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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奴娇
“三年前,有两个闻名天下的人。”红与黑娓娓道来。“他俩同时也是不死不休的夙敌。”
“对不起,我不是一个江湖人,那些所谓的侠客我一概不晓。”
“他们两个的武功,都深不可测,甚至可以说是当世最强。”红与黑露出神往的神情。“两个绝世的天才,两个都想杀死对方的复仇者。可以想象,他俩每一次的遭遇都是那么的壮丽!那是学武之人毕生梦寐以求能看到的奇观!”
那个人本来就满面病容,现在他的神色更加难看。
“可是人在颠峰,是最容易失足堕下悬崖的。某天晚上,他俩都失踪了,无影无踪,人间蒸发。就像流星一样,很短暂,但他们的光芒,足以照耀历史。武林世上罕见的黄金时代结束了。”
“你说的两个人,可否就是大名鼎鼎的天丛山庄二少爷和刀中之神八尺琼?嘿嘿......”一把极难听而又阴恻恻的声音。
巨灵和红与黑发现不知不觉间小店又多了三个人。一个白发苍苍的提着酒葫芦的老人,一个稚气未脱却英气逼人的少年,还有一个天真美丽的小姑娘。那把沙哑的声音正是老人发出的。
“师傅,你所说的两个人,真的那么厉害吗?”一把很悦耳动听的声音,如天籁之音,自然是小姑娘说的。就连巨灵本来要发作的怒火也奇怪地熄灭得无影无踪。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当年多少武林好汉为这两句诗而闻风丧胆!”老头叹了口气。“二少爷的剑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见识过!”
“为什么?”一把厚重的粗嗓子。少年不解。
“傻瓜,见过二少爷剑法的人自然没有一个活着啦,死人能说话吗?”小姑娘嘲笑少年,两人神态亲昵。
“我哪里知道......”少年很委屈的样子。老头微笑不语。
“这你可错了,小妹妹。”又多了三个人。三个年轻的男人。其中两个人相貌很相似,似乎是两兄弟,衣着华贵,应该是世家子弟。第三个人身材魁梧,神情冷峻,从衣着打扮来看,似乎是随从。说话的是疑似两兄弟中稍稍年长的那一个。
“这个世界上,至少还有一个人见过二少爷的剑法后死不了的人!”
“除了二少爷之外,还有谁如此厉害呢?”小姑娘笑得很灿烂。
“江湖上,没有人不听说过八尺琼这个名字的!”
“哦,我记得了,就是师傅所说的那个什么刀中之神!”小姑娘恍然大悟。
“正如这位兄台所讲,二少爷和八尺琼的故事是武林迄今最动人的神话!”贵公子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红与黑。
红与黑又喝了一杯酒下肚。
“大哥,听说八尺琼此人刀法上的造诣,已趋化境,是不是?”另外一个果然是贵公子的兄弟。
“我只听闻,三年前八尺琼孤身一人闯进皇宫,把十万禁军杀了个精光!”贵公子露出悲哀的神色。
“他和皇帝有深仇大恨吗?”
“只有天知道......”
“难道武林中失去了这两人,便再无第三个可称英雄了吗?”弟弟义愤填膺。
“那倒未必。”贵公子再一次把自己慑人的眼神射向了红与黑。
“是谁?”
“你又可听说过一个月之前,八大门派一夜间灭门的惨案?”
“听说过,我更听说武林盟主悬赏一万两黄金,誓要擒拿此人!”
“后来呢?”
“少林住持,武当掌门相继被此人杀死,都是一剑!”
“最后呢?”
“武林盟主也死了,也是一剑。”说到这里,弟弟很沮丧。
“那你可知道,那个杀手躲藏在何处?”
“不知道。”
“就在这间小店!”
贵公子话音刚落,巨灵霍地站起来。
红与黑面无表情。
坐在红与黑身边的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
“你就是贪狼一族的族主贪狼?”红与黑终于开口。
“我找了你很久。”贪狼沉声说道。
“你不应该来。”红与黑轻叹。
“你认为我会怕你?”
“你知不知道生命是很可贵的。”红与黑不禁凄然,这句话是否说给醉倒在自己身旁的那个奄奄一息的醉鬼听的?
“无论如何,今天你都离开不了。”贪狼拍拍手,小店有挤进了十个劲装武士。
太多人,令人有想呕的感觉。
“师傅,他们要杀人吗?”小姑娘神色不定。
“这场架打不了。”老头灌了一口酒,悠闲地说道。
“石舟斋老前辈,你是帮他呢,还是帮我们?”贪狼厉声说道。
“大哥,江湖上谁不知道石老前辈豪气干云,疾恶如仇?难道他不想替天下人除去这个祸害吗?”弟弟睥睨着老头石舟斋。
红与黑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你们这班所谓的贪狼一族,根本不够胆子动手!”巨灵嚷起来。“却在那里扭扭捏捏,你推我,我推你的,要来杀我们的就爽快一点!”
贪狼脸色铁青。被人揭穿伤疤总是最尴尬的。
他终于要行动了。我们可以想象有时人爱惜自己的面子多过自己的生命。
对于不爱惜生命的人,红与黑还不屑与之交手。
但巨灵却不会放过任何一次打架的机会。
前一秒,大家都望见贪狼恶狠狠地向红与黑扑过去。
“贪狼手”,天下闻名的擒拿绝技,没有一点破绽。
后一秒,大家发现贪狼瘫痪在地上,动弹不得。
没有人看见巨灵是如何击倒贪狼的!一个昂藏巨汉,却有着快如闪电的速度!
红与黑笑着说:“石老前辈,这次你猜错了。战斗是不可避免的。”
战斗是不可避免的,只是没有人预料到会这么快结束罢了。
巨灵,的确很可怕。
第三秒,贪狼一族的十来个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很快地来到,正如他们很快地走了。
只剩下几个人了。
“热闹总是与我无缘啊。”红与黑凝视着石舟斋。“刚才为什么你不助贪狼一臂之力。”
“人们总是以为我越老越糊涂,其实他们都错了。明知没有胜算,甚至是必败的一战,何必自取其辱呢?”
人,确实越老越精明圆滑。对比起来,现在的年轻人实在是太冲动了。
“年轻人,后会有期了。不过我还是奉劝你,多行不义必自毙啊!希望我们再会之时,你还是那么风光罢!”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石舟斋的最后一句话,明显是违心之言。
没有人不晓得,数十载悠悠江湖,石舟斋就是赏善罚恶的代表,他何尝不想置红与黑于死地?
“什么是义,什么是不义,谁分得清楚!”红与黑长啸。
这个世界,或许真的太丑恶了。
自诩正派中人,暗地里干一些伤天害理的勾当,这是义吗?
义,不义,看似相互排斥,其实亲密无间。失去了谁,另一个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它们是绝对的,却又是相对的。它们相互包含,相互贯通。
可能正因为此,就造就了义与不义之间的悲剧,造就了它们界限的含糊,造就了它们的鱼目混珠。
什么是义,什么是不义,谁分得清楚?
红色是魔鬼的颜色,而黑色则散发着恐怖气息。
红与黑永远记得长生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你就叫红与黑吧。
醉倒的人又醒过来了。通常一个人喝醉了,会忘记很多事情。
“我真羡慕你。”
“我也很羡慕自己。”喝醉的人,奇怪的回答。
“你不停灌醉自己,就是为了忘却那痛苦的过去?”
“我忘记了。”
“你病得不轻,为什么不去找大夫?”
“一个人行尸走肉,这没用的躯体要来何用?”
“用来挽留她。”
“她却去挽留另一个人。”
“与其去追忆虚幻的过去,还不如珍惜眼前人。”
“女人不懂高深的道理。”
“高深的道理可以用通俗的语言表达。”
“你这一句话就很高深。”
“看来我们道不同。”
“我们本来就不相为谋。”
“我们是否会再见?”
“有这个必要吗?”
两樽残破不堪的酒杯狠狠地碰在了一起。
醉鬼的故事终于要告一段落,遗憾的他们总要继续上路。
“一个人,真的可以那么洒脱放弃自己的女人吗?”红与黑不知道是在问巨灵,还是自问。
问巨灵是可笑的,因为他暂时不能称呼之为人。人是有感情的。用“兽”可能比较贴切。
问自己?一个注定要特立独行的人,有什么本事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距离天丛山庄很近了。”这句话稍微正常。
“但我有一个感觉,我们不会见到二少爷。”
“为什么?”
“一个死去的人,还有什么好见的?”
“死?”
“他的人或许未死,但他的心已死。”
“那我们岂不是白跑一趟?”
“从我们走出第一步的时候,我们就知道这是一次无意义的旅程。你又何必多此一问呢?”
“两个死去的人。醉鬼死了,现在二少爷也死了。”
“所以二少爷和八尺琼的故事也烟消云散。”
“今后就是长生站在舞台上的时代了。”
“我们仍然要去见一见这位二少爷,我们终究要见一见。”
旧的时代,总要过去。
二少爷是死了,他的心已死。
但十年还是一如既往地做着他在天丛山庄应该要做的事情,打杂。
十年对二少爷的房间充满感情,尽管人去楼空。
扫地,抹桌,整理,每一天,他都机械地重复着。
这一天,他又站在了二少爷房间的门前,驱赶着落叶。秋来了。他忧郁地望着远方。“要来的始终都要来。”
红与黑来了,还有一个巨汉。
“十年?”来者开口。
十年没有否认。
“好大的山庄。”巨灵感叹。
“只是失去了很多人。”十年感叹。
“你学剑?”红与黑问道。
“我学剑。”十年答道。
“你可知学剑的诀窍为何?”
“学剑者,一心存浩气,二志存高远,三舍身殉剑。舍其一则不为好剑。”
“现在我明白二少爷为什么会成为天下第一剑客了。”
“明师出高徒。”巨灵嘴上蹦出一句文雅的句子。
十年,二少爷的唯一徒弟。
每个学剑者上第一课之时必须记住的学剑三要诀,二少爷没有理由不教授给十年。
十年是个好徒弟,所以师傅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在心里了。
“师傅是最好的,可徒弟却丢尽他的脸。”十年平静地说道。
“你知道我为何而来。”
“见所见而来。”
“以前,这里是很热闹的。”十年的思绪回到遥远的过去。
人的一生中,总有些事,有些人是难以忘怀的。
二少爷,是个很奇特的人。
奇特的人周围,也总围绕着一帮奇特的人们。
在二少爷传奇的一生中,他身边的奇闻怪事足以让你瞠目结舌。
天仆是个很忠心的仆人。
二少爷不知道他呆在天丛山庄有多少个年头,他只知道,他所认识的人中,最长命的应该要算天仆了。
十年前。天丛山庄。
“我要吃冰糖葫芦。”十岁的小孩,但他一呼百应。
“距离这里最近的市集来会也要十天。”有时住得太偏僻也不是一件好事。
“我不喜欢解释,我只要结果。”可怕的小孩。
忠心的人,通常都会不辱使命。
“一个时辰之后我要吃。”二少爷的命令就是天规。
两个时辰后,天仆归来。
累死了一匹马。
“你迟到了。”仍然是冰冷的语调。
天仆拔剑自刎。
“但是我现在才最想吃。”一句简单的话,对天仆来说却犹如救生索。
天仆吐血了,死罪可免。
没有人用两个时辰走完十天的路之后而不吐血的。
“你很忠心。”又是一句简单的话。
尽管单调,却已足够使天仆感激涕零。
天仆的一生没有追求,没有理想。
“我只想为天丛山庄流尽最后一滴血。”
忠诚,是他存在的意义。
白发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
偏偏他与二少爷不知不觉遭遇。
“施舍几个铜钱吧。”
一个邋遢,肮脏的乞丐。尽管他很英俊。
高傲的二少爷本能地产生厌恶。
“我最讨厌有手有脚却去讨饭的人。”
“错。我不是乞丐,我是流氓。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
二少爷忽然对这个自轻自贱的人产生了兴趣。
“你是流氓?”
“我是流氓。”
“那你干一件很流氓的事情给我瞧瞧。”
白发生捡起一堆粪便,砸在二少爷的左脚。
很白很干净的布鞋。现在呢?
“走,我请你喝酒。”二少爷很高兴。
“我讨厌干净宽敞的店子,我只喜欢风餐露宿,用残羹剩饭喂饱肚子。”
“为女人,为银两?”
“为女人。”
“她离开了你?”
“她说我太英俊。”
“去天丛山庄,那是一个讨饭的好地方。”
“有没有女人?”
“只有曲意逢迎的女人,没有真心诚意的女人。”
“我不喜欢真爱。”
“有没有酒?”
“足够你喝一辈子。”
天丛山庄从此多了一个讨饭的怪客。
他很穷,却总是一头扎在女人堆里,带着满身酒气。
月明星稀的晚上,二少爷通常都和他混在一起。
“看来我俩都是酒色之徒。”二少爷笑得很惬意。
“但所有人都传诵你是一个集人类美德于一身的好人。”
“好人就是坏人。”
“他们都看错你了。”
“他们都看错他了。”
“八尺琼其实是好人。”
“但所有人都咒骂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坏人就是好人。”
“别对我说这么深奥的东西,我只是个小混混。”
“小混混不可能抵挡我绝世的一剑,所以,你是个大混混。”
“我那些三脚猫功夫是上不了大场面的。”
“通常三脚猫功夫就是杀人的好方法。能杀人,就是好功夫。”
“明月几时有。‘
“你很文雅。”
“我是一个文雅的流氓。”
十年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
“我想做你的徒弟。”二少爷印象中十年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二少爷还不想找一个徒弟,因为那样会显得他年纪似乎很大。
毕竟师傅不是任何一个只有二十岁的年轻人可以当的。
二少爷想拒绝,但他有无法拒绝。
因为十年的眼神。
这是天下间最纯洁真诚的眼神。二少爷对自己说。
还有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崇拜。二少爷很喜欢这种被崇拜的感觉。
细心想想,有一个崇拜自己的徒弟真是件美事。
“做我的徒弟,必须够英俊。”
“我认为自己算是英俊的了。”
“我也这么认为。”
“师傅。”
“你叫什么名字?”
“十年。”
“好名字。”
二少爷没有传授什么武功给十年。
从十年踏进天丛山庄的第一天,他就开始磨剑,磨一把剑。
当然是二少爷要他去磨剑的。
“你什么时候传授武功给我?”
“武功不是学出来的,而是磨出来的。”
“我什么时候才能成为高手。”
“你铸就一把好剑的那一天。”
于是十年开始磨剑。
天丛山庄的磨剑石。很大。
十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成为高手。
二少爷的嘱咐在他耳中却是千真万确。
他期待剑破的一天。
十年是个很普通的人,除了长的一张脸不普通。
他有一个很通俗的梦想。
十年想成为高手,二少爷那样的高手。
继续磨剑。
“你还在磨剑?”
“我是不是高手?”
“不是。”
“所以我磨剑。”
巨灵再也忍不住了,他决定插嘴。
“愚蠢。”
“你在骂我?”十年真的很愚蠢。
“所以你永远不能成为高手。”这句话是红与黑说给巨灵听的。
“你在骂我?”巨灵一点也不聪明。
“二少爷的确天下无双。”红与黑没有理睬巨灵。
“不然他不会叫我磨剑。”
“他懂得怎么成为高手。”
“你找二少爷?”
“你明知故问。”
“你应该知道你会白跑一趟。”
“凡事不去尝试一下,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呢?”
十年不再说话,眼神延伸到了远方。
日月丽天,群阴慑服。
红与黑也在发呆,凝视着那徐徐落下的黄叶。
这是凄伤的落叶。
天从山庄真是个奇妙的地方。
不在于它的宏伟,不在于它的古老,不在于它的庄严,不在于它的华丽,不在于它的名气,不在于它的财富,不在于它的美酒,不在于它的女人,不在于它的气质,不在于二少爷。
只在于,它是一处值得留恋,能令人泪流,能令人回忆往事的地方。
其他人,身处此地,或许会想起某些事情。幸福的瞬间?痛苦的岁月?无忧无虑的童年?
童年?是任何一个人都会拥有的。
可是红与黑注定不配拥有它。
他有一个秘密。
他没有记忆。没有十八岁之前的记忆。
这意味着他失去了很多宝贵的东西。
亲情,家庭。
他可以去回忆十九岁第一次杀的人。他也可以去回忆第一次去青楼嫖妓的经历。
惟独,他怎样也无法在思想中刻画出父母的形象。
长生说:“一个人的可贵,不在于他的过去,而在于他的将来。”
他尝试说服自己记得这句话。
他要去寻找自己的未来。
可惜,他蠢蠢欲动,就像爱偷看女人洗澡的登徒浪子,按捺不住去揭开心灵空虚的一面。
他知道,其实在自己内心的最深处,过去才是值得执着的。
某种意义上说。
他不觉得自己是个拥有将来的人。
一个只懂得杀人的人,有什么资格谈论将来呢?
春去也,落叶黄鹂知否?无人问,投笔案头,波澜不惊秋水。梦醉卧扁舟,金樽空对残月。鹊南飞,御风而歌,凄凉之地一倦客。 叹逝者如斯,夫终不可得,意气难再。一十八年等闲度。披发须当风,来去匆匆,当时曾照彩云归。花落人憔悴,弦断却为谁?漂泊常自嘲,命如纸薄,寒窗独立不觉凉。忆秉烛夜谈,前尘似幻,天各一方,不能寐,雨堪哀。
红与黑有时候喜欢写词。
他刻意堆砌华丽的辞藻,刻意制造凄凉的意境。无奈还是表达不出内心的感受。
但他现在发现一个人,很适合这首词。
一个很平凡,但有不平凡的老人。
你第一眼看到这个老人,你发觉,用这首词套在他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
他威严无比,豪气千万。
他的存在令别人无法不注目于他身上。
但你会发觉,他只不过是摇摇欲坠的夕阳,正在拼命绽放最后的光华。
他看起来很疲倦,也很虚弱。
他似乎很想好好睡一个好觉。
这个人太累了,他操心了几十年,他心力交瘁。
就算你不认识他,你也能想到他是谁。
天下间,还有何人如此霸气却又暮气沉沉呢?
或许,从十年恭谨的神态可以看出。
别人的心,掀起波澜。
红与黑的心,却前所未有地安详,平静。
仿佛天地初开,一切黑暗沉寂。
数十年来,没有什么人有胆量正视这对充满血丝的眼睛。
红与黑会否是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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