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在这场爱情里,我充当了“第三者”的角色。
此“第三者”非彼第三者。
我、阿花、阿成,我们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彼此经历了对方绝大部分的人生。
故事的开始,阿成深爱着懵懂纯情的阿花,竭尽一个男孩所有的力量守护着阿花,给她最初、最深的温暖和爱意。
作为阿花的死党,我从最初对阿成的排斥到充当起二人的牵线红娘,阿成以点滴的付出让我深深撼动!
7年的时间,阿花终于懂得阿成的心事,像阿成爱她那样爱上了阿成!感情的天秤终于持平!
大学四年,我们挥霍青春的同时,阿成与阿花让我见识到,真正的虐狗模式,哦,不,是虐我模式!
虽然每天被他们甜到虐死,我却乐在其中!看着他们深情隽永的爱情相处模式,我也感受到爱情的美妙,生活得温馨甜蜜!
本以为会白头偕老的人却终没有一辈子执子之手!
是什么让他们丢失了爱情?
我找不到曾经的你,也找不到我自己!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相爱相杀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阿花、阿成 ┃ 配角:小岚 ┃ 其它:深情、承诺、分离

一句话简介:11年的相伴,终抵不过时间的洪流!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440   总书评数:0 当前被收藏数:1 文章积分:119,258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8245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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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事了无痕

作者:夜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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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阿成,你这个混蛋。”
      这是阿花沉寂4小时后对我喊出的第一句话。
      之所以用喊这个词,是因为这是我认识阿花以来听过的最振聋发聩的呐喊,以至于盖过吧台上的驻唱歌手的摇滚腔。
      我要感谢阿花,她让我“享受”到这辈子最大的注目礼,可惜这感觉不那么让人兴奋,我有种被当成黑猩猩围观的感觉。
      阿花喊完失恋后的最大感言后,拿起面前的红酒仰颈一股脑倒进喉咙里。我看着她喝白开水一样的架势,真心心疼我那白花花的银子啊!
      为了抚慰她受伤的心灵,姐我可是狠心买了有史以来最贵的红酒,准备舍命陪君子。可惜啊,阿花都没给我这个机会,我还没闻明白这酒什么香,酒已见底,阿花壮烈的倒下了。
      等我吭哧吭哧的把阿花从酒吧搬回我家后,阿花很是时候的醒了。我那个后悔啊,我怎么就不等个几分钟再把她带回来呢?
      要知道,他姐姐我可是155的身高,阿花170,我家在5楼,而且没电梯。为了把烂泥一样的她成功的弄上来,我可是用了吃奶的力气,衬衣都汗透了。
      人家倒好,我刚把她甩到床上,数落她一句:不会喝就别喝这么多,你失个恋害苦姑奶奶我了。”丫的立马从床上弹起来,狗皮膏药似的贴在我身上:“阿成,别离开我,你说过这辈子都要看着我的眼睛才能入睡的,我们分了,你就看不到了......"
      我浑身起了层鸡皮疙瘩,对于我这种已经单身4年的人来说,听到这种肉麻的情话,汗毛都要甩出去了好吗。
      等把阿花收拾好安安单单的放回被窝后,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留着眼泪说着梦话,我瞬间被一股伤感侵袭。
      怎么会分了呢? 11年啊!阿成怎么就能舍得。
      阿花本名不叫阿花,是因为她从小就喜欢看帅哥美女,还喜欢收藏各种帅哥美女的照片,所以朋友们给他起了这么个外号。
      阿花、阿成、和我,我们是发小,彼此经历过对方迄今为止绝大部分的人生。阿花和阿成在一起9年,却是认识了11年。我本以为天崩地裂也会守在一起的两个人,怎么就分道扬镳了呢?
      我们遭遇阿成的时候,是小学5年级,之所以用遭遇这个词,是因为看到阿花失恋3个月以来的痛彻心扉,我有很多个瞬间幻想过:如果阿成没有转学到我们学校,没有成为我们同村的新邻里,我想阿花以后的人生会快乐许多吧!
      阿成第一次见阿花的时候,就爱上了她,早熟的一见钟情。这是初三那一年阿花答应做阿成的女朋友后阿成告诉我的。
      是的,我的死党阿花拥有让男人一见钟情的所用潜质:窈窕纤细的身材,弱柳扶风的气质,尤其那双眼睛,波光潋滟,混杂着清纯与妩媚,睫毛长的可以夹死一只蚊子,绝对比现在正火的男神霍建华的还要长。
      阿成曾像阿花坦言,之所以第一眼就爱上阿花,就是因为阿花那双迷人的眼睛。“感觉亮亮的把什么都吸进去一样。”这是阿成用一种迷离的神情像我描述他们的初相见。”
      “你如此钟意阿花,为什么到初三毕业了才表白呢?”我曾经好奇的问过阿成。
      “一看你就没喜欢过人,因为太小心翼翼啊,觉得时候没到,万一说了把阿花吓跑怎么办,阿花胆子那么小。”
      阿成果然老谋深算,哼!表面一副谦谦君子样,实际一肚子小九九。
      现在回想起来,阿成果然是极品腹黑男啊!从小学到初中毕业,4年的时间,阿成用时间给阿花养成了“有事找阿成”的好习惯,从生活的每个角落侵占着阿花的大脑。单纯的阿花一直把阿成当成善良的大哥哥!
      阿成果真是善良无疑的!阿花5年级的时候听说捉蜜蜂可以采蜂蜜,拉着我用手绢捂蜜蜂。我和她说蜜蜂会蜇人的,她不听。非说她在一本漫画里看到过有一种长相的蜜蜂是不会蜇人的,结果蜜蜂捉到了,她的手被蛰的肿了一个大包。
      事实证明,她的漫画书在扯淡。
      当时阿花眼泪汪汪的就近跑到阿成的家里,阿成看到阿花用手绢包着的红肿的手指头,立马跑到洗漱间把他爸的佳士洁牙膏拿了过来,挤出一部分均匀的涂抹在阿花被蛰的皮肤上。
      后赶到的我站在阿花的身后,愣愣的看着阳光透过阿成家屋顶的树叶洒成斑驳的光影投射在两个人身上。
      听到阿成耐心的哄着阿花:“没事的没事的,一会就好了,阿花最坚强了。
      那一瞬间,我突然有点眼眶湿湿的感觉,我妈都没像阿成哄阿花这么哄过我啊,呜呜......
      后来,我也想尝尝被人这么哄的感觉。
      当我再次习惯性的摔倒,腿蹭掉了一小块皮后,立马喜滋滋的跑到阿成家,眼巴巴的等他给我抹他爸的佳洁士牙膏。当时阿成正拿了本书躺在他奶奶的摇椅上看,当我指着蹭破了皮的伤口给他看后,反差的他只是凉凉的说了一句:你这一个月都摔了不下10次了,皮都磨厚了,没关系,过两天就好了,乖,别耽误我看书。”说完再不理我,低头继续看他的破书去了。
      从那次以后,我就明明白白的知道了,我和阿花在阿成那里的待遇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
      哼!这世界果然还是看脸的,还不是阿花长的比我好看,好看怎么了,又不能当饭吃,不理我,我去阿花那说你坏话去。
      不过我的坏话没起丝毫作用,阿花与阿成的关系还是越走越近,甚至有时候阿花会把我晾在一边,转去陪阿成,我有种被抢钱了的感觉。
      阿花是我最好的朋友,当然事事都应该先想到我,怎么能被别人占去我在阿花身边的位置呢!
      于是,初一那段时间,我拼了老命的挤兑阿成,想方设法的搅黄他和阿花的“约会”。
      他和阿花一起看日本动漫《死亡笔记》,我说我也喜欢看,挤坐在他俩中间对着L的黑眼圈叽叽呱呱的评论L是不是帅哥;他邀阿花去村东头的桃树林看桃花,我说我妈刚好要做桃花饼,屁颠屁颠的跟过去摘桃花;他和阿花去逛影像店,我说我弟刚好要我帮他买郑源的新专辑,拽着阿花的手晃悠晃悠的选光盘。
      我如此费劲心机的在阿花和阿成的相处中见缝插针。本以为终究会大功告成,阿花迟早冷落阿成。可却发现好像都不怎么管用,我缠着阿花说上一堆的废话,阿成仅仅用一言半语就成功的让阿花笑了。好吧,我被秒杀了。
      不管我怎么破坏,阿成和阿花该怎么笑怎么笑,该怎么说怎么说,对于我只是视而不见。我才发现,我把阿成当成了假想敌,人家根本不屑鸟我好吧。
      我一肚子怒火无处发泄,正要想个大招整蛊阿成的时候,这丫的突然转性开始讨好我。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雪人雪糕,我妈又不经常给钱让我买。阿成就每天放学的时候给我带一个雪人雪糕。当然,是给我和阿花都带。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我可以每天都吃到我喜欢的雪糕了。
      3个月后,我对雪人雪糕见到就想吐的时候,我像阿成伸出了友谊之手:“我们做好朋友吧,和阿花一起。”
      “我们本来不就是好朋友吗。”阿成闪着一口大白牙笑嘻嘻的问我。丫的,我一拳打在棉花上,又被秒杀了。
      我彻底对阿成放下成见是在初二阿花参加市里初中生歌唱比赛那次。
      阿花真是上帝的亲女儿啊,不仅人长的漂亮,歌也唱的一流的好听,犹如百灵鸟一样婉转动听,造物主又一次证明了他的心长偏了。
      阿花轻松的过关斩将,进军到市里的总决赛,以一首《军港的夜》众望所归的夺得冠军。当时,我在台下挥舞着双手为阿花鼓掌喝彩,阿成带着笃定的微笑一把拉住我去后台迎接阿花。
      本来我准备给阿花一个大大的熊抱,好好的表达下我的爱慕之情。结果没等我张嘴,阿花在见到我们的那一刻,突然脚一扭,从后台的台阶上摔了下来。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阿成卸下他平时的微温尔雅,慌乱的过去扶阿花。
      还好台阶不高,阿花的脚伤不重,医生说只是轻微的组织水肿,并没有伤到筋骨,吃点药在家休息两周就好了。我舒了一口气,转头看一脸紧张的阿成,他眉头紧锁,认真的听着医生交代的每一个注意事项。
      阿花养伤的那两周,阿成每天都到阿花家报道,带着他让他妈给阿花做的各种鸡汤、鱼汤、乌龟汤......
      我当时看着阿花一勺勺喝下那些汤汤水水的时候,腹黑的想:这样下去两周后阿花不会从林黛玉变成薛宝钗吗?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两个星期后我跟在阿成载着阿花上学的自行车后面,发现阿花那些鸡汤、鱼汤、乌龟汤没有给阿花带来一点点肥肉,反而让她的皮肤更加白里透红的光滑了。
      阿成以阿花脚伤未痊愈为借口,成功的当上了阿花的车夫,每天骑着自行车优哉游哉的带阿花上学下学。
      后来阿花脚好了,两人却很有默契的不提分开独自骑车上学这回事。我也睁只眼闭只眼,反正当时我已经百分百认定:俩人一定有奸情。我可不想棒打鸳鸯!
      其实当时阿成和阿花的事情在我们闭塞的小城镇也是风言风语。
      我偶尔也听阿成的妈妈说过:“阿花是个好女孩,你们长大后要在一起我也不反对,只是你们现在年纪小,一切要以学业为重。”
      阿成只是酷酷的回答了一句:“妈,我有分寸。”
      阿成的分寸就是,初三毕业那一年,阿花偷偷告诉我,她和阿成恋爱了。我用一副“这不是早晚的事吗”的表情回应了她。
      我后来问阿成,为什么不等阿花再大些的时候像她表白,他不怕把阿花吓跑了吗?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阿成牛逼哄哄的用一句诗词回答了我。
      其实简单点来说,就是阿成怕看不住阿花,没等他表白阿花就跟别人跑了呗。用阿成的话说:“阿花这么白,脑回路太短,容易被人骗跑了的。”
      阿成的高中不是和我们一块读的。阿成不是公众意义上的好学生。他喜欢看书,看的却多是一些散书,本职的专业书却是不爱读的,对于中国的应试教育更是不屑一顾。
      理所当然的,在以分数决定你所读高中是重点还是普通学校的情况下,阿成无可避免的上了一所普通高中。
      而阿花表面上单纯、懵懂的像个刚出鸟窝的百灵鸟,却一直是学霸型的女子,情理当中的读了个重点高中。我虽然外貌上与阿花相去甚远,但死记硬背的功夫却是一流的,勉勉强强地与阿花上了同一所高中。
      阿成担心阿花高中期间被哪个长眼的小子抢了去,所以敢在阿花成年前让阿花成为名花有主的姑娘。
      我曾问过阿花:“你喜欢阿成哪一点?”
      阿花挠头想了半天:“哪一点?阿成所有的我都喜欢啊,没有人比他对我更好了,他哪一点我都不讨厌的。而且你不觉得他长得挺像柏原崇吗,我最喜欢的男深哎。”
      说完瞪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我。
      那一刻,我突然很同情阿成。他这么全心全意爱着的姑娘啊,单纯的对他没有半分男女的情谊。不知道我是该为他找到这么无瑕的姑娘感到庆幸,还是为了她一腔钟情却对牛弹琴而感到遗憾。
      因着这分同情,在高中的日子里,我决定尽心尽力的帮着阿成守护他的公主,抱的美人归。
      不要骂我出卖闺蜜啊,当时的我是真心觉得阿成是这世界上除了我爸以外的绝种好男人,阿花能和他在一起肯定会幸福的,用偶像剧的说法: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阿花真心白的我都想锤墙啊!
      阿成带她去海边看日出,她拎了一包酸奶、核桃酥等小零食吭哧吭哧的咬的咯嘣脆;阿成带她去看电影,一部爱情片愣是被当成喜剧片吃吃地笑个没完;阿成送她的生日卡片,她拿来当书签还得意满满的称大小正合适。
      我满以为时间久了,阿成会多少有那么点小失落。可我忘了,能喜欢阿花这么二次元的姑娘的人,也不可以常人的思维杜撰他。
      “我的爱人多可爱啊。”阿花每次做完多么无厘头的事情后阿成都是这么眼冒宠溺的和我感慨,当时我只觉得一阵恶寒袭身,直要抖掉三层皮。
      阿成对阿花的感情,一直被自己称为是“爱”。在我觉得说喜欢都是要脸羞羞纠结半天的年纪,阿成就这么确定他爱阿花了。
      多么的早熟啊,多么的激动人心啊,多么让人想验证这句话的真假度啊!
      可我是信阿成的。为着他对阿花无微不至、点点滴滴的照顾与体贴。连阿花每次的例假时间都记得清清楚楚,提前几天严格控制阿花吃一切凉的东西,大姨妈光临那几天每天来送红糖水,高中三年,一次也没落下过。
      这样都不是真爱,世界上就不会有爱情了吧。
      阿成一往而深的深情终于感动上天得到回报是在阿花18岁成年生日那天。
      那天阿成为阿花举办了温情的生日party,送了阿花自己手工制作的项链作为阿花的成人礼。
      那天的阿花很漂亮,也笑的很开心。本来大家玩的开开心心。阿成却突然提出要提前离场,这是从没有过的事。一直把阿花放在第一位的阿成,怎么会不参加完阿花的成人礼呢
      尽管大家很疑惑,可谁也没敢问出口,因为大家看到阿花望着阿成消失背影后失落的脸,突然所有的人都被按了禁音键。
      阿成走后,阿花一直呆呆的坐着不说话,大家也都识趣的早早散场了。
      我看着阿花前所未有的沉默样,一把拉起她:“走,咱们找阿成去。”
      在阿成家门口。我看到阿成拉着一个女士行李箱,并排和一个漂亮的女生边走边说笑,脸上洋溢着鲜少的爽朗笑容。阿成平时总是温柔的笑,很少笑得这么开。
      当时我的第一反应,转头想挡住阿花的视线,可惜已经晚了,阿花愣愣的看着阿成,眼泪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往下掉。
      当时我也傻眼了,没心没肺傻呵呵的阿花怎们会有这么多的眼泪呢?这还是我认识的阿花吗?
      原来阿花是爱阿成的,只是我、阿成、阿花自己都不知道的吧!
      我刚想伸手去拉阿花,阿花却抹了一把眼泪,掉头就走。我也急了,直接对着阿成的方向喊:“阿成,快去追阿花。”
      阿成听到我的声音,转头看到边哭边跑的阿花。立马神色慌张的去追阿花。后面的剧情就不用我说了。就像所有吃醋吵架的情侣一样,一个追问,一个解释,最后两人重归于好。
      原来和阿成说笑的那个女生叫澜子,是阿成的表姐。澜子是北大的高才生,寒假回来探望阿成的爸妈。偏巧阿成爸妈今天都不在,只好阿成去接机。之所以瞒着我们,是因为阿成为了能和阿花上一样大学,让表姐帮忙复习功课,这事情又不想让阿花知道,所以没说明退场的原因。
      对应试教育嗤之以鼻的阿成,为了他心心念念的阿花,决定在高考的大军中杀出一条血路来。以阿成当年的成绩,想考上阿花的大学,委实有些难度,这难度还不是一般的大!
      上天还是开眼的,阿成的深情终于让阿花在爱情上开了窍。其实我到觉得根本原因是澜子事件让不通情事的阿花吃醋了,从而认识到阿成在自己心中的重要性。
      高三的下半年阿花与阿成就开始了虐狗模式。哦,不,是虐我模式。
      阿花开启了主动模式,一有时间就跑去找阿成,主演温柔贴心女友的角色,甜的能齁死我。
      我应该为阿成高兴的,他们的感情终于成为了两情相悦的范本。可是,你们秀恩爱就算了,干嘛事事都要拉上我啊!
      阿花给阿成做鸡汤补身体,拉着我陪她买菜;阿花给阿成整理笔记,我负责誊抄成册;阿花送完爱心回校,我要充当护花使者送阿花回寝室,理由是阿成要抓紧时间复习功课。
      好吧,谁让我这么善良呢!嘿嘿,其实是阿成说了,等他和阿花结婚那天,一定给我包个大红包,哈哈!
      高考结束,阿成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以一匹黑马之姿杀出重围取得了与阿花不相上下的成绩。爱情的力量果真是伟大的啊!
      当然,为了继续我们8年的友谊之路,我也没有掉后腿,超出分数线2分与阿花、阿成上了同一所大学:南开大学。
      与所有年轻人一样,大学4年时间里,我们尽情燃烧着青春的激情与热血,大学是一个滋生梦想的地方,也是一个孕育腐败的地方。我们一起在大学各种社团里游走激论:辩论赛、刷街、出校刊;一起走过天津的大街小巷:古文化街、大胡同、意式风情街、天津之眼;一起品尝天津的各式小吃:狗不理包子、耳朵眼炸糕、煎饼果子;一起听着七八十岁的大爷喊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姐姐”,捂着肚子笑得天花乱坠。
      青春真是好啊,有使不完的力气,唱不完的歌,演不完的故事!我身边最精彩的故事还是阿成与阿花的爱情。4年时间,他们让我见证了除小说、偶像剧以外的真实世界里,何谓细水长流、温情脉脉的真情。
      我也曾春心萌动,暗恋过一个男生,可惜人家把我当哥们。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表白了,结果人家告诉我最近刚碰到一个喜欢的姑娘,正准备表白。好吧,我一直以来的狗屎运没有延续到我的爱情路上。
      沉寂过一段时间,我又满血复活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何况我这人生性比较懒散,没有阿成当年追阿花的毅力,也没有勇气用那么多的岁月等待一个人的眷顾。所以啊,轰轰烈烈的爱情不适合我,我还是过我柴米油盐平淡琐碎的小日子去吧!
      从那以后,我在感情上秉持了坐吃等死的态度,也有过那么一两个不长眼的男生看上过我,谈过一场不咸不淡的恋爱,可惜最终男生劈腿我出局。
      虽说谈恋爱期间我萎靡不振,可真要分了,确实伤心伤肺了一段时日。“女人的感情跟时间的长短成正比,男人的激情却随着时间逐渐消退”。这句话果然是大多数人验证后得来的真理。
      不过阿成是少数的不符合这个定律的。有时候我甚至突发奇想,想解剖阿成的脑袋,看看和别的男生的脑回路构造哪里不同。不过也仅仅是想想,等阿成百年终老时我也没这个胆子,我怕阿花杀了我。
      我以为阿成和阿花会一直这么岁月静好下去。可老天爷似乎总喜欢打碎一切我们自以为的美好,在我们用笃定的语气承诺幸福的时候。
      “劈腿”这两个词,我是万万没将它和阿成联系在一起过,一秒的时间也没有过。
      当年我们大学毕业旅行,三个人跑去西藏。旅行车半路出事故,刹车失灵,眼看要撞下山崖,集体跳车之际,阿成为救阿花用身体做了人肉盔甲,牢牢把阿花护在怀中,自己一身皮肤鲜血淋漓。
      我以为,连命都可以给对方的爱情定可以战胜一切世俗的摧毁。可我忘了,我们永远无法超越一样东西,那就是时间。
      当初,阿成用四年的时间让阿花爱上他。如今,阿成又用两年时间离开阿花,爱上了另一个人。
      阿成的深情曾让我惊叹爱情夺目的绚丽,现如今,阿成的绝情颠覆了我的爱情观。正是因为阿成对阿花11年的守护,我才对这世界爱情的存在毫无置疑,可现在,阿成又亲手将这片璀璨揉成一撮尘土,四散纷飞。
      那姑娘叫小岚,长的到小巧精致,只是和阿花比,还是差远了的。
      刚开始,我一直深度怀疑阿成是近视眼加重,才会放弃阿花转而看上小岚。直到我想为阿花讨个说法,在阿成公司门口看到抱着一盆仙人球等阿成下班的小岚脸上傻呵呵的笑容时,我突然明白了。这姑娘,像极了小时候单纯无邪的阿花啊!
      爱情让人痴迷,也让人盲目。深陷情网的女人最易缺乏安全感,阿花也不例外。
      自从认知到自己爱阿成以后,阿花就慢慢褪去了少女的懵懂和童真,以一个女人的痴念企图永远坚固的缠绕住阿成的心。在反复确认的过程中,不安和猜忌也夹缝生根。而小莲的出现,无疑给这裂缝浇水施肥,使其更加的枝繁叶茂!
      小岚是阿成大学时期兼职家教的学生。小岚喜欢吉他,可她的父母却觉得这是不务正业,禁止她学。不被允许的东西往往最有诱惑力。小岚家境不错,利用父母给的零花钱报了个业余吉他班,阿成就是她的指导老师。
      小岚20岁,单纯青涩的如清晨朝露下的百合花,正如当年的阿花。
      阿花25岁,依然有着楚楚动人的面庞,但却为了更好的守护爱情,隐藏了当年那颗如莲花般不惹尘埃的心。
      以前的阿花十指不沾阳春水,自从听了阿成奶奶“守住男人的心首先要征服男人的胃”的言论,每天磨刀霍霍苦练厨艺,经过一年的勤奋苦学,阿花的厨艺不下于小餐馆的大厨;为了与阿成弹吉他写书的文艺青年气质相配,阿花报了学习班学习插花、画画;为了阿成看电影时赞美某明星有淑女气质时,阿花搜罗民国至今所有淑女名媛的传记拿来钻习。
      可是,阿花没有学会一点。当一个人丢失本我的时候,又该让喜欢你的人怎么爱你呢?阿花学会了太多太多的守住男人心攻略,最终却丢了阿成。
      有时候攥的太紧、靠的太近,反而让人感觉窒息,产生逃离的冲动。
      就像阿成说分手时泪流满面的像阿花致歉:“我也想一直爱你啊,可我已经找不到你,也找不到当年的自己。”
      这是我认识阿成11年来第一次见到阿成的眼泪,即使最疼爱阿成的奶奶去世时阿成也仅仅是咬破了嘴唇没掉一滴泪。
      我想,阿成当年是真的很爱阿花吧!可现在,阿成也是真心的想和阿花分手。
      一年的时间,阿花纠缠、逼问、酗酒、痛哭流涕,撕裂了伤口一遍遍的祈求阿成的怜爱,折磨着自己,也折磨着阿成。
      面对着阿花,阿成从一开始的道歉变成面对阿花时的相对无言,只是紧锁眉头一脸沉痛的听着阿花的诉说。
      最终,阿成和小岚分了手。
      没和任何人打招呼,阿成离开了这座城市,仅留下两封信给我和阿花。
      阿花的信上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而我的是:照顾好阿花!
      没有人知道阿成去了哪座城市,也不再有人刻意去打听,包括阿花。
      阿成走了以后,阿花呆坐了两天两夜,第三天找了只箱子把与阿成有关的所有东西都锁了起来,然后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该上班上班,该吃饭吃饭。只是决口不提阿成,仿佛阿成从来不曾经过我们的生命一样。
      只是阿花开始间断性的出神:看到街上某个像阿成的背影;吃到阿成爱吃的某道菜时,路过某个吉他店时。
      今天,在这个我们常逛的小酒吧,阿花歇斯里地喝的烂醉之前,酒吧的歌手唱了一首歌,杨千嬅的《再见二丁目》:
      如能忘掉渴望
      岁月长,衣裳薄
      无论于什么角落,不假设你或会在旁
      我也可畅游异国,放心吃喝
      转街过巷就如滑过浪潮
      听天说地仍然剩我心跳
      关于你冥想不了可免都免掉
      情和欲留待下个化身燃烧
      有人说,爱情是一场虚妄、盛大的葬礼。当你穷极一生费尽周折的祭奠死去的深情时,它却从另一个出口找到了新生!
      阿花会再相信爱情吗?
      我想会的,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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