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天

作者:秦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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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世酒家(一)


      七步镇近来热闹得很,要说这么个小镇上能出个什么稀奇事来也不见得,可好说歹说七步镇是个离京都最近的乡镇,天子脚下,什么稀松平常的小事一传十十传百的也能传到京城那些非富即贵的老爷们耳朵里去,这要是传的玄乎了,没准连那宰相大人都有意往这儿跑上一遭。

      “小二,酒呢?叫了这半响也不见端来,这生意可是做还不做了?!”一光着膀子的大汉大掌撑着老旧的木桌子,眼角斜看,几步远处,小二捧了酒罐子上来,大汉便半是催促半是玩笑,“这般偷懒耍滑的,赶明儿你那精明的老板娘定是要把你扫地出门的。”

      “客官,你这日日都来喝上两盅酒的常客,尽是拿我这老实巴交的小二打趣,你知他胆小怕事,经不得吓,还这般吓唬他,若是吓得他晚上睡不着觉,误了明日的活计,我定让他明日去找你论理去,赔他这一日的工钱。”

      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一梳着妇人发髻,色泽黑亮,右手拿着绣了牡丹花的手帕的女人慢步从二楼下来,笑盈盈地朝那街尾杀猪的大汉刘大壮走来,待走近之后,便给那刘大壮斟了一碗酒。

      “老板娘,我还是最欢喜你上的酒。”

      俗话说的好:女要俏一身孝。酒家老板娘穿着深色的束腰长裙,上身着白色的短衣,除了盘口处绣了两株小小的兰草之外,便没了半分刺绣,上衣的剪裁把腰肢掐的正到好处,玲珑有致的身段加上带着那么点子妩媚的韵味,头发耳鬓间别了一朵白色的小花。

      “我可不敢再劝你多喝些,不然刘婶子待会到我这店子里寻你,我可不好交代。”

      这老板娘可是个远近闻名的泼辣货,有的男人却就是吃她这一套,觉着她别有一番风情,为这倒是引来不少回头客。再加上这老板娘也不拘谨些什么,平日里最是擅长和来喝酒吃饭的客人插科打诨,生意也就还算不错。

      生逢乱世,边关随时都有可能战火四起,这每行每业的生意买卖自然都不如往年好做,她这样一个刚死了男人的女人家更是艰难,却硬是将这家酒楼经营下去了。

      约莫一年前,这老板娘才来到七步镇做生意,来时便不曾听说过她有什么亲人朋友的,身边带着这么个年纪有些小的小二之外,便再无他人,外人只知晓她姓徐,并无人知她全名,就连着姓氏是本姓还是夫姓,亦或是真姓还是假姓,都未可知。

      只是一个成日做些抛头露面买卖的生意的妇人,她这名声在女人堆里自然是好不了,起初一些大老爷们成日来喝酒,家里那口子要是凶悍,气势冲冲,嘴里骂着“狐狸精”找上门来的也是有的。

      但是老板娘又不是吃素的,让活计小二拦了门,引来了周边的邻居过客,要请镇长出面讲理说道,若是不还她个公道,她也是要拉着人去衙门分说的,这些乡里间的女人向来是纸老虎,动不得真,真较真起来也是自知不占理的。

      摆平了几次之后,这生意也就越做越发顺当了。

      “咋地?我一个赚钱养家的大男人出来喝两口酒还能怕了她一个婆娘家不成!”

      刘大壮“咻”地跳了起来,一脚踩在长条板凳上,手上端着老板娘刚倒的那碗酒,仰头干了,又低声说:“我家那口子这会儿正跟着那些个婆娘家在街头看热闹呢,不到天黑哪里知道着家的!”

      “这是怎地?我这不过一日两日没出门,忙着张罗生意的,又错过了什么热闹?”老板娘用帕子掩了掩鼻唇,只露出眼睛盯着那刘大壮,一副满是好奇的模样。

      刘大壮把陶碗往桌上一顿,说道:“哪是什么不得了的热闹,不就是街头新开的一家铺子。”

      “新店开张,想来是又不少新玩意,才引得刘婶子不着家,赶明儿我也去瞅瞅去,瞎凑个热闹,也照顾照顾生意,话说,那铺子是做什么的?卖胭脂水粉,还是朱钗绸缎的?”

      老板娘一听到新开了铺子就猜大抵不过是卖些女人家的东西,要不是这刘婶子眼巴巴地凑去看去了,让这刘大壮这么放心大胆地跑来喝酒。

      “挂的是当铺的招牌,牌子倒是挂了有一个多月了,听人说起,那铺子专挑酷热的天儿开门做生意,但凡遇到下雨或是阴天,就关门休业,这一个多月天气不大好,也就没怎么开门,昨日算是正式开张。虽说是当铺,老板娘你也知道,我们这些乡里间的人,哪家有什么大家当的,也没什么值钱的典当,开家当铺在这小地方能有什么生意。”

      “话可不是这么说,像你们这些做大买卖的,都是腰缠万贯的人,平时不张扬罢了,能当当铺老板的想来可都是有眼力的。”

      “就喜欢老板娘你这么会说话的,金银珠宝我是没有,一屋子的猪肉倒是不少,要是那当铺收,我就当,哈哈哈。”混话说到开心处,大汉豪迈地笑了几声。

      放下酒碗,大汉正儿八经地说起来:“起先谁都不知道做的到底是些什么买卖,反正是没见人进去过。最近也不知道是从哪儿传出来的胡言乱语,说那是家专做死人生意的铺子,我在这街尾巷道做了几十年的生意了,除了卖棺材的,还没听说过谁做死人买卖的,老板娘你说说,那当铺的胡话传出来谁信啊?偏这些个老少娘们的不嫌晦气,反倒都好奇的很,今个早市的时候早早收了摊子就跑去,到现在也不见人回来。”

      “死人生意?当铺还能做死人生意?还真是个蹊跷事儿。刘大哥你都不信,我更是万不会信的。不过,话说回来了,我今个还在念叨呢,连刘婶子都跑去看热闹去了,怪不得我今个没什么生意,敢情都被做死人生意的抢了去。”老板娘嘲弄了两句,掩嘴一笑。

      “看屁个热闹,老板娘你不知晓,镇子里京都近,往日那些上边的大人不感兴趣,这不上个月出了个采花大盗的事件,说是坏了路经七步镇的秀女的清白,惹了好几拨来查案的大人,自从那事之后,但凡有个稀奇古怪的事情就能把上边那些个大人招来看热闹,生怕再有闪失,惹得王上大怒。”

      刘大壮骂骂咧咧地说:“偏这些个脸皮厚的老娘们不识相,她们那哪是看热闹啊,她们那看的是大官,看的是宰相,看的是自个闺女的如意郎君,那些个热闹干她们屁事,我家就俩光头小子,真不知道我家那口子瞎跟着去凑个什么热闹。”

      刘大壮又喝了两碗酒,终算罢休,付了酒钱,哼着歌调儿往门外走了,老板娘在后边跟着喊到“慢走,下次再来。”

      送人走到门口,老板娘便止了步子,倚着门,手里的帕子折了又折,抖了又抖,朝天上晚霞消退处依稀闪烁的繁星望了望,自言自语到:“明日应当是个暑热正盛的天气。”

      “老板娘,老板娘。”小二刚用抹布擦了桌子,便见老板娘站在门口,一动不动,也不知声,依着门口,望着天边的云霞,竟像是着了魔一般,试探着叫了两声,也不见老板娘回应,便走前了几步,走到门口,探过头去问:“老板娘,你这是怎地了?”

      老板娘僵硬地扭过头,看了一眼小二,又扭过头去往外边红彤彤的天际望去,看着颇有些呆愣。

      小二名叫阿宝,在这儿干了快一年了,酒楼里只有他是跟着老板娘从外头来的,不过他从没见过老板娘这幅摸样,今个发生什么事儿了吗?

      阿宝疑惑地抓了抓脑袋,转身走开。

      “阿宝,你来我这儿干了多久的小二了?”老板娘看似随意地问了一句。

      阿宝站在原地,回答到:“八、九个月了。”

      老板娘喃喃自语:“八、九个月,已经大半年了啊,不知不觉的,时间过得真快......”

      老板娘拍了拍布裙上的褶皱,看了一眼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小子,转过身来问:“起初把你带来七步镇的时候就跟你说过了,暂时你就在这里帮着我做点杂事,不知不觉都大半年了,我一直催着你,让你想想家里还有什么人在,住在哪里,我好托人去帮你寻,结果你倒是一点都不上心似的,难不成真想在我这儿当一辈子店伙计,不着家去了?”

      老板娘看着阿宝,认真算起来阿宝也就是个十五岁的大孩子,从小就没上过学堂,大字不识一个,要是找着家人,还能勉强读几年书,再怎么在她这儿蹉跎着,反倒误了读书知理的年纪。她给他琢磨着,他自个反倒觉着当一辈子伙计也挺好似得。

      眼看着老板娘这是要赶他走的意思,阿宝打从心里头开始有些慌了,拽着手上的抹布,有些艰难地说:“老板娘,你不要我跟着你了?”

      跟着她?是啊,这一跟都跟着她一年多了。

      从她路过荆州城的时候,这小子就跟在她后头走,本想着走远了他自己也就回去了,哪知道一路跟她跟到了七步镇,怎么着都不再回荆州去,她一早就是打算在七步镇开家小店的,走到终点也是无路再走了,可这小子就是眼巴巴地跟着不走,当时为着他这档子事儿也是颇为头疼的。

      明明是为他好,现下听这小子这么一问,倒像是她要赶他了一般,她不由又气又好笑:“这小镇有什么好的,荆州城不是挺好的吗?又大又繁华,方圆几百里,除了京城,也就荆州最是热闹了,你跟家里人在荆州走丢的,他们也定会千方百计在荆州城寻你的。我给你准备盘缠,你回去寻了家人,到了年纪再娶个漂亮能干的媳妇儿,不是挺好的吗?”

      她第一次遇到阿宝的时候,是路过荆州城在一家小餐馆吃饭的时候,她在餐馆吃过饭,又顺带买了一些干粮。

      许是饿的久了,又见女扮男装的她个子比较矮小,她刚从餐馆出来,他便跟了她一路,她老早就发觉了他,故意引了他往小巷子里边走,在巷子转角的地方,趁他不注意,朝他迎面撒了些粉末,不消片刻,他便使劲儿地在身上挠了起来。

      她这才看清面前的人,乱糟糟的头发,破破烂烂的衣服,脚上拖着草鞋,脸上脏兮兮的,除了一双黑黝黝的眼睛之外,什么都看不清,不过看得出来,他年纪不大,个头都还没长开,她厉声警告到:“别抓,我可提醒你了,越抓就会越痒,就算是抓的皮开肉绽,你也还是会继续痒下去的。”她没空跟小孩子过不去,双手交叉,环在胸前,居高临下,审问的语气道:“说,你跟着我做什么?”

      他不听她的话,抓了几下之后,便发现更加痒了,在手臂上抓出几条血痕也不见消减,便一手一边紧捏成拳,不吭声地忍着奇痒,另一只手一边在地上抓刨着泥土,似乎这样就能减轻他的痛苦。

      她看他倒是挺能忍的,脾气又倔又硬,有骨气,她喜欢!

      过了片刻,她从包袱里拿了干粮给他吃,把他带到河边,让他把身上的粉末洗掉,又给他在找了套干净衣服。

      哪知道,那小子就开始一路跟着她了,她走哪里,他跟到哪里,她要是进餐馆吃饭,她就在外边守着;她要是去住客栈,他便在客栈外边的角落蹲着等到第二天她继续赶路......

      第三天的时候,她要出城离开荆州城的时候,她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愣了半响,说:“阿宝。”

      从她见到他之后,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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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张~先打预防针,我文里的名字又土又好记,另外,本文绝对不坑,存稿完毕才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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