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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其实作为一个女生,我是很晚熟的。在如今这个初中时就已经有很多人谈朋友交往的年代,我在高三年的某一天才第一次遇上了自己喜欢的男生。
高二分班的时候,我因为文科成绩很好,而自己又不喜爱理科,所以在文理分班时选择了文科。我的梦想从小时就不曾改变过,考进全国最好的大学,为自己谋一个好前程。但是在中考的时候便考得不甚理想,如今的这个高中在市里也不是很好。相应地也要多努力一些。
而就在我埋在书山题海的空隙间,我遇到了端泯。
端泯是文科班为数不多的男生之一,属于那种完全不擅理科,只有寄希望于文科的学生类型。他是一个有些内向的男生,很安静,不惹眼。
升上高三,他成了我的同桌。从那时起我才真正了解了他,按照流行语的说法,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猫系男生。他长得并不是非常帅,但是五官看起来很舒服,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读书也十分努力,但是成绩却不近人意。
这样一个挺普通的少年,不知何时,我竟喜欢上了他。
从没体会过何谓喜欢的我,竟然在高三这等重要的时候开始在意一个男生。
“毛冉冉!又在发呆!快点把你的作文借我参考参考你这个语文小天才!”有人叫我,我回头,好友杨暖挥着自己的语文作文卷站在椅子上,很没形象地冲我伸手。
“你等一会吧,卷子在端泯哪里。”
杨暖看看身旁拿着卷子的我,贼笑了两声:“又在端泯那里啊——”
我扫了她一眼,没有说话,端泯捧着卷子,似乎看得很认真,但是我很清楚地看到,他的右边耳朵红了。
端泯觉得不好意思的时候,右边耳朵都会红。
杨暖笑嘻嘻地蹦开了:“看完把冉冉子作文给我!”
“毛冉冉,”端泯叹了一口气,看我,“把你的作文借给我复印吧。”我抓着一盒奶茶一边嘎吱嘎吱地咬吸管,一边抬头不清地应他:“没问题呀……不过有必要么,我的作文只是比别人写的稍微好一点而已。”
端泯点头,不再说话了,而是收拾了一下东西起身去学校的打印室。
我把注意力拉回了面前的习题集上。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我轻轻笑了笑。
高三这一年,每个学生都有些神经兮兮的,起码我自己就是这样,为了梦想每天晚睡早起,夜夜读书到十一点甚至是十二点钟。杨暖作为我的闺蜜兼舍友,每天晚上都会记得跑两杯咖啡,一杯给我,一杯自己留着。每天靠着咖啡强打精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要咖啡因中毒了。
但其实我并不算是学校里最勤奋的人,起码我知道有人比我更加努力。
在和端泯成为同桌之前,我并不了解他,或者说,是一点也不了解他。我仅仅在学校的迎新晚会的舞台上看到过他的身影,他在舞台中间怀抱手风琴,奏一曲《欢乐颂》。
我从小就学手风琴,这件事没多少人知道,女孩子学手风琴的也不多。但是那时在我看来,端泯的演奏并不是非常的完美,所以对于这个人我也没有多少印象,谁又知道我们会成为同桌,而我会喜欢上他呢。
回归正题,端泯是我知道的最勤奋的学生了。他每天早晨五点就起来背英语单词,一直到早读开始,而课间桌面上都放着一本厚厚的习题集,埋在书本里几乎就没抬起头过,而午休期间甚至连饭都来不及吃,我注意到他唯一的放松方式,或许也是最喜欢的放松方式,就是抱着他的手风琴奏上一曲。有时是舒缓的古典乐,有时是活泼的诙谐曲。
端泯的宿舍就在斜对面,他的床位靠近那扇窗户,而每天晚上,当我关上台灯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对面宿舍靠窗户的那盏灯总是亮着的。其实在努力的时候看到这样一盏一直亮着的灯,我就觉得像是有人在与我一同奋斗,一同进步一样。
这么勤奋的一个男生,我几乎是无条件地相信他最终会成功。
按照流行的说法啊,我和端泯都是非常努力的类型,而我的成绩数一数二,他的成绩却是垫底的,我是学霸,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学弱。
当然,端泯这种不要命的学习方法,直接导致了他的身体不好,容易胃疼,看上去脸色苍白,弱不禁风的。杨暖以前笑着调侃我道:“你们这一对若是成了,指不定是女尊CP呢,到时候端泯就只能被你压倒了。”
“毛冉冉,”端泯喊我,“帮我讲一下这一道题目。”
我伸手接过他递过来的本子,上面是一道英语的填空题。
“这里不能这样填写,因为过去将来时是……”
“毛冉冉!”又是一声,我回头,这次是杨暖。“哟,学霸在讲题目啊。”杨暖笑着冲我挤眉弄眼。我瞪她一眼以示警告,结果最后自己绷不住脸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冉冉子你这个笨蛋!”杨暖看我这样也笑开了,“出来出来,陪我去买盒鲜橙多。”我跟她出了教室,杨暖压低了声音问我:“你真的喜欢端泯么?”
“嗯,我想这应该是喜欢。”
“哎,”她叹气,“你怎么会喜欢上端泯的啊,端泯那个人那么内向,有的时候就像个学习机器,他有哪里是值得你喜欢的吗……冉冉子你明明那么优秀……”她说到一半不愿意再说了,我大概能猜到她的下文,无非就是端泯配不上我之类的。
生活就像狗血言情剧,这句话再正确不过了。
我叹气,其实他们一点也不了解端泯。端泯明明是一个很努力的男生,却被人认为是学习机器,认为是学弱。我喜欢他的努力认真,而其他人却不了解。高三决定了我们的前程,而我,很想帮他一把,把他从学习差的阴影里拯救出来。我期望他能够考上一个好的大学,期望他也拥有一个好的前程,只有这样,我才有继续喜欢他的可能性。其实后来想想,我的期望一点也不现实。
记得有人说过的,学渣给学渣讲题是因为友情,而学霸给学渣讲题是因为爱情。这句话跟我的现状完全相同。
回到教室里,端泯抱着自己的错题本皱着眉头思考,我走到他身边坐下来。看见他对着一道代数题一筹莫展,我拿起自己的草稿本朝他头上拍了下去。
“别一直想一直想,你该出去放松放松。端泯,你会拉手风琴对不对,拉一首我听听。”
“啧,别吵,”端泯又皱了皱眉,“等我这道题想出来。”
“= =”这是我脸上的表情:“大白痴!你再想就要变成袋鼠(代数)了!”
“-_-#”这是端泯脸上的表情。
音乐教室里一个人也没有。端泯和我拉开门走进去,在角落里找到了他一贯用的那架手风琴。大概是上了高三的缘故吧,他拉琴的次数少了很多,手风琴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端泯的手又白皙又修长,就像女孩子的手,他抱起那架手风琴,先轻轻地试了几个音,然后就放开拉了起来。我听出来了,他拉的是巴赫那首著名的《小步舞曲》。
我静静地听着,待他奏完一曲后,笑嘻嘻地看着他鼓掌,然后伸手要过那架手风琴。除了杨暖等为数不多的几个密友,没有人知道我也会拉手风琴,端泯亦然。我开始拉《康康舞曲》,沉浸在音乐里的我,没有看见对面端泯脸上的表情。
有点欣喜,有点苦涩的笑容。
“毛冉冉,深藏不露啊,”等我奏完,他轻笑着接过琴对我说,“我要对你刮目相看了。”
我的呼吸一滞,心跳也加速了不少。这就是所谓的小鹿乱撞?天啊,不带这么少女的。
“端泯,”我知道自己的声音有点颤抖,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开口喊他,“毕业晚会上,来一曲合奏怎么样?就那首《小步舞曲》。”
按照端泯的性格,今天他能陪我一起来音乐教室已经实属不易,对于他答应这件事,我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是出乎我意料的,他点了点头。
从音乐教室出来之后,我们各自回到各自的宿舍。自从上了高三以来,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开心过,而且我知道端泯今天也很开心,从他带着笑意的声音里就能发现了。
一直以来我想在他面前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如今我做到了这一点并得到了他的称赞。这是每个女生对于喜欢的男生正常的心理状态。
嗯,我喜欢他,而且很喜欢,很喜欢。
这一天开始,我下定决心要竭尽所能地帮助他,鼓励他,或许在我们的努力之下,他可以考上一个好一点的大学,他可以离我近一点,只有这样,我才有继续喜欢他的可能性。
我才有,跟他在一起的可能性。
之后的每一天,我都会抽出时间给他讲题目,而晚上宿舍里那两盏灯,熄灭的时间也越来越迟。端泯的成绩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他终于摘掉了学弱的帽子,开始一步一步地向前走。
当他的步伐终于迈进年段前三百时,高考的日子,来临了。
高考三天,每一个学子都无比紧张,呼吸和步伐都是沉重的,更有甚者吃不好睡不好,一上考场就脑袋一片空白。
或许是因为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除了心里有些紧张,我并没有其他更严重的症状。可是我忘记了,端泯这个刚刚在努力下有些许进步的人,必然会受到影响。
三天过后,全校的同学如释重负,剩下的只是等待成绩出来罢了。校园里一片欢腾,大家扔书的扔书,撕纸的撕纸,老师极力阻止也没能成功,同学的心情过于激动了。我并没有在人群里看到端泯,他不大喜欢这样吵闹的地方,大概待在音乐教室里。
推开音乐教室的门,我果然看到了他,他怀里抱着手风琴,正对着教室里的黑板发呆。听到声音,他转过头来。
“毛冉冉”他苦笑,“我大概,考砸了。”
考砸了
“怎么可能呢?你明明那么努力,一定不会考砸的。”
端泯摇了摇头:“等着吧,等到成绩出来的那一天,一切都盖棺定论了。”
高考成绩出来的那一天,回到学校的我没有见到端泯,听说,他差一点点够到本一的线。
而我,准备报北京那所最好的大学。
也对啊,在这所不算很好的学校里,端泯的成绩并没有出人意料,而我的成绩,才是出人意料的。我太晚意识到了,我的期望其实从来没有实现的可能不是吗?没有人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让成绩有那么高的飞跃,更不可能与我持平。
曾听说,初恋总是不可能长久,如今我相信了。我们有太多太多的原因,因而我不可能对端泯说出“喜欢你”。
我给端泯打了一个电话:“端泯,不论你考得好不好,别忘了我们约定好的,毕业晚会上,一起奏一曲巴赫的《小步舞曲》。”
热闹的毕业晚会,吵吵嚷嚷的学生,还有舞台上刺目的聚光灯。
作为本校第一名的我致完词后,便走到台下,去换今晚的演出服。我带来了从小到大一直在用的那架手风琴,白色的,被母亲擦得干干净。
端泯依旧是那个干净的少年,就是眉眼之间露出些疲态。
“接下来请欣赏:手风琴合奏《小步舞曲》。演奏者:毛冉冉,端泯。”
我第一次站在聚光灯下,对着那么多人演奏,而我的身侧,站着端泯。
巴赫的《小步舞曲》百听不厌,我拉着主旋律,端泯则负责第二声部。悠扬的乐音响彻礼堂,我跟端泯的配合十分默契,从每一个和弦,到每一个跳音。
杨暖站在台下看着我们,满脸悲伤神色。我冲她露出一个自认为最快乐的笑容,却看见她低下头去不愿再看我。
为什么我要喜欢上端泯?为什么我会喜欢上他?
我决心放下这一切,分开,便分开吧。
毕业聚餐后,我们一起去了KTV,端泯以家里有事情为缘由没有同行。大家交换同学录,在花色各异的纸上写下自己的祝福语,却不知以后这些东西大概都会被当做废品处理掉。
“毛冉冉,”同班的男生在我边上坐下。
我想起他是端泯的舍友,偏过头去问他有什么事情。
“毛冉冉,”他又喊了一遍我的名字,“你知道吗,端泯一直以来都很喜欢你。”
他深吸一口气:“虽然这样不好但是还是想让你知道,端泯每天晚上念书念到凌晨是因为你,他说看着你窗口的台灯就会觉得有努力的方向,但是他跟你之间的差距大到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弥补。而如今,他高考失利,他们家已经决定要移民美国,不在中国继续生活了,而他也会去美国继续读书。今天的聚会他没有来,也是因为要急着去办手续。他的家人们已经走了,他为了毕业晚会留下来,他下周离开,毛冉冉,你愿不愿意去送一送他?”
这样啊
我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他才好。
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可是最终我们还是要错过。
我答应了端泯的朋友,在他离开的那天下午去了机场。
端泯根本没有料到我会来找他,当他看见我的时候,满脸讶异地想要躲开。
“端泯!”我跑到他身边,“我来送一送你。你这家伙不把我当朋友么?要出国也不告诉我!”
端泯愣了愣,然后扯出一个微笑:“毛冉冉,谢谢你。”
我陪着他一路走到安检口,把行李搬上传送带,我知道到了离别的时候了,或许从此以后,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我挥着手冲他说再见,他突然回过头冲我走来。
“毛冉冉,”他站在我的面前,“我喜欢你。”
他用手捂住我的嘴巴,轻轻地亲了一下自己的手背:“我爱你。”
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大滴大滴地往下掉。他知道我和他一样,可是他不愿意让我说出来。
“再见,毛冉冉。”他的身影消失在安检口,再也看不见了。
我们还没开始恋爱,就要分开了,至此我们便天各一方,生命再也不会有交集。
我在安检口前站了好久好久,手机突然开始振动。
“您有新的消息。”
亲爱的冉冉:
请你忘记我今天对你说的这番话,我们继续做最好的朋友。
很多时候,友谊比爱情来得长久得多。我们都会在未来得到更加美满的爱情。
离别不代表结束,我只不过是你生命中的沿途风景罢了。
端泯,你知道吗。
有些东西,我一辈子也忘不掉。
也许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也许我们都是彼此的定格。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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