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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眼
于倾城对她的脸很是看重,有时候她会坐在梳妆台前一言不发的盯着自己的脸,神色惨然,如果冯轲走过去,她又突然换上另一幅面孔。让冯轲有些琢磨不透,但这些都无所谓,冯轲并不多想,在他的眼里,只要当下愉快就好。
倾城跟他两个月,他有点疑惑,她似乎有一些不开心的过往,他没有问过,陪酒女谁都能说出一卡车痛苦的过去。
谁包养一个女人还要问那些?当时一时冲动,后来是聊甚于无,冯公子风流倜傥,不在乎豢养一个女人,何况于倾城真的足够漂亮,犹记得第一次带倾城出去打麻将,他兄弟第一眼看到倾城,都集体失语,倾城美貌的足以让人失语。
不过,也许再过一个月,他腻了,很快就会忘记这个人,甚至忘记了这一段。
可是倾城似乎并不如他所想那样,持靓过活,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寄生虫般的日子,她有时候早出晚归,像是做着另一份工作。有时候冯轲会问倾城,你不会有另一个金主吧?
倾城一脸讶异,睁大眼睛,夸张的抱住冯轲的手臂,像一只祈求主任,爱怜的猫咪似的,说,
“你是我的唯一,放眼这城市,谁会比冯公子出手大方、长相优异,头脑聪敏,最重要的,身体强壮?”
她说身体强壮时特地冲他挤挤眼。
冯轲睨她,“所以最重要是出手最大方的金主罗?出手不大方的是谁?”
倾城不想他这么一问,闭着嘴,做出可怜的样子,“不、冯总,我有职业道德的。”
“没有金主,你又没工作,成天早出晚归,做什么?”
倾城转了转眼珠,“冯总,你就说你想见我我随时都能出现啊,你是不是觉得我老不在你视线范围?我们金丝雀也会有几个朋友嘛~而且我不是怕你腻了我嘛~”
冯轲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只要不是白天在别人床上,晚上在我床上就行。我虽然不拘这些,但总有些洁癖。”
倾城竖着手指,冯总,我发誓哦,绝对没有,明儿我就不出去了。做个合格的金丝雀。
合格的金丝雀做了几天,倾城就耐不住了,冯柯因为那天的谈话,心里过不去,他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小心眼儿,他们就是雇佣关系,他有那一问,显得他格局小了,连着好几天都没有去找倾城。有一天晚上,于倾城打电话给他,说:冯老板,你来我这里嘛?
冯轲心想着这女人虽然不太喜欢,却也不必不给美女面子,而且他还是付钱了的。最重要的是,他晚上也没什么事,正无聊,也不是不可以去看她。
于倾城住的地方是在市中心的高级公寓,冯轲其实也不记得这套公寓什么时候买的,空置很久,有了倾城之后,他想,有个距离公司近一些的地方,方便他们见面就好了。
于是想到这里。
车开进地库时,倾城还打电话来催他。
于倾城竟然亲自下厨了,冯轲到时她的菜已经做好,满屋菜香。她卸掉了她的长睫毛,卷卷的长发还是披散着,那一瞬间,冯轲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冯柯突然意识到为什么于倾城这么面熟。才不是什么饭店偶遇,原来她有一双酷似故人的眼睛。从前她都带着假睫毛,描着黑眼线,挡住了天生的那双眼睛。
是那双眼睛,她的眼睛。
冯轲失了神,瞬间有心痛窜到头顶,一下子把他震慑在原地。
余之蔓。如果记忆有层次,余之蔓是最深层的,属于余之蔓的时代夹杂着过多的疼痛,也使冯轲付出过于惨烈的代价。
倾城像是什么都没察觉,甜甜的笑着,冯总,你要不要夸我?
冯轲笑不出来,眼皮沉重的跳动,任由倾城拉他坐下来,他吃了一餐食不知味的晚餐,倾城的独角戏也唱了一晚,冯轲没有用心听,但脸上还是配合的笑。
最后倾城提出了一个请求,她说,冯总,你看我想找个像样儿的工作,我觉得每天等你也不行,你说呢?
冯轲木然点点头,可以啊。
那你能不能帮我安排啊?
冯轲眉心一跳,他没想到于倾城有这个要求。
实际上你不用工作的,如果无聊的话,也可以出去玩。
于倾城不依不饶,有一天你厌了我,我不想还回那里去,我想做个正经工作,我知道你跟我也就是玩玩儿,但是我要为自己打算,能和你好上一段,我已经很知足了,古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想自己自立。
冯轲此刻觉得于倾城有些不同,但他说不上来,也没有心情思考。
那一晚,他只是疯狂的要求倾城睁着眼睛看他,即使在最情动的时刻,他也固执的抚着倾城的眼睛。
第二天,冯轲给秦玉树打了电话,秦玉树与冯轲的公司往来密切,规模不算大,主要的业务来源需要从冯轲手下经过。秦玉树也是知道倾城的,安置倾城再合适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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