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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在特莱弗·玛什人生最后的日子里,他修改了遗嘱,指定维希·萨默继承大部分遗产,但在他重病之下作出的决定最终未能生效,当然,在几乎所有人看来,让大部分财产由一个与他无血缘关系也无多少交情的外人继承,本身就是神志不清的证明。
由于淡出影坛多年的维希·萨默在此后不久又重新接拍电影,这本该让玛什家人淡化处理的事件被大肆宣传了好一段时间,给维希·萨默带来了极大困扰,加之他是因为投资决策错误而导致公司破产,同时造成了一大批客户的重大损失,这段时间里的舆论自然不会给他什么正面评价。但凭借几部佳作,虽不能让他重回多年前的顶峰地位,却也足以扭转劣势,他有了自己的制片公司,他成功经营了二十多年直到去世,一直被认为成功的典范。
故事发生在早春,特莱弗突然邀请维希到他家作客。维希为这个邀请感到惊讶,他当然记得特莱弗·玛什,只是他们已经有三十多年没有联系过了,而他们多年前也没有太深的感情。他听说过特莱弗·玛什身患绝症、来日无多的隐约传闻,此时需要老友作伴也是人之常情,可是他根本谈不上是一位老友。
他驱车前往郊区的玛什大宅,或许该称之为玛什城堡或者玛什庄园,天正下着雾气一般的小雨,早有仆人等待着他,殷勤地为他撑了伞。这种细雨很少见,一种古怪的气氛笼罩了他,他三十年没有见过特莱弗了,他不知道等待着他的是如何一张衰老垂死的脸。只是庭院中的树木已经换了新叶,开阔的草坪一片鲜绿,一切沉浸在雨水或雾气中,有如静止。
特莱弗在大厅里等他,他什么事也不做,不看报纸也不看向窗外,只是等着他。穿着一身深蓝色的套装,他大概是消瘦了许多,衣服已经不大合身了。当他到来,特莱弗立刻起身迎接他,请他坐下,又叫人端来刚煮好的咖啡,早就为他准备好了,入口时温度正好。
他请他来叙旧,可他们又有什么过往可谈的。三十年前维希·萨默是个小有名气的电影明星,他不满足,从来也不满足,他曾是特莱弗·玛什的床伴,不仅仅是特莱弗·玛什,以此作交易,他的名气越来越大,他也善于经营,有了自己的产业,跻身于他曾渴望的阶层。但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发家史,就算以他现在的成就,在特莱弗面前也只是个无名小卒,何况他的过往为对方再了解不过。
咖啡苦极了,透着一阵酸味,令他几乎作呕。当特莱弗问他咖啡怎么样时,他告诉他好极了,他很久没有喝过这样醇正的咖啡了。特莱弗露出一个笑容,似乎得到了一种趣味。在他年轻时,这样的笑容他见得太多,只是近年来陌生了。维希只是坐直了,放下咖啡杯,礼貌地微笑正视他。
随后他发觉特莱弗的笑容里带有一种不符合年龄的羞涩。他有很多想说,却不知道如何开口,他只会问他咖啡怎样,又为他续上一杯。他快要死了,维希同情地想,在他生命的最后想要恶劣地拿自己小小地取乐一番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特莱弗就要死了,而他虽年近垂暮却依旧健康,特莱弗想要再次揭开他丑陋的伤疤,嘲笑他的过去,获得一种卑劣的满足,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愿意满足一个垂死的人,一个曾经给予过他帮助的人。
他擅长把他的卑微掩藏起来,也擅长闲聊,他消磨着时间直到真正的游戏开始。可并没有什么游戏,特莱弗眼中的失望越来越深,最后汇聚成了一种他从没有见过的感伤和绝望,特莱弗试图握住他的手,又似乎出于畏惧而垂下,最终放回自己的膝上,“请别这样对我说话。”片刻后,特莱弗又呢喃地重复了一遍。
维希才发现大厅里已经没有其他人了,空荡荡的又灰蒙蒙的,一如特莱弗那颗垂死的心。他反而握住了特莱弗的手,看着他的眼睛,那双黑色的眼睛已经褪去了年轻时的锐利,漆黑一片仿佛直直地抵达他幽暗的内心。“如果我说错了什么,我很抱歉,我不是有意的,我希望你能开心起来。”
“不,你没说错什么,你没有错……我只是恳求你陪伴我,我知道这听上去很蠢,很疯狂,就算一天两天我也非常感激。”
特莱弗从来没有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他。维希想起三十多年前他们相处时,特莱弗比他大五岁,已经接手了家族的产业。他本身十分优秀,连长相也很好,他对维希偶尔在不经意间流露出轻蔑,但这再合理不过了,维希没多久就适应。但他无法适应特莱弗此刻的神情,仿佛他是这世上唯一重要的存在,他听见特莱弗嘴唇颤抖地说出,“因为我一直爱着你。”他听不出半分虚假,好像特莱弗对他的爱已经超越了死亡,特莱弗惧怕的不是死亡,而是与他分开。
于是他一直陪伴着特莱弗,在这余下的一天,在特莱弗余下的日子里。
这天的晚餐十分可口,但特莱弗食欲不佳,他放下了刀叉,听着维希说话。他开了酒窖里藏的最好的红酒,他记得维希这项昂贵的爱好。在他的注视中,维希逐渐停下,“抱歉,你是不是不想听这些?”
“我愿意听你说的一切。”特莱弗叹了一声,“但我更愿意你把我当做真正的朋友……甚至,真正的伴侣。”
维希喝完了杯中的酒,又给自己添上,一边说道:“那么,我建议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叫做假设我们共度一生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特莱弗听了一笑,重复他的话,“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好的,假设我们三十多年来天天一起吃早餐和晚餐,早餐我们喜欢谈论新闻,到了晚餐我们会谈旅行,我们曾去过的地方和我们打算去的地方。”
他露出一个由衷的笑容,似乎真心喜欢这个提议,“我们很多年前去过澳大利亚,我们穿越内陆的荒漠,轮流开车,我真想再去一次澳大利亚,不过这次我想去那些大城市。”
“那很好,我们还可以去顺道去新西兰。”
维希让他的管家把自己的东西打包送到了玛什大宅里,他把公司交给了下属打理,所有的时间都用于陪伴着特莱弗,他重新布置了卧室和别的地方,放上了他的收藏,和一些旅行纪念品,等到他的衣服沾上了衣柜里淡而厚重的木头气息时,他们完全陷入了一种错觉,他们真的共度了一生。
他们好像真的熟知彼此的每一个习惯,每一个爱好,好像真正地理解彼此,他们每日的生活如此平淡而幸福,他们挽着彼此的手毫无畏惧地走进了垂暮之中。维希逐渐厌恶了这项游戏,在三十多年前,他是真的熟知特莱弗的每一个习惯和爱好,在许多年后特莱弗也没有改变太多,他记得很清楚,对于很多人,他记得他们的习惯爱好、了解他们的脾气思想,他擅长取悦别人。但这终于使他感到厌烦,他给特莱弗做迷迭香煎羊排,他知道特莱弗不吃羊肉也讨厌迷迭香。
特莱弗吃完了羊排,夸他厨艺一直那么好。维希问他喜不喜欢。特莱弗告诉他:“我很喜欢,你做什么我都喜欢。你真好,谢谢。”
餐厅边是玻璃外墙的温室花房,正午的阳光透进来格外耀眼,维希感到他的眼眶里蓄满了泪水。特莱弗握住他的手,他低下头将额头贴在对方的手背上,泪水滴在餐桌上。
他突然相信他们真的共度一生。就算他们不能结婚,特莱弗也曾郑重地告诉他,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因此他对特莱弗怀有一种伴侣的责任,他不能拯救他的生命,但他会陪伴着他。
他们决定下午去打高尔夫球,在特莱弗午睡时,维希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看报纸。有个单独座椅他隐约知道那是玛琳·玛什的专座,这间大宅的女主人,尽管他在这些日子里从没见过她,但他也不选择那个座位。他问过特莱弗,为什么玛琳不在这儿。特莱弗说前些日子玛琳提出要和他离婚,那时他告诉她,他的诊断书出来了,他活不过今年。“噢,可怜的玛琳,要是她有一点耐心。”特莱弗说道。至于他的子女也不在身边,因为他们支持玛琳和他离婚,他们帮助玛琳对抗他。
他不知道特莱弗驱赶自己的妻子和子女是不是冷酷无情,就算他们某种程度上地忤逆了他,甚至背叛了他。他们的关系结束就是因为特莱弗要和玛琳结婚,他如今身处的玛什大宅,是特莱弗为玛琳建造的梦幻城堡,他了解他们的故事,他在报纸上读过,还有许多年前在他们□□之后,特莱弗忍不住提起玛琳,他一次次地提起玛琳。尽管在结婚后特莱弗还是有别的情人,甚至私生子女,但维希知道特莱弗最爱的是玛琳,他在生玛琳的气,而维希只是个用来赌气的工具,他甚至准备修改遗嘱把大部分财产交给维希。但这有什么意义呢,特莱弗和玛琳共度了一生。起初他是这么想的,可是他忘记了,在那阵迷迭香和羊肉的香气里,他被那股世俗烟火的气味催眠了。
快到夏天了,屋外庭院里的花朵开始绽放,他报纸看得不认真,读一则又往窗外望去,出神发呆。
这时玛琳·玛什回来了,她踩着一双细高跟鞋,进门一刻起维希就听见了她的到来,于是提前收好了报纸,等待着她。玛琳先没有理会他,径自坐在她的沙发上,叠起腿,问他,“最近你一直和特莱弗呆在一起?”
答案显而易见,维希不费心作答。玛琳又说:“我真遗憾你有个糟糕的下属,你得到今天的一切并不容易,但失去却很容易。”
虽然玛琳比他小了近十岁,可也不年轻了,但他承认她十分迷人,他知道还有许多人被她吸引,她离开特莱弗,因为她已经找到了更好的人。“我知道他修改了遗嘱,但我不会放弃这座庄园。”
“但我不想要这座庄园。”
特莱弗从楼梯下来时,听见维希说这句话。为什么呢,因为玛什大宅是他为玛琳建造的梦幻城堡吗,因为每一处都是按照玛琳的喜好设计、从而会让他总是想起玛琳吗。
为什么是维希呢,在他人生的最后日子里,他对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巨大的爱意,彻底超越了他当年对玛琳的迷恋。因为维希是他所见过最美的人吗,他看过维希在银幕里的模样,而亲眼见时依旧美得令他目眩神迷,只有那种把自己的样貌当做武器才会这么美,可维希老了,皱纹覆满了他的脸,他的黑发变灰,他依旧深深地为他着迷,也许他在三十年前就爱上他了,他们差一点就真正地共度一生。
玛琳和维希相对而坐,楼梯在维希身后,玛琳抬起头正好看见了特莱弗。维希又补上了一句:“我养不起这座庄园。还有既然你决定和特莱弗离婚,你就要对你的律师有点信心,玛琳。”
当特莱弗说“我们走吧,维希”时,他才意识到特莱弗。于是他们离开了,特莱弗没有和玛琳说一句话,他至死都没有和她再说过话。
维希开车,到了球场大门,他停下车,等待着特莱弗下车。许久之后,特莱弗没有动作。维希还握着方向盘,低头看着中心那个商标,“抱歉,我不能陪你打高尔夫了。”
“因为你不喜欢打高尔夫?”
维系想了想,说:“是的。”
“那就去你喜欢的地方吧,维希,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
他继续开车,漫无目的,最终停在了一条偏僻的街道上。“我不知道要去哪儿,特莱弗,我送你回去,然后我回到我家,如果你愿意,把我的东西收拾一下,寄回给我,或者留……”
特莱弗打断了他,“别这么说,求你了,别这么说……”
“够了!特莱弗!”他高声大喊,他不记得他多久没有高声说话过了。“你爱玛琳,所以你来折磨我。你和她赌气因为你那么爱她,而她要离开你。在你最后的日子里,你不愿再见到她和你们的子女,因为你担心他们伤心负累,因为你要准备好离开他们,你多么不舍得他们——”
“别这么想,维希,不是的,我不在乎他们,我不在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我不在乎我的死亡,我只害怕它将我们分开……我非常非常希望,我们真的共度一生。”
维希不再说话了。这种情感对于他是陌生的,他明白它是虚假的,是他们共同编造的,是他们都当做真实的。他厌倦这个游戏,但他又为之着迷。因为他们共度一生,他们深爱着彼此,他可以向发泄怒火,他可以言辞刻薄,他不必谨慎,没什么会让特莱弗离开他除了死亡。
他想回家了,带上特莱弗。也许人们不会把那种空荡荡的地方称作家,但他愿意,他很久以前离了婚,家里只有他一人,他却可以按自己心意来布置这个公寓,使之成为他心灵的一种外部反映。但它已经改变了,许多物品被送去了特莱弗家,他的管家还保持着家里的整洁。
他的公寓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在顶楼,客厅有一面落地窗,他们可以看见这座繁华的城市,还有正在坠落的夕阳。维希做了晚餐,材料是随便从冰箱里选来的,他还开了家里最后一支香槟,他们喝不了太多。
夜里他们在维希的卧室里□□,没有开灯,窗外透进来月光或者灯光。他们亲吻着彼此,抚摸着彼此,然后没有进行下去了,特莱弗的脸贴着维希的腹部,维希抚摸他的头发,告诉他没关系。维希的声音很轻,让他听不出其中的嘶哑和衰老,似乎维希还是那个年轻人,却又不是,因为他寄予了深深的爱意在这具□□上,遮掩了它曾被当做交易时的污秽,它突然变得神圣无比,和□□脱去了联系,散发出一种柔软的温度,保护他远离痛苦和死亡。
第二天特莱弗醒来时,维希已经不在他身边了。在他起身之前,维希端着早餐走进来,放在床头柜上,又取来温毛巾给他擦脸,然后找来四角小桌放在床上,递上给特莱弗的早餐,告诉他自己在做早餐的过程中已经吃过了。
有煎得很嫩的太阳蛋,给特莱弗造成了一点麻烦,蛋黄流出嘴边,特莱弗拿毛巾自己擦掉,又像个小男孩似地认真解释:“我从没在床上吃过早餐。”
“我小时候经常这样,我不肯起床,我妈妈就把早餐端到我的床上。后来我爸爸给我做,可是他做的东西太难吃了,我只好自己做早餐。”
“噢,所以你做得真的非常好。”特莱弗喝了点热牛奶,望向他,“我想不会有奇迹发生了,维希,但是如果你有任何需要,都可以告诉我,我愿意为你尽我最后一点力量。”
他又郑重其事地对维希说:“我爱你,我真的非常非常爱你。”
维希坐在床头柜上,手肘支着床架,突然贴近了他,“我需要你别再给我煮咖啡了,问题不是你加牛奶还是淡奶油,放几颗糖,而是我真的非常讨厌咖啡的味道,对不起,我装不下去了,能够选择的话我连咖啡都不想煮。”
餐盘里的确没有咖啡,只有牛奶和橙汁。特莱弗露出一个微笑,“是我的错,我一直错以为你喜欢。”
他们又回到了特莱弗的家,因为那儿安置着医生和仪器试图挽留特莱弗的生命。他们时时刻刻都在一起,不愿分开。他们因为聊天而要把一餐饭吃上很久。他们在家庭影院里看老电影,维希叫特莱弗猜演员的名字,猜对了就在他脸颊上吻一下。他们去打高尔夫,维希不让他,嘲笑他挥杆像拍打地毯除尘。他们去参观博物馆,闭馆后去咖啡馆的露天卡座上坐上几个小时。他们一起做了好多好多事,假装他们曾经一起做过,正在重温年轻时的经历,只是他们不能远行了,不能去瑞士滑雪,不能去冰岛看火山,不能在巴哈马群岛海上泛舟,不能坐直升飞机穿过大峡谷,不能登上惠特尼山在一万二千尺处艰难地煮一壶红茶。
转入秋季时,维希买了大学体育馆的球票,要特莱弗陪他去看球。特莱弗不怎么喜欢棒球,但也看了下去,最终客队赢了。他看出维希支持的是主队,试图安慰他,说主队的投手表现得非常好。
“噢,他非常棒,他总是那么认真,就算明知道要输,他也不会放弃。”说到这里,维希露出笑容,他打开车门,让特莱弗上车,又绕了一圈去驾驶座上自己开车。特莱弗又听到他继续说,“他高中开始打棒球,我尽量抽时间看他每一场比赛,这是他大学的第一场球赛,他本来付不起学费,但他拿到了棒球奖学金,他学习也很好。哦,天啊,他真的非常棒,他是我的儿子。”
特莱弗以为自己听错了,那个投手没有半分像维希·萨默的地方,他长着一头麦秆般的金发,虽然隔得远,但特莱弗记得他大笑的样子,再普通不过,维希·萨默年轻时大笑起来也好看极了,有如上万焰火齐燃,燃着整个夜空。
“他不像你。”特莱弗诚实地说道。
“他当然不像,他和我没有血缘关系。”维希开着车,不以为意地说道。他脸上没有伤感或愤恨或别的情绪,但继续说下去,似乎依旧沉浸在那个投手的优秀表现给他带来的喜悦中,“我和前妻结婚是因为她怀孕了,我不知道她一早背叛了我,四年后我们离婚,她说她从没有爱过我,我又虚伪又冰冷,她宁可回去和她的老情人一起,他才是埃德的父亲。埃德的父亲是个卡车司机,他们没什么钱,她也不要我的赡养费,但他们一家人过得很开心,埃德离开我时只有四岁,他现在不记得我了。但是我很爱他,在我等他出生的日子里,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个男孩还是个女孩,但我那时就叫他埃德,如果是个女孩子就是埃迪丝,男孩就是埃德华。那种感觉真的非常神奇,我至今都还记得,因为我还不认识他,我就知道他会是我最爱的人。但是他已经不记得我了,我悄悄地看着他长大,前几年我去他打工的商店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他突然叫住我,他请我为他签个名,因为他的女朋友很喜欢我。”
特莱弗不知道该说什么,听着维希继续说:“我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我父亲没有再结婚,他工作很忙,没时间照顾我,但他会给我最好的,直到我大三那年,他破产了,直接从二十七楼跳了下去。在埃德刚出生的时候,我总是睡不好,总会梦见我父母死时,我想我绝对不会抛下埃德,那时我幻想了很多灾难,但我都经受住了因为埃德。我不愿意和我的前妻离婚,因为我不可能取得他的监护权,她却说等他长大了他会恨我。现在他不恨我,他只是不记得我了,他叫我萨默先生,那时我觉得我这一生什么都没有。”
维希向他说了一大段话,特莱弗没有评论,他知道并不需要,只是维希太缺乏一个倾听者。他有八个子女,但他们恨他。特莱弗也曾经等待过一个孩子的出世,但那种期待与喜悦已经被时间逐渐洗去,他太累了,已经不想再向他们付出爱了。
“对不起,维希。”
“没关系。”
“你还不知道我为什么道歉。”
“好吧,为什么?”
“我不了解你,我甚至没有试图了解过你,我原本应该为你做许多事,但我什么也没有做,我没有试图去。”
“你不需要,特莱弗,你已经做了很多,也许你不知道,但这是我最好的日子。”
“维希。”他念起这个名字,又念了好多遍,他说:“我想把一切都献给你,我但愿我能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你。”
但他不能,他们只是假装他们共度了一生。
特莱弗不想见到他的子女,但不得不见,这天半夜他的身体出现了异常,维希及时察觉,将他送去急救。签名的是玛琳·玛什,他的八个子女都到场了,婚生或私生。他昏迷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难得地守在他身边,维希只能坐在走廊长椅上。
当他恢复神智时,他叫他们全部出去,像他一开始所说,“在我仅剩的日子里,我不想见到你们中任何一个。”
等到维希走进病房,他又失去了清醒的意识,他退化成了孩童,一个需要照顾的婴儿,他只是抓紧了维希的手,不愿放开他。
他清醒的时间很少,无法下床,维希总是坐在床边,和他说话,继续编造着他们曾经共度的一生,他添加了越来越多的细节,欢快的,惊险的,尴尬的,感人的,有时他想不到什么了,就找书念给特莱弗听。有天他找到一本彩色插图的《一千零一夜》,是写个学龄前儿童看的,可插图非常漂亮,虽然故事被改写得简单到傻气。他读了渔夫的故事,特莱弗清醒了过来,低声叫他维希。
特莱弗处于一种茫然的状态中,他望向窗外一片白雪皑皑,感叹道:“我睡了很久,已经冬天了。”
“冬天很冷,要是我,我愿意睡过整个冬天。”
“像只熊。”特莱弗笑了起来,“棕熊维希。”
“还有青蛙维希,蜥蜴维希,蝙蝠维希。”
他们笑了很久,止住笑声后又不知该说什么,只能注视着彼此。
“你一直陪着我,但我什么也没有为你做,我原本能够帮助你,但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了,对不起。”
“我留在这里,不是要听你说对不起,特莱弗。”
特莱弗想开口,却又无话可说。维希抚摸他的脸,手指划过他的眉毛,“我很早就了解你,早在三十年前,我知道你是个非常自私的人,我知道你非常多疑,我曾觉得在你的人生里除了□□没有别的追求,可我又想对你来说,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值得追求的呢。而我呢,过去在你看来,只是虚荣贪婪又野心勃勃。就算我们现在爱着彼此,这些也不会改变。可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他最后的日子里,特莱弗多次修改遗嘱,但他的精神状态时好时坏,他无法完成。他的确熬过了冬天,去世的那天电台里正在讲着关于春天的出行,他在傍晚被送进急救室,这次玛琳和他的八个子女又到场了,他无法再赶走他们了,他什么事也做不了,最后连呼吸都做不到了。
维希坐在走廊长椅上,玛琳走向他。他先问她,“他死了吗?”
玛琳说:“是的。”
很干脆利落,可要她安慰他,实在是滑稽不过了。维希点点头,起身离开了。春季的晚上还是很冷的,他来不及穿大衣,车也没开过来,他站在枯枝之下,想了想该去哪儿,然后拦下一辆计程车。
第二天,维希起得很早,去面包店里吃早餐,带走了一块面包。然后他买了一份报纸,去公园里散步。他看见了许多鸽子,他小时候曾以为它们是候鸟,可事实上它们等待过了整个冬季。
他在木制公园椅上坐下,把报纸摊开放在大腿上。他拿出那块面包,碾碎丢给鸽子,自己吃掉提子干和核桃碎。他不时地看一眼报纸,又抬头看鸽子啄食面包碎的样子,很不认真。他看到了医疗改革的进程,一起恐怖袭击,今年春季的反常气候,漫不经心地看了好多,然后他看到了特莱弗·玛什去世的消息,报纸上说,他在家人的陪伴下安详离世,度过了充实而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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