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心里的小秘密……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励志 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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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不能说出口的小秘密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2145   总书评数:2 当前被收藏数:9 文章积分:1,761,575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短篇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8711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已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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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音

作者:衔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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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弦音


      1、
      丁筱是带着程杰出现在婚礼上的,她哥丁岱见到他们时愣了一愣,差点儿没把程杰的祖宗十八代给盘问了。都说哥最疼妹妹,这话一点不假,丁岱和丁筱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丁筱比她哥小了差不多七岁。这会儿,妹妹带了个男朋友来参加婚礼,丁岱哪能不正襟危坐将程杰盘问个彻底嘞!

      其实程杰本不是丁筱的男朋友,他是临时充作丁筱的男朋友,陪她来参加这场婚礼,目的就是为了刺激一下这场婚礼的男主角——王子文。说来丁筱的举动真是有点幼稚,王子文今天就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了,又岂会在乎她带了什么人来参加婚礼?说到底,不过是丁筱心中还有一点点寄望,寄望他会有一点点的吃醋。可是,其实丁筱自己也明白,那是不可能的。

      这是一场户外婚礼,新郎新娘都还在各自的休息室里,宾客们到场以后也只是端着盘子随意的拿些小点心来吃。丁岱还没盘问完程杰,就被一个电话催到新郎休息室去了,没办法,谁叫丁岱是伴郎呢!

      丁筱拉着程杰跟在丁岱身后。
      丁岱转过身来问她:“你跟着我干嘛?”

      “当然是一起去看子文哥,他结婚,我怎么能不亲自去祝贺一下呢?”她说得理所当然。
      丁岱嗤了一声,“你还是别去添乱了,带那个小、小……”

      “小程。”程杰很机灵的接了一句。
      “对,小程,带小程在四周玩玩吃点东西就行。”

      “我不!我偏要去!”丁筱嚷了一嗓子。
      丁岱抓抓头,实在没辙,“那你就去吧!别给你子文哥添乱就行。”
      丁筱哼了一声,大摇大摆跟在她哥的身后。

      新郎和新娘的休息室相隔不远,此时新娘休息室那边挤满了人,新郎休息室这边倒是冷清许多,除了新郎王子文和他的父母,就剩下丁岱丁筱程杰三人了。

      王子文看到丁筱和程杰时的反应和丁岱一样,但他也只是愣了愣,随即便笑了起来:“筱筱都交男朋友了,果然是长大了。”

      丁筱的心情在一瞬间跌入了谷底,看吧,他果然是不会在意的,他都选择和别的女人结婚了,她装模作样的带个男朋友来又有什么意义?省省吧,他是不会吃醋的。丁筱只觉得眼眶刺痛,却硬是没让眼泪流出来,还愣挤了一个笑容出来:“子文哥,我早就长大了,难道你都没有发现吗?”

      他带着温和的笑容说:“在我心中,你一直都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女孩。”

      2、
      是的,丁筱认识王子文的时候,她确实还只是一个黄毛丫头,那时她上初一,她哥丁岱上大二。王子文和丁岱是同班同学,一个上铺一个下铺,关系非一般的好。

      学院里举办迎新晚会,丁岱仗着自己跟学生会新上任的主席王子文是铁哥们,就把自己刚升初一的小妹带来凑热闹,由于有关系,丁岱和丁筱还大喇喇的霸占了第一排观看位置绝佳的两个座位。

      一群老生到舞台上唱唱跳跳,新生也派了代表上台表演。丁筱觉得这些节目大同小异,看着看着就恹恹欲睡起来。不知打了多长时间的盹,她被丁岱摇醒,揉揉眼睛,对上自己老哥气呼呼的面孔,“哥干嘛一副火冒三丈的样子?”

      丁岱敲了一下她的脑袋,没舍得重敲,“我带你来看演出,还坐在第一排,你居然给我睡觉,你你你你存心气死我啊?”
      丁筱瘪瘪嘴,“我又不是故意的。”

      丁岱还想再说点什么,台上身着闪亮的女主持人已用甜蜜的嗓音说道:“下面有请我院学生会会长上台表演。”丁岱登时兴奋起来,拉住丁筱一个劲儿的说:“我哥们出来了,我哥们出来了。”

      “出来就出来呗,那么激动干嘛?”她不以为然的撇撇嘴。
      台上灯光暗下,一束白光照向舞台一侧,一名身材高瘦的男生抱着吉他阔步走了上来,淡蓝色的衬衣外加纯白的休闲裤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既清爽又明媚。他俊逸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是一种从容不迫自信的微笑,这种微笑足以感染在座的所有人。

      礼堂里瞬间安静下来,聚光灯打在他身上,他抱紧吉他,凑到话筒旁说:“想为所有大一的同学演唱一首《一生有你》,无论将来我们身在何处,请记得此刻我们相聚在一起。”他的声音低沉醇厚,像一杯纯纯的美酒。

      丁筱呆住了,瞌睡虫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全部精力都集中在舞台上那个清瘦的男生身上。
      他右手食指移到琴弦上,左手扣住琴颈,随着他指尖的变化,一曲清新流畅的《一生有你》如流水般倾斜而出,缓缓流淌至礼堂的每一个角落。薄唇轻启,那略带忧伤清冷的歌声由他喉间轻轻溢出。歌声不似原唱那般沉静富有磁性,却多了一股醇如美酒般的沉厚,伴随着清幽的曲子,别有一番令人沉醉的滋味。

      丁筱几乎是一瞬间迷上了这个大她七岁的男生,尽管她那时才十二岁,还不明白爱为何物,她却清晰的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她喜欢看他的样子,喜欢他碎碎的短发,喜欢他纯白的长裤,更喜欢他拨弦时全心投入心无旁骛的样子。

      3、
      晚会结束后,学生会一大党参加演出的人结伴到校园外去吃烧烤,丁岱毫无例外的蹭在王子文身边。学生会其他人调侃丁岱这次不仅自己骗吃骗喝,还带了个小的。丁岱倒是无所谓的哈哈大笑,丁筱跟在里面就尴尬了许多。

      她只有十二岁,个头都没长开,矮矮的一个小姑娘走在一群大学生中间,显得特别突兀,她自己也浑身不自在。拉了拉哥哥的衣袖,压低了声音说:“哥,要不我先回去吧!”
      丁岱登时眼睛一瞪,“回去干什么?有的吃你就吃。”

      王子文这时凑了过来,目光饶有兴味的在丁筱身上打量了一圈,“咦,这位想必就是丁岱口中的宝贝妹妹了吧?”
      丁筱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红,浑身都紧绷起来,他在说她,原来他早就知道她,这可怎么办?她应该怎么回答?

      王子文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安慰道:“小妹妹,别紧张,跟着我们就行了。刚才他们说的那些话都是开玩笑的,你别放在心上。”
      丁筱那颗疯狂乱跳的心在听到这一席话后渐渐平静下来,心底冒出一个个甜蜜的小泡泡,大哥哥对她说话了,他还安慰她让她不要介意,大哥哥说话的时候那么温柔,让她更加喜欢他了。她深吸一口气,用期盼的眼神看向他,“大哥哥,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

      “嗯~”他偏头想了想,“我叫王子文,你叫我子文哥就行。”
      丁筱立刻笑颜逐开,点头如捣蒜。
      丁岱在一旁哈哈大笑,“还子文哥呢!干脆叫蚊子哥得了。”

      他这一番自以为搞笑的言论立刻换来了自己妹妹的怒视,丁筱没好气地说道:“哥你真讨厌,你怎么能这么说子文哥呢?”
      丁岱立刻捧起自己的小心肝,“筱筱啊,你才第一次见王子文,就已经向着他了,你让我这个当亲哥的情何以堪啊?”随后,他一把箍住王子文的脖子,“小子,你这么快就把我妹收买了,你把我妹赔给我。”

      王子文倒也不说什么,只是呵呵直笑。

      4、
      那天以后,王子文就在丁筱心里扎了根,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可以再见到他,虽然哥哥的学校就在这座城市,但她也不知道去学校里的什么地方能见到他。除了迷上王子文,当然也迷上了他弹奏的吉他。一咬牙,丁筱把自己的存钱罐砸了,拿着几百块钱奔到商场买了一把云衫木吉他,又买了本《吉他入门》回家练习。

      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勉强能把几个单音弹出来,手指头却已经弹得又红又肿了。丁筱没打算放弃,待手指头没那么疼时,又接着练习。

      某个周末,丁岱带王子文到自己家里吃饭。因为丁岱家是本地的,周末可以回自己家改善伙食,而王子文家是外地的,周末也必须吃食堂,所以丁岱出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理念,就把自己的好哥们带回自己家改善伙食了。

      两人才进家门,就听到一阵难以入耳的吉他声,很显然,弹奏吉他的人是个新手。
      王子文微微一惊,问丁岱:“你家也有人弹吉他啊?”
      丁岱一挥手,“嗨,还不是我妹,自从那天见你弹过以后,她整个人就跟着了魔似的,一有时间就弹,弄得我们家是魔音不绝啊!”

      丁筱没发现自己哥哥带着王子文来了,更没发现王子文此时此刻就站在她的房间外面靠着门框看她练习。她练了一段时间,总觉得自己摸不着窍门,抓抓脑袋,开始翻床上那本《吉他入门》。
      王子文忽然出声:“你这样练是很难有进步的,介不介意我当你的吉他老师呢?”

      “啊!”她吓了一跳,吉他掉在地上,她整个人也弹了起来,直挺挺站在床边,“子、子文哥?你你你、你怎么来了?”
      “见到我这么惊讶?看你把吉他都摔了。”他走进去,捡起掉在地上的吉他,右手轻轻拂去吉他背面的灰尘,就像对待一件极其珍贵的物品,“这么好的吉他,摔坏就可惜了。”他在丁筱的床边坐下,又拍拍自己身边的位置,无比自然地说:“坐,我教你。”

      丁筱呆呆的在他身边坐下,看着他手指修长指节匀称的双手怔忪出神。
      他把吉他还给她,“抱好自己的吉他,要再摔了,我可就不教你了。”
      丁筱赶紧点头,“保证不会再摔了。”

      他微笑着点点头,开始细致耐心的给她讲解弹吉他的初入门要领,随后又示范性的弹奏了一段简单的曲子,观察过她的接受能力后,继续在她接受范围内讲解。

      5、
      那天下午,丁筱所取得的进步比她自己练习一个多星期的所取得的进步都要大。吃过晚饭,她依依不舍的拉住王子文的衣袖,楚楚可怜的问他:“子文哥,以后你可不可以再来教我弹吉他?”
      丁母在一旁笑着说:“你这孩子真不懂事,怎么能提这种要求呢?”

      王子文说:“丁阿姨,没关系的,筱筱很有音乐天赋,如果她想学的话,可以到学校来找我,我会好好教她的。”
      “哎哟,这、这怎么好意思呢?现在的音乐老师,教一个小时都是好几十块钱的,我们怎么好意思让你白教筱筱。”

      “丁阿姨,真的没关系,筱筱现在年纪还小,正好培养她在音乐方面的兴趣,再长大一些,想学也困难了。”
      “其实我们是想让她学钢琴,既然她这么喜欢吉他,那、那就拜托你了。”
      王子文礼貌地笑着说:“丁阿姨太客气了。”

      丁母同意丁筱跟王子文学吉他了,她原本应该高兴了,心里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子文哥说,她现在年纪还小,她明明已经快十三岁了,哪里小了?他也不过只有二十岁,凭什么说她小呢?没错,她现在是比较矮,还不到他的肩膀,可她会长高的,终有一天,她会长到他的耳朵那么高,这样和他站在一起,是不是就很般配了呢?丁筱暗自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快点长大,一定要快点成为子文哥身边那些女生那种成熟的样子,然后她就可以告诉子文哥,她喜欢他,想当他的女朋友。

      自那天后,丁筱更加努力的吃饭锻炼,也更加努力的练习弹吉他。大多数周末的时间,她都是在王子文的学校里度过的,王子文就像一位孜孜不倦的老师,对她倾囊相授。丁筱的进步很快,到她初中毕业时,已经能弹得一手非常好听的吉他了。

      中考过后,丁筱凭借极其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全市最好的一所重点高中,与此同时,王子文和丁岱也从大学毕业了,王子文进了市里一家实力较强的本地企业,而丁岱则在父母的要求和帮助下成为了公务员。

      高中生活忙绿而紧张,丁筱练习吉他的时间比从前少了许多,而王子文因为忙于工作,也没有太多的时间指导她。尽管他们之间见面的机会少了许多,她还是一直将他放在自己心里,她在努力学习,希望能顺利考上他的大学,这样,她就能对他说出自己的心意了。

      就在这不知不觉间,丁筱已悄然长大,身材开始拔高,身形逐渐丰满,面容也不再如从前那边稚气了。
      高一上学期结束后,她的理科成绩出奇的差,尽管她已经付出了许多努力,成绩却依旧上不去。丁父丁母打算替她找一位家庭教师,丁岱向父母提出让王子文来教丁筱,因为王子文的理科非常棒。丁母本不大愿意让王子文继续和自己的女儿接触,毕竟丁筱已渐渐长成一个大姑娘,在丁岱和丁筱的再三劝说和鼓动下,丁母还是答应让王子文当丁筱的家庭教师,并象征性的支付他一些费用。

      和从前一样,王子文对丁筱的教学非常认真,尽管他白天工作已经很累了,晚上还是坚持替丁筱上两个小时的课。丁母按每小时七十元支付他家教费,他并没有收,有时丁母强硬将钱塞给他,他也用这些钱给丁筱买了许多学习的材料。

      6、
      长时间的接触使得丁筱对王子文的依赖更深了,每晚上完课,她总是舍不得回家,在王子文的再三催促下,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王子文租住的小公寓。

      终于,她的理科成绩取得了很大进步,在高二结束时,她竟然考了全年级第一。这个成绩使丁父丁母骄傲极了,市重点的年纪第一,那不就意味着清华北大已不成问题了?

      进入高三以后,学习越发紧张了,她几乎没有时间去找王子文给她补课,就连吉他也荒废了,她全部精力都投在学习上,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考上大学,然后和子文哥在一起。这个愿望简单而美好,对她来说,就只有一步之遥了。她长大了,长成一个大姑娘了,她终于可以和子文哥站在一起,只是,她没有想到,父母安排她去考托福并不像他们所说的那样为了证明她的英语水平,他们是希望她出国。

      高考前的一个月,丁母忽然拿了一份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申请书给她填写,见她一脸茫然,丁母说道:“我跟你爸商量过了,你成绩那么好,英语又很出色,就应该直接去美国读大学。虽说你现在的成绩上国内最好的学校不成什么问题,但国内的学校比国外的学校终究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咱家有这个条件,所以想让你到美国去读大学。筱筱,你把这份申请书填了吧!”

      丁筱瞠大双目死死盯着母亲受伤那一份全英文的申请书,脸色无比苍白,“妈,我不去国外,我就要待在国内。”
      “你说什么胡话,留学所有的材料我跟你爸都准备好了,只有这份英语申请表,我们看不懂英文,只有你自己填。”丁母拉过她的手,“别磨蹭了,赶紧填了,明天我们就把材料交上去,如果美国那么通过的话,你连高考都不必参加了。”

      “妈,我不去。”她骤然甩开自己母亲的手,泪珠子忽然大颗大颗的落了下来,“妈,你知道我等在国内考上大学这一天等了多久么?你要我去美国是绝对不可能的!”她说完,狂奔出去。
      外头正在下着大雨,天色已经漆黑,四周只听得到唰唰唰的雨声。她冲出家门,一头扎进雨里,将自己母亲焦急的呼声远远甩在了身后。

      雨水很快浸湿了她身上淡薄的衣服,头发湿漉漉的全散了下来,脸上也是潮湿一片,分不清是雨水还是自己的泪水。她独自一人在昏暗的路灯下奔跑,这么大的雨,路上车都极少,偶尔有一两辆出租车飞驰而过,高高将路面上水塘里浑浊的水溅起来。

      她不知自己跑了多久,当她站在王子文所住的公寓门外时,浑身已经湿透,整个人瑟瑟发抖。
      门开的时候,王子文穿着简单的睡衣站在里面惊诧地看着她,“筱筱,这么大的雨,你怎么不打伞就跑来了?”
      丁筱身体一晃,向他倒了过去。

      他连忙接住她倒下的身体。
      她躺在他怀里,只觉得看到他,之前的心酸和委屈都不算什么了,只要看到他,一切就都还好,泪水又一次滚落下来。

      他赶紧将她扶进屋,取来纸巾替她擦拭眼泪,“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告诉我,是不是模拟考没考好?”
      她将脸埋进他怀里,也不管自己湿湿的头发蹭脏他的睡衣,只是一个劲儿的哭着摇头。

      王子文只得轻拍她的背,给予她无声的安慰。
      不知是太累还是他的怀抱太温暖了,她竟然在他怀里哭着哭着睡了过去。

      7、
      丁筱再次醒过来时,已经是次日中午了,她躺在自己房间的小床上,温暖的阳光从窗台斜照进来。她坐起来,丁母刚好推门进来,手中端着一碗热腾腾的姜汤。

      见她醒了,丁母无奈的摇摇头,将碗放在她身侧的床头柜上,“你这孩子也真是太不懂事了,那么晚了跑到一个单身男人的家里,要是他对你有什么不好的念头,你哭都来不及。”
      丁筱别过头,不想听母亲说这些话。

      丁母叹了口气,“还好他打电话让你哥把你送了回来,要不然我跟你爸都不知道上哪儿去找人。你昨晚受了寒,趁热把姜汤喝了吧!”丁母见她一句话不说,准备转身离开。
      她叫住自己母亲,“妈,我已经决定了,我不会去美国念大学的。”

      丁母还是只能摇头叹气,“你要真不愿意去,我和你爸还能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去不成?你好好休息吧,高考的日子也快到了。”
      丁母离开后,她总算送了口气,

      高考很快就来临了,丁筱以平稳的心态渡过了整个过程。
      成绩出来的那天,整个丁家都沸腾了,丁父丁母忙不迭订酒店发请帖,为自己女儿举办酒宴庆贺,就连丁岱也逢人就说自己妹妹考了全市理科状元。由于丁筱的分数已经达到上全国任何一所高校都不成问题的境界,丁父丁母也就没有过问她填报志愿的情况,他们相信自己的女儿出了北京的那两所高校是不会去别的学校的,然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丁父丁母彻底傻眼了。丁筱非但没有填报北京的那两所高校,就连一所一本院校都没有填写,她填的是本市一所普通的二本院校,这所学校是本市唯一的一所高校,也是丁岱和王子文上的那所学校。

      丁父气得当即挥给丁筱一巴掌。
      丁筱又一次哭着跑了出去,这一次她没有跑去王子文那里,而是跑到自己奶奶家待了整整一个暑假。

      九月份开学时,她回到自己家里,收拾行李到学校报到。丁父丁母虽然还是气愤不甘,但木已成舟,他们也无可奈何,只能让女儿到本市唯一的这所高校去报道,所幸,校方承诺免除丁筱四年一切学杂费,这让丁父丁母在同事朋友面前多少找回了一点面子。

      8、
      丁筱以为,一切都朝着她所想的方向在发展,她马上成为一名大学生,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和子文哥谈恋爱了,不会再有高考的压力,也不会再被老师和家长说成是早恋,她可以光明正大的和子文哥手牵手走在一起。

      丁岱开车将自己妹妹送到学校时,接到了王子文的电话,简单聊了几句,丁岱挂断电话继续帮丁筱搬行李。待一切都安顿好后,丁岱才对丁筱说:“筱筱,子文请我吃饭,说把你也带过去。”
      丁筱顿时一喜,“真的吗?那我们快走吧!”

      来到预订的餐厅后,丁筱才发现,要请他们吃饭的不是王子文一个人,而是他……和他的女友。
      丁筱如被五雷轰顶般震在原地,好半晌都没有反应过来。她脑子里嗡嗡的,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子文哥和别的女生在一起了,他和别的女生在一起不要她了。她想哭,眼睛里却干干的流不出眼泪。

      她看向坐在王子文身边的那个女孩子,她约莫比她大五六岁,穿了一套淡灰色的职业套裙,看上去很干练的样子。她心里酸酸的,原来子文哥始终喜欢成熟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子。她明明已经长大了,为什么他的眼里总是看不到她呢?她期待了整整六年,为什么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丁筱在宴席上一直是表情愣愣的,直到最后,王子文向丁岱和她宣布,他跟他的女友准备在半年后结婚。丁筱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在一瞬间猛然收紧,疼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眼泪毫无预兆的就流了出来。

      丁岱顿时就有点慌了,“筱筱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吗?”她伸手摸向自己的脸颊,原来早已潮湿一片,勉强扯出一个笑容,说道:“我不是哭,我是高兴,我替子文哥高兴,他终于要结婚了,来子文哥,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她随手端起一个杯子往自己嘴里灌水,却没想到拿成了丁岱盛白酒的杯子,辛辣的液体顺着她的食道流进胃里,辣得她霎时眼泪狂飙,咳嗽不止。

      是很难受吧?跟心里的难受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梦醒了,一切都空了。
      犹记得舞台上那个意气风发身着淡蓝色衬衣的男生,如今唇边已有了青涩的胡渣,他已成为一个男人,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当她还是个女孩的时候,他是个大学男生;当她终于成长为一个少女,他已走向社会许久,即将成为别人的丈夫。
      她总是跟不上他的脚步的。

      9、
      半年后,她带着程杰出现在他的婚礼上,尽管她知道这一切毫无意义,她还是犹如飞蛾扑火般去做了,哪怕他有一点点吃醋也是好的。可是,她彻底失望了,他穿着纯白的礼服,用一如既往温柔的声音对她说:“在我心中,你一直都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女孩。”

      婚礼开始前,丁筱忽然大着胆子对王子文说:“子文哥,在你结婚之前,我想单独跟你说几句话,可以吗?”
      房间里安静了两秒钟。
      王子文笑着问她:“筱筱想对我说什么?”

      她抿嘴一笑,“一个小秘密,不能让别人知道的。”
      其他人笑着退出了房间。
      房门关上的那一霎那,王子文显出几分紧张,“你想告诉我什么秘密?”

      丁筱把目光投向角落里的那把木吉他,“子文哥,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是用这把吉他弹奏的《一生有你》,在你结婚之前,我想再听你弹唱一遍,好么?”
      王子文点点头,走过去取来吉他,坐到椅子上开始弹奏。

      熟悉旋律飘逸而出,丁筱的思绪仿佛回到了十二岁那年,那时候,一切都还是那么美好,他还是个大学生,而她只是个初中生。时间过了许久,她已长大,他也将不再是他的子文哥了,她再不能缠着他教她弹吉他,他也不会再辅导她的理科了。
      一切的一切,都已经走远了。

      他在轻唱着:“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谁能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丁筱走到他身后,通过落地窗眺望外面繁华的景色,忽然开口说:“子文哥,其实……我从认识你的时候就喜欢你了。”

      王子文的手顿了一下,但他并未停下,他依旧在弹唱着:“当所有一切都已看平淡,是否有一种坚持还留在心间……”
      她越过他,走向房门,在打开房门离开的那一刹那,转过身对他说:“子文哥,我的签证已经办好了,后天我就要去美国了,祝你新婚快乐!”

      10、
      房门关上的一瞬间,他只觉得自己的心不受控制的剧烈收紧,痛得他差点抱不住自己怀里的吉他。
      其实,他也有两个秘密没有告诉她,只是这两个秘密永远无法让她知道了。

      她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她的母亲找到了他,对他说:“我知道筱筱喜欢你,她为了你不肯出国读书,为了你报了本市的学校,可是你不觉得这样对筱筱太不公平了吗?你比她大那么多,她应该有更好的前途,更好的发展。或许她现在喜欢你,可是谁又能保证这种喜欢不是少女情窦初开的冲动呢?她现在为了你付出那么多,难保她将来意识到自己对你的感情不是真正的爱情时而追悔万分。王子文,你是丁岱最好的朋友,你也是看着筱筱长大的,你希望她将来有一天为了你后悔吗?如果你真的为她好,我希望你能让筱筱对你彻底死心。”

      正是因为有了丁母的这一番话,才有了他后来的女友和婚礼。
      那么,最后一个秘密呢?

      丁筱高考前下大雨的那个夜晚,她淋雨跑到他家里,扑在他怀里哭着睡了过去。在她半梦半醒之间,她对他说:“子文哥,我喜欢你。”
      而他呢?他弯下腰在她额上轻吻了一下,对睡梦中的她说:“筱筱,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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