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无论从前看从后看,这两个与事实背道而驰的名字,就是一起盛大的车祸,见了血,让人怔在原地,找不出任何为自己辩解的话来。
内容标签: 青梅竹马
 
主角 视角
程久
互动
路渝
配角

其它:傲娇吧后知后觉的

一句话简介:心意?心意算什么东西。

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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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未知
  • 作品视角: 主受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9863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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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久

作者:翟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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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长久的久;
      渝,改变的渝。

      我百无聊赖地哼着昨晚去的那场live上令人印象颇深的调子,走过一个又一个空教室,从四楼下到二楼,又特意路过音乐排练室,从二楼绕路下到一楼,逗了一只虎纹猫,穿过深夜空荡的操场,特意往行政楼那边的花园那边绕了一大圈,才悠着性子拐弯走向停车棚。
      手机上显示的是令人愉悦的22:55。拖到放学后半小时,那家伙应该以为我有事自己先走了吧。呼——算是长松一口气,想到可以暂时撇开他,怎样都好,能一个人待着,心情也不由得轻快起来。
      但我早该料到那家伙远比我想象得有耐心,或许这十来年的了解白搭了。
      几乎无人的、死寂的校园里,停车棚暗弱的灯光下,好死不死地站着路渝。他耳朵上还挂着那对重低音森海塞尔,独自靠在生了绿锈的棚杆上,低头翻着不知哪一科的笔记——管他哪一科,反正他都不擅长就是了——见我终于来了,路渝还煞有介事地长松一口气,振作精神打了招呼。
      “我以为你今天不来了,还好……”他把笔记塞进包里,还体贴地帮我把我的车拉出来,再去找他的。
      “老宋那边找我要说法呢,也就月考那些事。”如果不给出个像模像样的理由,他大概是不会罢休的,我深谙这一道理,所以趁早含糊回答道。
      路渝颇为理解地笑了,丝毫不在乎我的迟到,或者说,是我最后的到来给了他安慰、更令他高兴吧。因为一丁点小事就满足,不计前嫌,真是符合他一贯的风格。
      “你回家还有事吧,干脆就不要再等我了。”
      我说出这要命的话时,路渝的温暖迟疑了一刹那,旋即又恢复成平和模样。他推车走在我前面,只给我剩下一个少年稚扬的脊背:“不,我还是等你比较好。”
      至此,我也已懒得再追问为什么了,在这个问题上路渝永远含糊其辞又不肯妥协。大概就算我午夜才回家,他也会不厌其烦地在车棚下等着我。

      “我妈从南美拿了特产回来,你什么时候过来拿?”他有点不自在地问。
      而我没有回答。
      这个点街上已经没有几个人了,更何况偏远的教育园区。无人的夜街,夏季的晚风,人在这之中摇啊摇,飘啊飘,此刻如果没有路渝,该是个多么美好的时刻。我愣神,live上“俄底修斯”的主唱抱着贝斯唱出“命运敲定了要这么发生,不可再用憾事的口吻”时,我脑内轰鸣的大概就是如此夏夜吧。
      走了神,路渝没等到我的回答,扭头紧张地看着我。
      “啊,随便吧。”随便随便随便,怎样都行,拜托我实在想不出其他什么回答了。
      路渝抿嘴,扶了扶耳机,扭回头去又若无其事地说:“今天有什么开心的事吗?”他很喜欢这样打开话题,可我却不尽然,这种感觉特别像我那个常年出差的爹偶尔回家在吃饭时问我:“最近开心吗?”让人烦闷、拘束、又无从逃避。
      “没有,还行。”我虚与委蛇起来,翻身跨上车子,使劲儿向前瞪了几步。新季度款型的单车骑得很轻松,飞快把路渝甩在后头。我在夏夜里迎风飞驰,不理会过长没剪的耳发飘荡,年少的沉抑、不安与焦灼此刻似乎都可以被吹走,而路渝,大概也可以被暂时忘掉吧。

      路渝他家住我楼上,一住就是十来年,自我记事起,似乎每一天的记忆都闪烁着他的身影。两家人关系不错,经常蹭饭聚餐一同旅游。可以这样说,我的童年里,全是路渝,路渝是我重要的人,直白一点叫“兄弟”,矫情一点叫“竹马”,总之,就是那种只有时光才打磨得出来的那种“重要”。
      我不愿自食其言,但无论如何都是事实的是,十七岁的我正无以复加地厌恶着他。找不出半点理由,就那么一念之间,他对我的所有推心置腹和颜悦色都变成了丑陋无端的依阿取容。
      无法停止下来,讨厌和路渝待在一起,再也不想踏进他的家门,千方百计想要躲开他又埋怨自己没有直言的胆量。
      原来一点一滴无微不至的温暖是可以成为恬不知耻的热情的。
      热情。
      我反复拿捏着这两个字,说不出是不是在进退两难。

      远远看见那栋熟悉的单元楼亮着灯,我压住心中的郁结,缓缓减速,不再有风,发型凌乱,骑车跟在后头的路渝也赶了上来。照旧,两相无言地停好车,一前一后地上楼——
      一,二,三,啊,四楼,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从兜里摸出钥匙准备开门,是看也不看路渝一眼的,自然也没准备说什么再见。
      “程久?”恰路渝在我身后停下脚步,天,他没有上楼的意思,“明天早上降温下小雨,记得带伞,我还是在楼下早餐铺等你。”
      他的目光落在我的后背上,我怔,集中精神转到钥匙。
      “再见啊。”日复一日地,不厌其烦地,他道别,我恍若未闻,疲惫地推开门,在我缓过神来时,人已经在门后顺利地落得一个没有路渝的皆大欢喜的清静。
      生满锈的老式防盗门是救我大病的定心丸,我竭力想要逃走,最终还是躲在了这块冰凉金属的庇护下。我站在门前足足有一分钟,听得门外的路渝终于上楼的脚步声,心中阴翳散了那么些,还是颓然跌坐在地上,抬头看,挂钟上已逼近凌晨。
      我再清楚不过地知道,不论我在夜里如何一意孤行地逃避,日夜轮转,迎来白日,清晨点头示意,并肩而行,两人依旧是貌合神离的两人。

      对于路渝的避之不及,萌生在三个月前的早春。那个春天再也不同以往,就算我穿往年的校服、吃年年都吃的食物、神情恍惚一如既往、生活泛善可陈没有丝毫变化——可也正是这样不可理喻地,我的脑海里开出了不可挽回的罪大恶极,并且无从发泄无从诉说。
      看着樱庭下路渝浮光掠影地一笑,我的喜悦僵硬在胸口,冻成冰渣子。那个陪伴我一路走来的面容,好像是熟悉得过了头,急蹿出无法自制的难以忍受。想要把他抛诸脑后不再过问,从此以往,我的眼睛就失去了该有的温度。
      千真万确,我想用笑容来回应他,但我的整个身体都被莫名的陌生的厌恶包裹。我无法战胜它,终于只好木然地转过身去,不管不顾。
      这样的逃避也算一种饮鸩止渴,噤口无言的反抗恰好勉强止住我的不安。
      ——求求你,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吧。
      千百次的,我在心底朝路渝喊道,可路渝与我没有任何心电感应的能力与条件。他听不见,他当然听不见,他一昧温柔、耐心地笑着,或沉静或洋溢,换得我的疲惫不堪与漫步蹒跚。
      我知道这样说、这样做、这样想的我都太自私了,但可惜我太爱自己,我是宁愿用自私来掩饰不堪入目的背叛与厌弃的,甚至内心混乱到拼了命把过错推加在他身上。因此,腐朽、烦闷、憎恶、厌倦,无疑罪加一等。
      所以我认识了“俄底修斯”,认识了凌犯。作为乐队主唱兼贝斯手,凌犯却离经叛道地彰显出一股知识分子的味道。我不知道他多大、念过多久的书、现在在干什么,我只是在音乐酒吧听他的live时盯着他看了几眼,就顺利搭上了话。
      凌犯台下会戴一副中规中矩的无框眼镜,略长的后发扎成一捆。他曾一把夺过我的玫瑰奇迹,兄长似的骂咧道:“高中生喝什么酒。”然后心安理得地替我一饮而尽。
      我看着他,有时会想,对,就是这样的人,我想和这样的人待在一起,而不是和路渝。
      这样的人会在我蜷缩在酒吧角落盯着海蓝色装饰灯发呆的夜里,在台上安静地说到,
      “多得这雨势,将烟花扑毁,才令我体会,凡事会枯萎。”

      爆发发生在六月初,让无数考生烦闷的六月初。
      天气压抑,压抑压抑压抑。
      可偏偏人心叵测,各有所想。
      我忙于复习,只求一个耳根清净,路渝则担心我的身体、心情、成绩,该操心的他都想操心。他时常问:“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或者是:“放轻松放轻松,没什么大不了。”“要不要我给你多买一袋牛奶?”“我妈敲了一盒核桃,补脑的,你拿着。”
      烦啊。我的大脑里仿佛再也装不下什么公式,只剩下这个烦字。
      看着他翘首以盼的表情,那就像毒蛇细微的刺,一点一点往我的脖颈上放毒。
      “为什么我要和你一起复习?”我心里的烦躁行将满溢,在他迈步想跟我进门时,再也绷不住面皮,我狠狠咬着每一字说出。
      我也有我的人生,我的理想,我也想为了目标放手一搏,可为什么偏偏我连得到一个不受打扰的、摆脱他的、自我奋斗的环境的资格也没有?如此的不可安生、退无可退,不仅是厌倦或厌恶,更多的恐怕是压迫、束缚、与喘不过气来的惶恐。
      “和程久你待在一起——有什么错吗?”
      又是这样,有一点端倪,他的语气就会染上强烈的焦躁与质问感,像是万支同发的箭,生生地逼到我的鼻尖来。我背靠冰凉的防盗门,侧身挡住他要进去的来势汹汹。这样一看,路渝的个子长得很快,已经略微比我高出一点了。
      什么都变了,那家伙,已经成为了我完全陌生的人了吗?
      “如果是错的话——”
      错……?或许我和路渝,本来就不该相识不该相知吧,现在我每分每秒的所思所想不都昭示着这个现实吗?我大概不是在厌恶,而是在畏惧他这种无根无由的温暖吧?
      “那么我也不——”
      我瞪着路渝说话时的面容,再怎么仔细看,他的五官都没多大改变,眼、鼻、耳、口,全是我熟悉的轮廓。这家伙分明是我最熟悉最亲近的人,一直以来都是,但是这个“分明”也拉不回的正是我心中无底的黑洞。他对我很好,每一天每一天,都用所有的能量来照耀我,似乎也可以包容一切摩擦;反过来,他给我的好有多少,我就有多少的怀怨抱以他,暗自憎恶、卑劣到我无法开口。
      算了。
      不等路渝继续,我反身进屋,狠狠锁上了门,肩胛骨磕在棱角上,疼出个两眼酸涩来。门外的路渝没有把话说完,也听不出他脚步声中夹杂的心绪。
      他走了。

      十七岁的我,生活虽混乱但也美好,除去路渝的话——我真的真的讨厌他,和他相比,线性代数啊有机分子啊之类的要怡人很多。
      我不懂,他在我面前时刻带笑,天气降温会叫我加衣,天气转热又给我买水,自行车坏了帮我扛去修理,课间在我打盹的时候跑来我班上催促我喝牛奶,分明他自己怕迟到怕得要死却还是每天等我一起踩铃进教室,我和别人说话时他一言不发兴致索然,转过头看他一眼他又打起精神等我开口——无条件纵容、迁就,脾气简单得就像小孩一样固执而没道理。
      我说不出他错在哪里,但就是难以忍受他那种莫名其妙的温柔——因为关系很好,所以这样也很正常吗?这样奇怪的逻辑,换做路渝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
      想过要和他道歉,好好说对不起,但这样的对不起并不发自内心,索性不说为好。并不是我的错,为什么要道歉?远离不喜欢的人,难道就有罪?
      一己私利罢了,大家都是自私的人。
      路渝果真不打算把剩下的话说完。他走了。
      一个人要消失,是很简单的事。分明就住在楼上,却像是素昧平生那么远。
      这就是我所追求的轻松,夏日的自由,细细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之后,我发现整日一个人晃悠,仍旧无法精心学习。
      是我的问题?
      蝉鸣泛滥的柠檬汽水味的初夏,只要一想起路渝,不幸一般,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像是不再有我的容身之所。我在一个黄昏去到酒吧,那里还没开张,凌犯正靠在琉璃色的吧台旁擦他的电音贝斯,哼练着晚上要唱的歌。
      凌犯是一个潇洒过头的人,在这一点上,我甚至还不能望其项背。他不问我为什么来这么早,也不问我此行目的为何,只是简单指一指一旁的高脚凳,甩给我一瓶符合我“身份”的苹果酒,一言不发继续做他的事。
      绝无多言,沉默至极,如砧板上的鳟鱼,向着死与绝望,却猗郁起了张扬——这样的相处方式无疑是最适合我的,它一点不沾路渝的问三问四与“合理关切”,迅速将三两日相识化为老友的熟稔默契。
      路渝怎就那么不得要领,弄巧成拙地把他自己舞弄成一个令我……令我惊惶的人呢?
      “凡事过犹不及。”凌犯笑我那乳臭未干的抑郁,不轻不重地说了这么一句,竟寥寥扫过我轻颤的眉眼,直向着脑门尖儿去了。

      当“准高三”这个身份压至头顶时,我脑子里盘踞的仍是关于路渝的事。路渝一走,就是走的情断义绝、一干二净的,或许在他看来这是十分的理所当然——他不再在早餐铺等我上学,也不再把他那份牛奶让给我,晚自修下课也早早一个人走了,一天下来,连个捕风捉影都见不着。
      这是路渝自成一派的泄怒方式——不动手不动口,就是收起所有情分,一把撕了过往种种约定俗成,咬着牙看你,恨不得在脸门上插把刀对着你。
      侈望?拜托,没有人会想要那么些个莫名其妙的问候与一厢情愿。我一面庆幸着,谢天谢地,一面开始适应起拜托束缚的新自由。
      想问,情不自禁想问,分明是独一无二的人,憋闷着过了一个春天,怎么竟,怎么竟成为了苦大仇深的彼此呢?
      行吧,就这样。我程久不就这样。

      “失去了……重要的人?”凌犯笑得挺嘚瑟,不以为意道,“怎么?分手了?”
      “不,哪来的分手啊……就是找不到了,怎么说,就是,他已经变得不再让我深感重要了。”这样说未免过于推卸责任,但就算说出口了我也并未感受到压力有丝毫的减少。路渝始终是在我心里的,那么些年了,哪怕是从珍宝变成烂泥,也不可能霎时就扫地出门,只不过一落千丈罢了。
      ——分明让人难以忍受的人是他,为什么反倒是他先一刀两断起来?
      像是脑子里长了毒瘤,摘不到,担惊受怕,没有解药,开刀割除也有风险。我无比清明地捏紧指尖抵在心口,任潮起潮落,告诉自己,
      ——路渝他走了,从此以后,就是相见会横眉冷对的人了。
      是什么让我开始这样看待他?他究竟有没有错?我多希望路渝也有好好思考这个问题,希望他能帮帮自己,也帮帮我,别让我显得自作多情……什么啊,自作多情的不一直都是他吗?路渝是怎样的人,他会认真思考到这一步吗?
      啊,这样啊。我可以用千万种语言来形容曾经的路渝,天真的、倔强的、既往不咎的,他喜欢冰牛奶喜欢NBA喜欢过山车……那是多久以前的事、多久以前的路渝了?我满嘴谎言,而又对现在的他一无所知。
      人会对一无所知的人心生厌恶吧。
      凌犯在我面前放一杯清亮的液体,他一直称之为“中学生该喝的东西”。彼此无言,但是我仍能默契地感觉到他是在表达“不要胡思乱想妄自菲薄,这杯就当我安慰你了”的意思。
      一团糟,为什么一个对我了解尚浅的人能恰到好处地对待我,而路渝就不能?他偏要面露深浅难测的微笑,皱眉然后慌乱拍拍我的肩,用牵牵绊绊的声音问那么一句多余而可笑的“没事吧?”。

      六月二十二日,夏至日后的第一天,高考发榜的日子。上一年级考得优异,全校被组织到操场欣赏庆祝烟花。
      庆祝?烟花?
      庆祝个屁。
      我脑子里装的是没做完的习题,耳机里放的是凌犯的“才令我体会,凡事会枯萎”,眼睛寻找的却是在人海中不知何处的路渝。天边是二十四色水粉中的“赭石”,头顶却又是一片“湖蓝”,“鹅灰”与“丹青”的烟火混在一起花人的眼,左肩,右肩,前胸,后背,拥挤着来来往往的甲乙丙丁。
      这是某些人青春的最高点,放肆骄纵、无所畏惧,心跳如鼓点,年少的轮廓不再温柔,生长得野蛮、用力起来。这些该被热情一把点燃的分分秒秒,却被我拿来当流水般浪费掉。
      最不平凡的、独一无二的时刻,我想起了路渝说过的最平凡的“早上好”“晚安”“没关系”“好啊”“我马上拿来”“让我来”“没问题的”……很烦的、顺从的、让人怎么看都不顺眼的话语,茫然的侧脸,汽水味道的鼻尖,它们融化在寒冷的热闹中,凝固成他颓唐的张望,在演的冷笑,咬着下唇的转身,沉闷无援的再也不见。
      感觉像是,什么韶华或者怨怼,都一把燃烧成灰烬了。
      我叹气,仓促间绊了一跤,再趔趄着抬头时——没有错,绝对没有错——独自站在高台上,安静望着天穹的人,路渝,他毫无波澜地注视一切繁华绚烂,应有的恣肆汪洋全都分崩离析炸个漫天。无法,无法再向前进了,我被困在了原地。
      被困在了原地,我无关爱恨地紧紧看着路渝。耳畔轰隆翻滚,有些酸涩的东西还没涌出,就被炽热蒸发个干净。
      ——多得这雨势,将烟花扑毁,才令我体会,凡事会枯萎。
      请你,请你快下一场雨吧,我畏惧自身的情感、怯懦地等待这场雨,已经很久了。

      “程久……?”
      脑子里仿佛连脑浆都变成了酒精,所幸我还听得清自己的名字。在烟花会上偶然瞥见了那个陌生、呆滞的路渝,他的痛苦便莫名地加倍转嫁到了我身上。在人群中疯了一般地逆行,跌跌撞撞地逃出校门,又一路狂奔到“俄底修斯”的夜场,像极了一个loser笨拙地学成年人买醉。
      这辈子的蠢事都被我做光了,也不过如此。
      高估了自己的酒量,醉倒天旋地转浑身无力,这还是头一次。凌犯的歌声反复在我耳边响起,心脏也正无处可逃地痛痒着。
      我因丑恶的情感而丑恶一个人,却又偏偏因这个丑恶的人而负罪累累,怏怏颤颤。
      “你可别醉到付不起酒钱啊……喂,程久?”
      我伸手掩住双眼狂笑,仍挡不住模模糊糊的霓虹。从什么时候起,路渝在我面前只有抿嘴一笑与只言片语,再也不给我靠近、了解的距离?错的到底是我还是他?不——不管是谁,到此为止,我和路渝之间的信赖“啪——”的一声,不留余地地支离破碎了。
      “拿你没办法。”凌犯说出这句话后,我想,对啊,我也是,拿我自己毫无办法,所以呢?又有谁来帮我一把?
      一直到昏睡过去的前一秒,我的脑子里都装着路渝和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我是被冷醒的——一个激灵,抖了抖四肢,啊,连酒吧都关门了,还被扔在门口的屋檐下,六月的午夜下起了雨,裤脚还有一点湿——我甚至来不及感叹沦落至此的颓然,因为我很快发现,我身边一直守着一个人,他站在我旁边,居高临下默然地望着我。
      是路渝。
      他的表情与几小时前烟花会上时别无二致,会让人看了就不由自主地想:啊,这个人一定经历了什么难过的事吧。
      “你怎么来了?”我知道自己的语气并不怎样,顿时不敢再看他,不敢再接近他混沌的情绪,只是低下头去,不轻不重地想揪出个原由,顺便一看腕表,凌晨四点多,想到要溜回家,要接受父母的质问,要咬牙坚持去上一天的课——我忍不住腹诽,真他妈糟糕透顶。
      路渝沉默了很久,还是极不情愿地开口:“酒吧的人拿你手机打我电话叫我来的。”
      叫你来你就来你有病吗?
      我没敢这样接话,但心里也确实是这样想的。
      他还有话没说完,却不说了。
      “你几点来的?”我飞快瞄他一眼,他还是面无表情。
      “两点,他们快打烊的时候。”
      得,两点,这是要人命的时间点。
      “那你爸妈……”
      “他们不知道。”路渝不耐烦起来,他终于对我不耐烦起来。
      这么说——午夜两点,从熟睡中被吵醒,被告知一个冷漠至极的故人正在酒吧不省人事却还是答应了要过去。然后,撑起疲倦来到陌生的酒吧,在雨夜的空街里浪费两小时等他醒来——我不忍想知道,做这一切的路渝,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以及,关于我欠下的那数目不小可他又只字不提就垫付了的酒费,怎么,这家伙又一厢情愿起来?
      “为什么……”眼皮突兀地跳动,我猝不及防地再次看向他。
      路渝的眼睛里,盘栖着我没有见过的逼人的防备,他也不遮掩,再无小心与躲闪。我恍惚地假想,假如,他也是如此地讨厌我,我们一把砸了长闲日和,两人成为了共犯,甘之如饴着债务般沉重的罪果。
      ——为什么到这个地步,你竟还是没放开?
      我拍拍裤腿,挣扎着起身,路渝伸手要拉我,被我一把不留情地打开。事已至此,没必要了。他大概会觉得我绝无良心,丝毫不领情,又添一份怨憎。
      那也好,我们彼此埋下不公,之间只剩恨恨恨恨恨,至于过往种种,就当岁月里一滩血,任其干涸吧。

      我和路渝当晚是走回家的,在日照渐长的六月,五点出头,天蒙蒙亮。空气里裹挟着昨夜偶时的泛凉的味道,我站在单元楼下,酒醒的差不多后,取而代之的是头疼欲裂。
      路渝还穿着晚上在家的便服,看上去则更加陌生。到目前为止,他还算贯穿了我的一生——那,十年后,二十年后,由十七岁变为七十岁的我们,大概就会成为“幼年时互相照顾过”的存在吧。我思索着,这竟是我讨厌的人,也是我十七岁时失去的人,此后再也不会有替代品的人——不对,肯定会有替代的——路渝的问候、适时递来的水、不厌其烦的等待、大惊小怪的关切,介时会完全属于另一个人。
      没有人,没有人能忍受他这样擅做主张的温柔,太沉重了,从不与人商量,像放债一样压人,只是一个劲儿地滥施关怀,像是霸王条款强买强卖的保险业务。
      没有人需要这样的保险。
      “路渝,你走吧。”
      我笑,我久违的心平气和地对他,竟是在劝他走。

      母亲也开始问我:“路渝最近怎么不和你黏在一起了?我还做了茶点想让你端给他。”同桌忍不住调侃:“19班的……19班没错吧?19班那个和你一起回家的小子怎么不见了?”最后,连凌犯也莫名其妙地起来:“那天你喝醉时来接你那个人,怎么没听你提起他?”
      仿佛每个人都在我这里过问他,可他却再也没来过问过自己。
      我告诉凌犯:“很重要,不见了,就是他。”
      果不其然,凌犯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他有几分认真地指了指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一块疤痕,白得刺眼的突兀地肌肤不知藏着什么感情——“这就是他了。”
      “谁?”我无法理解。
      “曾经对我而言,还算难得的好人。”
      “为什么是曾经?”
      “因为和你一样,我找不到他了。”
      原来有些珍贵的东西,真的会自己藏起来。
      “没关系,”凌犯的笑像是在说来日方长,无名指轻轻颤动,“他还在这里,我的这里还是属于他的。”
      无名指的神经连接着心脏——我悲观地想,若那个人成为凌犯手指上的疤,那他是不是也会在凌犯的心上留下一道疤呢?

      我还蛮顺眼面前站着的这个学妹,虽然之前只见过几面,顶多算是泛泛之交,但她末梢翘起的、镀上夕阳金色的头发足以让我花几分钟时间听她把话说完。
      “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
      “还有得体的礼貌和适度的幽默……”
      “我还见过一些……的人,可他们都……”
      “总之我已经……所以……”
      在她冗长的叙述中,我很快失去了兴趣,十个字只有三个字进了耳朵,而没有一个字过了心。我十分不擅长应付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没有耐心,只是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可以因为匆匆几面和寥寥几语就郑重其事地摆出“喜欢”这样的立场,实在是太轻放了。
      “很喜欢学长你,想要……”
      果然是这种戏码,说戏码未免有一点残酷,我叹了口气,勉强压住心中的烦躁,莫名的烦躁。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做?礼貌地回绝吧?对于陌生的人这样奇怪的要求,我就算有一百个不耐烦,也无法直视她,无法干脆地说出“不行”。
      好像我一直都是这样,拼命装酷,但又其实不过一个怂货。
      学妹有圆润的肩膀,上扬的嘴角,修改过大小的校服,奶油色的近乎透明的耳垂——没办法,没办法,我完全没办法对这些东西喜欢起来——说起喜欢,当然还是最熟悉的东西比较让人安心吧——我想起路渝,路渝有……
      糟糕透顶。
      我还来不及羞赦,身后就传来响动。学妹的脸因担心被人偷听而更加绯红。
      夕阳,有夕阳那么红,年轻时候的早晨与晚上,都像夕阳那么血红。
      我扭头,心中感谢这个帮我打破尴尬现状的人,不过这样的感谢仅仅维持了一秒不到,因为在仓皇间发出声音的人,
      ——是路渝。
      ——是从未见过的路渝,红透了脸却又愤怒、悲伤得快要哭出来的路渝。
      动摇着,动摇着,内心有什么东西正不可忽视地动摇着。如果不再做点什么,那家伙,说不定会出事、会坏掉。
      我咬咬牙,却还是说不出话来,说什么、怎么说,这样的问题似乎深奥到值得我思考很久。所以我对学妹露出“抱歉”的笑容——为什么我可以对那么陌生的人用微笑礼貌地回绝,而在路渝面前,要做出一副苦恨深仇的残忍模样?我原来已经,已经无法控制好自己了吗?
      一直这样悲天悯人地想着,浑然不知学妹何时对我抽抽鼻子抱憾而去,也浑然不知路渝用那种近乎绝望的目光注视了我多久。
      ——绝望?为什么绝望?明明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多希望我和路渝什么也没有发生,无论于表于里。
      夕阳炽烈地燃烧,燃烧,燃烧。
      ——我一门心思陷于自己设下的厌恶之中,从未想过这是否与路渝有关。
      “每一天,我都一直、一直想着你的事情。”
      “也像刚刚那个人一样,一直、一直看着你。”
      “哦呀就算被你讨厌了、疲倦了、自私地想要撇清关系了——”
      夕阳烧着了我的头发。我想我一定浑身滚烫而通红。
      “那我就想更加、更加、更加自私地抓住你。”
      路渝没有哭,我也没有哭,但或许有那么一个瞬间两个人都有哭的冲动吧,没人放任它发展下去罢了。我们站在夕阳余晖的走廊上,天空熊熊燃烧着。
      我想起很多事情——被我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十五岁路渝的重低音耳机,忽然厌倦他的那一刻自他头顶飘落的早春樱花,他经常给我买来当早餐的葡式蛋挞,午间他催促我喝的难喝得要死的高钙奶,为了逃离他而吹过的无数次夜风,与他大吵时防盗门上像泪痕一样斑驳的铁锈,凌犯所言的“过犹不及”,毕业季上我一人看过的烟花,因为他而灌下的百害无益的酒精,和他共处的凌晨四点的雨夜,还有,凌犯口中的“这里的人”与无名指上的疤痕。
      我讨厌这样温柔的人。
      面前这个温柔的人。
      让人难受的讨厌。

      “不要自欺欺人了。”
      路渝看着我,忽然笑了。
      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又是那样,高深莫测地一笑,仿佛他什么都看穿了一样,就我被蒙在鼓里。蒙在鼓里?拜托,有什么好蒙的?还有我没有发现的事情吗?
      路渝的笑让我想要揍人。
      可我没有动手,我知道我暂时还不可能揍他。
      为什么不动手、不能动手,这个问题我暂时也不想去思考。
      和那家伙还在冷战吧?哦这样的话,那我也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了。
      如果再不走,那家伙一定会追上来。

      路渝的渝,是改变的意思。而我名字中的久,取意为长久。
      只是不知道,到底是谁脱胎换骨,是谁永远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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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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