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飞欢 --- 刀剑如梦

作者:一生只为感动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为收藏文章分类

    重逢


      前言

      多情是本很有趣的书。

      十六岁的时候第一次看,很喜欢,对于李寻欢最后与孙小红在一起,有些不解,有些遗憾,为李寻欢与林诗音的爱情不能圆满惋惜了好久。

      很多年过去,当网上关于小李的风起云涌已经平静得差不多的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地认识了焦恩俊的李寻欢。

      不得不说,我被迷住了。

      只是一边看一边不得劲儿,说实话当时多情原著我只记得故事的轮廓,人物性格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但是,小李飞刀的很多剧情,直接把我的三观刷了,感觉李寻欢不可能是这样的啊。

      于是,回去重看原著,这一看,像打开了一个新世界,从此彻底爱上小李不可收拾。

      当我的目光不再只关注爱情的时候,才发现,多情原来是这么好的一本书。

      那些精炼而充满感情的语言里折射出的智慧和对人生的感叹,只要你有了一定的人生阅历,真的很难不被打动。

      也深深为焦恩俊惋惜,他的李寻欢只不过抓住了原著小李有限的几个侧面,魅力已是如此了得,如果剧本给力一点,焦小李本该真的成为百年不遇的经典,而不是像现在毁誉半参。

      电视剧给我的感觉也因此很复杂,小李飞刀的好处说不完,然而,在人物灵魂塑造这方面,跟原著比,可以说是完败。

      至于网上各种小李飞刀同人文,更不用说,每次看到被误解,被指责,性格被各种读者各种脑洞扭曲得不成样子的李寻欢,那种郁闷感真是无法形容。

      身为穿越者的龙小云会说出“李寻欢!你好能耐,这么喜欢废人内力!你让人生不如死,又要成全你自己仁义的名声,假仁假义,算什么东西!”这种话来,当真令人无语凝噎。也许他更希望遇到上官金虹这样的人,被直接开膛破肚看看早饭吃了什么。

      当然,无法强求每个人都与我一样,爱上一个人物,一定要去读读原著。更不能奢望年龄,身份各异的读者,对李寻欢的理解,与我一样。

      但是,至少不要让李寻欢的三观连普通人都不如,或者对一个公认的仁慈宽恕的形象横加各种不公平的指责。.....

      与电视剧里围着爱情打转不同,多情这本书,竟然不是关于爱情的。

      相反,爱情,在书中,只是各人的枷锁。只有最后孙小红对李寻欢的爱情,被赋予了希望和赞美。

      无论是李寻欢,还是林诗音,龙啸云,阿飞,荆无命,蓝蝎子,爱情带来的只是痛苦、伤害与沉沦。

      最终挽救他们的,也不是另一份爱情。而是友情,宽恕,自身的挣扎与反思。

      李寻欢在苦难和绝境中迸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像明灯一样,照亮了许多人的心。

      原著李寻欢的魅力,本就没有人能够还原,难怪多情是公认的古龙的巅峰之作。

      我自然也不能。但是,还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这支笔,多多少少让喜欢李寻欢但没看过原著的朋友们感受到一点他的魅力,无关爱情的魅力。

      当然,作为一个伪腐女, CP是必须的。 ~\(≥▽≤)/~

      古龙大师都明确在文中说了阿飞是李寻欢爱的人,也说了李寻欢是阿飞爱的人,所以,我这决不是歪歪,而是在向古大师致敬。

      ~\(≥▽≤)/~

      -----------------------------------------------正文分割线------------------------------------------------------------------

      七月,京城。

      京城最有名的酒楼是“太白居”,太白居最有名的,当然是酒。

      据说世上有名的美酒,在太白居都可以找到。更难得的是,太白居的每种美酒,都有风雅酒具与之相配。

      “玉碗盛来琥珀光”,兰陵美酒,色如琥珀,醇厚浓香,用白润如雪的定窑瓷碗盛装。 “青旗沽酒趁梨花”,梨花白,晶莹明澈,绵柔清甜,则用号称“千峰翠色”的越窑青瓷。“酒色酤来竹叶青”,浅碧澄亮的杏花村汾酒,盛在透明的琉璃盏里,便如一汪春水,让人未饮先醉。太白居,也因此一向最受文人雅士的欢迎,往往一座难求。

      最出名的一种酒,却是太白居自酿的“梅花雪”,此酒据说是用早春盛开的第一批梅花的蕊,配上梅花上采集的新雪酿成,酒色晶莹透明中透着淡淡的粉,盛在小巧的白玉杯里,比少女柔嫩的颊上第一次心动的一抹羞红还要娇美动人。

      喝过的人都说此酒入口甘冽清甜,余韵悠长,小酌上几杯,似乎连呼吸间都会带着隐隐清芬,几乎不似人间能有的佳酿。

      如此风雅美酒,且酿制不易,自然要限量供应,“梅花雪”每日只卖一坛,若是卖完了,据说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只能等明日。

      太白居的掌柜也是个妙人,居然没有乘机将此酒卖出天价,“梅花雪”只比其它美酒稍微贵出那么一点点,且先到先得,不接受预订。不管你是平民百姓,文人士子,还是武林豪客,达官贵人,想喝美酒,都得乖乖早早去太白居碰运气。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规则其实只是针对大部分人订的。在许多人看来,若是你的名气足够大,口袋里的银子足够多,或是后台足够硬,规则也不一定那么牢不可破是不是?

      比如说小李探花,不管什么时候踏进太白居,都能喝到他想要的任何一种酒,梅花雪,也不例外。

      据说张国舅家的二公子为此很不服气,那小李探花顶了天不过是个已经过世了的前户部尚书的公子,自身也只当过小小翰林院编撰,还辞官不做了,回乡守丧了几年又跑回京城,居然变成了浪荡子,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老子除了面孔,有哪样比不得他?凭什么他就可以特殊?

      在酒楼的剽悍伙计不但不理他的叫嚣,还把意图砸店的家丁三拳两脚全打倒在地然后一个个拎起来扔到门外以后,张二公子进宫找疼爱他的皇帝姑父哭诉。

      结果皇帝不但不安慰,还教训了张二公子一顿,说你要是能像李修平那样十六岁就中探花,文章好得几个首辅都赞不绝口,还文武双全,一人打败三十六个连锦衣卫也敢杀的剽悍顽匪救了太白楼东家一命,再来跟他比不迟。

      皇帝还惆怅地叹了口气:“李修平当年墨卷公认第一,都是朕见他人物实在俊秀风流,又想我朝留下父子三探花的佳话,才点了他第三。没想到李卿家竟郁结于心,没两年就去了,说起来都是朕之过。所以李修平无心朝堂要辞官,朕也只好随他去。”

      皇帝又恨铁不成钢地瞪了张二公子一眼:“你就算要胡闹,也该先弄清楚太白楼的东家是谁。那是大长公主的驸马,朕的姐夫。他一向看你不顺眼,只把你的人扔出去算是轻的。要是他真恼了,皇姐找上门来,连朕也只好罚你。回去把论语读熟了再进宫吧。”

      张二公子蔫了,垂头丧气地回家读论语,从此绝足太白楼免得人比人气死人不提。

      李寻欢坐在一张靠窗的桌子前,叹了口气,开始慢慢喝今天的第七壶酒。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这道理他并非不懂。然而除了喝酒,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烈酒烧灼着流淌下咽喉,热意钻入肺腑,流进四肢百骸,至少在这一刻,他可以暂时忘记自己的矛盾和痛苦。

      窗外,是喧嚣的市声。小贩们竭力扯着大嗓门叫卖,试图在归家之前再赚几个铜板。孩子们盯着各种好吃的眼馋,缠着大人要买零嘴,赶车的人则烦恼地大声吆喝。。。。。

      普通人的生活,有乐趣有烦恼。只要知道归家的时候有盏温馨的灯火在等候自己,白日的各种辛苦劳累麻烦受气便似乎都可以忍受。

      他是个有家不敢回的人,然而他喜欢这些平常而温暖的声音。即使他自己很寂寞,也喜欢看到别人快乐。

      夕阳西沉,一天又已将逝。壶中的酒也只剩下最后一杯。

      热闹的长街上,忽然混乱大作,人喊马嘶。

      李寻欢探头一瞧,就见一匹黑马闪电地窜了过去,一名黑衣骑士紧紧贴在马背上,死命勒着缰绳,一路高呼不绝,“马惊了,快闪开!”。路上行人纷纷闪避,有躲之不及的小贩货摊被撞翻,那马速度丝毫不减,疯了一样地横冲直撞。

      李寻欢脸色一变,一个“乳燕投林”跃出窗外,全力追了上去。

      白色的身影利箭一般掠过长街,眼看便要赶上,前方却有一名年轻女子牵着个五六岁模样的小女孩向路边闪避,被奔逃的人流冲散,惊马转瞬便至,小女孩跌倒在路上,完全吓呆了,一动也不动,眼看就要被惊马踏在蹄下。

      李寻欢全力向前飞掠,心却沉了下去,知道终究是来不及。就算是发飞刀,黑马向前冲的余力也足够踩过小女孩再奔出很远。何况他人在马后,也没法儿命中咽喉要害。他几乎想闭上眼,不忍去看将要发生的惨剧。

      路边却忽然蹿出一个小小的身影,拖住小女孩向路边一滚,黑马迅疾如风,转眼呼啸而过,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

      李寻欢松了一口气,顾不上去看救人的是谁,轻功发挥至极致,又追了十几丈,提气一跃,已经拦在马前,出手如电,挽住缰绳的同时一掌拍出。

      势若惊雷的奔马给这一挽,竟无法再踏前半步, 暴躁地狂嘶一声,人立而起,意欲踢向眼前的障碍物。

      一股大力撞至,剽悍体壮的骏马也经受不住,“噔噔噔”连退了几步,不甘心地晃晃脑袋,颓然倒下。

      马上的骑士经不住这股冲力,“腾”地飞到了空中,口中“啊啊啊”地大叫着,满以为这次会摔个半死,却有股柔和的力道在他腰间一推,人平飞了几尺落地,向前冲了几步,却是好好地站在了地上。

      人群中传来小声惊呼:"是小李探花!"

      京城中几乎无人不知的小李探花,三年前那个风采震惊了所有人的翩翩少年,如今名声在外的欢场浪子,酒鬼,再次成为说书人口中津津乐道的传奇。

      阿飞全力一跃,终究人小力薄,到底还是离小女孩差了半尺,伸手将小女孩扯进怀里向路边一滚,慢了这么一慢,便没能完全避开惊马,被马蹄重重擦过右胳膊,立刻一阵钻心的疼痛。

      阿飞顾不上去看胳膊,先去看怀里的小女孩,小姑娘惊得脸色煞白,乌黑的大眼睛噙着泪水,眨巴眨巴想哭又不敢,阿飞拍拍她的背,有点不知该如何安慰,想了想,说了句:“没事了,别哭。”

      忽然听得前方惊马一身长嘶,轰然倒地,想是被人制住了,阿飞吁了一口气,这才发现胳膊上一股血正往下流,衣袖已经被染红,阿飞皱皱眉,试着活动一下,似乎骨头没断,便不去管它。

      小姑娘的母亲醒过神来,赶上来抱过小女孩,连连向阿飞道谢。

      阿飞却好像全然没有听见。他倏然抬起眼睛,死死盯住远处那个正向他走过来的身影,似乎全部的心神都已被吸了进去。

      夕阳下修长的人影越来越近,终于停在他面前。

      阿飞猝然低下头去,不敢再看,只盯着眼前洁白的衣摆和靴子发呆,五脏六腑似乎都要燃烧起来。

      原来他年轻时是这个样子。

      弱冠之年的李寻欢,眼中已有了一丝抹不去的忧郁,但是痛苦还未及损害他的容颜。整个人便如一把绝世名剑,光华耀眼,俊美的面孔上双目明亮如星,眼角紧实平滑,一丝细纹的影子也看不见。

      见到他,阿飞才知道以前他遇到的李寻欢有多么憔悴。

      临近人群中几个看清李寻欢模样的大姑娘小媳妇已蓦然红了脸。

      李寻欢微笑着对小女孩的母亲说了句什么,那女子点点头,又行了个大礼,抱着小女孩走了。

      走过了好远,才悄悄驻足,回头凝望。

      她只是市井人家的平凡女儿,早早嫁了人,有个不富裕却美满的小家。

      若不是今日这惊马,她一辈子都不可能与那谪仙般的人有什么交集。

      还有那个眼睛很亮的小男孩,救了她的女儿的命,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那个好看的公子正向那男孩俯下身去,他们之间,又会发生什么呢?
    插入书签 

    ←上一章  下一章→  
    作 者 推 文


    该作者现在暂无推文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wap阅读点击:https://m.jjwxc.net/book2/2656192/1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关闭广告
    ↑返回顶部
    作 者 推 文
    昵称: 评论主题:

    打分: 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



    本文相关话题
      以上显示的是最新的二十条评论,要看本章所有评论,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