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问·Magweth Pengolodh

作者:Ecthe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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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牌:一本翻开的书(下)


      取行李这事,办起来居然比交上艾尔夫威奈这个朋友还麻烦。精灵船的船长等不及要趁着日落的潮水出发,非得事先声明一番,才肯把朋戈洛兹的行李箱卸下船:“你要是想留下,那最好还是待在这岛西边的安督尼依港。那边风景更美,居民也更习惯见到我们的族人逗留。”
      “我不是为了这个地方留下,而是为了这里的人。”朋戈洛兹回答。
      船长扬起了银灰色的眉毛:“你确定?等到厌倦了此地,你在西边的海滨搭上另一艘船的机会更大。”
      “你说得就好像你确信我明天就会厌倦了它。我对自己的事心里有数。”朋戈洛兹针锋相对地回答。后来他意识到,精灵船长本人有可能曾在罗门娜留过一段时间,但那是后来的事了。当时他忙着安排下船,没空多想。从前林顿的图书馆员有一个也在船上,朋戈洛兹就把大多数书箱交托给她照管。他带着一个行李箱,夹着一捆书下了船,挥动那只空着的手告别,不过他没回头看多久。一个还留在附近的官员帮他雇了辆小车,好拖走行李箱。他跟在车后大步走着,从集市里那一座座正空下来的帐篷当中穿过,长腿迈过一块又一块石板,满心渴望,高高兴兴——他又找到了一项工作来做,并且暂时推迟了那场长久别离。
      到太阳西斜,沉到罗门娜谷地紧邻的群山背后时,艾尔夫威奈的商店就打了烊。朋戈洛兹好好审视了一番这些建筑。挤在同一个街区里的所有商店都是上面两层用于住宿,共用一个大院子。院子修得不错,围绕一口井和两棵橡树建成,但维护得不是很好,石板缝隙里有野草冒出头来。看起来,每家商店后面都有一小片归自家所有的地盘,朝向中央的大片空地,而在水井边设有一个燃着灶火的炭坑。阿汤被派去火边,拿着一个烧烤篮和一条大鱼。
      艾尔夫威奈和朋戈洛兹坐在店后的长凳上,看着那孩子。他虽然有张圆脸,瘦长的四肢却好像每一分钟都在抻长。艾尔夫威奈说他是“半大小子”,这个词充分概括了他从男孩到男人的过渡状态特有的一惊一乍的笨拙。“我腿瘸,所以让他干了很多活,我自己也知道。”艾尔夫威奈认命地说,“他家里人试过把他送去阿美尼洛斯的正规学院。他聪明还是够的,但就连安静坐个十五分钟都做不到。他被开除了,这让他抬不起头来。我提出愿意给他一次机会。他好动,意味着他能好好执行我的吩咐。”
      朋戈洛兹鼓起勇气看了一眼艾尔夫威奈那只畸形的脚:“肯定是场可怕的意外吧?要么就是战斗中的好运——你逃得一命。”
      “不,其实是霉运,我天生就是这样。我说过,这在阿督耐克语里有个专门说法,叫做‘内翻脚’。”艾尔夫威奈说,“你记得我说过我父亲是个驾船做生意的小商贩吧?我早年曾经试过当个水手,我的脚也阻止不了我爬桅杆。但我年纪越大,就越是被它折磨得厉害。船上的账务主管对我印象不错,当船长的绘图师寻找学徒时,他就推荐了我。”
      阿汤拎着热气腾腾的烤鱼篮子摇摇晃晃地走回来时,艾尔夫威奈问朋戈洛兹:“你是怎么成为学徒的?吃饭的时候,你能不能跟我们讲讲?”
      朋戈洛兹同意了。下面就是他讲的故事。
      ****
      我记得很清楚,我的童年时代何时终结,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没有长到成年。那是超过一个纪元以前的事了,两千两百年已经过去,世界也经历了其它变迁。那时有一片名叫奈芙拉斯特的地区,归后来成为精灵至高王的图尔巩统治。如今,奈芙拉斯特已经沉入大海,但在当年,它是一片生长着松林和蕨丛,海滩平缓的大地。
      图尔巩有一条政令是,当地所有的年轻族人都必须学习读写。这很重要,因为图尔巩治下的臣民不只来自一族。他们很多都来自阿门洲,属于诺多,但还有更多是辛达——中洲的灰精灵。图尔巩在辛达的家乡是新来者,但他凭借比他们的王辛葛更宽松的治理办法,赢得了他们的忠诚。两支精灵民族就是通过这种联系融合在一起。我母亲是诺多,我父亲则是辛达。但辛达这个民族是不识字的。他们写符咒或名字时,会使用一种名叫奇尔斯的文字系统规定的如尼文,仅此而已。因此,图尔巩为了平等起见,就下了这道命令。
      他这道命令不但给了我一门擅长的技艺,而且给我带来了朋友——沃隆威和埃伦玛奇尔。他们都是大些的孩子,尽管我年纪小几岁,但我被安排跟他们一起学习。我觉得他们胆大又了不起,他们则把我当成滑稽小子、听众和小兄弟。有一段时间,我们三个在一起很开心。
      改变一切的那一天,是夏季的一天。外面在下大雨,就连树上还绿着的叶子都被风刮落了,所以我们都待在沃隆威家用作储藏室的顶楼里。我们就跟所有孩子一样,啃着青苹果,说着傻话,消磨时光。他们拿我姐姐辛果蒂尔逗我,她到收获季节就要嫁人了。沃隆威说:“她倒是个不赖的美人儿。为什么她就不能等个几年,嫁给我们当中的一个?这下可好,我只能等着娶她的女儿了。”
      “那你可要等得久了,得等你爹训练够了你,”埃伦玛奇尔冲沃隆威丢了个苹果核,戏弄他道,“无论如何,去追求人家的时候,一个为图尔巩效力的铁匠听起来比较像样。”
      沃隆威立刻把它丢了回去:“总惦记这事的不是我,是我妈。她想给奇尔丹舅舅送个铁匠去,那样他的族人就不用跟瑙格人买钢铁了。再说,你也别想比我早脱身,你要做王室卫士也得训练,要是他们肯要你的话。”
      埃伦玛奇尔转向我:“朋戈洛兹会给我说句好话的对吧?你要是教她,她就会认为我跟一位王子一样棒!”
      “那不公平。你该给我们俩都说好话。”沃隆威说。
      我满嘴都是苹果,只能摇了摇头,憋着不喷笑。“我真能让你们这两个笨瓜娶我外甥女吗?”我假装思索起来,“也许吧,你们要是好好贿赂我一下……”
      这回我成了埃伦玛奇尔的靶子。他嘻嘻哈哈地说:“听听,你这腔调就像个瑙格人!”
      沃隆威的想法则一如既往地发散:“如果学者儒米尔还在为图尔巩效劳,我们不如请他写个符咒,好让你姐姐生双胞胎,这样我俩就可以一人娶一个了。”
      “那也得我先挑!”埃伦玛奇尔大言不惭。我还没来得及问这个儒米尔是谁,沃隆威的反驳就把这个丢苹果练习升级了。眨眼间,埃伦玛奇尔和沃隆威就在顶楼的地板上扭成了一团,互不相让但又不失分寸地闹着要捶对方。埃伦玛奇尔刚把沃隆威的胳膊按到地上,下面就有人大喊沃隆威。
      两个孩子立刻放了手。沃隆威变得紧张又焦虑:“是我爹。”
      埃伦玛奇尔手忙脚乱地捡起了那些碎苹果块。沃隆威小声说:“我下去了,你俩别出声,等我们走了再走。要是我不倒霉,咱们就一会儿见。”然后他就从阁楼荡了下去。而他父亲立刻就告诉了他,是什么消息让他回来找自己的儿子。
      结果,我们这两个朋友都跟着听到了那个可怕的消息。沃隆威的母亲是一位出身法拉斯民的女水手,她的船遭遇海难,全船的人无一幸免。埃伦玛奇尔和我吓得面面相觑,与此同时沃隆威的父亲解释说,她因为心软,收了太多诺多水手当船员,结果激发了大海的怒火。在那时,大海憎恨诺多,因为他们袭击过海洋精灵泰勒瑞。
      他们走了以后,我俩悄悄地爬了下来,被震惊到了骨子里。失去母亲这件事触发了最幼稚原始的恐惧,但我们离开时,各自的反应都很成熟,迅速奔回家去,看看自己的家人是否安然无恙。
      这个悲剧拆散了我们这三个天天在一起的伙伴。沃隆威的父亲失去了妻子,如今牢牢管住沃隆威,让他务正业,教他手艺。哀伤至麻木的沃隆威默默地服从了。埃伦玛奇尔被录用了,去继续训练,以加入王室战士的行列。如此一来,我就成了孤家寡人。我经常想起我们那最后一次无忧无虑的闲谈。我的朋友们已经知道了他们要从事什么行当,我却没有。
      有几个星期的时间,我基本没人理睬,只忙着自己的事。我已经提前学完了图尔巩要求必修的功课,我父亲又觉得我要给他做学徒的话,年纪还不够大——其实,我姐姐的未婚夫巴不得给我家的人留个好印象,事实也正在证明他是我父亲的好助手。虽然我从来都不热衷于当个绳匠,但这事还是让我受了刺激,于是我就忙着四处游荡,给人送信,赚点小钱。不过,当时那个即将决定我未来的消息,我倒不是那么知道的。光是琢磨来自王本人的通告,就已经够重要了。
      这项通告是在第三场大战——荣耀之战后,颁布出来以振奋人心的。图尔巩的军队加入至高王芬国昐的阵营,参加了那场大战。对抗奥克的战争固然是赢了,然而我们自己的精灵族人也有一些牺牲或失踪了。但是,其中一个回来了,而且他还很有地位——提力安的学者儒米尔。正式说法是,他遭到俘虏,在魔苟斯的地盘上被迫做了奴隶,但他凭着耐心,又巧妙运用语言方面的学识,发现了一条逃离那些深窟的路。现在,他又能辅助王,出谋划策了。
      接下来,不那么正式的说法就像着了野火一样疯传开来。儒米尔失去了双脚,是用残肢蹒跚走回来的;儒米尔发现了桑戈洛锥姆深处那些奥克的起源;儒米尔自己也被变成了一个奥克,外出走动时穿着有兜帽的斗篷,好遮住可怕的外表;儒米尔曾受维拉祝福,因为他们赞赏他的技艺;儒米尔被王审问过,罪名是背叛。那时,儒米尔只不过是个名字,是一大票盛装华服的贵族当中一张模糊的面孔;所有这些谣言,我那活泼的一家人都听得津津有味。
      消息传开一星期后,我父亲说他要交给我一个重要的任务。他后来承认,这是因为他发觉我在辛果蒂尔的婚礼临近时差不多就是个多余的角色。他派我去温雅玛的王宫,去见图尔巩大人的总管,交给他一封信,询问图尔巩的船是否需要订做绳子。我在信使生涯中还从来没去过这么高贵的地方,也不曾办过跟我父亲的生意这么息息相关的事。
      轮到我被接见时,总管漫不经心。他读完我父亲的信,只说:“将来,我们会需要绳子,但不是为了造船。等我们了解详情,我会派人去找他。”他把信递还给我——那封我父亲那么认真地写成的信。
      这个人轻慢打发的态度先是令我困惑,继而惹恼了我。我把自己的年龄和地位抛到脑后,说:“如果那就是你想说的话,你应当把它写下来,盖上你的印鉴。我父亲特意不怕麻烦地给你写了信,你也应该同样——同样对待他!”说到最后一句,我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突然间,我的嗓音因恐惧而颤抖了。
      紧接着,我就窘迫得满脸通红,因为我身后有人爆发出一阵哈哈大笑。“总管,你可被这孩子抓了个正着。都已经跟你一样熟悉你的行当了。去动笔在他父亲的信底下多少写个一两行,再回来吧。我打算跟他聊聊。”总管倒抽一口冷气,才镇定下来,而我转过身,就明白了缘由。这个人必然是儒米尔。谣言说,他穿着有兜帽的斗篷,但天气太暖和,他已经掀开了兜帽,斗篷也撩到了背后。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难看的精灵。在你们眼中,他应该就像一个战斗中负过伤的老人,一张瘦削的脸满布皱纹,头发灰白凌乱,不过人仍然挺拔高大。当时,我们精灵还不知道有衰老这回事,因此在我那年轻的眼中,他看起来就跟谣言说的一模一样,被魔苟斯的地牢里那些酷刑和巫术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奥克。他全身最可怕的残疾是半边脸上一道极深的大伤疤,那一侧的眼睛尽管还在眼眶里,却混浊不堪,死气沉沉。但他另一只深陷在皱纹中的眼睛,闪着足足两倍于常人的智慧。我瞪着他,根本移不开视线。
      “孩子,你是谁?我以前没见过你。”他问。
      我恢复过来,说了我的名字和我父亲的名字。我生怕会做什么错事,或是已经做了什么不妙的事,引来他的注意,结果儒米尔不费吹灰之力就问出了我的年纪、我对书本和传说的爱好,以及我的家庭状况。他的嗓音低沉而富有韵律,跟他交谈一阵之后,我适应了他那与嗓音很不协调的悲惨外貌。他追问时,我提到我家与贵族丝毫不沾亲带故,用辛达的说法就是“跟树叶一样平常”。
      “我不知道你是平常还是不平常,但你母亲给你取名叫朋戈洛兹——她是诺多出身,对吧?”我承认了,而儒米尔显得若有所思,喃喃地道:“精灵母亲的预见,就连为母者宁愿永不知晓的事也能揭示。”那是我们族人当中流传的一句格言。然后他用更清楚的声音问:“你从父母两边学来了两种语言,辛达语和昆雅语?”我说是的。
      儒米尔独眼一闪:“要是可以问我任何事,你想问什么?”
      “你究竟是怎么逃出来的?还有,你现在是个奥克吗?”
      儒米尔喉间笑了一声,但脸上没露出笑容:“毫无疑问,他们尝试过要把我变成奥克,但我并不是奥克。你去参战的话,就会知道奥克究竟是什么货色。”
      我热切地说:“下次我就去参战。我在卫队里有个朋友,我还有一个朋友会打造长剑。我也要去。”
      “那么你一定会知道。至于我是怎么逃脱的……我们坐一会儿如何?”我们到大厅边上的长椅上坐下。我发现儒米尔腿瘸。艾尔夫威奈,他比你瘸得还厉害,拐杖就是他的第三条腿。所有的流言在我脑海中脉络,我明白了这就是为什么谣传他没有双脚。“我在荣耀之战里挨了狠狠一击。奥克把我从一堆尸体里拖了出来。我半边脸都被劈开了,我以为我很快就要死了,死得跟那些尸体一样硬。可我没有。他们用一种恶心的饮料弄醒了我,逼我卸掉了装备,强迫我走路。我还以为这就是酷刑了——直到我们抵达桑戈洛锥姆。我们被带去见他。见魔苟斯。”在夏日阳光照亮的大厅里,儒米尔低下了头。过了一刻,他忽然一抖,挣脱了回忆:“我们当中那些被认为无关紧要的,就被发派去当奴隶。”
      我大惑不解:“但您是图尔巩的学者,您是位重要人物。”
      “对,而且我很庆幸我成功地守口如瓶,尽管我为此失去了很多。”那时,儒米尔一句也没提魔苟斯的奥克用来恐吓、残害奴隶服从的折磨手段。他只说:“我被派去挖掘,开采金属矿藏,好制造将会屠杀我亲族的武器。矿井里其他精灵比失去了□□的灵魂还糟糕——他们是没有灵魂的□□,空虚的躯壳。我知道,我要是久留,也会变成那种模样。”他停顿一下,说了古怪的话,“我非常喜爱动物。我在阿门洲学会了所有鸟类的语言。它们一直都是我的最爱。当然,在矿井里没有鸟,但我能观察老鼠和甲虫,听它们吱吱叫、嚓嚓响,心想它们至少可以自由来去。
      “有一天,我又饿又累又痛苦,到了神志恍惚的地步。我的目光追随着甲虫爬行的轨迹。我敢发誓,它们在用那愚蠢的嗡鸣声和来回飞掠的途径,向我透露一条出去的路。或许我疯了。我无疑是饿坏了,饿到了可以从锁链中滑脱。我摇摇晃晃地走进了黑暗,跟着甲虫,聆听它们的嘁喳响声,觉得那种曲调比任何鸟儿能唱出的都悦耳。那些甲虫,它们没有领错路。它们通过山体中的一条裂隙来去。我当时那么瘦,得以像甲虫一样挤出去逃脱。尽管有一条腿坏死了,我还是坚持走到了这里。”儒米尔讲完了,目光锐利地看着我,“你觉得我疯了吗?”
      我最后开口时,目光离开了他,盯着自己的双脚:“有时,我父亲跟鸟儿交谈,我母亲则是跟猎犬。我猜,本地的甲虫都不说话吧?”
      “啊,它们也说。朋戈洛兹,这是个不回答问题的机灵办法。你这样说,如果我疯了,你不会侮辱我,如果我没疯,当真在辅助图尔巩,你也不会侮辱我。而且你还问了一个好问题。我肯定,每个努力不瞪着我看的人心里都想问同样的问题。”
      总管已经又出来了,我和儒米尔交谈时,他不得不站着等待,看起来正在忍受巨大的不便。儒米尔叫他过来,然后问我,仿佛我是个值得商谈的人:“这封信可让你满意了?”我读了那几行字,说满意了。
      “那就把它给我,我要添上些内容。”儒米尔从衣袋里掏出一支削尖的炭笔,在长椅上展开了信纸。他在我父亲小心翼翼的字迹和总管难以辨认的潦草答复下面添上了几行流畅的文字。“你觉得我这附注怎么样?是否也让你满意?你若不满意,炭笔字是可以擦掉的。”
      儒米尔写的文字,以最正式、最礼貌的措辞,询问我父亲是否愿意准许他的儿子朋戈洛兹成为提力安的儒米尔的学徒,在温雅玛图尔巩大人的王宫中效劳。我读着那些细则时,把纸都捏皱了:我将如何效力(被描述为“帮忙”的低级差事,学徒惯常的职责);我将学到什么——语言和歌谣,历史和智见,图书和卷轴的制法,优美书法;以及他想把我培养成什么人——助手,教师,学者。
      这样的奢侈,我从不曾想象过。去做我最爱做的事,整天与书籍为伴,与知识渊博的成年精灵为伴,而且自己也将成为其中一员。然而这些,我要依靠这个令人生畏的陌生人儒米尔才做得到。他的丑陋叫人恐惧,他那不可思议的聪明头脑也一样——他看得透任何遁词。我比他料想的更快抬头看他,发现他显得严肃又悲伤。他惊觉了,把丑陋面容上的神色重新调整成含着嘲弄的无动于衷。我回过神,说:“我希望今晚就把我父亲的许可带回来。”
      儒米尔微笑了。他微笑时,尽管脸带伤痕、头发稀疏,仍然千真万确是个精灵。“明天早晨就好。”
      这项提议冲淡了总管那平平无奇的消息带来的失望,解决了我家的许多问题。这一来,辛果蒂尔的未婚夫就可以正式给我父亲当学徒了。辛果蒂尔亲自从嫁妆里拿出好料子来给我做衣服。经过一大通忙乱,我直到背着装有随身物品的麻编背包站在儒米尔的工作室里,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答应了什么。
      “准备好了?”儒米尔并没等我回答,“我这就给你布置作为学徒的第一项任务。不管你去哪里,工作都是一回事,而你已经是个送信的老手了。”儒米尔点了一根小蜡烛,用蜡封好了一封早已写好搁在桌上的信。他把它递给我,问:“你听说过竖琴家族的领主吗?”
      我说不出话,只点了点头,因为我心生敬畏——儒米尔凭借自己的学识,赢得了可以给图尔巩麾下那些骑士家族的领主送信的尊贵地位。
      “把这封信送去,等他回复。他读了信会相当恼火。因为我要婉拒他的建议,就是收他儿子萨尔甘特当学徒。如果他问你谁抢了他儿子的位置,告诉他就是你。你做得到吗?”儒米尔问。
      仍然说不出话(这次是因为震惊),我又点了点头。
      “这很难。而且这就是人情政治。”儒米尔叹了口气,“就像我的学问一样,那也是我的职责。我很高兴你似乎有本事应付。我当初就知道你能。”
      “但是,大人,您本来可以收下一位领主的儿子,为什么要收我?”我问,“就为了气他吗?”
      儒米尔笑了一声:“我不否认有这个因素。当时,既然推荐给我的孩子不合意,我就得尽快找个别的什么人收下,一个合适的人,我得能说:‘不,我已经有人选了。’我找了一大批孩子都不合适,然后我就碰巧见到了你,你正为你父亲那封信辩护。这种初次见面的方式还不赖。你认为写下来的信最重要,比总管还重要。你读着你可以成为什么样的人时,眼睛发亮。你懂得什么是努力工作。而且,你能毫不畏缩地看着我,而另外那个孩子不能。”儒米尔挥了挥手,“去吧,傍晚前你就能回来。”
      我去了。我完成了使命。我成功应付了竖琴家族领主的不悦,至少我带着他的亲笔回信离开他那木材建造的住所时,举止还显得很有尊严。儒米尔读回信时点了点头,我从来都不清楚竖琴家族的领主写了些什么,不过我倒是可以猜测。我在往返竖琴家族领主宅邸的途中,可没少思索。
      儒米尔把回信撕成三片,立刻丢进了火中。纸片在火焰中卷曲,他说:“现在你我都有了个对头。欢迎来到温雅玛。”
      就这样,我开始了学徒生涯。
      ****
      朋戈洛兹讲完故事的时候,夏季那姗姗来迟的黄昏正要化作夜色。夏季白日漫长,这意味着时间已经很晚了。他们三个人道过晚安,就各自歇息去了。朋戈洛兹独自躺在那张当作床用的长椅上,如释重负地吸了口气。他从前也做过某种意义上相差无几的事——与陌生人相处,如饥似渴地学习新的语言和那种赋予它意义的生活。朋戈洛兹纳闷,他们三个是不是都在故事中看到了自己。它全是真的。很有可能,他思忖着,是过去的余韵,让他能够欣赏艾尔夫威奈和这处有趣的住处。
      在陷入精灵睡眠那种回忆织成的梦境之前,他最后一个清醒的想法有些不安。有艾尔夫威奈相陪,在努门诺尔暂作停留,他感觉这和当年给儒米尔当学徒一样理所当然。但他离开的那艘船上的精灵船长会给出警示,肯定不是毫无缘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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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译注]
    [1] 拉姆贝英葛墨(Lambengolmor),由“语言”(lambe)加“学者”(ingolmo)构成,意思就是“语言大师公会”。该词并没有在《精灵宝钻》中出现,但《中洲历史》第十一卷中提过它的存在,其著名成员包括费艾诺、儒米尔和朋戈洛兹。
    [2] 艾尔利尼安(Aerlinion),意思是“生于大海之歌”。他的小名“阿汤”原文是Soup。
    是的,作者和我们一样清楚,儒米尔(Rumil)最有可能——但只是“最有可能”——从没去过中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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