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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生欢喜
“十三弟也猜猜看。”四阿哥笑道,难得见他这么高兴,显然是个好消息。
“皇阿玛要给你新的封号了?”十三阿哥问。
四阿哥摇摇头。
“那是要去南巡了吗?是不是你我都同去?”十三阿哥又问。
四阿哥还是摇摇头。
“都不是?那四哥你快说啊,我着急听呢!”十三阿哥几次猜不到,便有些急了,不想再猜。
“今儿皇阿玛说,细细这一路很是辛苦,而且是因为救我才得了病的,要认了细细做干女儿,哈哈!”四阿哥笑着说。
“那姐姐就真的是格格了?太好了,什么时候受封啊?皇阿玛不要她只做宫女了?她真是我姐姐啦!”十三阿哥也笑了。
自己真的是大清的格格了?听四阿哥这么说,细细心里高兴但也有些纠结,康熙对自己也算很不错的!跟着康熙这些日子,亦发现他果然是治国之才,的确是有着书中所写的“千古一帝”的气魄!如今还认下自己这个半满半汉之人做格格……自己的下一步该怎么走?
“细细,皇阿玛说你身子虚弱,暂时可以不去谢恩,许你先在四府里养伤,等你身子大好了之后再做安排。”四阿哥对细细笑道,“四福晋改日会来看你。”
细细感恩康熙。尽管不知道这事儿的起因和转承,但也知道此事必是康熙的不凡气度使然,外加四阿哥说了不少好话。她打心眼里也感激四阿哥,是他为自己在紫禁城赢得了一个众人羡慕的傲娇身份。他一定是担心自己觉得和他有太大差距。
服了太医的方子,加上晴儿严格控制着细细生活的小细节,注意配合好太医的治疗,一段时间以后,细细的身体还真的康复很快。细细的脸色渐渐有了一些血气,也有精力从榻上坐起身来四处走动,以及画画写字了。
细细在现代的时候就喜欢涂涂抹抹,还去上过工艺美术的课,还嘚瑟过自己被老师表扬的作品。
要说到画画写字,在四阿哥家里无论是府上还是别院,都可以轻易找到上好的笔墨纸砚,因为四阿哥自己非常喜欢书画,也很擅长。这倒是给细细提供了便利。
这天天气有些微凉,却是晴好无比,天蓝如野,是北京秋天最好的季节。别院虽然不大,却有一间小小的书房。细细让晴儿把书房里的墨磨好了,(细细也倒不是偷懒,实是因为晴儿磨墨是非常好的,因为她以前在提督府时就干这个,而提督大人虽然是一介武将却非常喜欢读书写字,所以晴儿的磨墨水平也是磨练得非常娴熟的。)然后坐在洒满了午后阳光的书桌旁认真地写字。
细细虽然是现代人,但对于很多古典文化颇有研究,比如书法。她的字写得很好,虽然她只是学生会文艺部长,似乎更擅长唱唱跳跳,但出个海报、办个展览之类的,还是会邀请她去,主要就是请她去写写画画。
所以从这一点来说,她和别的那些小说里的“穿越女”相比,有着很大的优势,对于写个毛笔字什么的,对她来说并不是难事儿,一定会有“格格”这大家闺秀的风范的。
“格格,四爷来了!”晴儿掀帘进来说到。
细细赶快出屋请安,却在门口就被一个身影挡了回来:“免礼啦。你就别出去了,外头凉,总是不知道保重自己,偏要计较那些礼数。”
细细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四阿哥。他的口音和家乡话有着很大的差别,虽然云南话也是官话之一。但如果说云南话有些软糯甚至还有些拖腔的话,他的口音里就多了一份刚毅和柔润,听上去非常舒服。
“那细细就失敬了,在屋里给四爷请安了。”细细说着,退开了一些福福身子行礼道。言语虽然平静,但每次见到四阿哥的时候,总是满心欢喜,只是不好意思把它写在脸上罢了。
虽说是住在四阿哥的别院里,但他不是当差就是有事儿,成天的忙,府上都去得不多,更别说这别院了。细细其实见到他的时候并不多。
“都说免礼了,你还这么客套做什么?”四阿哥满眼怜爱地说,“我看今天气色不错啊?我听晴儿说你在写字呢?”
“真是不好意思,未得四爷同意,就擅动了您别院里的东西。”细细讪讪地说,现代的教育中,从小的教育都是告诉她要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孩子,所以她从来都知道不能乱动别人的东西。既然是动了四阿哥的笔墨,这话是肯定要对他说的。
“四爷下午在这儿吃饭好吗?我去帮着吴妈。”晴儿打了个岔闪身进来说,然后又笑笑地退出了屋子,还对细细使了一个小眼色。细细从这眼神就知道小丫头的意思,是要他们独处,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少了。
小丫头现在已经很明确她们之间的事儿了,细细虽然没有掏心掏肺地明说,但也不再对知心知意的小丫头隐瞒什么。
“行,今儿下午有空,我就在这里吃饭。”四阿哥说。
晴儿出去以后,四阿哥笑吟吟地说:“傻丫头,以后可别说这些话了,这别院的一切都是你的,你就是这里的主子,不管是什么,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若缺了什么,只管告诉刘叔。”
“好的,不过……我可不当这主子。”细细低头轻言,说是他别院的主子不就说是他的人了?这话说的好像还早些吧?细细这样想着,但唇边的一抹微笑怎么也散不去。
“真的不当?”四阿哥笑着问。
细细含笑不语,这话可暂时没有答案。四阿哥何等机灵,见细细不语便换了话题:“没想到你还喜欢写字画画,以前在提督府的时候,是不是读过一些书啊?”四阿哥问,“我看看你写的什么。”说着走到书桌面前。
细细当然不想自己写的东西被四阿哥看到,但不及细细返身去收起来,四阿哥已经以非常迅捷的动作去到了书桌旁边,拿起了字帖。
“唔,想不到你还写得不错哦!你学的是柳公权吧?这句子也好: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对,云彩确实是带不走的啊。”四阿哥笑道。
细细自然知道跟他说不清楚这是徐志摩的经典句子,便只笑笑。转移了话语的重点:“我确是临摹过柳公权,你可真是高人,一眼就看出来这点了。”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细细私下里便只称呼四阿哥做“你”了,省事还挺亲近,呵呵。
“细细,以后能不能叫我做‘你’?”四阿哥微微抗议。
“好的,四爷。”细细微笑。
“细细,好想听你叫我的名字,可以吗?”四阿哥说。
这倒是没想过。于是细细酝酿了一下,有点不习惯地说:“好的,阿四。”
“真高兴,哈哈!”四阿哥笑着,轻轻拉了拉细细的手。细细只觉得自己真是不争气,以前不是没拉过哥们儿的手,可是现在却会像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暖暖的,又有点儿凉凉的细汗。
“皇阿玛喜欢董其昌的字,董其昌摹过柳公权,所以他也摹过柳公权的,所以刚才我一眼便看出来了。”四阿哥说,握着细细的手不舍得放开,“他们的字都很好看,不愧是两大家。不过都太过儒雅,内里应该添些锋芒。”
“都说字如人品,不过也不尽然吧。南唐后主李煜被称为儒雅之极,但他的字却是非常狂放。也许,写字的人是把锋芒藏在了柔和之中吧?”细细心不在焉,却还是就事论事地插了一句。
“说的好!这也许就是以柔克刚的最高境界。书法中自有一种风范,并不是照着字画瓢就可以写得像的,通常说的像,也许就是学到了字中暗藏的风骨,就像这柔和刚的境界。说到临摹,确实需要去感受写字的人在字之外的心情,这才能临摹出最好最近似的字。你很懂这一点,这可真好,怪不得能写得这么好。”四阿哥说。
细细隐约记得雍正好像是喜欢书画的,但是以前并没有专门关注过----因为以前并不喜欢这个在“九龙夺嫡”中险胜的人,总觉得他的书画不过是象众多帝王表示自己有品位一样,附庸风雅而已。此番听他说出这些见解和剖析来,才觉得他是真的用心研究过的行家。
细细不知道,因为康熙很喜欢董其昌的字,所以四阿哥还真的很用心地学习过,而且写得很像康熙还胜过了康熙。就这一点小细节来说,也是康熙喜欢四阿哥的原因之一。董其昌摹柳公权的字,很得其精华,四阿哥对此自然有研究,而董其昌的字又是柔媚圆滑有余,四阿哥便在其中加入了跳脱的成分,甚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趋势。康熙是一个爱子爱才的皇帝,对于自己的儿子能够做到这一点,自然是欢喜有加。
四阿哥早已经知道细细是个多才多艺之人,喜欢她的多才多艺,却未曾想到她还会善于字画。
“我这书房里有很多字帖,你若喜欢,可以随意取用。明日我让府里丫头再给送些上好的笔墨来,这里安静也适合写字。”四阿哥笑意盈盈地望着细细说。
“谢谢阿四。”细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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