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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的器物
表演的器物
砌末
砌未是大小道具与一些简单装置的统称,是戏曲解决表演与实物矛盾的特殊产物。砌未一词在金、元时期已有。传统戏曲舞台上的砌末包括生活用具(如烛台、灯笼、扇子、手绢、文房四宝、茶具、酒具),交通用具(如轿子、车旗、船桨、马鞭等)。武器又称刀枪把子(如各种刀、枪、剑、斧、锤、鞭、棍、棒等),以及表现环境、点染气氛的种种物件(如布城、大帐、小帐、门旗、纛旗、水旗,风旗、火旗、蛮仪器仗、桌围椅披)等。除常用的砌末之外,也可根据演出需要临时添置。
传统的砌末,是有意识地区别于生活的自然形态之物。它们不是实物的仿制品,而是实物在戏曲中的一种艺术表现。这也是砌末能够与动作、形象相结合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桌二椅,在演员没有上场以前,桌椅只是一种抽象的摆设。如演出皇帝视朝,这张桌子便成了视朝时所需的御案;县宫坐衙,这张桌子便成了坐衙时所需的公案;朋友宴会,便成了宴会时所需要的酒席。以上是实物实用,但戏曲舞台上的桌椅还可以做代用品。比如用桌子代替山石,人要上山,就站在桌子上,如果这山很高,就用两张桌子叠起来。要跳墙,就用桌子当墙;要睡觉,将身伏在桌上,用手支住头。至于椅子所代替的就更多了。舞台上表示从矮山爬到高山去,是从椅子了再登到桌子上,椅子还可以代替窑门,代替牢门等等。桌椅无论代表什么,都是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如戏曲中的布城虽然比较简陋,但决不追求城的真实再现。布城可以根据城的需要自由调度。
旗帜在舞台上使用很多,如正方形帅字旗、长方形三军令旗、大纛旗(古代军队里的大旗),都是表示元帅及大本营所在地的。还有水旗、火旗、风旗、车旗等等,这些旗帜是在白色方旗上绘绿色水纹、火焰、风、车轮等等。演员执旗,略微颤动,就可以表示波浪起伏、着火、起风、乘车。
戏曲舞台上并不回避"露假",也不要求一一写实。扬鞭以代马,摇桨以代船。在舞台上有广阔的空间供演员活动,应当细致的地方尽力描绘,不必要的场面,一个圆场就过去了,这种虚拟的方法与中国戏曲的表演风格是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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