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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和人的较量
虎王史耐克,他们给它起了这么个名字,是因为它那巨大的身形,也是因为它那狡猾的捕食。现在它是城中最脍炙人口的名虎了,打老约翰知道它的身份起,就发出了一张通缉令,号召全城猎手和牧场主们联合起来,追捕这只老虎。一时间,那些被它偷去牲畜的,还有那些好奇的,那些对自己的打猎很有信心的,还有那些眼红赏金的,都跃跃欲试。牧场上,森林边,都能经常看到骑着马带着猎枪牵着狗到处悠转的身影。
“那些小兔崽子能顶屁用!”老猎手维山和老约翰等几位城里最有名气的猎手们聚在老约翰的小屋里,“老虎就是聋子,也听得到他们发出的动静。”他啐了一口。
“你怎么看?”老约翰问一直沉默着的唐纳,他是公认的最好的踪迹辨认专家。那天奥古斯通发现的脚印,他就去确认过。
“是只成年的雄虎,身体状态非常好。”唐纳摇摇头,“那些狗见到它都怕,我们有大麻烦了。”
老约翰担忧地皱皱眉头,沉声道:“不管怎样,它就是个畜生,没有人斗不过畜生的道理的!”其他人经他鼓动,也纷纷表示赞同。商量了一个下午,最后他们确定了抓捕虎王史耐克的方案。
当晚,在发现史耐克脚印的森林附近,出现一些新鲜的血迹,血迹一路若有若无地延伸到老约翰的农场附近。在离农场一里左右的僻静的草丛里,一只离了群的“受伤”小羊羔在咩咩地叫唤着。小羊的腿受伤了,只能窝在地上,在它的面前,是猎人们精心布置过的陷阱。
“能活捉它最好了。”老约翰决定。先是小心翼翼地在最适合的地方挖出深坑,四壁绝对要比较光滑,是怎么也不可能跳出的高度,然后巧妙地把事先留好的草皮盖回去,看上去要和周遭一致,而且身上绝对不能留下味道让老虎察觉。当这一切做完之后,连老约翰自己也觉得非常满意。“那么,就等晚上了。”他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已经落山了。
虽然陷阱挖得很完美,但是老约翰也没有期待马上就能抓住史耐克,“它太狡猾了,不一定会碰那只羊。”他对那些兴奋地在讨论明天如何如何的同行们说。
“那只肥美的小羊羔,这么大的诱惑,只要史耐克碰上了,它不可能忍得住不咬,只要它一扑过去,哼、哼!”维山冷笑起来。
事实证明,维山是对的!起码,部分是对的!
第二天大家伙天刚亮就赶到了昨天精心布置的地方。
“快看!快看!陷阱凑效了!”老约翰的孙子达克听说他们要抓史耐克,也嚷嚷着要去看热闹,他眼睛最尖,老远发现牵小羊的地方已经空了,旁边的陷阱明显塌进去一块。
被他这么一喊,大家情绪明显高涨起来,连老约翰,脸上也忍不住挂上了笑容,不过这个笑容在他站在陷阱边的时候冻住了。陷阱里尘土飞扬,一阵阵低沉的咆哮传出来,待尘土慢慢沉淀了些,人们终于看清楚了里面是什么,一只全身灰褐色的狼!
“这是怎么回事?”小达克问,“羊被狼吃掉了吗?”
“不是狼吃的。”老约翰看了看灰狼那扁扁的肚皮道。
“那会是什么呢?别的狼吗?”小达克不解地问。
“是史耐克!”这次是唐纳回答他。唐纳正蹲在地上,细细地查看陷阱周围的泥,昨天他们特意把附近的泥都弄湿,好让脚印清晰些。现在,留在陷阱旁边的脚印是凌乱的,小的爪子印可以看出是那匹倒霉的狼留下的,它的脚印大部分印在陷阱边,可以看出当时剧烈地挣扎过,而羊本来该在的地方,却留下了一些朦朦胧胧的脚印。很明显,那是史耐克惯用的,把脚印模糊的伎俩,它所不知道的是,猎人们已经确定它的身份了,不然,就有可能被狼的脚印给糊弄过去。
“它一定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了,”唐纳猜测道,“然而这么一只肥美的小羊又很符合它的胃口,所以它就悄悄地潜伏在附近,等待着,等待一个可怜的试验者,而这匹倒霉的狼,正好碰在了枪口上。这也是匹独行的老狼,估计也闻到了血腥味循路而来,饿疯了的狼想都没想就扑了过去,于是就掉进我们做的陷阱里了。而史耐克,就在狼暴露了陷阱的位置后,堂而皇之地、轻轻巧巧地把美味的小羊吃到了口。”唐纳仿佛赞叹般说出了史耐克昨晚的妙计,“就算它的预感错误,小羊旁边并没有陷阱,它也随时能逼着狼,把小羊让给它。在这森林里,除了棕熊,还没有什么让它害怕的东西呢。”
唐纳说得很精彩,仿佛亲眼目睹了史耐克的行动,可是周围除了小达克听得津津有味之外,大家的脸色都很难看,史耐克的狡猾显然超出了他们的预料,不仅没掉进陷阱,还把小羊也吃到了口。这下该怎么办呢?
“用铁夹!”老约翰下了决心,活捉看来难度太大了,老虎那一身皮毛珍贵得很,用铁夹会伤了它的皮毛,这下也顾不上了。
“早该这样了。”维山嘟哝着说。
于是老约翰就安排了在老虎可能出没的地方都分别下了夹子。夹子是精铁打造的,上下分开来是让人望而生畏的大铁牙齿,要被咬住了那基本是深入骨头的伤,造得非常紧,下夹子的要两个壮汉一人拉一边才勉强把它拉开。这样的一些夹子大概有二十来个,都被诱饵装饰好了,藏在老虎的路上,静静地等待着猎物上钩。
然而,除了夹到一只豺和几只狼和狐狸外,老虎丝毫不见踪影。过了几天,照例又有一个牧场被偷了牛。
“它是在像我们示威!”老约翰在小屋里气愤得直跺脚。
这事被传得纷纷扬扬,大家都说,猎人们使尽了办法,连史耐克的边都没沾着。牧场主们实在没有办法,便联名向城主大人报告了这件烦心事。城主赫舒斯大人算是一位仁慈的人,统治布拉茨克城很多年了,他也听说了史耐克的事情,于是很爽快地赞助了猎人的悬赏,把金额大大地提高了,还把这个悬赏也传到附近各个城镇里去。总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很多外地来的人也加入到了这个捕猎的队伍里去,其中,最著名的,要算是从符拉迪沃茨克(海参崴)来的猎手普罗斯德,在整个大西伯利亚地区,只要是打猎的,就没有不知道他的名字的。这个普罗斯德,祖上是干渔夫这行的,本来子承父业,他也应该是个打鱼的,偏偏他爱上了打猎,从小就摸枪,十四岁的时候已经是当地的小神枪手了。大了一点,他就跟着本地的老猎人,到极遥远的地方去打猎,地上跑的,天上飞的,十枪逃不了一枪。他父母本不愿意,但见他打猎收获不错,也就渐渐地随他了。于是他越发地自由自在起来,二十岁开始,用打猎攒的钱买了好马好枪,带着条金毛猎犬,一个人敢在人烟渺茫的大森林里悠转,据说一人单挑过以凶残著称的远东豹,也和两个猎人合伙打倒过棕熊,这两个故事至今都为人津津乐道,他的名气就是这么来的。有这么个人加入狩猎队,老约翰几个月来低落的信心又大大地回升了。
普罗斯德到达的第一天,就来找了老约翰问清楚情况。老约翰第一次见他,他出乎意料地并不是老约翰认为的那种,北方普遍的高大汉子,普罗斯德身材不高,身上也没有成团的鼓起的肌肉,但如果你就这么小看了他的话,你会受到终身难忘的教训的。他给人的感觉就可以用四个字很好地形容,短小精悍,五官非常硬朗,眼睛里闪着智慧的光,身上仿佛看不出力量,不过老约翰知道,他一旦爆发起来,连豹子都不是对手!他详细地询问老约翰所知道的一切,又让老约翰带着去看过现场,然后一个人在纸上比划了半天,最后告诉老约翰,他一个星期内可以把史耐克拿下。
老约翰一听,可高兴坏了,赶紧问他想出了什么妙计?普罗斯德拿起那张他比划了半天的纸,上面是城里所有牧场的分布图,上面凌乱地画着一些线。老约翰眯起眼看了半天,搞不清楚这到底什么意思。普罗斯德说:“照你的话,史耐克非常狡猾,它一般不会袭击同一个牧场两次以上,我刚才根据你说的被袭击过的牧场和看过的史耐克的可能行动路线,选定了它有可能下次袭击的地方。一般来说,它会选择离丛林不是太远的地方,一来,方便它逃逸,二来,方便它把猎物拖走。那么,我想,它下次袭击的地方,就可能是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三处之一了。”他指着地图上的绿地农场、米勒农场和老强尼农场这三处地方,老约翰大为佩服,赶紧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普罗斯德道:“这几天晚上,你们派人在米勒农场和老强尼农场守着,尽量制造很大的声响和动静,彻夜生火啊,吵闹啊,喧哗啊等等,还有,多带狗。”
老约翰又不理解了,“这么吵,不是把老虎吓跑了么?那还怎么捉它?”
普罗斯德笑笑,“要的就是吓跑它,我就要让它到绿地农场来。它多次得手,不会因为一点喧哗就放弃猎食,那么它就很有机会到绿地农场来,到时,哼,看看我的子弹跑得快,还是它跑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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