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铁太仓

作者:洛夫克拉芙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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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话


      书生眼瞧着就要跌进水里,锦瑟嘴角咧到耳根,露出密麻的尖牙。
      我跳过去,将那书生提溜起来,弄昏,扔进了草丛。
      锦瑟一愣,转身要跑,也被趴蝮提溜了起来。
      我捏捏她显了鳞片的小脸,挑眉说:“男人可不是用来吃的,是用来爱的。”
      趴蝮嫌弃地看了我一眼。

      我们将锦瑟提溜回元府,扔在亭中,恭瑶已打起了鼾。
      锦瑟也不遮掩,张着满嘴尖牙,道:“还以为你是个普通丫头,竟看走眼了。如何?你们要将我押给元斌,说我是个妖怪?”
      趴蝮道:“你这点微末道行,自然不识得我们。”
      我说:“大家都是妖怪,自然不会干互相揭短的事。我不愿看你吃人罢了。”
      她嘲笑道:“怎么,人形变久了,就当自己是人了?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妖怪,但凡人恐怕是吃过你的同类的,它们不若凡人,凡人不若我们,我饿了就吃人,有什么不妥?”
      “你我都会化人形,倒不去化鸡形,化狗形,这便说明,凡人是有一点不同。他们短寿又弱小,却繁衍壮大到让我们无立身之处,又吸引我们深入他们之中。我没吃过人,但不是没想过,有这个念头的时候,我问自己,凡人就比鸡狗命贵?为何我想着吃他们的时候,竟要藏起愧疚?近些日子,我有些明白了。我闭着眼,假装自己已吃了一个人,他现在就在我的肚里,头手脚拉展开,皮肉骨消融去,化进我四肢百骸,眼耳鼻舌,他与我,相生相长,我成了他,他成了我。原来,我想吃人,其实是想要融合。我想活得更像个凡人,生如朝露,所以细品风香,但是不惧烈阳。他们有那么多毛病,让我耻于承认,我们本来相通。而我要吃人,不过叶落归根。”我说,“锦瑟,难道你不也一样,你不也已经下不了口了。不然,你为什么不吃了元斌呢?”
      锦瑟收了银鳞利齿,低下如玉细颈,苦笑:“我竟吃不了他了。”
      趴蝮静静看着我,眼中波光流转,像是看见了一条陌生的河。

      趴蝮说要出去转转,我与锦瑟坐在地上谈天。
      我问她:“你是自愿跟元斌回来的吗?”
      她点点头:“他们都说凡人与我们异心,叫我不要做傻事,说我一定会后悔。可我一想到与他遥隔千里,他可能会忘了我,就又觉得,比起不能跟他在一起,被欺骗,被厌恶,被伤害,都没有那么心碎。”
      “他知道你是人鱼吗?”
      锦瑟笑起来,眼神温柔得不像是鱼:“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我要吃他。那日他坐在水边,不知看着何处,看起来很孤单,看上去很好吃。我唱着游过去,看清他失了魂的脸,也比别人显得难过。我将他拉进水里,他眼里却掉下一滴泪,正打在我的眉心。我从没遇到这种事。我没想到凡人的眼泪这么烫,一路烧心。河水浅浅淹着他的腿,我却没了力气也没了心思溺死他了。我忘了唱歌,很快,他就醒了。他的眼睛恢复神采,像是一点一点吸进漫天星光,我从没见过这种美。他看我,笑着说:‘你想吃我?你可真美。’”她大笑,像绽了昙花,“你能想象吗?一个凡人,看见龇牙咧嘴的妖怪,居然先问‘你想吃我?’然后还说‘你可真美。’我当时就傻了,呆呆漂着,从嘴里流下口水来。真尴尬啊,我赶紧抿了那口水,局促地看他,他仍是安静地笑。我收了尖牙,他又笑说:‘多谢姑娘不吃之恩。’我从没想过能被凡人叫做姑娘,我从没想过能叫凡人不觉得害怕恶心,为什么,世上会有这么温柔的人,就算我要害他,他也不恨我。我从没敢想象过这种好。这种温柔,我这辈子,都逃不开了。”
      听了她的故事,我竟觉得酸楚。我也曾经以为自己遇到了世上最好的温柔,但现在细想来,可能就如我一直所做,是一厢情愿。我真的希望,锦瑟是对的。

      我将恭瑶抱回了屋里。趴蝮直到早上才回来。
      我问他:“你同哪条小蛇厮混去了?”
      他挑眉道:“我这条蛇,比锦瑟更挑食,我只愿同野猪厮混。”
      我翻个白眼:“首山城里心智尚全的野猪只此一个,你既未与我在一处,那,我竟不知你的口味如此重了。”
      趴蝮气得笑,要还嘴,恭瑶却醒了,他便又挂回了我脖上。
      恭瑶揉揉眼:“我怎么听到趴蝮大哥的声音?”又蹙了眉,“我怎么在屋里?”
      我笑道:“你也忒不敬业,睡得像死猪。我抱不动你,叫顽猴儿送你进来的。”
      她红了脸,也不知是气是羞:“你叫醒我就好了,干嘛叫那个人?他抱了我,男女授受不亲,我还怎么嫁人?”
      “我叫你了,可你死活不醒啊。难道我该扔你在院里,叫你受了风寒?如此,你便嫁了顽猴儿算了,免得坏了名声。”
      “谁要嫁他!一副穷酸相,满嘴荒唐话。这么大人了,也不想着成家立业,整日投机取巧。罢了,他算得上什么男人,不与他计较了。”

      我们上了回廊,正遇上顽猴儿吆五喝六领人搬货,就侧了身等他们过去。
      那顽猴儿看见了恭瑶,挤眉弄眼:“小美人儿,又去伺候大美人儿洗澡啊?我可真羡慕你们俩,又清闲又得眼福,不像哥哥我天天累得满身臭汗。不过嘛,女孩儿就是要香喷喷的。”他伸头嗅了恭瑶,“像瑶妹妹这样。”
      恭瑶气得跳脚,使劲捶他:“知道自己臭,就别离我这么近!你还好意思说,你就知道指使别人干活,还能累着自己?不害臊!”
      “哟哟,怎么跟猴总管说话呢?”顽猴儿睁圆了眼,拿了个巴掌大的小盒,“我这手里不也没闲着?”他又嗅了恭瑶一口,嘻嘻笑着跑了,“猴孙们,走嘞!”
      仆从们抬着三层半人高的箱子,晃晃悠悠跟着他去了。
      恭瑶咬牙切齿:“这种人!这种人!”
      “他们是要给仓家送货去吧?”
      “是。”恭瑶仍撅着嘴,眼神已软下来,“见着仓公子那般光风霁月的人儿,竟也没学些好来。”
      “既如此,说不定那仓公子也只是面上风光,所以才教不了顽猴儿什么。”
      “你干嘛这样说。”
      我看她:“元缜当初,不也是清风傲雪。”

      今日锦瑟却没去池里泡着,同元斌一道坐在亭中说话。
      她看见我,招呼我过去,元斌也向恭瑶招手:“你也来。”
      我们进了亭坐下,恭瑶紧紧挨着我,手攒着我的衣角。
      “锦瑟从未与我说了这么多话,听说是你的功劳,多谢。”
      “这么听来,二位的婚事也将近了?”
      锦瑟难得红了脸,将头靠在元斌肩上,埋住含笑的眼睛。
      元斌笑道:“前事未消,不宜铺张。过几日,我们喊了仓家与李耳办场宴席。你们若有亲眷想凑热闹,便都带来吧。”
      恭瑶怯意渐消,双手作揖,笑眯眯地说:“谢谢元老板。”
      元斌道:“妻儿刚刚过世,我便另娶佳人,城中定有多舌,然而我心意已决。我比你们年岁大些,经历的事也多些,趁此,便想着在婚事上与你们多说两句。我与元缜的娘亲绥婉,是父母命,媒妁言,我当时年少,念她貌姣,又口舌伶俐,便觉得不失为一桩好姻缘。你们也见着了,我性子温吞,从未觉着要成什么大事,我只道与阿婉一起生活有趣,却没料到心性的不同,是能磨灭一切微小的乐趣,能像钝刀日日磨利,终于割喉要命的东西。我好诗书,她说我造作,我好礼让,她说我懦弱,我好宅家,她说我丧志。那我便弃文从商,以进为退,天地作床。她仍是不满意,我却也不在意了。我本是想着讨好她,却在苍苍天地幽幽萤火里,在灼灼烈日茫茫虫草里,明白了此心安处是吾乡,终于讨好自己。我不愿回家了,我不愿同她说话,我觉得无趣麻烦。可我终究是在逃避,我仍放不下昔日娇柔,我放不下世俗流长,我摸不准责任的界限,自己的边界,我把事情堆压着不管,寄望于顺其自然,可这恰恰不是顺其自然。我不想被说成不负责任,可我做到了,我做到了不负丈夫的责任,不负父亲的责任,我让这个家名存实亡,烟消云散。如果我与阿婉交心,她若明了自是皆大欢喜,她若不明那也好聚好散,对缜儿,我亦不以丈夫的身份嫉妒他,做个有底气的父亲,他该就不会将事都憋在心里。现在说来,也都是空话了。可老天竟给了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竟遇见了锦瑟。不怕你们笑话,我从没想过可能见着这么一个人,她懂我同我自己懂我一般多,我们在一处,就像火与水也能融合。你们还小,可能没法体会这种感觉,但是,我希望你们知道这种感觉,别因为外面的声音,害怕去寻找这样一个契合的人。”
      锦瑟冲我眨眨眼,我笑应道:“是,我们知道了,谢谢您。”
      元斌欣慰地点点头,锦瑟说:“我曾怕走得更近,会打破平静,会不得善果,可患得患失,终究失去一切。我觉得,至少我要先尝试,败也败得痛快。”
      元斌哈哈大笑,揽住她,道:“今日给一天假,你们做些喜欢的事吧。”

      我便回了我们的城中小院。
      院里坐着一个黑袍子的男人,像隐在云气里,不可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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