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与不爱的年年月月,曾相爱的为何分别。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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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6626   总书评数:90 当前被收藏数:45 文章积分:5,066,004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短篇现言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7531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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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街

作者:纯白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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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七街四季有花,方庭最喜欢那排木棉,顺着它们往西走,第五十二棵后面是她的家。小小的庭院,门牌是76号,春天到来时,木棉花掉得满院子都是。
      有天外婆让方庭去拣些木棉花回来,她煲汤要用。方庭拿着小竹篮出去,一朵一朵地拣着,暮春日照充沛,花朵的边儿被晒得脆薄了,她抬起手,想要挡着阳光,忽然听到有人喊:“喂!”
      是个小男孩,海军服,一双伶俐俐的大眼睛,腰上别着一把小木枪,嘴里啪地一声朝她开了火,从院墙跳下来,瞧着她问:“你家有细线吗?”
      凑近看,他的拇指和食指间拈住一只黑蚂蚁。他的眼睛也像蚂蚁一样黑,不仅黑,还很亮,仿佛是两把小火苗,一窜一窜的,让人想要用手去捂。方庭找来细线,男孩唧唧呱呱地说,从民间故事选刊上看到聪明人捉了蚂蚁,在九曲球另一端涂了蜜,顺利地穿好了它。
      这个故事有不同的版本,聪明人有时是松赞干布,有时是阿凡提,但问题是——怎样才能用线把蚂蚁绑住,并且让它还活着呢?这可真难办到啊。男孩子夏南充满了求知欲,捉了几只蚂蚁,却都在完成使命前就被他腰斩,无一例外。好不容易挑了个头大的这只,可是细线用完了。
      绑得牢,蚂蚁就死掉了,不牢,它就挣脱了,都市的生活水平高,蚂蚁嘴巴大概也刁了,不像它的古代祖先那样,为一点蜂蜜卖命。折腾了半天,方庭把线一扔:“干嘛跟蚂蚁过不去?来我家玩吧。”
      这一年,方庭七岁,夏南八岁。

      2.
      一来二去,两个孩子就熟了。夏南就住在七街附近,他父母开了一间小作坊,卖些酒水熟食。他母亲是江浙一带的人,桂花酿做得尤其出色,周末的傍晚,夏南到方庭家玩,总会给她端一大碗来。
      路途虽不算远,夏南走路蹦蹦跳跳的,递给方庭时,总只剩下半碗了。方庭笑他:“你不知道用杯子装吗?”
      夏南鼓着脸:“你笨啊?杯子还有用!”
      杯子里不是装了小蝌蚪,就是蚱蜢之类,有只大肚子水壶被他凿了洞,种了太阳花,蜜蜂们时常来窜门。夏南是生物爱好者,他懂得好多方庭闻所未闻的东西,比方说,蝈蝈爱吃带着露水的南瓜花;比方说,蝉要在地底下生活好几年,才能换来一个月阳光下的歌唱;比方说,萤火虫从蛹蜕变成虫后,几乎不进食,在拥有最多两周的光亮和飞行之后就会死去。
      有次方庭吃多了辣椒,上了火,夏南风风火火地跑来了,将一堆薄荷叶哗啦啦地堆到她的手心:“快吃!”
      “你要我吃树叶?我又不是蚕宝宝!不吃!”
      “你笨啊?连桑叶也不认识!”
      你笨啊,是夏南的口头禅,他母亲在院里种了一畦薄荷,嚼些薄荷叶,可以去火。笨人方庭不懂,反而老笑话他幼稚,一边笑他,一边骂他:“功课功课,明天要交!”
      夏南乖乖地去写作业,方庭坐到一边喝桂花酿,小丸子洁白圆润,桂花加了芝麻和茉莉同炒,一勺下去,口齿生香。很香很香的酒酿,被小少年咣当咣当地端来,真的,后来再也没有喝过那样好喝的酒酿。
      夏南片刻又坐不住,指着窗外叫:“梁山伯!”
      是最常见的那种,翅膀上有一圈白点的,学名叫玉带凤蝶的黑蝴蝶。方庭又笑他:“是个蝴蝶你就把它叫梁山伯?”
      “你笨啊?只有它才叫梁山伯!”夏南认认真真地说,“不然你去翻书,今年中国昆虫学会蝴蝶分会认定,梁山伯变成了这种蝴蝶。”
      “那祝英台呢?”
      “喔,她叫美凤蝶,要是哪天看到了,我指给你看。”
      “好啊……功课功课,明天要交!”方庭是不大相信的,《梁祝》是神话传说,严谨的科学家们怎会可爱感性到当真用一种蝴蝶为之命名?再看夏南,正悻悻然地写着功课,她笑了笑,埋头去翻《安徒生童话》,时光很静很静,院里的花慢悠悠地香着。
      写完功课,就可以去游乐场玩了。夏南说:“不如玩刺激的,过山车吧?”
      这一年,方庭十四岁,夏南十五岁。

      3.
      高二,班级元旦晚会上,夏南率领一帮调皮鬼穿着银灰色皮裤,每人手举一只键盘登场,群魔乱舞后,他朝观众鞠躬,说:“在这个电子信息时代,电脑已经离不开人们的生活,本演出团取群众之喜闻乐见,集众人智慧之长,创作出这支歌舞——《键人歌》,谢谢大家欣赏。”
      青春期嘛,向来有着跟谁都过不去的倔强和桀骜。坐在前排的方庭第一个笑出声,同学们也咂摸出谐音了,笑得东倒西歪,指着他们说:“哈哈哈,贱人哥。”
      夏南一下台就去拍方庭的头:“你笨啊?这叫修辞手法,你懂吗!”扬长而去之前意犹未尽补充,“好学生只会死读书。”
      方庭跳起来拍他的头,她的小裙子飞旋出好看的弧度,夏南看得发傻,忽然一溜烟地跑了。隔片刻,咚咚咚跑回来,举根冰棍往她面前一递:“……喂,方庭。”
      “哪道题不会做了?来,为师给你指点一二。”
      那少年静了一下,没头没脑地丢过来一句话:“方庭,我喜欢你,杀人放火都可以!”
      方庭怔了怔,把手中的书掷过去:“陪我变蝴蝶就好了。”
      想一同变蝴蝶,想靠着你,听你说笑话,走遍大街小巷。我听见心里有些动静,她们都说,这就是爱情,你愿不愿意相信?
      这一年,方庭十五岁,夏南十六岁。

      4.
      方庭是在南京念的大学,专业是中文。同班同学和她不同,他们专注于先秦史学,汉唐诗歌,除了论文,极少再去书写什么。只有她着迷于小说创作,沉浸于一个个怅惘的小故事。
      南京是夏南母亲的故乡,它有着无与伦比的春天。方庭的寝室正对着操场,墙角是几株木棉,更远处,合欢开得正盛,她在小说里写,假如这世界没有了花,人们会不会觉得生活有点傻?编辑在□□上将这句话复制给她,说:“有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开花。”
      方庭转头去看外面,人声鼎沸处,是一场球赛,女孩们在为校园球星呐喊助威。喧闹场合是不适宜伤感的,她抓起水瓶,去打开水,顺便停下来看了几分钟。
      其实高中才更盛产这样的篮球少年,高个子,长手长脚,笑起来单纯灿烂,一个个都像淌着热汗的小太阳。那年的夏南就是如此,一下课就来找方庭,打饭,聊天,斗嘴,他打球,她看。周末就去看场电影,吃大捧爆米花,喝很凉的冰红茶,散场时沿路踢踢踏踏地哼着歌,多快乐。
      自然也是会问的:“哎,为什么喜欢我?”
      夏南的回答十年如一日:“你好看。”
      “真的?”
      “真的。”
      一个人喜欢你,是因为你长得漂亮,听起来真肤浅,可方庭还是美滋滋。她长痘,脸上冒油光,平凡如你我她,可夏南睁眼睛说瞎话,她照样得意地笑纳。哪怕全世界都说她是麻子脸身高一米三八有张阔嘴巴,只要他说她美貌,她就抖得不可一世。小时候,她老嫌他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变得很迷信他,他说什么,她都信。
      他指鹿为马,她就说,我们杀了它,吃鹿肉吧,烤着吃;他指桑骂槐,她就说,你爬上去摘朵槐花给我好吗。在夏南身边,她根本不用思考,把思维空出来,用他填得满满当当,全心全意满脑袋。
      认识了那样久,要好了那样久,方庭从不怀疑将来她会嫁给夏南。被他带着玩,当个大米虫,胸无大志,不思进取,做一份蒙混过关的工作,下班逛街做美容,打点小麻将,有人照顾,有人承担,过寄生虫的日子。
      这一年,方庭十六岁,夏南十七岁。

      5.
      大三冬天,方庭迷上了一种梅酒,是在路边的小摊买到的。不是出名的牌子,滋味却很好,清冽爽口,瓶底卧了一颗金色话梅,搁得越久越入味,又酸,又甜,又不太酸,又不太甜。
      她总爱在夜晚提瓶酒去操场尽头喝。那儿有成排的木棉,像记忆中的七街,绿树流水,鸟兽安乐。风很凉,酒很好味,方庭很惘然,像在水中穿行。
      惘然的人醉得快,抱着空酒瓶仰面躺倒,星子澄明得像要自天际掉落。许久后,似乎有脚步声过来了,青草沙沙响,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爸,这儿有人!”
      方庭就这么认识了吴晓桐,他念研二,学的是很冷僻的学科,专门研究古脊椎动物。那天他陪父亲到操场寻找名为“绿云散”的野草,无意救起了一个酒鬼。也许是他的专业特别,令方庭想起夏南,当吴晓桐请她吃了几顿饭,表达了喜欢她的意思,她也就应承了,和他慢慢交往。
      吴晓桐家就住在校园内,他母亲过世得早,父亲是这所大学的教授,教生物学,在校外一家公司做营养顾问,收入很过得去。老爷子很健谈,业余爱好是下围棋,爱看中央台的探索节目,收藏了很多酒,书柜里不摆书,装的全是酒。
      这些酒引得方庭一次次去吴家做客。既然是要喝酒,当然不能空着手,她每回都要带些水果和菜,起先吴晓桐还和她客气,渐渐地就不了——方庭做菜好吃,而且,他们已是一家人了,不是吗。
      寻常的饮食关系,反倒更易于让人扯到人间烟火的婚嫁上来。方庭大四毕业,老爷子帮了忙,她得以留校,分在团委做行政,这在那届学生里算是很好的出路了。室友们都羡慕她,上铺的姑娘问:“你和吴晓桐很浪漫吧?他有没有像荷西对三毛似的,送羊头盖骨给你做礼物?”
      大家都笑了:“我们方庭要的是恐龙脚趾!”
      方庭也笑,可内心还是很惘然。这就要定下来了吗?她没有想好。可她还能怎么办呢,这么大的城市,她只能承认,她是真的找不到她深爱的男孩子了。
      夏南是在高考前夕消失的,他走得匆忙,课桌里还有半包薯片和一根玉米香肠,书本也都在。方庭慌了神,去他家找,门前一把大锁。她的爱人在五月十一号这天,像是科幻片里的高楼,凭空升腾,不留痕迹。
      只有他走后的空地,还开着暗绿的叶子,暗红的花,溪水还很静,苹果还很香,天上还有皎洁的月亮。
      几天后,方庭才从夏家的邻居处得知,他家的作坊出了事,不晓得哪个环节不对了,酒水送到人家的喜宴上,竟发生了中毒事故,几十桌宾客无人幸免,据说有两个人当场死亡。
      这则消息上了本地晚报,而肇事者逃之夭夭,一家三口就此消失。
      这一年,方庭十七岁,夏南十八岁。

      6.
      方庭的书是在她二十五岁生日前出版的,广告词挺肉麻,称她是“少年往事行吟者”。收到样书后,她裁了牛皮纸,包了新封面,盖住这些字。
      并非像别人所以为的,那是她生命中最好的时光,于是忍不住反复吟唱和回味。恰恰相反,她的少女时代,贫瘠寂静如古城的宵禁,除了一轮明晃晃的月亮,长风空荡。
      之所以一再书写年少,在意的,也只是年少本身。只有在十几岁的时候,人才能够恃龄而娇,而邀宠,而理直气壮地作天作地,不管不顾地胡来。
      成年后再那么做,难免沦为尴尬和不合时宜。
      什么年龄做什么事,二十五了,不要再胡闹了。在一顿平常的晚饭后,她答应了吴晓桐的求婚。她的书也没有给他看的必要,那是她给自己的小小纪念。
      就像吴晓桐,也从来不会把他研究的古生物的残骨送给她一样,工作是工作,感情是感情,两码事。他是理性的人,她每次都带菜来,他就把超市的购物券交给她,他和父亲单位发放的福利都很好,正好派上用场。逢年过节则陪她去买衣服鞋子,拿上票据去刷卡,她给父母寄补品时,他加一份自己买的。
      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也就是这样了吧。出嫁前,方庭回了故乡一趟,父母老了很多,欢喜地张罗着饭菜,她在从前住的房间里清理东西,外婆把篮子拿进来,一边择着菜,一边和她说着话。
      东西也不算多,却收拾了许久,每一本笔记本,每一盒卡带,包括每一张写了字的纸片,都要拿起来看看。便又看到了当年夏南写给她的信,他喜欢用纯蓝色的墨水写字,写错了,顺手就画个大叉叉,像他这个人,简单得要命。
      十六七岁的小情书,喜欢用到很多标点,尤其是感叹号和问号,瞪着圆眼睛,或斩钉截铁,或困惑不解。天天见面,她还要求他给她写信,他就老老实实地写,可又不长于文字,写不出来,就东画一个猪头,西抄一首歌词,拉拉杂杂,统统写给她。
      “方庭,《Clover》里,织叶唱,我渴望得到幸福,和你一起得到幸福,成为你的幸福。”
      “方庭啊,上学的路上听到孩子们唱,红花绿,绿林黄,莫忘添衣裳。嘻嘻,你的紫毛衣很衬你!”
      还有他的照片,是从借阅证上撕下来的,两寸彩照,他一副惊弓之鸟的样子,耸起肩,睁大双眼地瞪着镜头,嘴角却奇异地含着笑。她觉得有趣,非找他要不可:“给我!瞧你这贼头贼脑的模样!”
      “是虎头虎脑!”
      “虎你个头!”她说着,扑上去,使劲一撕,他哭丧着脸,“补办要二十,你这个败家婆!”
      他又恼又急的表情配上横七竖八的头发,一额头汗,看上去真像《龙珠》里的孙悟空,她扑哧一笑,她老不给他面子。
      在照片中,他微微地笑着,一直一直望着她。她还记得,那天晚自习教室停了电,老师也没来,同学们纷纷点了蜡烛,闲话着,吃着零食。
      点着蜡烛的夜晚,那少年的眼睛晶晶亮。他爱笑,并善笑,一看到他就很高兴啊,从心底笑出花来,总刁蛮地要他背,他就真的从三楼背到一楼,笑骂她好重,又不肯把她放下来。
      她和他,牵手走过那样那样漫长的夜街,春风吹彻四野。
      假如可以沉身在这深海,从此不必知后来。然而,那么好,还是分开了,从此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7.
      门前的木棉还在,如果能留下来,种花,看书,一辈子,该多好。
      火车站里,外婆看着方庭,欲言又止,止又欲言,妈妈拉拉她的衣襟,说:“……我来说。”
      方庭念大学后,家里是收到过夏南的信的。他家的事,本城人都知道,瞒也瞒不了。在信里他说,那件事太大,不仅要赔偿,还会有牢狱之灾,父母慌了神,连夜带他逃了,他不想逃,但拗不过他们。如今一家人缓过劲了,打算东山再起,攒些钱来赎罪。
      信的末尾,是誓言和承诺。方庭的父母看后,决定把这封信扣留。毒酒,喜宴,以及背负着两条人命的逃亡,这不符合他们的道德观。同样,这种家庭出身的孩子,方庭应当远离。
      那之后陆续又有一些信,父母都把它们扔了,并不对方庭说起。他们认为这是种打扰,于健康正常的生活是不相宜的,不理也罢。
      方庭念大一时,夏南想办法溜回来找她,大着胆子向方母要她的地址,方母说:“我家小庭有男朋友了。”他不信,找到高中时的班主任打听她的大学,班主任和方母相熟,没告诉他,他又找上同学,才得知她考到了南京。
      他一定找了她许久许久,当中她父亲单位分福利房,她离开了原来的住址,他屡次扑了空。他到她的大学找过她吗?是不是远远望见她和吴晓桐并肩同行的身影?他想走上前去,可是他和她的过去,已经过去了——是这样吗?
      还有他负罪累累的家庭……他因此对他望而却步了吗?八年,那些隔过了黑暗的花和水。方庭木讷地听着:“哦。”
      认识夏南时,春天正好,所有的星星都开成了花。谁都没有错,但不是所有人都会以为世间必须有花。
      她自己不也认了吗,有稳定的工作和感情,积极生活,头天晚上将包包、衣服和鞋子都放好,次日神清气爽地去上班。窗明几净的大楼,落地窗,午饭时和同事交流化妆品和明星八卦,周日收拾房间,洗衣做饭,生活轨道干净有序。
      这才是正道,是社会规律,是健全人生,而她竟以为然。她把行李扛到肩上,大踏步向候车厅走去:“你们快回吧。”
      回到南京是下午,吴家没人,方庭洗了澡就睡了。迷迷糊糊中,好像是吴晓桐在客厅说话:“……我看了她的书,我没想到……怎么会这样……”
      老爷子开口了:“子路虔心向学之前,也曾经用剑指着孔子的头。”
      新郎吴晓桐很倒霉,在婚礼前,他发现妻子另有所爱,她出版过一本书,在扉页写,献给夏南。他心中一定有疙瘩,但父亲的话是正确的吧,她会是好妻子,他只能去相信和期待。
      丹麦人克尔凯郭尔说,与整个19世纪相对抗,我不结婚。可方庭敢吗?她不够勇气。
      她爱过一个人,此生她都不曾忘记他。
      可惜,仅仅也只能这样。
      吴晓桐也不够勇气,而且他喜欢她。初见的那个晚上,她提着酒瓶赖在草地上,他守在她身旁,听她唱了一夜荒腔走板的歌,句句都跑了调。
      满天星星眨啊眨,她多傻。可是他记住了,不能再忘却。

      8.
      老爷子桃李满天下,人脉也广,酒席要摆好几十桌。方庭看得头大,全都交给吴晓桐去打理,他好脾气,发挥理科生特长,弄得井井有条,半点不用她操心。
      婚礼很盛大,婚纱是定做的,化妆师给方庭化的妆明艳动人,莫说是吴晓桐了,连她自己都觉得镜中人很陌生。端着水酒一张桌一张桌地敬酒,满脸堆笑地寒暄着,很累。吴晓桐小声说:“坚持住啊。”
      方庭朝他笑笑,仰脖喝掉手中的白开水,宾客明知是假,还是捧场地鼓掌叫好:“新娘子好酒量!”
      她倒是真想醉。
      要是龙舌兰就好啦,夏南说过,电影《生于七月四日》里,墨西哥有一款龙舌兰酒,每杯里都泡了一条虫子,人们一口把酒吞下,再狠狠地将虫子吐出,感觉很江湖。要是与他的婚礼,她就一定不在酒里耍水,是吧,夏南。
      又往酒杯里倒了白水,刚举起来,忽地有低低的说话声传来:“嘿,我喜欢的女孩子也叫这名字。”
      “哈哈,你又在打趣了吧。”
      方庭无意识地回头,还未看清那人的面容,吴晓桐在拉她了:“这边,这边。”
      婚宴结束后,大伙都累瘫了,方庭急急地去看礼单。第17桌的客人名单里,夏南赫然在目。她惊得一哆嗦,老爷子说:“哦,就是我做顾问那家公司的少东家,你常喝的梅酒就是他们生产的。”
      那家公司很顽固,只生产果酒和植物提纯的饮料,在白酒和啤酒的市场占有份额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他们也坚决不涉足这两块,销售部一再打报告上去,一再被拒。没有人知道,他们跌过多大一跤,品牌创始人夏宜刚甚至在服刑。
      老爷子看起来很欣赏这位少东家,夸他心地善良,还收养了两名孤儿,说是赎罪云云。又笑道:“他对生物学很感兴趣,说过好几次,想报考我的硕士生。可他连本科都没读过,要考的话会很困难。但难得的是,他画的解剖图什么的,倒是很有一套……呵呵,头一回见面,他就向我求证,中国昆虫学会蝴蝶分会是在哪一年规定玉带凤蝶是梁山伯。”
      “是哪年呢?”
      “1996年。”
      “哦,这是真事啊,挺有趣的……哎,爸,这几条烟你拿去抽。”
      少年时,她说过,变蝴蝶就好了。但真的临到面前,祝英台没有勇气变蝴蝶了,她认得了有权有势的马文才,她开始告诉自己,不如试试看,人生大概还有另外的可能?
      她眼睁睁地失去了他,然后,她松开了手。梁山伯在落魄潦倒的那几年,受了怎样的苦,祝英台知道吗,她真的很笨哎。
      很多年了,她总在设想同样的一幕场景:“喂,我找了你八年。”
      “这八年你也没闲着。”
      她想了想,笑了起来,摸着头说:“那倒也是。”
      “既然重逢了,那就别再懒洋洋地错过啦,笨蛋方庭。”
      ——她果然见着他了,他披星戴月,他不辞冰雪,他穿越荒野,前来寻她,却是在她的婚礼上。
      她不知道,他看着她,仿佛隔着一生,看自己早已远去的遥远时光。她不知道。很久以前,七街木棉正浓正红,那个圆圆脸孔,乌瞳瞳眼睛的女孩子说:“陪我变蝴蝶就好了。”
      他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她的头发乌黑,皮肤白净,两手胖乎乎,有着可爱的肉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嗯,对,一共有八个,他数过。忘不了。
      他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但老天有眼。比起更多情深缘浅,终生不复见的失散伴侣,他们几乎称得上幸运,俨然奇迹。见着了,让我看看你,是否过得好……中间究竟有多少流年滔滔奔腾逝去,再不介意。然后彼此梦游余下生命,然后彼此都要更高兴,你看,天空好像有只飞鸟远去了呢,方庭。
      茫茫人海,一拍两散,分头老死,各不相干。这就是他和她这一世的命运。
      这一年,方庭二十五岁,夏南二十六岁。

      9.
      我由布鲁塞尔坐火车去阿姆斯特丹,望住窗外面飞过几十个小镇,几千里土地,几千万个人,我怀疑,我的人生里面,唯一可以同你相遇的机会,已经错过了。

      ——《这么远那么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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