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一江春水唤回的迷失记忆。忘记就是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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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陈静;林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一个作女的心路历程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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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未知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13763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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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水

作者:2B是只好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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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晚上九点,我拖着疲惫的步伐回到满地狼藉的出租公寓——姑且称它为家吧,地板上到处都堆着换下来的脏衣服,不常活动的地方积着一层薄灰,碗槽里放着满满一池脏盘子,乱出一种艺术感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房间中弥漫着一股不可思议的味道,生霉的衣服、灰尘、酒精、腐败的食物以及用以补救的空气清新剂共同作用的结果,非常提神。家务照常是要积累一周才会动手干,而通常周末也不会有这等闲情逸致,于是顺理成章的推到下周。
      我甩下折磨了我脚跟一天的高跟鞋,解开衬衣的第一二颗纽扣,才开始有了作为一个活着的人的真实感。五点下班后加班到现在,连晚饭也来不及吃,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饿得几乎虚脱。我极力遏制住因为饥饿而颤抖的双手,打开冰箱寻找可以果腹的食物,不出所料,冰箱永远是这个肮脏的垃圾堆里最干净的地方。
      我拿出唯一一瓶冰镇可乐,赌气一般打开瓶盖,一口气喝个精光,马上就感觉到了胃的抽搐。我捂着绞痛的胃,看着这个令人头皮发麻的家,实在是忍无可忍。
      几小时后,这间公寓变得跟羊粪蛋子一样干净,活生生一套样板房,精致、整洁、宜居并且无聊,而冰箱和我的胃一起,塞满了楼下超市的垃圾食品。
      “又失眠了,真是糟糕啊。”斜靠在沙发上,对着空无一人的家,我轻声抱怨道。算起来,已经整整五天没有入睡,拼命加班并不是多么热爱工作,或者说为了薪水,而是为了让自己累,累了就可以入睡吧,不过事实证明这只是痴心妄想。身体已经透支到了极点,而眼睛始终无法合上,就像将死之人还有遗愿未了似的。想到这,我苦笑一下。时间是凌晨两点,这一带的治安还不错,况且没人会对年近三十的哦巴桑感兴趣,不如出去走走吧。
      这鬼地方冬天出了名的妖风凌冽,一向畏寒的我只得裹上大衣钻进车,以车代步,深夜电台里放着没听过的乡村音乐,慵懒的音符以恰到好处的重量坠到耳朵里,让人舒服的忍不住□□起来。一杯加冰威士忌是最符合此刻氛围的东西,可惜我没有威士忌,也没有冰,。
      城市是一个不太能体验到季节变化的地方,四季常青的树木草地,让你无法通过植物判断季节的交替,室内空调永远恒温,而人们除了上班下班,似乎没有什么非要去户外的理由。广播说,现在是四月十七号凌晨两点半,农历大概是三月份吧,烟花三月下扬州的三月,美好的季节。原来春天又到了,这被无数诗人赞叹过的春天啊。
      春天到了,如果能在这个快节奏的城市寻找一丝温暖和生机,也是美好的。这样想着的我一条街道一条街道的寻觅,我通常是个不耐烦的人,有兴趣的事除外,可是事情不是有兴趣就能办成的。很俗套的,从希望变成失望,从失望变成了绝望。春这个通常氤氲着鸟语花香的字眼,为什么此刻在我眼里显得那么可怜巴巴?不过是陈旧肮脏的城市建筑和布满灰尘的行道树在深夜组成的剪影,春的意义荡然无存。抬头看着被灯光染成橘红色的天空,也许在这种人口稠密的肮脏场所还想寻春探春的我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蠢货。
      我失去目标的同时,发现自己失去了方向,带着城乡结合部风韵的建筑睁着黑洞洞的眼睛直盯着我看,还张着同样黑洞洞的大嘴,真是不礼貌。导航软件告诉我,我已经杀到了市区周围某个镇子,离我那个狗窝有一个半小时车程。夜太深了,略显荒凉的镇子早已经坠入了沉沉的睡眠,我放下车窗,关掉广播,想听听寂静的声音。
      寂静是有声音的,在寂静时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心跳甚至血液流动的声音,这种感觉就好像从身体里跑出来观察自己一样,饶有趣味。但我在这个寂寞的小镇没有听到寂静,因为附近有一条河。
      平时这条河流动的声音一定是淹没在繁华中,毕竟这时候不能算平时,奇迹也好巧合也罢,我就是顺着涛声摸到了河堤上。河太过宽广,只能看到一半,另外一半淹没在黑暗之中,我似乎有话要说,但又想不起要说什么,一番冥思苦想后,脑仁都开始生疼,还是想不起来,于是决定不勉强自己。空中有月亮,只有一半,我估计大概是初七初八的样子,不大,但是足够亮。月光总让人觉得有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她照耀之处,总会或多或少给人一些梦幻感,树枝在地面上形成的横斜的影子,你不会敢细细把玩,只怕一不小心就堕入了虚无的世界中。春、江、花、月、夜,都备齐了,可惜我不是伟大的诗人,没有一点灵气,纵使看到了世间最美的景色,也无法用自己拙略的语言表达其一二,何况这又只是城乡结合部的一条臭水沟。
      突然的感觉这条臭水沟在气质上与我多么相似,我于心不忍,再加上夜深人静的街道显得过分恐怖,于是决定马上回去。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我用一个小时完成。原因很简单,我想睡觉了。许是遗愿已经完成,就是突然觉得有必要睡上一觉了,经验告诉我,这时候应该好好听身体的话。回到家是六点半,美好的双休日早晨,一周的工作早就在五天没日没夜的瞎忙活中完成,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情,好像我消失了五天的睡眠和没日没夜的工作,都是为了在看过半江春水后用两天难得的空闲补起来似的。
      头越来越重,已经容不得我细想,我一头栽在床上,积攒了五天的疲惫排山倒海一般向我袭来,灵魂被吸进了黑洞,时间的流淌失去了意义。
      那是纯粹的睡眠,没有一丝杂质,连梦境的记忆都没有,或者说根本不存在梦这个东西。我想我应该是被饿醒的,或者是被憋醒了,不管怎么样,在周末早晨八点的阳光中,我在厕所卸下重负,一边舒服的叹着气一边想着再一次用垃圾食品塞满千疮百孔的胃。
      冰箱上贴着一张便条:“昨天晚上来,看到你睡得正香,就没打扰你,房里很干净也不用打扫了,里面有给你带的菜,热一热就能吃。”
      这个人,可以说是我的交往对象吧,每周六来我的破屋过夜,或者我去他的家,周日是例行公事的乏味约会,晚餐后仿佛卸下面具一样各奔东西。从各方面来说,他都算是个无可挑剔的结婚对象,标准的就像从准新郎流水线跳上下来的合格品一样,或许我在他的立场上也算是这么一件还算凑合的工业制造品。也许在不久以后,我就会和他走进婚姻这个无趣的牢笼,生一两个工业制成品的孩子——我一直觉得自己不适合生孩子,或者干脆说不适合结婚的。
      和他在一起让我有一种姘居的感受,并不是多么爱,只是刚好合适,凑合着过罢了,也无所谓什么甘心不甘心,总之大多数人的一生就是这么度过的,我是个普通人,就该有着普通人的生活。只是每当夜里,被他轻微的酣声打乱了我的呼吸时,心里就会没由来的涌出一股失落,这种失落感黏黏嗒嗒粘满全身,甩不掉挣不脱,就像要把人拉进什么无法逃离的深渊一样,连眼泪也没法干干脆脆落下。
      脑子里漫无目的的想着这些琐事,一面拿出他送过来的菜,照顾我这么一个九级生活残废,他也已经尽力了,果然是无可挑剔的结婚对象。微波炉用饭盒里装着半盒米饭,另外一半是油汪汪的双椒炒玉米、水煮西兰花、木耳肉丝。黄、绿、黑、白、红的颜色配合的也算可爱,许是隔壁哪位大爷家的盒饭,标准工作餐,可现在我拿它当周末的早饭。
      加热时间太短,吃到一半发现里面是冷的,回锅之后再拿出来,菜已经有点微焦,我摇摇头,继续机械的往嘴里送饭,一天没吃饭,我都快饿疯了。这样一个嘘寒问暖的送饭人,要是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遇到,肯定会幸福的要死吧,碗筷丢进碗槽等待着下次大扫除来临的清洗,打开电视的正在播放早间新闻。
      秒针哒哒哒不停的转动,用万年不变的节奏,敲击着我衰弱的神经,匀速流淌的时间像是在嘲笑我的空虚,我静静的数着哒哒声,多次中断又继续,到最后也不记得数到了第几下,1000?10000?那都不重要了。我摇摇头,像是要把这不可救药的空虚从脑袋中甩出来一样,冰凉的啤酒从喉咙到胃,滋润了我干枯的身体。连续咽下液体时发出的咕咚声是诱人的,就像奔腾不息的河流,对,河流,昨天凌晨在那半条河流旁,我所想的到底是什么呢?
      沉默,无尽的沉默,空虚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疑惑,那个东西的影子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而我始终无法想起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又一瓶啤酒灌下去,脑子里依然一团乱麻。
      我拿起电话,拨通熟悉的号码,连播了四通,那边才传来还带着睡意的声音。他稍微有点起床气:“大清早打电话干嘛?”
      “想和你一起出去走走。”
      “哪儿?”
      “隔壁那个镇子,有条大河那。”
      “为什么?”
      “不知道,感觉像是有什么心愿未了一样。”
      “自己去不行吗?”
      “我喝酒了。”
      “又大清早喝酒?”
      “……”
      “你来我家吧,我就起床。”我能感觉到这句话是紧锁着眉毛说出来的,他是那种周末不睡到12点不罢休的人。
      这河流白天看起来不甚起眼,平平凡凡到处都有的河流,他在我身旁打着哈欠,问我为什么来这里。
      “喂,你有时候会不会有那么一种感觉,很多年前你到过某个地方,你以为你早就把它忘记了,可它会不经意出现,提醒你不能忘了它。当你试着努力想起它的时候,它又想一个调皮的小孩子,不让你找到一点点影子?”
      “我想我应该是有的,可是这个地方至今还没有提醒过我,不过我相信是有的。”
      “你不用说谎。”
      “骗你干嘛,还是说说结婚的事吧,你爸妈我爸妈都在催了,你今年二十八,我也快三十二了,以前年轻不懂事,现在不能再玩了知道吗。咱们相处了好几年,三年还是四年来着?总之不短了,咱们结婚之后尽快要个孩子,我大学同学,人家孩子都快上小学了,我妈急的啊,眼睛都冒火了!你这岁数,再不生,就成高龄产妇,很危险知道吗?你比我小,我平时照顾着你,可你不能总把自己当小孩子,转眼三十了,你不急我都替你急。再说,家里房子装好都半年了,你总不肯搬来住,又不会照顾自己,一天昼夜颠倒,这样下去身体早晚会出问题的,我很担心你啊。“
      “……“
      “你到底在听吗?“
      “我,“早春的风带着花香和他衣服的肥皂味,一股脑儿钻进我鼻子里,”想起来了。“
      “想起什么?“
      “那个地方啊。“
      “什么什么地方,我跟你说正事呢,你到底在没在听。“
      “那个!“他似乎被我吓了一跳,瞪着眼睛好像在问怎么了,我不安的抓住衣角,深呼吸了一口,等到心跳恢复正常后,给了他一个面对客户时的完美微笑,“没什么,回去吧,去你那,我下个月就搬去住,结婚的事你去安排吧,你知道我弄不来那种事的,今天我可能喝多了,有点怪,你别介意。”
      终于想起了,那场令我魂牵梦萦的,十多年前的旧梦,当时普普通通不甚引人注意的景物,已经成了刻骨铭心的存在,正是此情此景太过平凡,或是我十多年来一直尽力忘记这段往事,以至于它们提醒我,向我声嘶力竭的呐喊时,我竟然不知道这呐喊是从那位少年口中发出。那位少年。
      少年的面容早已模糊,现在回想起他的脸,就像隔着一层毛玻璃,依稀有五官的轮廓,却怎么也记不真切,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所有的照片也付之一炬,人果真是一种健忘的动物。名字也已经淡忘,只记得姓林,过着和无数普通的少年同样的生活,有着通俗易懂随处可见又容易忘记的普通名字,而林又是那么的不同寻常。
      回忆像是不小心打翻的咖啡,在纸上浸润、渲染,一发不可收拾。
      随着时间的流逝,关于他的记忆早已支离破碎、如梦似幻,而今我已经分不清,林到底是真真实实存在过的一个人,或是年少的我做过的一场美丽的梦。也许梦境和现实混杂在一起,让我失去了分辨的能力。只是被河流唤醒的记忆,终究朝着河流的方向发展。
      那是一个春天的傍晚,第二天就是林的二十岁生日,我们在学校周围散步。夕阳染红了半边天空,另外一半的天空还带着令人神清气爽的天蓝色,月亮已经升起,初八初九模样的扁扁月亮,在蓝色的映衬下仿佛是半透明的一般。林在河堤上停下,双手搭在护栏上,深棕色的表带从白衬衣的袖口中露出来,说不出的美好。我也学着林搭在护栏上,夕阳在我们身后燃烧,河流闪着点点红黄相间的光,我转头看着林,他那似乎永远带着几分哀伤的眼睛落在江面上,夕阳经由江水流到了他的眼睛里。
      他注意到了我的目光,于是对我说:“人们都说到了二十岁之后,时间会越来越快,今天我还是二十岁,过几年就奔三了。小时候总想长大,可以一长大就刹不住车,马上变老了,好羡慕你啊,还是十几岁,我就像怪叔叔一样了。”
      我无言以对,只好轻轻叹口气,揶揄说道:“这么年轻就卖老,以后真成大叔了怎么办啊。“
      “我以前总觉得我活不过二十岁,不知道为什么,就像知道1+1=2那样确定,百分之百活不过二十岁……我好像这里有点问题。“他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做出一个搞怪的表情。
      “我看你脑子真有毛病吧哈哈哈。“我做出捧腹大笑的样子,却忍不住用余光小心翼翼看着他的反应。
      他失望的看了我一眼:“我没跟你开玩笑。“
      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就结束了这个话题,我们陷入了无休无止的沉默。那时我和林已经不可分离,我对他的了解已经渐渐深刻,并不是真把他的话当成了玩笑,而是明明白白知道他那句话的分量,不愿意触碰而已。
      平时的他温厚幽默,为人随和,每个和他交往过的人都有如沐春风之感,只有我知道,他身体里蕴藏着深刻的绝望,绝无修复的可能性,只能慢慢腐烂,从里到外彻彻底底的腐烂。至于那是什么,为什么,林从没提起过,我至今也无从得知,只能在回忆中慢慢摸索。大概是由于他活的太通透清明,什么都看得破,又活的太迂腐固执,什么都看不破,对残酷的世界、贪婪的人性,没有半点希望。
      不知过了多久,夕阳耗尽了它最后的燃料,皎洁的月光一点点笼罩大地,河岸上的梨花开得繁茂,层层叠叠的树枝随着春风的吹拂有节奏地舞动,偶尔几片花瓣落入银色的水中,缓缓流向远处不可知的黑暗。林的目光落在花儿的消失点,久久不肯移开。
      “想喝点什么吗?“他问
      “啤酒。“
      我们坐在河堤,一人拿一瓶啤酒,没人说话,喝到一半,我的脚已经冻得失去了知觉。
      “我很舍不得你,哪怕知道你会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可能就在不久后。“我享受的闻着晚风送来他的身上的肥皂味儿,很舒服的味道,林是个极整洁的人,很难想象这样的人内心深处会如此绝望。
      “万一不走呢?“
      “那最好了。“
      他笑着揉揉我的脑袋:“如果我不走,那一定是你留下了我。“
      “我没那么大本事,你要是不走,肯定是你自己不想走。“
      “你觉得我是个怎么样的人?“
      我思忖了一会儿,一口气灌完剩下半瓶:“你空虚,你无聊,你外表光鲜,内心却是空空如也,从里烂到外,无可救药。“
      “小丫头嘴还挺毒,我有这么坏?“
      “都是事实。“
      “好吧,我承认。“
      “开玩笑的,别生气。“
      “你说的都是实话。“
      “你这个人,什么都不争,什么都不感兴趣,只喜欢把自己埋在书堆里,干自己喜欢的事,很难想象你工作是什么样的状态。也许跟你说的一样,你活不过二十岁,这样难题就解决了。所以呀,你还是快点去死吧,不然我以后多头疼啊!可是你要死了,我会哭。“
      “为什么要哭。“
      “我爱你。“
      我们在河边接吻,他的嘴唇温柔缠绵,他的舌尖轻轻挑拨着我,我能从他的怀抱中感受到爱和眷恋,然而不知谁的眼泪流到了我们的嘴里,又苦又咸。

      我与林的相遇是在初冬时节的图书馆,为了完成一项苛刻到堪称变态的作业,我不得不在滴水成冰的天气里,每天去没有空调的图书馆查阅资料。有的人喜欢固定的座位,例如林,而有的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例如我。某天,坐下不久,就听到一个干净温和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同学,这个位置我一直在坐,已经习惯了,能不能请你挪到旁边……”
      “先来后到,不懂规矩吗?”干净利落的打断了他的话
      “我知道这样不是很礼貌,实在不好意思,但是我习惯了坐这儿,人总有一两个怪癖嘛,这样吧,我帮你把书挪到那去,那里有太阳,比这边暖和。”礼貌但是不容拒绝的口气,与之相衬的是不卑不亢的表情。
      我饶有兴趣的从头到脚打量着这个一大清早就找人茬的家伙,他没有丝毫窘迫,做出帮我搬书的动作。我按住他的手:“不劳您大驾,我自己来。”
      “感激不尽。”
      “问你个问题。”年轻的我精力旺盛,总喜欢跟人聊天。
      对方没有说话,向我投来接受提问的眼神。
      “那么喜欢这个位置,干嘛不占座?“
      “搞得就跟这个位置是我家的一样,不喜欢。“
      我鄙夷的皱下鼻子:“说得好听,你这样明目张胆的赶人,不就像是你家的吗。“
      “不是赶你走。“他意外的笑起来,”是请求,这里很偏,通常不会有人来,如果有人来了,我会向他说明情况,说到底,选择权在别人手里,我没有强求的权利,比如你,不就是自愿让我的吗?“
      “你那种态度让人家怎么拒绝啊混蛋。“我感觉全身的血都在朝头上涌。
      “好像是没人拒绝过。“他若有所思得笑着,”可能因为大家都是善良的人,你应该也算是吧。“
      我皱着鼻子,翻出一个四分之三的白眼给他看,我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是不好的,明明是个聪明人,却装傻,惹你生气,你却抓不到他的把柄,狡猾得跟泥鳅一样。我越想越气,啪一声把所有书仍在他对面的座位上,紧盯着他坐下了。
      他被吓了一跳,直勾勾盯了我两三秒钟,然后自觉失态,用微笑掩盖着尴尬问道:“还是喜欢这里?我让给你吧。“
      “你够了!一大清早的就找我茬。“
      “你是在生气吗?“他用疑惑的声调问着,表情看似委屈,眼神貌似天真无邪,其实透着一股子胜利者的得意。
      “你赢了行了吧!我认输,操。”
      “女孩子说话还是文雅点比较好。”
      “你!”
      所以我最讨厌和比我聪明的人交往,即使不是故意,他们也总会用最响亮的耳光扇醒你,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你的智商是多么大的一个硬伤。
      “行,你有本事。”
      “真他妈躺着也中枪啊。”
      “你叫我别说脏话啊混蛋,自己说的起劲。”
      “我叫你女孩子家家别说脏话,“他没抬眼看我,盯着自己的书,一边说话一边翻页,”我,是大老爷们。“他脸没笑,嘴没笑,鼻子没笑,眼睛没笑,可是他那肮脏的灵魂笑开了花。
      “……“
      在认识到自己的智商不占任何优势后,我决定不再理他,专心做我的作业,每天拼命的赶,终于快要完成了,紧张的时间过着是比较快的,等我的作业快要完成时,已经是午饭时间,我决定一切都等完成作业再说。收尾工作比想象的困难,等到我终于解决了问题,时间已经是两点半了,紧张的身体一放松下来,饥饿和寒冷就洪水一般向我袭来,只想尽快离开这个冷死人的鬼地方然后大吃一顿。
      “要走了?“温柔的声音再一次传来,在当时的我听来却无比刺耳。
      “卧槽,你啥时候回来的,吓死老子了。“
      那一刻他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我就没走过。“
      “那刚才饭点的时候你去哪儿了?“
      “应该是厕所吧,你就没发现我没把书拿走?”不容置疑的鄙视语气。
      “妈蛋老子都快饿死了,你难道就不饿?”
      他指了指眼前那本厚厚的书,“打算看完再去,刚看完,发现你也弄完了。“
      “我可不想和你一起吃饭。“我像逮到了报复的机会一样狠狠发泄。
      “我好像没邀请你一起吃饭。“
      “卧槽,你叫什么名字啊,我一定好好记住你。“绝对完败。
      “问别人名字之前能不能先自报家门。“
      “你听好了傻叉,我姓陈,单名一个静。“
      “禾呈程?“
      “耳东陈!“
      “哦,你前后鼻不太分得清,耳东陈是前鼻韵,禾呈程才是后鼻韵,以后别自己名字都念不清。“
      “关你屁事“
      交换完名字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没有去图书馆,十八九岁的人,除了林那样不喜交际的类型,总归是坐不住的。上课、逃课、逛街、社团、学生会……各种无聊而又无意义的琐事堆砌出来的,就是所谓的大学生活,简直百无聊赖。空虚像一只鲸鱼把我整个吞进肚子里。有时候我会无聊到想起那个家伙,他是个有趣的人,而且我知道只要我去,他一定会在那个僻静的角落坐着,简直就像是在等我一样。
      终于被永恒的空虚打败,那已经是隆冬了。
      “你居然还在这。”
      林抬起头,礼貌的一笑:“嗯,没事的时候都会来。你叫陈静吧,土木工程系的。“
      我白了他一眼,在他对面坐下:“是,劳您大驾还记得住我。对了,你是什么专业,都没告诉过我呢。“
      “电子终端产品表面分子处理技术应用专业。“眼睛已经回到了书上。
      “你骗我啊,我们学校哪儿有这个专业。“
      “有的,“他合上书,修长的手指摆在书上,赏心悦目的好看,真诚的盯着我,语气不容置疑的严肃,”只是很少有人知道,不过它有一个俗称,你应该知道。“
      我受不了他意味深长的眼神的撩拨,大声问道:“什么!“
      他把食指放在唇上,示意我轻声,我觉得有点窘,不好意思得看了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稍微宽了点心。我看到他把手圈成一个圈,放在嘴边,干咳了一声,给人一种掩盖笑意的感觉,其实那笑意已经从他的眼睛里溢了出来:“贴膜。“
      又被耍了。
      “你是中文系的。“
      “何以见得。“他依旧带着得意的微笑看着我。
      “我们学校是师范院校,规定每个师范生都必须练习三笔字,当然非师范生也会有书法作业,但是还远远没到那个时候,上次和这次,我都注意到你口袋里装着毛笔啦毛边纸之类的东西,哪个傻逼会这么早就开始做寒假作业。我看你这懒懒散散的样子也不像是会刻苦练习书法的人,至少也坚持不了这么久,所以,只能说书法是你的必修课,于是就排除了非师范专业,只能在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政治这六个系寻找答案,这么一来就简单了。
      “看你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大概不会是大一大二的新学生,应该是一根老油条了,大三,应该就是大三。两年多的专业知识学习一定会在你身上打上烙印,这点在你纠正我发音错误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要不是学中文的,谁会在乎陈和程的差别?还有就是你说话咬文嚼字的,听着真不爽。当然这只是没有根据的猜测,万一你是个对播音和文学很感兴趣的理科男的,比如平时在搞搞网配或者写写小说什么的,毕竟你声音不错,别在那奸笑,我没夸你,这也不能说绝对不可能。
      “你还记得上次看的书是什么吗,好像是什么古文之类的东西,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繁体竖排版本,旁边还摆着古汉语字典,当时我就觉得这丫真奇葩,所以记住了。而且,你坐的这一楼是文学区,算是图书馆人流量最大的区域了,你一副装清高的样子,看书的时候肯定不喜欢热闹吧,理科、科技和医学区什么的应该是相对安静的地方,毕竟没几个人看得懂,但是你没有选择那里,而是选择了比较吵的文学区,这只能说明你需要经常翻阅的书籍是文学类。
      “再看看你今天看的书是什么吧,最近要考试了,也要认真复习了哟,你这家伙平时没少逃课吧。”我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很精彩。”
      “你当我福尔摩斯白看的啊。”
      “这么聪明不怕没人敢娶吗?”
      “没你聪明。”
      这是我们相遇的全过程,少女时代的我就是这么活泼热烈,卖弄着自己的小聪明,不知天高地厚,或者说天高地厚与我何干,我只是在肆意挥霍青春而已。现在想来,能这么活力四射的生活也算是一种幸运,而林的出现就像他的姓氏,为我浮躁的生活注入了一丝阴凉与沉稳。
      正式成为恋人之后,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厮守,林把我从过去轻浮无聊的生活中解救出来,在他身边才真正能像我的名字一样,静下来。以我匮乏的知识量来看,林的阅读量十分惊人,简直是哪朝哪代的破烂垃圾他都看过,在他的引导下,我也爱上了阅读。书真是一个好东西,拿着那么沉甸甸的一本,时间也变的厚重起来,一页一页的翻下去,纸上的文字变成思想注入到脑袋里,与原有的思想碰撞,产生火花。我喜欢一边阅读一边与林交流,他总会用不同寻常的视角解读某一件事,聪明到可耻的地步。
      “脑子这么好使干什么不好,偏要在这窝着。”我问他。
      “我就一大俗人,爱看书的流氓,都不能说有文化,脑子比我好使的多了去了,人家比我聪明还比我努力。中国人这么多,聪明人到处都是,我算什么。”
      “滚蛋,你这是浪费。”
      “没关系,时间那么多,不浪费在这也会浪费在那,与其这样,还不如浪费在喜欢的事上。就这么坐着看书很有趣不是吗,而且又不是什么不良嗜好。”
      “我觉得你该有更大的成就。”
      “得了吧,我这个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什么事都坚持不下来,没指望的,”他揉揉太阳穴,“你要是想嫁个潜力股,千万别找我,没指望的。”
      “没指望就没指望”
      “陈静,我不可能给你富裕的生活。”
      “真巧,老娘喜欢流浪。”
      “也许不可能给你生活本身。”
      “……“

      林最终还是活过了二十岁,他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我们两人在出租屋里吃了顿简单的晚餐,我笑他当初是故作高深,他却说是我留下了他。
      “哪儿有那么神的事。”我笨拙的刷着碗,平时这活我从来不干,不过那天是个特殊的日子,“你不走不是因为有人留住你,是你自己不想走而已。”
      “就是因为你我才不想走,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这个世界到处都是蠢货,找不到活得明白的人。有时候我想,倒不如死了算了,眼不见心不烦。”
      “这些人傻是傻了点,追名逐利的技术倒不差。”
      “正是这样才让人觉得恶心,你能想象明明是人,却像狗一样生活,那种……”他皱着眉头,眼神里透露出厌恶和烦闷,脸上带着聪明人在面对粗鄙愚蠢的人时常常露出的那种不耐烦的表情。林从来没有测试过智商,绝对不低,可他又不会卖弄聪明,他会体贴的尽量按照你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尽量不说出令你难堪的话。我觉得他这种人不管做什么都会成为优秀的人才,但他有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宁可静静的看书、思考,也不肯分一点精力在与俗人俗事的纠缠上。
      “我相信每个人都是不完整的,只有一半,所以人生下来的目的就是找到另一半,有的人很幸运能找到,那些不够幸运的人呢,就只能找到一个有另一半影子的伴侣。”我不小心跌破了一个盘子,刚好碎成两半。
      林的眼中又有了光芒,他思考时的眸子是动人的:“另一半的影子?这比喻不错啊!大概我们心目中都有另一半的样子,模模糊糊的,如果不是那个人真真正正出现,和心里的样子完全重叠在一起,你是无法说清楚的。但是如果那人实在找不到,可能就只有将就凑合吧,找一个有点像另一半的人,也说不出哪儿像,并不是鼻子或嘴巴长得一样,仅仅是感觉像。或者干脆更现实一点,类似通过相亲认识一个从模子里刻出来的完美结婚对象,小静以后大概也会嫁给这样的人吧。”
      “我是幸运的,已经找到我的另一半了,所以我才不要什么完美结婚对象。”
      “女孩子,总要找个归宿,不过我是不会结婚的,并非不爱你,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了。”他的嗓音开始沙哑,表情变得痛苦,仿佛正在窒息一般,我握住他的手,示意他继续说下去。“你能理解我的,我是个残缺的人,说不出哪儿有毛病,可就是没法过正正经经的生活,大概是一直以来活的太虚幻了,怎么也不能回到现实,不,也不是这样,不如说是太现实了,我说不出来。总之你明白,语言无法形容,但你知道!”
      现在想来,林自始至终都对这世界有着某种无法打开的心结,也许已经郁结成了心理疾病,在和他的朝夕相处中,我能感受到他的努力,为了我的幸福,也为了救赎自己,他渐渐让自己投入到现实性的生活当中。之前他甚至去看了心理医生,结论是他有十分严重的抑郁症,并带有自杀倾向,医生建议他立刻接受治疗。但我们俩都非常清楚,他不可救药,他的一切努力都将化为泡影。
      那晚,他抱着我哭得撕心裂肺,痛斥自己的不负责任。我第一次知道,在我们初次相遇的时候,他脑子里那根弦就已经快要断了,而我的出现让那根紧绷了十九年的神经第一次有了些许的松弛。我有时想,林的悲剧在于太过不凡,又自认平凡,与现实格格不入,又希望融入现实中去,但这仅仅是我用自己浅薄的知识做出的推测,林的很多方面对我来说都是一个谜,是我穷尽一生也解不开的迷。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么睿智,他心里郁结的悲痛到底有多么深厚,他短暂的人生到底发生了什么不可挽回的变故。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们曾彼此深爱,我们是对方一生只会遇到一次的灵魂伴侣。
      他说过自己活不过二十岁,而我认为如果是我带着那么严重的心病,可能活不了一天。为着我,林在痛苦的炼狱中整整多煎熬了一年,可是那根弦终究还是不可避免的断了。
      二十一岁的林,和那条他二十岁生日时见证过我俩爱情的河流,在我的心中永远的合为一体。直至今日,林依然静静躺在河流的深处,不再受到肮脏与丑陋现实的侵扰。
      林的离开让我的生命颓然倾倒,可以说,我的一部分已经随着二十一岁的爱人长眠地下,我也变成了同林一样病入膏肓的残缺的人。我感到无穷无尽的痛苦,以至于选择封锁对于林的记忆。在我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时候,林轻轻回来,提醒了我,或者不如说我自己提醒了自己,我终于明白每夜躺在未婚夫身旁那洪水一样的空虚感从何而来。林带走了我一部分的心,每夜折磨得我夜不能寐的悲伤就这样源源不断从伤口中涌出来。
      如果林是一场梦,那么他就是我一生做过最美丽的梦,如果林是一个真实存在过的人,那么与他的邂逅就是我一生最美的场景。我终究鼓不起勇气追寻他,只能像他描述的那样,遇到一个完美的结婚对象,组成一个完美的模范家庭,这一切的一切,二十一岁的林都已经料到,就好像我的一生都是为了证明林的聪明才智一样。如果真是那样,我也愿意去证明,可是林早已消失,就算一切都按照他推测的那样发生,我也没法再一次看到他狡黠的笑容了。
      悲伤无法抑制,但生活还要继续。收起回忆,我们到了完美的家的门口。

      林浩的遗书
      致亲爱的世界:
      我最亲爱的世界,向你致以诚挚的问候,你好!
      我是在你身上生活过,至今还生活着的一个小小个体,我叫林浩,希望你能对我有印象。我在二十岁生日的第二天写下这封信,因为我知道自己正在崩溃,所以写下我对你的所有憧憬、留恋,以及绝望、痛苦。当有一天我突然离开,我希望不是什么都没有留下的走,希望有人在看到这封信时,能理解我。
      我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己,不是一时想不开,而是真真实实的产生了器质性病变,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陷入一片混乱后产生的疾病。人们常用“神经病”来骂人呀,不过他们都没搞清楚神经病和精神病有什么区别,既可爱又可憎。我知道自己是个充满了负面情绪的人,为了不影响到他人,我尽力和别人保持距离,从青春期开始就不交什么朋友。我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如果一个活泼开朗的人成为我的朋友后,变得多愁善感起来,我一定会感到愧疚。
      不能交朋友,我又不能让自己闲下来,总觉得一闲下来就会被吸入情绪的黑洞。所以我就成了老师心中的好学生,家长心中的好孩子,邻居心中的隔壁家小浩。因为独自一人长时间做,又不会让别人非议的事只能是看书,别人以为我是有多么爱书,其实那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打发时间的方法。我竭力让自己每天忙得筋疲力尽,忙得没有时间来抑郁,然而事实是这中生活方式让我越来越虚弱,也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到现在为止,我已经想尽一切办法阻止病魔的侵袭,知道自己的上限,最多不超过二十岁,我的身体和心理就会奔溃,本能得觉得脑子里有一根弦越崩越紧,到了那个临界点就会断掉。很多人会告诉我:“世界这么美好,你怎么就看不到呢?”“想想那些关心你的人吧,你就不觉得羞愧吗?”“你太自私了,扔下父母一个人就走”“有什么好抑郁的,你这么幸福。”以前还有用大耳刮子扇丫的冲动,现在也淡然了。他们是健康人,怎么会理解病人的感受。但是这种言论真的很欠揍,就像一个四肢健全的人对半身不遂的人说:“你怎么就不能站起来呢,你看我走起路来这么轻松,你这样一直坐着对得起关心你的人吗?”或者对发作中的哮喘病人说:“你怎么会觉得呼吸困难呢,周围空气不是很充足吗?你肯定是装的,太自私了!”仅仅是打个比方,看得懂的自会懂,看不懂的人依然坚持鄙视我的自私和不负责任,我也没办法,因为我本来就是那样的人。
      当看到人们对自杀者的生平遭遇不作任何了解,以及有所了解之后过于低估他们遇到的障碍(或者说是过于高估自己的坚强水平)就对他们冷嘲热讽、横加指责,或者嗤之以鼻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这些人的粗鲁表现不正证明了自杀者的选择是正确的吗?事实证明,这个世界确实冷酷无情、虚伪可笑,不值得人继续生活下去。我讨厌别人对我的人生指手画脚,在我死之后也不行,不管怎样,不要把我想成傻子,我所有的选择都是在当时情况下的最优解。人呀,最忌讳自作聪明。
      所以对这个世界和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我大体是绝望多于希望的,不过也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我在刚满十八岁的时候,就签署了遗体捐赠协议。在这封遗书中再次强调,即使我是自杀身亡,也依然捐赠我的遗体,用于器官移植或是科学研究皆可。我的人生确实一团糟了,不如为这个操蛋的世界做一点贡献。协议完成后我想了很久应该怎样结束生命,服毒是不行的,上吊场所限制太大。想来想去觉得割腕比较好,躺在温暖的浴缸里,然后用小刀挑断动脉,在温水的滋润下伤口不会结痂,血就这样一直涌出来、涌出来,就像泡在血水里一样。但好像太给收拾遗体的人添麻烦了,血可不是那么好清理的东西,万一那个人晕血的话就更对不住他了。所以想来想去,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只能到时候再说了。
      现在,我活过了自己给自己设置的临界点,并不意味着生活从此就一帆风顺了,相反,它变得更加艰难。活着的每一秒都疼的锥心刺骨,但爱上一个人就会愿意为她上刀山下火海。亲爱的世界啊,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林浩爱上了一个女孩,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静。前天这个女孩对我说:“你空虚,你无聊,你外表光鲜,内心却是空空如也,从里烂到外,无可救药。”你看,你对我是多么慷慨,送给我这样一件珍宝,一位完全理解我的爱人,这是我二十年人生里最大的收获。总觉得你也是舍不得我离开你吧,否则为什么要送给我这么一份珍贵的礼物呢?我至今还在苦苦挣扎,是想多看她两眼,甚至还有一个自私的想法,我想让她永远记住我。
      我为这个想法感到无地自容,一个注定要走的人,为什么还那么想带走一个人的心,我是爱她的,应该希望她幸福,而不是自私到这种程度,然而我又无法抑制住这种冲动。生命带给我的无力感我已经有过太多的体验,并不稀奇,但昨晚是我平生第一次开始厌恶自己的懦弱,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气,给静一个承诺呢,哪怕知道这个承诺实现不了?为什么每次都要说出真话,看着她脸上的光芒越来越暗淡,最后如此无能的你还要靠那个比你更无力的人安慰。这就是你,林浩,爱一个人的方式。就这样,爱与生命无法两全的我哭倒在了静的怀中。
      静把我想得太过聪慧和深不可测,其实她对我了如指掌,就像我了解她一样。我们如此相爱,以至于我想让她永远忘记我,但又永远记得我,想要带走她的一部分,又想让她完完整整活在世界上。我知道没有了我她会怎样,大概是找个完美的结婚对象组成家庭吧,很世俗的幸福,但只要是幸福的就好了,因为我根本给不了!这封信写好后,我会告诉她放在哪里,以她的聪明,当然知道该什么时候打开,她知道这是我给自己准备的遗书。这样就像提醒她我是随时都会走的人,又一次伤害了她,但我没有别的办法了。老天,请你给我一个宽恕自己的理由吧,怎样才能洗刷我对她犯下的罪孽?
      亲爱的世界,你是美好的,愿在你身上生活着的每一个人都幸福、快乐,不久后我就要离开了,去到另一个不可知的世界,它可能没有你这么好。不过我选择的是一条最适合自己的路,请不要想念我。

      By: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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