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街的包租客

作者:浮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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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CHE,瑞秋儿,看上去像是个女性名字。

      “你们怎么看这些字?”雷斯垂德有些洋洋得意地分析,“之所以被大家忽略,是因为它写在房间里最黑暗的角落,是凶手蘸着他或者她的血写成的,看,还有血沿着墙壁往下流!这就可以看出他绝不可能是自杀——但是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呢,我可以告诉你们,看到壁炉上那段烧完的蜡烛了吗?当时它应该是点着的,那么这个墙角在昨夜就是屋子里最亮,而不是最黑暗的地方。”

      格莱森撇了撇嘴,“就算你发现了字迹,这又有什么意义?”

      “什么意义?这说明写这字的人正在写一个人女人的名字‘瑞秋儿’,但是一定被什么事情打断了没来得及完成它。请记住我的话,等整个案子弄清楚以后,你一定会发现一个叫‘瑞秋儿’的女人和案子有关!”

      他信心笃笃地说完,福尔摩斯却忽然笑了起来,瞬间激怒了他。

      福尔摩斯似乎没看见雷斯垂德涨红的脸,不疾不徐地说道,“你确实是我们之中最先发现字迹的男人。”

      他在“man”上咬重了发音。

      他看了一眼低着头的诺拉,继续道,“这个重大的发现自然归功于你,而且如你所说,由此当然可以看出这是昨晚惨案中的另一个人所写。不过,我还没来得及检查屋子,如果你允许的话。”

      在格莱森轻笑和雷斯垂德不满的目光里,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掏出一把卷尺和放大镜,来来回回走过餐厅,到处仔细端详,甚至还把脸贴在了地板上。他工作得聚精会神,浑然忘我,念念有词,始终维持在一种亢奋的状态里,不时低声惊叹哼哼唧唧,甚至吹起了口哨,这模样看上去让华生想到了一头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

      出乎意料,诺拉也参与进了这场猎人间的游戏里——她看了半晌终于有所动作,凑到了墙角里,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捻起了一小搓灰色的粉末,仔细看了看,旁边正用放大镜研究血字的福尔摩斯顿了一下,走了过来,仔细观察她指尖的粉末,然后问了一句,“介意吗?”

      “请随意。”诺拉说,福尔摩斯也捻起粉末,装进了一个信封里,站了起来。

      过程中格莱森和雷斯垂德一直抱着好奇又轻视的目光注视他们,他们明显意识不到福尔摩斯所做的哪怕最细微的一个举动也一定富有明确实用的目的,更何况这种游戏一般的举动中,还掺和进来一个性别为女的陌生人。

      在福尔摩斯结束观察后,两个人异口同声地问道,“您有什么意见,先生?”

      “假如我贸然插手,倒是会抢了两位警探的功劳。”福尔摩斯拍了拍手上和袖口的灰尘,面对两位脸皮厚的家伙,他嘲讽起来不遗余力,“你们干得如此出色,其他人想要掺和也非常困难。”

      他扫视周围一圈,“当然如果两位想要尽快侦破这件案子,我需要和那位发现尸体的巡警谈谈。”

      雷斯垂德翻看手里的记事本,“约翰兰斯已经下班了,您可以去肯宁顿园门街奥德利大院46号找到他。”

      福尔摩斯看了华生一眼,他愣了愣,然后恍然大悟,立刻记下了这个地址。在华生埋头写字的时候,福尔摩斯转身对两位警探缓缓开口,“我想你们需要知道这些——凶手是男性,身高六英尺多,壮年,按照他的身材比例来说,他的脚尺码偏小,穿着方头粗皮靴,抽特里其雪茄。”

      在二人听得发愣时,福尔摩斯继续滔滔不绝道,“他与死者乘坐同一辆四轮马车,拉车的马三块蹄铁都是旧的,但右前掌的蹄铁刚换不久。凶手非常可能是位面色赤红,右手留有长指甲的人——不过这些仅仅是我的猜测,至于是否会帮助到你们,则取决于两位了。”

      格莱森怀疑地看了他一眼,“那么墙上的血字——”

      福尔摩斯整理了下大衣的衣领,漫不经心地开口,“Rache是个德语词,‘复仇’的意思,因此你们不必耗费心机去寻找那位‘瑞秋儿’小姐了。”

      说完,他喊上华生和诺拉,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屋子。留下两位警探面面相觑。

      …… ……

      在回家之前福尔摩斯先去附近的电报局发了一封长长的电报,随后雇了一辆马车回到了贝克街。

      对于刚才的推测华生一直抱有极大的疑惑,坐上马车后他终于有机会问出了口,“福尔摩斯,你实在让我感到莫名其妙,那些推理的细节,你究竟是怎么得出来的?”

      福尔摩斯习惯性地拿出烟斗抽了两口,连华生都没看清楚他究竟把它藏在哪里,慢吞吞地不答反问,“前前后后看了如此之久,那么你呢,诺拉小姐,我想你一定积攒了很多宝贵的结论。”

      从看到尸体开始就一直反常沉默的诺拉此刻回过神,对上福尔摩斯投过来略含调侃意味的眼神,定了定神,才开口道,“的确有一些推测,但和福尔摩斯先生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

      “洗耳恭听。”他说。

      “其实这并不难,也许连华生都可以看出来——”

      “……”再次感受到羞愤欲绝的医生。

      诺拉看了他一眼,似乎觉得说错话了,噤了几秒,歉意地笑了笑,华生摆手无力地表示习惯,于是她继续说道,“我想福尔摩斯也注意到了,在昨晚之前,好几天都没有下过雨,但是在街道沿着石阶行驶的旁边却有两道深深的车辙,一定是昨晚才留下的痕迹,另外你所做的‘三只旧蹄铁一只新蹄铁’的推测,大概是因为,其中一只蹄印比其他三只要清晰得多,那么它应该是新换的——既然这辆马车是昨晚下雨之后去的,而今天警长所说,整天都没有其他马车来过,那么马车晚上一定停在那儿,因此两个人就是乘着这辆车一起去屋子里的。”

      华生恍然大悟,福尔摩斯咂了咂嘴,并未露出惊讶的意味,沉思般地嗯了一声,“就这些?”

      “您是指凶手的身高?”诺拉微微一笑,“这并不难,”刚说完,华生就觉得又被打脸,不过沉浸在探讨案子中的两位似乎没有察觉到他的情绪,诺拉接着说,“一个人的身高可以通过很多情况推测出来,比如步长,您一定是注意到了屋外的泥土和室内的尘土上这个家伙的脚印吧?”

      “没错。”福尔摩斯终于明显露出一丝赞同的表情。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诺拉说,“不知道您有没有观察到,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的时候,会本能地写在和视线齐平的高度,血字写在离地六英尺高的地方,结果就显而易见了。”

      “那么他的年纪呢?”华生迫不及待地问,他已经被打击得习惯了。

      “现场所有人的靴子大多数是漆皮,比较轻便。有一个脚印却是呈略方形而且笨重,脚印从水潭边直接到了路上,显然是跳过去的,那方水潭大约有四英尺宽,猛然跳过去的人,应该非常健壮。”诺拉慢慢回想,“再说,您认为一个鹤发鸡皮的老头子,会有能力胁迫一个四十岁的壮年男人服毒吗?”

      “正是,正是这样。”华生一拍掌,叹道,“诺拉,你简直就是为了侦探而生的!和福尔摩斯先生一样的细心!”

      “不,远远不及。”诺拉诚实回答,“这些东西想必福尔摩斯先生早就知道了,甚至那些手指甲和雪茄的猜测,我尚未想明白,他已经作出了肯定。”

      “哦?”华生更感兴趣了,目光转向吞云吐雾的福尔摩斯。

      两道灼灼的目光,福尔摩斯显然自尊心收到了极大的满足,他摇了摇烟灰,微微眯起眼睛,在马车微微的颠簸里,懒洋洋地开口,“墙上的字是蘸着血用食指写的,用放大镜看能观察出自己旁边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修建过指甲的话绝不会这样。”

      诺拉回想当时的状况,赞同地点头,果然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连这样细微的地方也能够看到,自愧不如。

      “另外,地板上我和诺拉小姐都看到了散落下来的烟灰,女士也许并不清楚,颜色非常深而且呈起状,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

      说到这里,他不免有些洋洋得意地炫耀道,“我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的不同模样,事实上,我还写过这一专题的文章。可以毫不谦虚地说,不管是什么名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看上一眼,我就能马上识别——只有在这些细枝末节上,才能显出一个干练精明的侦探天才与格莱森雷斯垂德那些人的差别。”

      “印象深刻。”诺拉诚心地赞叹道,她还真没想到会有人这么无聊,花费大把时间去研究这种东西,着实令人印象深刻。

      “为什么你会推测出血字是复仇,而不是指的人名呢?”华生的疑惑显然还未解答完。

      “那只不过是一个圈套,聪明人从来不会上当。”福尔摩斯无心的话再一次将华生击落无底深渊,“他暗示这可能是社会党秘密团体干的,目的只不过是将警察误入歧途而已。那字并非德国人写的,稍加注意就可以看得出字母A多少仿照德文的样子写的,而真正的德国人却常常写拉丁字体。一个并不怎么高明的模仿者,实在多此一举。”

      即使诺拉前世工作出色,自诩凶案里推敲的佼佼者,也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涉猎之广,学识之深,至少在语言学问方面,福尔摩斯堪称侦探之典范。

      “我收回对您之前文章的浅薄评价。”华生一脸赞扬的表情,“事实证明,那的确言之有理。”

      “侦探术早晚一定会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而我是创立者。”福尔摩斯听他的表扬,高兴得连烟都不抽了,嘴角和眼里的笑意完全掩盖不住,这让两个人都发觉到,一旦别人称赞他在推理方面的成就时,福尔摩斯就像听到别人称赞自己美貌的姑娘一样兴奋。

      诺拉直觉她找到了福尔摩斯的敏感点(?)。

      “我们不去找那位约翰兰斯吗?”诺拉问道。

      “明天上午再去,今天我需要整理一下发现的线索。”福尔摩斯高兴的时候非常乐意解决疑问,吧吧又抽了两口,“我想上午足够解决完这件事情,下午还要去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会呢。”

      “停一下车。”诺拉忽然说道,车夫虽然疑惑,但仍然尽职地停了下来。

      诺拉下了车,转身对疑惑的二人组微微一笑,说道,“我还有事需要解决,我保证,半小时内我一定安全回到贝克街。”

      “不需要我送你……”华生绅士地询问。

      “相信我,华生,有眼色的人一定不会找我的麻烦。”

      华生想起他们第二次见面时地痞的惨状,心有戚戚,嘱咐了几句,才和福尔摩斯一同离去。

      马车上华生十分好奇不解,“她这是要干什么,福尔摩斯,也许我应该期待你精妙的推理能力可以告诉我答案。”

      福尔摩斯懒洋洋地靠在车椅上,“大概是进行女人里最不能免俗,同时也最无聊乏味,但严重时也足够引起家族破产,姐妹争斗的事情去了。”

      华生大吃一惊,“什么?”破产??争斗??

      福尔摩斯眯起眼,言之凿凿——

      “购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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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后才发觉内容提要实在是很有趣恩(猥琐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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