眉说:“冬朗你这身板…”话不说完还跟不认识似的从上往下的打量冬朗。冬朗见他玩笑,正了正神色,抱拳道:“大哥,我就跟你直说了。我想参军。”沈煜听了,放下茶杯,问:“为什么?”依他看,冬朗之前想的是赚很多钱,然后讨个邻家小姑娘,买处宅子,关起门来过金子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什么搬文弄武的冬朗从来就不想过。
冬朗见沈煜盯着他像看怪物,再想到要开口的话,不禁不好意思起来,吞吞吐吐道:“爷—您不是说,不是说过我要找个,找个喜欢的女孩么?我,我找到了!”沈煜看他那促狭样,头一次脸皮厚圆滑的冬朗也有不好意思的时候。“哦?可这跟你参军有什么干系?莫不是那女子要你去参军?”见沈煜误会了,冬朗急忙道出实情。
原来,冬朗在一次灯会机缘巧合的救了夏侯的女儿罗清,两人互相一见钟情。但身份门第却现实的摆在眼前。本想放弃,越是忘记却越是在意想念,最终决定顺着心意。就冬朗来说,他其实有沈煜这个兄弟,那一官半职的不是问题。但冬朗不想,其一是小时候受人乞讨的日子他过够了,最重要的是他想让自己喜爱的女子以后能直起腰来,不想她在她那个圈子与自己两处为难。所以,只有一个办法能谋个好出身,就是立军功。
沈煜听冬朗说完了,不由的感叹,什么时候,这小子也长大了。苦笑了一下,站到冬朗身边,拍了拍冬朗的肩膀,说:“都想好了?”冬朗也坚定的回了他:“嗯。”“我知道了,我会安排的。冬朗,看见你这样,我真替你高兴!”沈煜看到兄弟这般有担当,真的很高兴。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沈煜多与冬朗讲布局与兵法,生存与操练。兄弟俩在一起较之以前,感情又近了一步,他们站在一条线上,同甘共苦。
两个月后,冬朗被编在炊事营里随着北征军出发。临走时,沈煜站在城门上看着穿着青布衫,戴着头巾,脖子围着绿巾的冬朗,什么话都说不出口,心就哽在那儿,突生一种今生后世的悲觉来,眼盯在那处,就怕…
冬朗走了,沈煜又恢复到刚娶妻那会儿。但身边伺候的人看得出世子的心,更加寂寞了。
时间不会为任何人停留。白驹过隙,转眼间,一年过去了。这年里,沈煜一直有和冬朗通信,每每看到信里写道冬朗刚开始因为长相被排斥嘲笑啦后来冬朗都偷偷报复了回去又说起军营的生活有些兵子还不如乞丐啦之类的趣事,沈煜都会笑出声,只有这时,他才是自在的。
后来的两年里,沈煜袭承了爵位,成了侯爷,还有了个男孩。冬朗也变得成熟了,渐渐的不再有人嘲笑他小白脸,他在炊事营里混的很好认识了不少人,后来被调到装甲营里,又因聪明改良了枪被提升做了干事。一年后,冬朗升至副将领。
沈煜在书房看着公案,面色凝重。最近不太平,边关鞑子连着几次挑衅,擦边走火的,关外流民比比皆是,西南盗寇生道,处处都有惨案,真是到处都是疮!当今那位却沉溺炼丹修道,痴迷于所谓的长生之道,立了一老道为国师,天天闭关,将国事留给几个重臣,朝堂一分三庭,整日明争暗斗,弄得乌烟瘴气……
沈煜叹口气,如今局势紧张,也不知在边外的冬朗怎么样了……
边外。
“冬哥——您快走吧!咱到这儿根本就是中了埋伏!妈的庞宽,贱犊子的让我们给他开路根本就是要冬哥你的命!”
“是啊,冬副将!您先撤,弟兄们断后,不能这样硬拼着白白送了命!”
“不行!回去当逃兵么?!当兵打仗就该听将领命,谁让你们一个个回去了?”
“冬哥——”
“不用说了!将在外,军令如山!现在正是突击的绝佳时机,不管庞宽想什么,我们都是为了大宋!”
“走—”
……
书房内,沈煜检查着儿子的字,一时心悸,喝了口茶,终是坐不住,正站起出门,一道暗影出现在身后。
“怎么样?”
“主子,这是边外加急传来的。”说着递上密封函。
沈煜看着头一行,心头一急,一口血吐出来。
“主子!”暗卫心惊,立马扶住。
沈煜脑子里全是东朗的消息,心里挣扎与痛苦,眼里满是不信,竟昏死过去。
“冬副将中伏,半身血肉模糊,生死堪忧……”
冬朗弥留之际,只记得最后兄弟们冲他大吼脑门青筋暴起的画面,一滴泪无声地滑出眼角,他还记得最初参军的意念以及,他的爷,他的大哥,沈煜。
他想笑笑不出,嘴角扯着全身都无知觉。好累啊,他想起马场边沈煜那无奈又宠溺的笑,想起在柳巷大杀四方跪着喊他爷的傲,还有小罗清儿那扑哧扑哧的大眼睛…他想,再见了。对不起,大哥,对不起,清儿…
“主子…冬大爷去了……”
沈煜睁开眼,手伸向东朗的方向,又睡去了。
“主子—您不能去啊!边外重重,朝廷没下旨,您一走,岂不是掉入某些人的套?!”
“冬朗在边外已经是遭罪,如今难道我做大哥的还不能请他回家么!不用多说,我意已决!”
他连夜赶往边外,已是错过东朗的最后一面,无论如何他要带他回家。
“爷,你已护我一世,接下来,换我护你余生长明!”
“冬朗,你一定要等我—”
“主子,冬大爷,冬大爷遗体不见了……”
“找!冬朗,我一定会带你回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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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冬篇
楔子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冬藏—冬…冬—朗—”
“那我叫你冬藏啦,哈哈,真有缘,我叫冬儿。
“冬儿…”
———
“纵豆蔻词工,青楼梦好,难赋深情。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扬州慢》
“我不叫冬儿,我是红芍。”
“爷爷,冬儿走啦,春天来了,我藏不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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