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狼崽子当狗养

作者: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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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生


      他们这样在寒风荒野中走了半月,夜晚寻找荒废的村庄休息,白天赶路,怕到了寒冬下雪,路便难走,而且北方的冬天能冻死人,鲜侑只能加紧马步,指望尽快达到城镇。
      半月后这日,终于依稀又见到活的聚落和人烟。
      只是不知这是何处,鲜侑冲少年挥挥手道:
      “慢些慢些,不知这是到了哪里。”
      少年住了马,鲜侑正要下马,只见远方土道上一阵尘烟,有七八人或持刀或持枪徒步而来,鲜侑本欲下马,又止住。
      鲜侑正了脸色,这七八人也看到他们,已经一拥而上走到眼前,持武器将他们一圈围住,鲜侑左右看了看,正面眼前,对那为首的青衣人道:“各位这是何意?”
      那人迈前一步,是个细眼白脸薄面的男子,整个就长成一个细字,左脸眼下一点红痣,十分醒目,长得不丑,但因为细瘦,表情奸猾,故而总有些看着猥琐。
      辜子兰挥手止住持刀欲上的几个乱民,看面前这两人挺顺眼,虽是风尘里来去,骑在马上那个不掩毓秀端方,俊逸人物,显然是受了教养的士族子弟,马下随行的少年似是异族,年纪不大,却是有些出奇的漂亮。
      他对好看的人物天生一股好感,缓声张口言道:
      “我们是孙大将的属下,要征你们的马。”
      辜子兰看这两人顺眼,鲜侑却看他极不顺眼,这人长得实在有点让人不舒服,鲜侑道:“我从不知道这里有个孙大将,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位?”
      辜子兰道:“孙大将驻守琼莱,你既来了此地怎会不知道,你是何人,哪里人士?”
      鲜侑道:“我是何人哪里人士无可奉告,只是我听闻南阳辜子兰乃士之冠冕,荆楚人物毓秀,先生两袖所拢,先生之有俊才正比潘宋之有美容,城中之壁也,不知为何沦落在此?”
      最后这几句却是胡诌了,那辜辛自负才高,偏偏长得貌不惊人,一直引为平生恨事,最忌恨人提什么潘沈宋屈,鲜侑是而故意刺他。
      辜子兰怒极反笑:“对面也是有见识的人,看来我是真放不得二位,不如下马来,同我回帐中一叙,不管哪里来的贵人,在下自会好生招待。”
      鲜侑在仓州已经知道连州乱民起事,孙胜孙虎杀了原来的连州牧,刘子善这才来连州任州牧,他们到的地方正是琼莱,孙胜孙虎乱军在这一带据守。
      早知辜子兰投了孙胜帐下,没想到倒是真的,鲜侑听他这般说话,面上一笑,心下却一冷,暗暗去握刀。
      辜子兰一挥手,乱兵立刻拥上,一杆长枪朝直面门刺来,辜子兰叫道:
      “不得伤人,给我捉活的!”
      鲜侑马背上往后一仰躲开,一手已经持了刀回身格开那杆长枪,他提的是那羯人的长刀,三两下挑开长枪,马下少年拿刀正刺死一个上前的乱兵,血溅于面,他表情极狰狞,明显力气不敌,却拼着劲挥刀又杀。
      鲜侑挥刀杀了近前的两个乱兵,对少年大喝道:“上马!”
      辜子兰目瞪口呆,倒没想到这两人看着弱,砍起人来却这般悍勇,这般美人看着好看,挥刀杀人的模样都跟那些粗蛮武夫不同,辜子兰心里痒痒,只想抓起来带回去。
      然而看这架势抓活的是不可能,辜子兰又舍不得将人杀了,辜子兰眯眼笑了笑。
      有仇将来再报,这两位,日后还会有缘的,不急。
      辜子兰比了个手势,让人退下,放了个缺口让其出去。

      鲜侑夹紧马腹骑马冲出,一口气跑了几公里,到了一处树林,鲜侑勒住马,已经汗湿重衣,少年一跟头从马上栽下来,鲜侑愣了一下,连忙下马去查看,少年胸口挨了一刀,伤口不深,但是血流的厉害,上衣已经给浸透。
      鲜侑撕扯衣襟赶紧给他裹住伤口止血,少年受了伤不能再走,鲜侑替他止了血便就地生火煮食,这回没有村庄留宿,暮色降临,寒风凛冽。
      少年受了伤,一直没醒,鲜侑吃了食物,给少年喂了点汤,天黑了便又带了他上马。
      这里乱兵出没,鲜侑不敢再停留,孙胜孙武在琼莱据守,怕是从琼莱过不去,鲜侑便一路往西边行去。
      鲜侑一夜未停,一直向西,天亮后喝了水吃了东西,给少年喂了点食物,又上马行走,一路时见有小股乱兵出没,鲜侑不敢走大道,只从小道绕行。
      少年虚弱无力,鲜侑只好把他抱到身前坐着,让他靠在自己胸前,几天来他醒过几次,鲜侑给他喂食物和水,他也会吃,只是伤势不见好,脸色也越来越苍白。
      又到黄昏,仍旧露宿荒野,鲜侑找了块避风的土窝,估计是什么动物刨的洞,鲜侑垫了干草在土窝里,抱少年下马,将他放好。
      鲜侑生火煮了饭,吃饱后,又将锅端到草窝边,将少年扶起,给他喂食。
      少年感觉到鲜侑越来越凝重的神色,喝了水后,这几天来他头一回开口说话,声音微弱。
      “你是不是要扔下我?没关系,是我自己要跟着你的,你不必要带着我。”
      鲜侑给他喂了一勺汤,不答话。
      “你自己先走,要是我活着,病好了,我就来找你,我跟着气味,不会走丢,总会跟上的,你不用担心,就算跟不上,我也会到云州去找。”
      鲜侑又喂了他一勺汤。
      “要是我没有来,就是死了。”
      少年道:“我死了,要是你到了云州,回到了你的家乡,能不能告诉我,将你的书信系在鸿雁的脚上,让它们飞回北方的时候,带给我,我便能知道了。”

      浮水飘萍,落花情意。
      只不过乱世相逢一场,何必。
      鲜侑问道:“你的家乡在哪里?”
      少年摇头:“不知道。”
      鲜侑道:“我的家乡在江南,衡阳,柳绿桃红,草长莺飞,人间春归处。”
      少年道:“如果我能活着,我想去你的家乡看看。”
      鲜侑笑道:“没有家乡,所以走到哪里都是家乡,你比谁都有福气。”
      少年苍白虚弱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笑,鲜侑头一回见到他笑:“你说的对。”
      茫茫天地,无处是家,飘零人间,无亲无旧,无牵无挂,生则同草木,死则归泥土。
      命如蝼蚁,鲜侑觉得自己可悲,这少年却比自己更可悲。
      鲜侑抚摸少年脸颊:“我会记住你的。”
      如果你死了,也没有白活,至少我会记住你,替你树一块墓碑,每逢清明浇洒一杯清酒。
      少年又笑:“我真高兴。”
      少年喝了汤,便仿佛要睡着,鲜侑将他抱在怀中,彼此取暖,两人同行一路,睡觉时少年总是在鲜侑身旁坐卧,并不挨太近,这会窝在鲜侑怀中,却乖的像只幼猫。
      鲜侑拿了竹筒,仰头喝水,半晌道:“你活着我便带你走,你死了,我便把你葬在这里。”
      鲜侑听着夜风呼啸,将怀中少年搂的更紧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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