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简单来说,这是The Dark Knight Returns的半读后感……这个里面的人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可以是每一个活在那个世界里的哥谭人。
内容标签: 英美衍生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我,蝙蝠侠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I live in Gotham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4401   总书评数:10 当前被收藏数:65 文章积分:2,148,462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衍生-言情-近代现代-西方衍生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梦中蓬莱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4689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已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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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ve in Gotham

作者:雁春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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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Live in Gotham


      我从小就生活在哥谭。
      哥谭不是什么好地方。
      哥谭里,罪犯随处可见,活下来的每一天都是胜利,尤其是对于一个亚裔来说。亚裔在哥谭长时间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偏偏我们都已经习以为常。所以我们紧紧抱在一起,不接受任何其他种族。事实上,也是不敢而已。每天夜晚的时候,我们都会尽量不出门。很多时候,甚至白天的时候,我们都要小心那路过的车辆,生怕车里会突然冒出来一把枪,终结我们的生命。我们不大敢坐地铁,特别是夜晚,那是个哺育了罪犯的窝巢。
      最重要的是,尽管我不期待有什么公平对待,我仍然希望有一天,能够活得更……正常一点。就算那意味着要离开哥谭,这个生我养我的城市。
      可还没等我离开,我听说了,他。
      我周围的人觉得他是都市传说,我也对他嗤之以鼻。
      蝙蝠侠,多么可笑的名字,多么可笑的人,听起来,他是在妄图一个人改变整个哥谭。
      但……还没等我嘲笑他多久,我便能够感觉到,哥谭在被改变。
      犯罪率在下降,对我来说,最明显的改变是,我周围,可以确定是在帮派里混的人,开始在减少。
      随着持续减少的帮派人员,我们开始活的更……安心一点儿。不再害怕黑夜,因为那是他出没的时间。
      很多时候,我觉得,夜晚的哥谭,是属于他的。
      可惜不管他怎样无敌,总会有挑战,哥谭开始被各种各样的疯子占领。
      有时候是就会翻硬币的双面人,有时候是彻头彻尾不知道下一步会杀了谁的小丑,有时候是会让人失去判断力的毒藤女,还有很多很多。
      我对他的感情,也越发复杂起来。
      他的到来,给了哥谭一个希望,我们不再那么害怕,我们学会为自己争取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是……哥谭还有很多人也在渐渐被改变,不再那么……自私。
      同时,他的到来也总给哥谭带来各式各样的麻烦,一不小心就会成为他和他们之间较量的棋子。他不是万能的,他救不了所有人……
      我不知道是该感激他,还是该憎恨他。
      直到,我失去了能评论他的资格。
      我离开了哥谭。
      那是大学的时候,我考入了其他城市的大学,事实上,和哥谭倒是比较临近,大都会。大都会和哥谭,尽管非常临近,却根本是两个世界。这个城市的主要建筑人名叫卢瑟,就跟哥谭的韦恩一样,但他却比韦恩给人的感觉更精明一些。
      大都会,像是属于卢瑟的城堡。正因为是属于卢瑟的城堡,卢瑟才会对它那么好,致力于把它建立得更好。
      而卢瑟,却不仅仅是大都会的唯一,它有另外一个神祗的庇护。
      超人。
      大都会的人是这样叫他的。
      我偶尔能够抬头看见他划破天际的红色流线,却越来越多地喜欢在大都会的夜晚散步,望向那个不算远,却又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方向。
      那里,有他的标志,我却已经看不见了……
      直到我察觉到自己已经会不由自主地望天空看,期待着那个标志的降临时,我明白了他对我和所有哥谭人的影响。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眼眶湿润了。
      多少年来的不公平待遇没有让我流过一滴眼泪,却在他的影响下解封,一颗麻木的心,在渐渐苏醒过来。
      它在跳动。
      意识到这一点的我,终于明白了我的归宿。
      哥谭。
      生我,养我的哥谭。
      有他的哥谭。
      我爱着哥谭,正如他爱着哥谭一样。哥谭与我们是一体的,分不开了。就算哥谭并不是我所见过最好的,事实上,或许是最差的,我也仍然无法割舍掉血脉中对哥谭的牵绊。尤其是在拥有了他以后的哥谭,那样鲜活。
      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在别人抨击他和哥谭时,回护哥谭和属于哥谭的黑暗骑士。
      大都会的神祗和哥谭的黑暗骑士,我下意识地选择了黑暗骑士。
      我们都是属于夜晚的孩子,哥谭,是我们的母亲。在它的夜幕下,我们让它变得更好。
      拒绝了教授的挽留,我毅然回到哥谭,这时候,已经是他出名的第十个年头了。
      为了能够帮助他,帮助改变哥谭,我选择作为一个教师,在哥谭的小学里,想要从根本改变哥谭。
      每天夜晚,我都能够看见属于他的标志,心中便能够感到满足和安心。
      他在守护着我们,守护着这个城市的每一个人。
      也许,他不能够拯救每一个人的生命,但他拯救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灵魂。
      孩童们在听到他的名字时,不由自主散发出对希望的渴望,让我感动。让我不禁想起了当年我还是孩童时的眼神。若当年我能够有他做榜样,或许,如今我已经不仅仅是个教师了。或许,我就能够想到什么更有效率的改变方式,又或许……我会和跟在他身后成为罗宾的少年们一样,加入他,跟他一起改变哥谭。
      习惯了有他的日子过得很快,直到一件改变了整个世界的事的发生。
      那是在尼总统当选后,那个事件的暴露让超级英雄们被迫做出选择,是接受当政的管理还是退休,尤其是……当那个大都会的神祗选择了成为当政者的工具。
      听说,在不远处的星城里,他们的英雄陨落了。
      我一直坚信,他不会退缩,他不会放弃,他也不会陨落。
      但……
      在收到他抓捕了所有恶人的消息后,他没有再出现在哥谭的上空,他的标志,也再不曾亮起过。
      我心中日渐增加着对他的愤怒。
      连他也放弃哥谭了吗?连他也会对大都会的那个家伙屈服吗?!
      怎么会?!怎么能?!怎么敢?!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我也一天天地绝望。
      我不敢想象,连他也放弃了的哥谭,会变成怎样。
      我变得越发警觉,日子,似乎又回到了没有他之前的糟糕状况,甚至……更糟……
      没有他的哥谭,尽管少了那些他抓进去的疯子们,可人们却更加疯狂了。
      我想,他们是在挥霍着被他抛弃的绝望。
      我试过恨他,可我做不到。不管多么短暂,他的到来,的的确确改变了我的一生。正因为如此,我对他也更做不到放弃。
      我的学生们,渐渐不再提起他的名字,他们的脸变成了我小时候一样的麻木。我试图唤醒他们的灵魂,但……没有用。我的力量根本太过单薄,在他们心中的重量,也太轻了。
      我不禁想起了他给人带来的震撼。
      尽管我从未见过他,可只要有他标志的一天,那我的心就能够安生一天。
      这就是他给我带来的,给我们带来的。
      我无法接受他不再出现的事实,我离开了哥谭,我开始到各个乡村教学。我发现那能够给我带来和他一样的效果。
      我爱着那些孩子们的眼神。
      不知道是否是逆境中更能找到希望,他们眼中的神采,是哥谭人们眼中,永远看不到的。除了有他的时候。
      夜晚,我习惯抬头仰望星空,有时候,我似乎能够看到那标志隐隐若现的样子。每每这时,我会到一个稍微大点儿的城市,查一查哥谭的消息。
      然而每一次都是失望。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让我不大敢再去查哥谭的消息。
      只是隐隐听说,它越发堕落了。
      听说,它迎来了新一代的帮派,变异人。
      听说,变异人们越发猖獗。
      听说,人们越发沉默。
      听说,哥谭的市长只想跟变异人和平相处。
      在听说到哥谭的局长就要退休时,我再也无法忍受心中对他的愤怒,对自己的愤怒,对哥谭的愤怒,还有对所有人的愤怒。
      我知道我不应该对所有人都充满怒火,但我忍不住。
      他不该放弃哥谭。
      我不该放弃哥谭。
      哥谭不该让人失去希望。
      所有人不该让哥谭失去希望。
      这愤怒延续到了一个星期后,我站在夜空下仰望,仿佛再次看见了那个标志。
      眼泪突然流了下来。
      今天,是他消失的第十年。
      十年。
      十年!
      我痛苦地擦干眼泪,我是否应该接受,他已经不在了的事实?是否……我该考虑,他是不是死了的事实?
      黑暗骑士……我们的黑暗骑士……哥谭的黑暗骑士……你究竟,在哪儿?
      接下来又是一个星期,我都提不起精神来。
      直到,我从孩子们的谈话中,知道了他的回归。
      一刹那,我感觉我的整个人都在颤抖,他,回来了?他没有抛弃哥谭?他还活着?他……他没有抛弃我们。
      我的眼前,一片模糊,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哭成这样,也从来不知道,自己心中,竟然藏着这样多的感情。爆发的一瞬间,我感到了平静。是他,让我能够感到平静的。
      我几乎下一刻,便定下了回到哥谭的机票。我要在哥谭里,看看他是否真的回来了。但是没等到我回到哥谭,整个国家都陷入了黑暗之中。我看到了比哥谭还要疯狂的狂欢。
      人们,在没有了约束后,那爆发的兽性令人胆寒。
      我越发想回到哥谭,至少,那里有他。他不会让哥谭陷入这种疯狂之中的,我这样坚信着。
      这样的愿望让我开始独自向哥谭的方向慢慢走去,一天走不到,那我就走十天。十天走不到,我就走一年。爬,也要爬回去。
      我的……哥谭……
      我们的……他……
      好在这黑夜并未持续多久,短短几个星期,我就能够再次订到飞向哥谭的机票。可就当我们飞到那熟悉的地方时,我们的飞机被迫绕了一个圈,才降落在离哥谭不远的大都会。没人告诉我们究竟为什么我们不能够直接回到哥谭,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心中蔓延,直到手脚冰冷。
      信息被封锁了。
      哥谭半个城市都陷入警戒状态。
      我坚持租车开回了哥谭,时而,我能够听到一声巨响,哥谭的建筑物在倒塌。
      他……还好吗?
      在那片倒塌的废墟中,我隐约能够看见一丝红色流线,还有……黑色的流线。
      他们……
      大都会的神祗终于对上了哥谭的黑暗骑士。
      谁会赢?
      这个答案似乎很简单,很明确。但……我不愿相信,更无法接受。
      十年的消失,就这样流星般了划过哥谭的夜空,然后……再无然后?!
      这怎能让我接受?
      我踩下油门,不能就这么看着,不能!我想帮他。
      心中的冰冷在再也没听见巨响中达到极端,我茫然地下了车,在哥谭的街道游走。他……死了吗?
      天空一直飘散着灰尘和雪,我似乎已经感觉不到天气的寒冷了。最后一阵巨响让我不禁抬头,那个方向,我没记错的话,是韦恩庄园。那个……游离在哥谭之外的净土。
      韦恩……
      我早就听说过韦恩,不仅仅是布鲁斯韦恩,还有托马斯韦恩,还有前几代的韦恩。每一代的韦恩都是哥谭著名的慈善家。比起卢瑟对于大都会的掌控,韦恩家似乎更想默默地帮助哥谭。他们的办公室在哥谭的中心,却完美的和旁边的建筑物结合在一起,紧密不可分。他们,是好人。
      他们,也发生了什么吗?
      我坚持不住,倒在路边,不知道该不该期望有人出现。
      他,很可能已经不再了,那我回来,又有什么用?
      在陷入黑暗的最后一个画面,是他标志在夜空中格外显眼的样子,我幸福地想着,或许,他还活着。
      再次醒来,我已经身在医院,旁边有很多受伤的人,然而他们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情况,而是看着那个电视。
      我抬头,明白了大家为什么都这么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
      原来,他就是布鲁斯韦恩。
      原来……他真的……死了。
      艰难地在心中默念这句话,是大都会的神祗,不,他怎么配?是那个傻了吧唧想融入地球的外星人杀了他。至少是逼死了他。
      我一个没忍住,使劲儿咳嗽起来,打破了这异常寂静的环境。咳嗽到最后,我似乎已经不能呼吸,没有他的世界,令人窒息。
      原来,这就是彻底没有了他的世界。
      绝望的让人无法呼吸。
      我已经不能再回到麻木的状态里了,只能在这个没有了希望的地方溺死。
      没了希望的哥谭……要怎么办?
      当天夜晚,我发烧了,整个身体都像是要燃烧起来一般。烧吧,烧吧!或许,我能够在别的地方再见到他。
      我愿跟随他去任何地方。
      仿佛听到了一声叹息,就这样一个叹息声,将我从这种绝望中惊醒。
      他死了,没错,但我们这些被他改变的人呢?我们……应该延续他的理想,走下去,不是吗?
      他至死都是在为哥谭战斗,那么我们怎么能够放弃哥谭?
      我,怎么能够放弃?
      于是,我强迫自己,让自己不再绝望。
      我打起精神,开始走自己最开始的路,我要给予孩子们希望,跟他一样。
      我从小长在哥谭,中间我抛弃了它一阵子,然后又回来了。像是迷途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家一般,再也没有离开过。
      每天夜晚,我都会仰望天空,似乎随时随地,那个标志都会出现一般。
      每天清晨,我都会看向那个原本属于韦恩集团的大楼,期待着有一天它会重新变成“韦恩”。
      尽管我的期望总是会落空,但,我已经不再绝望。
      他,永远活着。
      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精神,一颗希望的种子。
      他活在我的灵魂里,活在每个被他改变的人的灵魂里,活在每个拥有希望的孩童的灵魂里,活在拥有了希望的哥谭里。
      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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