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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三天后首饰店老板通知我,首饰已经卖出去了。我取了钱,决定去找刘大爷,到了刘大爷家。发现家里不仅刘大爷自己,还有一个人,自称是刘大爷的儿子。我进屋后,老爷子让他儿子出去,我上前询问。
“大爷,您身体怎么样?”
“孩子,你来了。”
“是,大爷,您既然有儿子又何苦一个人呢?您的病这么严重,为什么不和儿子一起走呢?”
大爷歇了好几次才说明白:大爷的老伴儿过世了,他不想离开他们一起生活多年的家,也不想为儿子增添负担。老人一再的叮嘱我,要善待这座房子,这是他和他的老伴儿爱情的见证。我答应了他,最后我把钱给了老人,老人给了我地契,随他儿子去了。
忙完我回家,肖母叫我过去,给小强做的衣服也做好了。我跟肖母说了:“大娘,过几天我决定要和小强搬出去。”
大娘一直是善良的人,听我这样说很诧异:“小红,在家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走呢?”
“大娘,再过些时日大哥就要成亲了,小强和我在,大哥的新房布置也不方便,大娘不必多想,我和小强就搬到镇西,会时常回来。”
这下老太太倒是没说什么,我心想这里的人心地善良,民风淳朴。我以后要是想回家,定是要想方设法的,不能在肖家常住。以免连累了他们啊,我心里的想法又怎么能和他们说呢!
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我说了要搬出去的事儿,肖遥和肖香都表示不同意。不过老太太同意,他们也就没法子了。
晚上我整理行李,我拿出手机,像往常打电话那样,我把电话放在耳边默默的说:老妈,我是您老闺女。我现在还好,没有挨饿受冻,现在工作有些辛苦,不过没关系,总会好起来的。老妈,我遇到的人都很好,本来想给您找个女婿的,可是我现在年龄太小不定性,大大再说吧!老妈,我过几天就回家,您记得给我买豆角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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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奢求过自己的文笔会有观众,所以我诚惶诚恐。我不知道看过的人是谁,但是我很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