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Ⅰ

作者:二月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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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


      之后的日子大抵平静。

      很快,就到了宁柠的十七岁生日。如果不是因为宁柠的病,丽兰哥铁定会包场办大party。
      既然宁柠身体不太好,那就玩点低调的吧!火龙如是说。他的打算是说要来一场“女孩子的约会”,行程先去迪斯尼,再去海洋公园,接着去帝国中心购物,最后去旺角偷看皮条客招揽生意。如果觉得最后那个选项过于奔放,也就可以换成继续游维多利亚港。
      反正龙王社有船,不用花钱。
      火龙的计划很好,但鉴于之前的事,宁柠担心那不过是偷窥计划的变体。
      最后,大家决定去先去迪斯尼疯一天,然后去大浪湾烧烤。

      可到了生日当天,所有的计划全部取消,因为阿云早有安排。见素来对自己不管不问的阿云这般强硬地逼迫自己推掉一切活动,宁柠反倒淡然了。电话安慰了对此很不爽的丽兰哥和火龙后,她决定同阿云一道走走。
      说不定这是见安琪儿亲生父亲的机会。

      想到安琪儿,宁柠有些难受。她曾发誓要将安琪儿的心意转告给黑龙,本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至多不过是一场失败的告白。但到了该行动的时候,她却犹豫了,不是因为出尔反尔,而是因为……
      因为来实啊~~~
      在丽兰哥四处惹是生非、来实同学各种对爱情的不自信在大环境下,她帮着安琪儿对黑龙说出心意?
      呵呵~~

      在总裁文中女主之外的妹子给总裁告白的结果有几个是好的?
      更何况是□□总裁~~
      宁柠脑中浮现了无数枪击案啊~灭门案啊~失踪案啊~~~~

      胡思乱想中,的士在荃湾华人永远墓场停下。
      扫墓?
      宁柠傻了眼。
      她每年生日的固定节目是……扫墓?
      全世界还有多少妹子的生日像她这么……有特色?

      愣愣地提着一大包东西,像小鸟紧跟着老鸟,宁柠跟着阿云来到一处相对豪华的墓地。

      “小露,我来看你了。”
      阿云的声音有些打颤,蹲下身,一侧脸庞紧紧靠着冰凉的墓碑,她又重复了一次。风徐徐而过,她的发丝在漆黑的墓碑上轻舞,似泣似诉,微阖的双眼似乎正准备透视冥府,这般阴郁的时刻,阿云的嘴角却泛起一抹嫣然的笑意,就像正在感受腹中宝宝心跳声的母亲。

      宁柠对墓里的人产生了好奇。
      一是由于阿云的表情。
      其二,香港寸土寸钻石,墓地挤得像国庆节的旅游景点,有些人不过是买一神龛来存放先人的骨灰。像阿云这样买下这么大块墓地的人非富即贵,这里埋葬的一定不是普通人。
      父母亲眷?还是……

      墓碑上却只有两个字“小露”。
      除了这两个字,什么都没有。
      连张照片都没有。

      宁柠也留意到,这墓是双人的,但碑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阿云从袋中掏出了纸钱香烛。

      带着宁柠做完在拜望逝去的人所应该做的一切事情后,阿云在墓碑附近坐下,靠着墓碑,轻声哼起歌来,调子很熟悉。宁柠默默跟着一会儿调子,恍然大悟,这曲子不是《让我们荡起双桨》吗?前世在孤儿院。每次遇见检查慰问一类的事情,老师们就会让孤儿院的孩子们唱这一首歌。理由是这是一首老歌,是伴随着前来慰问的那些人成长的歌。所以,宁柠格外熟悉。
      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应该不会唱这首歌吧?

      难道阿云是从大陆来的?

      阿云以前几乎不提自己的事情,所以宁柠也始终没有发现——她和阿云在香港似乎没有任何亲戚。她几乎不知道阿云除了麻将还有什么正常的人际交往。以往她认为那是因为阿云的特殊身份的缘故,但如若阿云是从大陆来的香港,一切就说得通了。
      而这一次,是阿云首次提起旁人。
      鉴于阿云从来不搭理安琪儿,安琪儿又是个恨不能将自己埋进沙堆的性格。宁柠认为问一下也没有什么关系,她真的很好奇。

      “小露,是谁啊?”
      阿云有些诧异地看了宁柠一眼,“你以前从来不关心小露。”
      安琪儿果真没有问过。
      “我只是好奇,为什么每年都要来这里,你却什么都不说。”

      “已经到这个时间了,也可以告诉你真相了。小露,是同我一起长大的好朋友。”阿云细声说道,“从出生的那一天起,我们就一直在一起,直到小露二十岁那天,我们都从来没有分离。”
      直到香港回归的前一年。
      “我和小露,用‘某种方法’从大陆来到了香港。”

      宁柠猜对了。

      阿云来香港是因为小露的赌鬼父亲在桌上输了别人五万,便将小露抵押给了一个年过半百、家中有一个傻儿子的老头。老头和儿子共享一个妻子。为了救小露,新婚当夜,阿云藏在床底下,杀了老头和他的混蛋儿子,而后带着小露一路向南躲避追捕,但警】察追得太紧了。没办法,只得寻人逃进了香港。
      来到香港的两人举目无亲,最初,两人一起打点黑工,很危险,但必须那样做。一则她们欠了蛇头太多钱,二则她们必须生存。幸而两人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一点点辛苦难不倒她们。回想起来,那段时间里,虽说是七八个人挤在一间不过十余平米的小屋,虽说每日都要劳作十几个小时也不过勉强能够温饱,但那段日子却是阿云在香港最快乐的日子。

      幸福就是身边有个能懂你的好朋友。
      可是幸福总是短暂的,七个月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长时间的劳作,小露病了,要还蛇头钱,要生存,要给小露看病。

      阿云决定当公主。(某种职业,妹子们的明白?)
      “在妈妈桑那里当了七天的公主得来的钱,比我和小露不出不喝挣三个月还多。还是当婊】子好,当婊】子就有钱了。有钱了就能卖漂亮的衣裳,买好看的首饰,也能给小露治病。也就在那时候,老娘在那撞见了一个色老头,家里的老婆生不出孩子。听说是那老头自己的问题。老头喜欢我,我也不可能当一辈子的公主。为了救小露,也为了自己,我就当了那个老头的小情人,老头还帮我弄到了香港的身份。可是……小露还是死了……”

      “五万!五万!呵呵,五万!老娘现在打一晚上的麻将都还不止挣五万块人民币呢!五万!呵呵。果真,TMD,还是钱最重要!如果说小露留给我了什么东西,那就是这个。”

      不说话,宁柠始终安安静静地听着。原来有这样一段故事,无怪乎阿云将钱看的这么重。无怪乎得不到正室的位置会让阿云暴跳如雷。
      她脑中忽然迸出一个电视剧中常用的段子:其实小露才是安琪儿的亲生母亲!?
      但很快她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小露是阿云那么重要的朋友,若她是小露的孩子,阿云怎么可能这么不在乎她?有病都不带她去医院,还一副只要有钱,她什么时候死掉都不要紧的模样。

      狗血电视剧看太多了……

      一坐就到了下午,离开的时候,晚霞已烧红了半面天空。

      “你会一直记住吗?小露。”上车后,宁柠问。
      “如果不是她,我不会是现在的我。有的人,直到你死去,都不会忘记。不会忘记她的每一个笑靥,不会忘记她的每一次哭泣。什么都不会忘记,因为她就在你身畔,就在离你最近的地方。她就是你。若要遗忘她,除非我的肉身彻底死去,灵魂化作四散的青烟。”阿云是这样回答的。

      的士行至公寓楼下,阿云丢给宁柠几千港币,就又打麻将去了。原本计划的生日就这样泡汤了。虽说时间尚早,找来大家一齐闹闹也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毕竟原计划已经取消,已经到了这个时候,大家不定都有自己的事要做。
      因为大家对她很好,宁柠更觉得自己不能太任性。
      或者,她并不太在意安琪儿的生日,只因为她有自己的生日,那个前世的生日。前世的每一年,哥哥都会去孤儿院附近的蛋糕房给她买一块钱一个小蛋糕。

      但今天,她只有自己过了。从几条街外的糕点房出来,她手中提着一个粉红色的漂亮蛋糕。
      这是给安琪儿的。

      她有哥哥就够了。

      路过一家字母龙飞凤舞的酒吧时宁柠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丽兰哥发誓效忠皇龙后得到的第一个差使是在香港区找一个夜店做驻场歌手,皇龙却没有提过具体需要丽兰哥做什么。为了宁柠安全,丽兰哥甚至没有告诉她自己最后选定了哪一家。丽兰哥铁了心的要加入龙王社,只为了爬上顶峰,不让前世发生的那些带给人悲伤和痛苦的事再度发生。进驻bar,不过是最小的考验……
      宁柠有些发愣。

      门开了,一瞬间,吧里传出的声音让街道狠狠沸腾了一番。
      门阖上,又彻底宁静了下来。

      “小丫头发什么呆呢?观察酒吧的隔音效果?”
      熟悉的声音。
      地龙?
      地龙戴着帽子,穿得很低调。宁柠险些没认出他来。

      “为什么会遇见你?!”一不留神,宁柠暴露了内心深处的想法。
      “丫头,从概率上来讲,我们五个人中,你最容易遇见的就是我。”
      宁柠不太明白。
      “这是哪里?”
      “九龙啊!”

      喔~~
      也对,宁柠一时忘了,这里是地龙的地盘。龙王社其余四人都在香港区。
      “那你在这里干什么?”

      “找人。”
      可这地方能找谁啊?宁柠可不相信地龙说的话。况且在她心目中,地龙就算是要找人,找的也是性感的大姐姐,那他应该去的是一楼一凤一类的地方。虽说理智不断告诉着自己不要追问,但情感还是让宁柠忍不住追问道,“找谁。”
      瞥了她一眼,地龙从衣袋中取出一小包粉红色晶体,一脸认真地问道,“你见过有人卖这个没有?”

      宁柠接过那小包晶体看了眼,看起来像是能吃的东西,卖相还挺漂亮的。“糖?还是玫瑰口味?”
      地龙白了她一眼,“还蔷薇口味呢!这玩意儿的名字是loveless。一种类似□□玩意儿。”
      “□□……可《绝命毒师》里似乎没有这种颜色的□□啊。”

      “什么毒师?”
      “呵呵,没什么。”又仔细看了看,宁柠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难道你们打算抓了卖这东西的人,从他那里得到技术,而后赚钱?”
      难道说这是《绝命毒师》的香港版?

      “胡说八道什么呢!我龙王社又不贩毒。怎么会做这种混账东西……”地龙的眼中满是不屑,顺手将那包loveless塞进裤兜,“如果什么时候见着了,记得告诉火龙,让火龙转告我。”
      打击毒品犯罪至关重要,宁柠想都没有想就点了头。
      瞅瞅她,地龙没说话,挠挠头,不知为何,露出一副很伤脑筋的表情。“你家在哪里,我送你。”

      “不用。”坚定否决某人的想法,宁柠慢悠悠朝家走去。
      地龙一声不肯地紧跟了过来。她走得慢,他就走得慢。她略微快一点,他就加快步子。两人的距离永远不多不少,一米左右。

      走到公寓门口的时候,地龙加快了脚步瞬间就跑至宁柠的前方。

      这时,警车的声音。
      “麻烦,条子来了……”地龙突然扭身看了眼宁柠,眼珠一转。

      不好的预感~~
      想溜,但现在已经太迟了。

      “你救我吧。你家就在附近,让我去你家躲躲,条子走远了我就走。”

      “不行!你就不能找个旮旯藏起来吗?”
      开什么玩笑,凡是看过这本书的妹子都知道这男人有什么坏毛病!若不是故事情节已经改变,算算时间,原故事估计已经到了黑龙将来实送给风龙,地龙欢天喜地跑去揩油的阶段了~~~
      身为妹子,一定要谨记,珍爱生命,远离这个男人!

      她本是这样想的……

      “你不救我,救谁?”枪抵在了宁柠的脖子上,枪口甚至能清楚地感受到宁柠动脉血管的每一次律动。
      言情小说在描述不知是几号的男主靠近女主的时候很喜欢让女主感受一下“强烈的男性气息”,但为什么宁柠就感受不到呢~~~
      她脑中只有一个想法:作为一只求助星人,地龙真是……

      这叫求助吗?!
      尼玛这根本是威逼好不好!!!

      故意鼓起眼睛同气鼓鼓的宁柠对视,地龙笑眯眯的,枪托轻轻拍拍她的脸颊,笑道,“忘了告诉你,这是皇龙亲自下的令。要求我将传播这玩意儿的人挖出来。顺便再说一句,你亲爱的丽兰,接受的第一个任务也是找出散播这种玩意的人。”
      呆呆地望着地龙,宁柠脑中一片空白。丽兰哥凭借歌手的身份在夜店中赶场,说不定真能发现散播这种东西的人。

      Loveless就是丽兰哥的第一个任务。

      “走吧,亲爱的老师。十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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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妹子的CP出来了,别说俺口味重~~~其实我只是从现实出发觉得宁柠最可能的对象是地龙。
    为什么?
    因为小妹子多少有点恋兄情结。丽兰哥那吊样,和谁最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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