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幻森

作者:青色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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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诱


      我叫冬以,冬天的冬,以后的以。

      这个名字是一个叫米雪的女人取的,她咬着破布独自一人在潮湿的地下室将我生出来的时候,本该是我父亲的那人不在身边,以后的以后,他更不会在。

      米雪告诉过我很多次,她说:冬儿,你是我的全部。

      冬儿,你是我的全部。

      我不该忘了这句话的,我不该忘。

      否则她也不会刮花我的脸。

      “我刮花你的脸,看那个男人还爱不爱你!”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在收拾行囊,准备离家出走,她的竭嘶底里我是习惯了的,所以并没有抬头。

      房间的灯很暗,因为太久没换了,白光从眼角一闪而过,我看到米雪因愤怒而扭曲的脸转为惊恐的神色,接着才是火辣辣的疼。

      趁她晕过去的间隙,我夺门而出。

      那刀砍在嘴角边上,不深不浅,我还活着,却不知道会不会死。

      拉高了衣领,没人会发现,跑出那栋群组的楼房,冬日的大风吹得我头昏眼花。

      也不知道脑袋里面想的是什么,横冲直撞地上了辆公交车,45路。

      45路,这趟车通常要等超过半小时才能等到,今天却不偏不倚等在我面前,真的很巧。

      自由了,当45路开过热闹的街区,驶向郊野,海风扑面而来的时候,心中一晃而过不切实际的欢呼雀跃。

      直到现在,我才感觉到脖子湿哒哒的,也不知道是汗还是血。

      血腥味可能有点重,好在大衣很厚,我安慰自己。

      邻座的大妈皱着眉头离了座,开到郊区车上就只剩我们两个,她选了个离我最远的座位,还回头看了我两眼,于是我朝她微微一笑,很灿烂那种。

      好久没这么笑过了,大概是真的很开心吧。

      手机一直都在外衣的口袋,我拿了出来,点开通话记录,准备按下那个熟悉的号码,沈浩渊的号码。

      我要去找你了,你开心吗?

      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在陌生的城市,过全新的生活。

      右手食指忽然抽筋般抖了抖,不经意抹过脖间,满手鲜红。

      我腾出一只手去捂住伤口,不让血流的太快。

      45路的尽头是码头,坐船到市区,还可以去医院巴扎一下,估计没什么大碍。

      只是可能会留疤吧,没关系,我不在意,如果一道疤就能让我摆脱米雪,我很乐意,真的。

      染红的手心在黑色大衣上蹭了又蹭,不知道自己在磨蹭些什么,风吹的我脑袋发疼。

      【你输了。】手机的信息提示栏有点刺眼,发这种信息的一般不是死党就是死对头,可偏偏那人不是我死党,也谈不上死对头。

      有种生物叫做前女友,总会出现得让人措手不及。

      这种生物打招呼的方式往往很特别,特别得让人只想忽略。

      是打算忽略的,我很忙,要打电话,要听沈浩渊的声音,他的声音能让我心安。

      陆陆续续十几张照片,在提示栏里闪烁叫嚣,犹豫片刻,我还是点开了对话框。

      下一秒,手机从45路的车窗飞了出去。

      真以为自己身材好啊,不怕我把这些不堪入目的照片一张张发给全世界么。

      可她知道我不会,因为里面还有另一个人。

      曾经以为拥有了那个人,就拥有了全部,就会跟幸福很接近,此时此刻我才知道,偏执带来的痛苦比理智更为剧烈。

      我,确实输了,输得一无所有。

      窗外的天空很蓝,蓝得我闭上眼睛不敢去看。

      闭上眼,血就流的更凶了,脸上的,心上的,哗啦啦地流着,不予余力。

      “师傅,停车!”

      “师傅!快停车,我要下去!停车!停车!停车!”

      高分贝的叫声终于换来师傅的回眸,他目瞪口呆地看了眼我那血迹斑斑的脸颊,哗啦一声把车门按开。

      山?记忆中此处不曾有山,只有海,还有草和路。

      45路逃也似地呼啸而去,我站在原地,许久才想起来,下车是为了去找回手机。

      乖乖,那手机可是罪证那,没有罪证的话,我要怎么离婚?

      和沈浩渊结婚的事情米雪不知道,看来跟他离婚也要瞒着米雪,也是可悲。

      不知道米雪醒来了没有,她醒了会四处找我吧,可是我并不想见她,最不想见的人就是她。

      她的爱只会带来束缚,我是她的所有品,是她破败不堪一生唯一的闪光点,她必须把我牢牢抓在手心,我恨她。

      找到手机,离开这里,去没有米雪的地方,去没有沈浩渊的地方,就我一个人,这样多好。

      我家住在靠海的小镇,城乡结合的地方,马路修得很不错,周围却是十分荒凉,除非是特殊的日子,否则定是没有人迹。

      跑了两步,回头看到地上一滴一滴的血渍,是从我大衣上滴落下去的。

      大衣怎么流血了?我嫌弃地把它扔到马路中央。

      没有大衣,我可以跑得很快,跑得很开心,开心到忘记了很多事情,只记得要去把手机捡回来,此时此刻,或许只有它不会背弃我。

      我其实很爱哭的,特别实在沈浩渊面前,现在我却不哭,哭不出来,只想笑,只想往前跑。

      手机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我松了口气,也叹了口气。

      我家住在靠海的小镇,城乡结合的地方,不该有山,可却从山里跑出来一头白团团的小圆球,在我面前活生生把快到手的机子叼走了。

      “等等。”干哑的喉咙涩涩发出声音,小狐狸停在山前,回头看了我一眼,乌黑的眼球闪闪发光。

      我以为它会停在那里等我,可等我微微一抬脚,它便跑了,消失在云雾缭绕的山林之中。

      “云山?”脚边残缺的石牌让儿时的记忆稍稍复苏,貌似这里真的该有一座山,一座叫云山的深山,只是还未得到开发,处于几乎要被遗忘的尴尬境地。

      小狐狸啊小狐狸,你好好在云山里呆着不好,非要来跟我这个倒霉蛋抢手机。

      你不知道倒霉蛋很容易穷途末路吗?你不知道穷途末路的人很可怕吗?

      我追入了那座山,誓要和狐狸决一死战,把他打得命根破损,跟我一样倒霉,一辈子修不成狐仙。

      山不高,但是很陡,杂树丛生,小狐狸躲躲闪闪,站在远处幽幽地看着我。

      “给老娘等着!”我龇牙咧嘴,模样大概有点丑恶,小狐狸甩了甩耳朵,一副清高孤傲的表情,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小偷。

      在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爬到山顶,踏入迷雾匆匆的森林之时,小狐狸吊着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狐狸被吓了一跳,浑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

      哈哈哈……

      我笑得前俯后仰,方才流了许多汗,一舔全是腥甜。

      看不清是谁的来电,但我知道狐狸还没打算还给我,着急也是没用。

      “狐狸……”我捡了一处石头坐下,呼呼喘着粗气,一拨湿哒哒的头发,全是红色的汗。

      回头往后看,我才发现原来人类身体的造血功能原来这么好,红彤彤的一路全是被我身体的血液染色,此山以后可更名为“血山”。

      血山妖狐,扯来又是一部血雨腥风的好故事。

      “狐狸啊。”我朝白团子一笑,“你喜欢就送给你,可我的肉,你可一口不能吃。”

      天昏地暗,唉,早该暗了,米雪应该砍到动脉了吧,脖子下的动脉,想想也是恐怖。

      米雪其实对我很好,一口一口喂我吃白米饭,自己饿成了排骨干。

      米雪原来是舞蹈老师,为了供我上学,她去夜总会上班,每天喝得醉醺醺的,到家就关在厕所里哭,哭完了还要来检查我的作业。

      上大学后,她一天会给我打5通电话,说的话相差无几,要我吃饱穿暖睡好,不要走夜路不要谈恋爱。

      能给我的,她都给我了,不能给的,她也给了。

      我是不孝女,死得活该,死了活该。

      我叫冬以,冬天的冬,以后的以,今年20岁。

      我叫冬以,冬天的冬,以后的以,享年20岁,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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