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总以为我并没有怎么想他,其实不过是我不想承认罢了。。。。。。
内容标签: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我们 ┃ 配角:时光 ┃ 其它:往昔的幻影

一句话简介:我们曾经的那些年。。。。。。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809   总书评数:2 当前被收藏数:5 文章积分:208,159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衍生-无CP-近代现代-东方衍生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5579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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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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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年的花开


      今早,因有一些需要处理的事情,我便特意坐上了久违的608路公交车。

      我大约已经有两年多不曾再乘这一路的公交车了,其实平日里我几乎不怎么坐公交车的,因为实
      在是有些坐不明白。
      这倒不是因为我看不懂公交车牌,而是看懂了也不太会乘。

      我不知这的确是我的脑子不够用,还是公交车车站的车牌着实是有些问题。
      往往每次一坐上车,该下的站总会偶尔的出现令我恍然的错误。
      比如说有一次,我去新街口的胡同旁边去拿姐姐买好的麻辣烫,说好了要做105路的,可是我坐
      上之后在新街口那一站却眼睁睁的看着公交车堂而皇之的走了过去,而我那二姐姐正傻傻的站在
      站牌下面望眼欲穿的等着我。。。。。。

      后来我才知道的确是我自己出了问题,此105非彼105也,一个是普通车,一个却是电车,而我本
      应做的是电车105却恰恰的做了普通车的105。。。。。。
      当然结果是我要从隔了很远的那一站下来,然后跑步去找姐姐,呼哧带喘的到了她跟前被她一顿
      数落。

      这样的囧事在我的人生里吕不胜数。

      两年以前我并不住在现在的住所之中,而是住在北京颇为有名的文化圣地——老北京胡同。
      那是个麻雀大小的弹丸之地,却汇集了千姿百态的各色人物。

      我那时的工作只是一名很是普通的私人家教,教授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
      因学校就在胡同里,所以他的父母索性便在胡同里,学校的旁边为他租了一间小房子与我们两个
      单独居住。

      那会儿上我也不过刚刚毕业,找工作很辛苦,于是机缘巧合之下就接了这样一份工作。
      起初的薪水并不多,但可喜的是不用自己交房租和饭费,学生家里有专门的厨师和保姆,每天到
      了该要吃饭的时候他们会主动的送过来。

      这是令我窃喜不已的,因我于厨艺算得上是八窍通了七窍。

      路痴这个毛病具体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我完全无法考究,只知道自己的确得了这个毛病。
      北京的胡同纵横交错绝不亚于凌空俯瞰的立交桥。

      起初我根本不敢一个人出去,怕就此出去了就再也走不回来了。于是成日的宅在家中,一个不过
      十几平米的小房子里,看看书上上网,仅此而已。

      到了周六周日的时候,家中的小学生休息了,我们两个就会一起做作业,若剩下时间,就会想着
      出去转转,这个时候我是极欢喜的。

      我的这个小学生是个胖胖圆圆白白净净的小萌帅,不过才四年级体重已经快要一百斤了,幸好胖
      的还算匀称,所以细细看来一点都不难看 ,我甚至觉得他这样很是可爱的,可惜。。。。。。
      如今的教育之中体育已经被提上了日程,如他这般过于肥胖的已经算是超重了,若不减肥便不能
      参评年度的三好学生。

      于是减肥势在必行。。。。。。

      小家伙脑子很灵光,也算得上听话,不过有个很不喜人的毛病,那就是懒。
      基本上能用口算的绝不笔算,能少写的作业绝不超前,这其实还算能被接受,但是往往一进入考
      试状态,必要马虎的,为此我们在分数上曾经吃了不少亏。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所有孩子都有的通病——忘性大。
      这在背英语单词的时候尤为严重,往往两天前刚刚背的滚瓜烂熟的十个单词,在第三日考的时候
      已经基本不太记得了。

      这是使我大为恼火的事情。

      当然,这孩子也是有优点的,其中之一就是个路熟。
      我不知路痴的反义词应该是什么,索性便叫做路熟吧。

      这是个极为矛盾的体现,那孩子记单词慢,可是记路却是特别的快,以往走过一遍的路,再走基
      本不会错。

      这是我所不能及的,我这个人直到现在对于一个人去姥姥家都是很抵触的,因为无论我怎么记,
      到现在还是不太记得应该怎么走。
      母亲为此头疼了数年,到如今依旧摇头叹息不已,急了还会数落上两句。

      小家伙是个爱玩的,写完了作业便不喜欢呆在屋中,我知道这无非就是两个原因:一、屋子太小
      了。二、外面有好玩的人和物。
      偶尔也有他不得不呆在家里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就会拖着他陪着我出去转转去。
      我们将家附近的所有胡同转了个遍,末了在他的带领下安然的回到家中。
      再次出门的时候我依然还是不记得路,而他只是走过一遍便已将里面的弯弯绕绕记了个清楚,甚
      至哪条离家近,哪条路离家远都已分辨的清清楚楚。

      我是个不劳而获的,只想着坐享其成,于是堪堪也只记得那条通向大街和家的最近的一条路,那
      条路的名字很特别,叫做——百花深处。

      于是在后来的三四年间,我几乎一个星期里都是要走上三四次的,可能是走多了,路也就在脑中
      清晰了。

      这个所谓的百花深处的胡同并不像字面上所描述的那样是个开满了花的胡同,事实上它只在一个
      小小的拐角处种了几棵月季而已,再不就是隔壁邻家的小房子旁边长了一颗石榴树,仅此而已。
      我那个时候喜欢去逛书店,西单的图书大厦离家有一点距离,需要坐车。
      偶尔独行或是带着小胖子去的时候,都是要从这百花深处路过的,自然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甚为
      的熟悉。
      拐角的月季只要在春暖的时候就会吐出新芽,然后不过些许时日就会枝繁叶茂,再然后就要开花
      了。
      这个时候是最为的引人注目的时候,因其开的十分的争气,且艳丽十足,味道也很好。
      我和胖胖每次路过的时候,都会在此驻足一二,有好几次我甚至想要偷偷的折下一朵。

      小胖胖这个时候就会很不屑的看着我。
      “姐姐,你这可叫辣手摧花呀!你不是对我说过,要爱护花草树木的吗。。。。。。”
      然后我的手情不自禁的抖上一抖,就此作罢。

      后来我甚至动过要剪下一侧枝回家,放在花盆中养起来。可惜,小胖子又是很不屑的对我道:
      “得了吧,就您那养花的技术,还是别浪费花盆了吧!”

      然后我的念头就此又被打住了,这着实也是我太不争气,便是养个最为耐活的仙人掌都没能养上
      半个月就彻底宣布死亡了。

      再后来我在他的打击中彻底的断了念头,心里宽慰自己,便是我不能养到家里来,总还是可以在
      来回路过的时候饱一下眼福的。

      我素不喜吃石榴,虽然这东西的寓意很不错。
      总觉得吃着相当的麻烦,费劲巴力的扒开了,里面还全是籽,要在那小得不能再小的籽上吸出一
      点汁水来,付出与得到完全不能成正比的。

      可胖胖对此却不尽然,他总是很喜欢隔壁邻家旁边的那棵大石榴树,往往从春天开始发芽的时候
      就盼望着,一直盼到秋天果子熟透了,然后眼巴巴的站在树下瞧着不敢摘。
      那棵树是私有财物,而我们并不识得那家人。

      我有一次看他眼馋的实在可怜,就偷偷的告诉他,我们可以试着偷一颗回去。I
      他听了眼中光芒四射,半晌却咬着小嘴唇摇了摇头。
      “妈妈说,不能随便拿别人家的东西。”
      我立刻做晕倒状,回过神来,眼神厉厉看着他,咬牙恨他这块榆木疙瘩。

      那日我与他和他的十七岁的小姐姐一同去吃肯德基,回来路过石榴树的时候,他的小姐姐眼睛立
      马便亮了起来,不待我们俩琢磨明白的时候,那丫头已经手脚麻利的攀上了围着石榴树的栏杆,
      然后堂而皇之,恍若无人的直接迅速的挑了一颗大石榴摘了下来,回首得意洋洋的冲着我们两个
      呆瓜喊道:
      “傻愣什么呢,赶紧接着。”
      俩呆瓜身不动眼亦不动。小姐姐急了,立马又大叫了一声。
      于是。。。狗来了。
      一只凶巴巴的大黄狗摇着尾巴狂吠着就冲着我们跑了过来。
      我到底年长,见势不妙立刻抓起了身边的小胖子的手,疯狂的跑了起来。许是逃命的时候慌不择
      路,我带着小胖子一口气跑出很远之后才发现,我们似乎。。。大概。。。跑错路了。
      还好小胖子是个靠谱的,便是走错了也依然能够安然的返回。

      等到我们两个再次转回来的时候,石榴树下已经无人无狗了,于是我们俩赶紧往家跑。
      本以为会瞧见小姐姐一副哭天抹泪的委屈样,不想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人家眉开眼笑的正在向
      着胖胖妈妈炫耀自己的战果呢,桌上一个水果盘中鲜亮的放着三个红红的大石榴。
      人家主家最后不但将狗撵了回去,得知了小姐姐的意图,还大方的附赠了三个石榴。
      我和胖胖面面相觑了很久之后明白了一个道理,许多事情不能光用想的,还要勇于去实践。
      这个道理在我后来的生活中让我得益匪浅。

      首先我长这么大从来不吃木耳,因为我是半素食主义者,除了鸡肉什么肉都不吃,木耳那东西黑
      黑软软的总觉得吃起来跟吃肉一个感觉。
      母亲从很小的时候逼我吃过几回都没能成功,结果后来我有一次在饭店里破天荒的尝了一口竟然
      觉得很是不错,再之后我还能吃一点点的海菜了。。。。。。

      这几乎是我以前不能想的。

      而我最为骄傲的就是,自己竟然能够背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跑到了草原玩了一趟,并且没丢。
      。。。。。。

      下了公交车再次踏入百花深处,眼前的路依旧还是有些熟悉的,里面的墙壁上的喷漆图案已经更
      改了很多,石榴树依然活的不错,只是似乎少了很多枝杈。拐角处的那几颗曾经令我羡慕的月季
      却已经不再茂盛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秋天的缘故,这月季竟然已经开始黄叶了,这令我很是别扭,犹记得以前的时
      候,这月季可以一气开到十月份的,因为北京的十月算不上冷。

      人非物非,我依旧还是我,却也不再是曾经的我了。

      这些年有很多东西都在悄悄的改变着,譬如我的住所,我的工作,我的习惯,我的年龄,我的亲
      人等等。

      往昔轻快的时光随着胖胖的一年一年长大,渐渐的开始了倒计时,直到他彻底转学去了别处。
      而我就此开始了另一份人生。

      从来都知道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离别,可是真到了离别的时候还是会有不舍,两年前的今日我其
      实没掉一滴眼泪,那个时候的我还不能真切的体会到离别这个词的涵义,总觉得好像不过是离开
      一些时日之后,还是能相聚的。

      然后我很是淡然的搬家,进入新的住所。。。。。。

      一切按部就班的继续着,似乎再平常不过。

      小胖胖去了远方,而我还在这个城市里漂泊。

      起初的时候我们偶尔还会通电话,再后来他的那个学校管的有些严厉,手机在无意之中被没收
      了,就此中断了联系。这样一直过了两年,我不曾再见到他。

      有些事有些人也许在离开的时候并不怎么上心,可是在时间的积累之中却是更加的历久弥新起
      来。

      偶尔看见一个人或是一件物品,似乎都能想到那个胖胖的小男孩,其实后来他已经长成了大孩
      子,甚至比我高的多。

      再一次看见街口买早点的那家的儿子的时候,我不禁有些好笑,清晰的记得小胖子带着我第一次
      去那里吃早点,回来之后他就很严肃的对我说:
      “姐姐,那个哥哥长得帅不,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下啊!”
      我当时傻愣的看了他半天,甚至抬起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确定没发烧之后,很是淡定的去忙别的
      事情了。

      他自讨了个无趣,便撇了撇嘴出去玩了,临出门的时候还嘀咕了一句:
      “其实我昨天就和那个哥哥说好了,今天早上就带你过去吃早点顺便给他瞧的!”
      我手中刚接满水的杯子应声落地,之后狂吼一声追了出去。

      自此之后,我再没去过那家吃过早点,也明令禁止他也不许去。
      如今瞧着那写着张记早点的摊位前已经有个丫丫学语的小男孩了,我想那便是那个曾经的“哥
      哥”的孩子吧!

      再往里走的时候路过了常去的那个公共厕所。因我们那时住的平房里是没有厕所的,平日里只能
      走几步出来上厕所。
      人吃五谷杂粮哪个没有突发的情况的,有一日夜里这个从来不会闹肚子的小胖胖竟然破天荒的拉
      起了肚子。
      大半夜的我带着他战战兢兢的拿着手电和手机去了厕所,昏暗的路灯下就我们两个郁郁独行,小
      家伙一手捂着肚子一手紧紧的拉着我的手。

      我那时其实心里也是害怕的要命,长这么大走夜路的时候屈指可数。可是再害怕也不能表现出来
      的,否则传染给了小胖胖怎么办?
      厕所在这个时间里已经没人了,空空荡荡的甚是吓人,那小胖子虽小却是个男孩子,只能跑去男
      厕所,而我是没资格进那里的,只好站在门口等。
      胖胖害怕便在里面不时的喊我姐姐,我听见了就赶忙答应,甚至打开手机大声的放起了歌,声音
      洪亮高昂,激起了邻居家的声声狗吠。
      我自来都讨厌这种长毛的物种,总觉得它很具有威胁性。此时听见了它的叫喊声,竟然破天荒的
      觉得安心起来。

      小胖胖蹲了半天才出来,腿软脚软的走不动路,我只好勉为其难的蹲下身将他背回了家,然后我
      第二天早上没能按时起床,累的。。。。。。

      房东家的那位老大爷是个病了多年的老人,出来进去的时候总是一手拿着吊瓶,一手拄着拐杖。
      那时候小胖胖每每放学回来碰上了,就会小心翼翼的帮忙拿着吊瓶一起进来。而我每每见了总不
      忘夸上他一句“好孩子”,结果人家小嘴一瞥道:
      “他堵在前面走的太慢了,我等不及而已。”
      我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最后暗自将气憋下去。

      此刻在小院的门口徘徊了半晌,终究没有再走进去看,那曾经再熟悉不过的地方,眯着眼睛都能
      将钥匙准确的插在锁孔里的地方,此时已经不再属于我了,可能已经住进了新的住
      户。。。。。。

      而我除了拥有着曾经的那份回忆,剩下的什么都不再有。

      七拐八绕的总算找到了以往常去的那家银行,我在北京的第一张银行卡就是从这里办的,而这次来则是消卡的。
      那是胖胖带着我找到的,这小子领我走了一次之后便拒绝再带着我走了。美其名曰:姐姐你总得
      学着长大吧!
      我一咬牙便自己找了去,结果不仅没找明白还没能回来,最后还是遇上了好心的买菜大娘搭伴把
      我顺路送回了家。

      自此我是绝技不再自己一人独去了,每次必是威逼利诱的将小胖子领去,当然我也因此付出了惨
      痛的代价,每次路费10块钱。
      再后来我终于进化成功,甩掉了小胖胖,可以自己一个人去然后一个人回来了。

      如今时隔两年再次进了这家银行,才知其实我还是可以记路的。

      办完了事情出来了,继续沿着来路走了回去,上了608路公交车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是有些枉然
      的,不知不觉间我竟然已经离开这里两年了,那些往昔的风景竟然还历历在目,就好像那不过是
      昨天刚发生的事情而已。
      可是只有我自己清楚,它们已经过去很久了。

      我其实心里是明白的,银行卡在哪家银行都是能消的,我却独独非要跑来这家原始的银行,不过
      是为了睹物思人罢了。
      我以为我并没有想象中那样思念那个小胖子的,毕竟他走了之后我几乎很少再想起他了。

      但是如今,我总算不得不承认,那个胖胖的总是和我对着干的孩子,我其实一直都在想着他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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