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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往事如烟
我叫陆天晴。24岁。在小城市H市工作。一名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有一名好友,叫小叮当。与其合租于小公寓。单身。其实从未谈过恋爱。
从14岁开始,我喜欢上了一个叫做李泳城的人。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来。依稀记得,刚认识他,就是这种感觉。懵懵懂懂,哪来的爱,哪来的情,只是单纯觉得他帅。那一年,他15岁。我们是同班同学,兼同桌。年少的轻狂,从来都是得理不饶人。那是依稀记得,拌嘴是每天的必修课。与其说是真的想跟他吵,倒不如说,自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罢了。偶尔争论得面红耳赤,竟会大打出手。当然,他是男生,是会让着我几分。可我呢,却是步步逼近,得理不饶人。印象最深呢刻的一次,我竟然划破了他的脸,伤口不深,在鬓角的位置,三条血红的爪印,那般的刺眼。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不记得了。记忆就停留在那三条血痕上。后来,我们不再是同桌。原因大家都知道:我不喜欢他。只有我自己清楚,心里那根红线,慢慢的,慢慢的被扯断被撕碎。他不喜欢我。
15岁那年,他交了第一个女友。那年,我们初三。那年他16岁。那一年他在校外跟别人打架。原因是他的女友,脚踏两条船。少年的世界,总是莫名其妙,难以琢磨。那天晚上,他送女友回家。潇洒的转身离开后,突然折回,却在昏暗的街道的路灯下,见到她与另一个男生拥抱。二话不说,走上去扯开两人,就是一拳。那一晚,我刚好路过。目睹了全过程。别问我为什么他会折返。我承认,那时,我嫉妒、难过。我拿起手机,发了一条信息给他:别回头看。可后来我后悔了。第二天见到他,他的脸多了两个紫印。眼底掩盖不住的乌紫。一夜未眠。那时,爱情之花,悄悄的在心底发芽。
16岁那年。中学毕业。他决定离开H市,去大城市C市。H市不大,重点高中就3间。如果他不离开,还是有三分之一的机会在同一间学校。我们成绩相当。辗转我知道了他报考的学校。可是,最后他落榜了。可能面子上挂不住,他选择离开。
2006年的夏天,是我,是我们中学毕业季。那一天,我拿着相机,跟全班的同学都单独拍了一张合照。可我,最后还是找不到他。大家都在教室里道别。我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桌子上,趴着,眼睛盯着他的桌子。很久很久。不知过了多久,班上的人差不多都离开了。我睡着了。朦朦胧胧间,我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慢慢睁开眼,是他。正在自己的桌上整理东西。我知道,他不想面对我们。我不敢睁开眼睛。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被泪水模糊了。我赶紧闭上双眼。再次睁开时,他匆匆离开。在我中学的记忆中,他留给我的最后记忆,是一个落寞的背影。
高中三年。我喜欢独来独往。我外表装得很冷漠。生人勿进。偏偏有一个小女孩,拼命的靠近我,融化我冰冷的内心。她叫小叮当,鹿晴。她说,我们的名字都有晴字,真有缘。是啊,我不知道,就是因为这个字,以后牵扯出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
三年。因为小叮当的陪伴,我渐渐的,变得开朗,友善,讨人喜欢。
高中毕业,我选择了H市的一所比较靠近家的普通大学。
三年来,我不敢通过其他人询问他的消息。偶尔几次同学聚会,也都没见过他出现。只是在席上的只言片语中知道,他过得很好。他本就是富裕之家的孩子,当年他的父亲把他安排到了C市的重点高中。高中时交了一个女朋友,很漂亮,叫潘小小,同时企业家的女儿。门当户对。
我从没向任何一个人袒露心声。却在21岁的夏天,暴露了自己的心。那天是7月7好,他的生日。他从香港回来了。2008年他考上了重点大学,在香港。2011年的夏天他宴请了初中同学吃饭。他带上他的女朋友,潘小小出席。六年未见,他早已不是我记忆中那个稚嫩的男孩。时光总是这样,我留住的是记忆,它带走的是时间。我承认,现在的他,是个男人了,变得更加成熟。
那一天,我坐在离他最远的酒席上,不断的灌酒。21年来我滴酒未沾。这一天我却怎么喝都不醉。我无比清醒,我看到他搂着她的腰,我看到他为她撩头发,我看到他们的亲密互动。我猩红双眼,拿着红酒杯,慢慢站起来。我走得摇摇晃晃,酒在酒杯中晃圈。我的理智一点点的被击碎。我脑袋里出现的,只有几年前的那些零星回忆……
“陆天晴,你现在是我的同桌。明天帮我拿早餐吧,我明天起就外宿了,来不及吃早餐,来,饭卡在这……”
“陆天晴,我渴了,忘带水瓶,你的水借我喝一口。呼噜呼噜……”
“陆天晴,你忘记带橡皮檫了吗?来,我的这一半给你……”
“陆天晴,我不下去做早操啦,老师问起,你说我不舒服,不许打小报告……”
“陆天晴,我忘记带伞了,你的能借我吗……”
“陆天晴,以后你嫁不出去,我娶你……”
“陆天晴,你生日我带你去游船河……”
“陆天晴,我还很饿,你的早餐分我一点……”
呵呵,原来自己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沦陷。真可笑。为什么,为什么站在她身边的人,不是我,不是我?纵然那时我们总爱吵架,但是,大部分时间还是能和睦相处的。是我想太多了吗?他仅仅把我当成普通同学吗?
我的心绪很乱。脚步却不曾停下。我在走到潘小小的身后,拿起酒杯,紫红得发黑的液体,就这样从她的头发开始往下滴。
一声尖叫。场内顿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我们。我耸耸肩,冷笑了两声,嘴角露出笑容,余光却瞄到了隔壁的李泳城。他看都没看我一眼,径直去拿手巾为自己的女友擦拭污渍。良好的教养,让潘小小没有发飙。回过神来时,看到我眼睛猩红,泪流满脸,伸出手来扶着我,“你没事吧?怎么了?泳城,你同学喝多了,你派人送她回去休息吧。”我环顾一下四周,在场的所有人都被潘小小的气量所折服,流露出对李泳城的艳羡之意。对啊,出生名门,这么漂亮有教养,确实是很好的对象。相反,我就像跳梁小丑,多么的没教养。
输了,我彻底的输了。并不是时间地点的问题,是我根本没有去抢的资本。李泳城叫人来把握扶着。那一刻我们四目相对,我却从他的眼睛看到了一丝不一样的情感。可我不懂。
在那之后,中学朋友圈子里都纷纷流传着关于那天发生的闹剧的不同版本。有人说,我不仅发酒疯,泼酒,还打人。有人说我是喜欢李泳城,嫉妒潘小小。有人说,我就是见不惯别人幸福。我都没有理会。因为这些事,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乐子,你不反击,他们说着说着,就会觉得索然无味,就回去找新乐子。成人的圈子就是这样,他们热衷于看别人热闹,茶余饭后去西西讨论一番。他们希望看到你的回击,看到骂战,来丰富他们的生活。大家都是已经或是准备在社会工作的人,人情冷暖,该是经历过的了。可我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不重要,所以不想理会。
之后没过多久,这件事就被别人遗忘了,因为,有更重磅的消息出现了。H市富商之子与C市富商之女订婚宴出现在各大媒体的版面上。潘家是C市的上市企业,加上潘家之前两代人都是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地位显赫。这样的消息,足够吸引人们的眼球。在H市的小报上,还刊登出了两人挑选结婚戒指的照片。
该来的还是会来。
那年我已经大学三年级了,已经出来实习了。我进了一家刚刚才搬来H市的企业,前进集团工作。因为是新企业,缺人手,我面试了两轮,便通过了,成为他们的实习生,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生涯。凑巧的是,鹿晴也从外国回来了,也进入前进集团工作。
我们,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密友。
“天晴,你真的给潘小小泼酒啦?”鹿晴疑惑的转动她的大眼睛。
“你不是在国外吗?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H市这么小,知道也不奇怪。”看到鹿晴吱吱呜呜,我也没多追问。
“是啊,我喜欢李泳城,已经7年了。”我第一次对别人坦白自己的感情。
“天晴,怎么这么傻,你们,根本没可能……”望着我,鹿晴犹豫了一下,“他们一定会结婚的……别等了。”鹿晴转过身去,不让我看她的眼睛。
认识鹿晴这么久,我知道,她藏不住话,每次有重要的却不能说的话,她不让别人看她的眼睛。她怕四目相对是,弃械投降。
我从来不强人所难。我们有追问。好吧,听说人每七年就会脱胎换骨一次。七年了,是时候重新开始了。再见了,李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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