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南柯

作者:弗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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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痴迷


      我爱什么人,他就是我的全世界。
      如果用尽一切的办法也无法留住那个人,那罪该万死的一定是我。

      莲生是小小一只的萌正太,属于比起在外面疯玩更喜欢呆在家里的类型,有些宅,也有点腼腆。
      我总是和他呆在一起,看着他做一些事情,比如说画画。
      他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和稀奇古怪的想法统统都表达在纸上,那些简练的线条,那些丰富的颜色,好像能冲破纸张的牢笼跃然于空间里,小小年纪很有天赋和想法。
      每次看到他认真的画画,有时一直不停笔直到中午,显眼的色彩有时蹭抹在白白的脸上,认真的不时蹙起的眉头,简直是艺术,那是我最爱的样子。
      希望我们就这样一起到老,他一直是我爱的样子。
      当然,他在忙碌我也不能总是闲着,我也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辅助他。我记得他喜欢吃苹果,所以他画画的时候,我若是看累了,会去厨房给他削苹果,去皮再切成小块,摆在碗里,插上几只牙签。我想这大概是我唯一能为他做的,我不能替他思考,不能代他握笔,惟愿他累时没有后顾之忧。
      可显然,年龄除了带来无数的便利,随之而来的,还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
      我摊开这双肉肉的手,柔软无力,指节短小,基本上是什么都做不了的,更别提拿削皮刀削苹果皮。自身条件真是硬伤,简直不忍直视。
      这时我才明白,万事万物有通法,唯熟练耳。
      开始做时的确是很难的,五个手指光是抓住握柄已是极限,那刀锋又很利,手上不得法,控制不了力度和方向。刀剑无眼,那刀片总是戳到拿着苹果的左手,零零碎碎,有些留血,有些破皮,磕磕绊绊才七零八落的完成了一个奇形怪状的无皮苹果。
      这种苹果我自然是不好意思往莲生那里放的,之前的二三十个苹果全部进了我的肚子里。所以从有想法给莲生吃苹果到他吃到苹果,这中间足足隔了有十一天。
      有着细碎伤口的难看的左手也是不能见人的,所以上学时我会戴上小手套,即使奇怪些,别人也不会说什么。
      不过,莲生真的很喜欢吃苹果,这就好,辛苦没有白费。
      无意或是刻意忽视自己,来满足莲生的需要,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深深地镌刻在我的灵魂里。而且,莲生还是小孩子,为他服务简直就是理所应当的,更别说他是一个十分体谅人的乖小孩。
      我十分克制自己不要变成惹人厌烦的痴汉,那样一直痴迷的看着莲生,所以他午睡时,是观察他的最好时机。
      他的眉,他的眼,虽然印入脑海,但仍没有厌倦,一次有一次的惊喜。
      比如他的皮肤比一般小孩的都要好,他的睫毛比我的还长一点,比如他的耳垂肉肉的,一看就是有福之人,再比如意外发现他的颈后有一颗小小的淡痣,正巧点在正中央的地方。
      午睡时,他从没有一次醒来过,这让我放心又有些失落,但安心更多些,不用绞尽脑汁来编造借口解释这些荒唐的行为。
      每天看的时间不短不长,我离开时也会在桌上放一杯热水,等莲生醒的时候便是温水,很适合刚睡醒的人喝。
      我中午当然是不睡觉的,没有养成睡觉的习惯,当然中午时分也不会犯困。若是真的在中午睡着了,我一定会睡到傍晚六点左右,而且会越睡越困的。
      从莲生的房间里出来,我会记些简单的日记,当然只有见多的几句话,大多数都是配图的,不过也只是简笔画。那些画几乎都是小男孩跑跳,小男孩看书,小男孩微笑和小男孩睡觉,而话不管总共写了多少,反反复复总结在一起,不过是干瘪的“我喜欢莲生”五个字而已。然后回顾时,有些痛恨自己的文学水平不高,用不了更华丽的辞藻来形容爱情。
      除却日常的零碎琐事,正经上学在四年级以前,我们是两家的家长轮流接送的。我们两个手拉着手走在前面,家长走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到五年级,他就已经可以骑着自行车带我上学,我坐后座。
      我不会骑自行车,也不想费那个时间学,只要我的莲生会就好了。
      不在学校的时间,我也总是和莲生在一起。或是我去他家,或是他来我家,小学虽然课业任务不重,但作业也总是有的。那些抄生字,标拼音的机械作业我是一笔都不想动,就像你让一个会跑会跳的成年人去学婴儿爬,真是让人难受得紧。
      至于对策,当然是让我的小莲生帮我做了。
      他真的很乖,当然有时候也会故作老成的教育我说要好好学习,自己做作业。可是我先是捉着他亲吻好半天,然后泫然欲泣的看着他,他就顿时没辙,一边帮我写作业,一边说着下一次一定要让我自己写。
      小学生的生活还是相当美好的,没有过度的课业负担,空闲的时间一抓一大把。
      莲生和我在那些时间里,还是做着相同的事情,他画画,我看着。
      有时,他也会递给我纸和笔,担心我一个人会无聊,可我觉得没必要,看他画画是很充实的一件事。
      我说:“我不喜欢画画。”其实,这不算谎言。画画跟莲生比起来真是微不足道的事情,更何况我还是放弃那件事情吧,一些注定没有没有人欣赏的作品,已经变成灰随风远去了。
      莲生画画的时候,总会问我喜欢什么,然后我喜欢什么他便画什么。即使只是简单的铅笔稿,没有涂上彩色,在我眼里也是一流的作品,绚丽非凡。
      总之,我的小学生活还是在很美好很圆满的情况下缓缓过去。
      上初中的时候,莲生的身形已经有些瘦瘦长长的,脸也很秀气,颇有一番英俊少年郎的风度。
      当然,我们还是在一所学校,一个班级,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还是同桌,保持着最亲密的距离。
      初中似乎有一个比小学让人讨厌的地方,那在我和莲生第一天上学的时候我就强烈地感觉到了。十一二岁的少女,青春懵懂的心思,再遇上一个帅气温柔的男同学,简直就是我的噩梦。
      小学时,因为我的无时无刻跟莲生黏在一起,任何小组活动也都是我们两个人完成,所以我完完全全杜绝了他与其他同学的来往,让莲生的生活只有我一个人。可是,显然我小觑了初中青春期毫无廉耻的女生们。
      “同学,你好。你叫什么名字?”
      “可以交个朋友吗?你是哪个小学的?”
      “哇,莲生同学,你写的字真好看。”
      “是啊,莲生。你家住在哪里呀?说出来,说不定我们顺路,还可以一起回家呢。”
      ……
      莲生是一个温柔的人,从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了。所以,即使现在他很不耐烦,他很喜静,可他依旧笑着回应着每一个人,不让每一个人感到尴尬。这就是他的魔力,他就像一个发光体,让靠近他的人仿佛粘在了他结的大网上,无法逃离。
      可这里一圈外一圈的女生挡住了照射过来的我的阳光,窄小的空间让我有些喘不上气来,真讨厌除了莲生的每一个人,若是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该有多好,可以让他们全部都消失吗?我的心脏越来越疼,好想将那个捏碎,这样就不用疼了。我知道现在我苍白的脸上一定有些病态的红晕,周围一点点小的不是,都会引起我身体的不适,我的身体是真的越来越不好。
      我轻轻拉了拉莲生的袖子,希望他看我。
      果然,他看到虚弱易碎的情态,神情有些慌乱和担忧,一下子站起来,有些急促的朝周围的罪魁祸首说:“请你们让一下,如果可以,不要再来打扰我。”
      “阿芙,你怎么了?哪里疼?”关心则乱。
      “我还好,只是有些胸闷。方才围的人太多,好像有些呼吸不上来。”我状似无所谓的笑笑,单薄的像一张纸。
      “怎么不早点说,你又是这个样子,让我担心。让他们以后不要再来了。”莲生也真生气,说不再搭理那些人就真的冷冰冰的放了狠话,让班里的其他人退避三尺。
      “要亲亲。”过了一会,我稍稍撅着嘴,明亮清澈的大眼睛闪闪的望着他。
      “阿芙,你怎么老是这样。”虽然他嘴上说着不要,脸上又刹然红了一片,在我的两颊落上樱花坠落般轻盈的吻。
      我笑着,好像一只偷腥的小狐狸。
      很久以前,我便努力让他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为了他离不开我,或是我离不了他。每当我身体不知道哪里在痛,我就哭着让他亲吻,其实并没有痛到哪种地步,只是他的触碰就真的让我好很多。我想每当我软软的靠在他身上,他红着脸拉着我的手,那一定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刻。
      我惟愿我的身体更差些,有一丝的风吹草动就会难受,正合我意,可以牵绊住他。
      让我变得更脆弱一点,离不开他,然后他也离不开我,可以死在莲生的怀里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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