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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伊尔迷相遇
两年过去了,金带着我跑来跑去我不禁感慨米特的先见之明。如果小杰是金带带大的那一定有百分之八十是一个不懂人类的语言的野人。金这家伙最近又忙着研究什么双头狼的繁殖天天往狼窝里钻。这两年不是在不见阳光的坟墓里度过,就是在大森林度过。反正哪里人少他往哪里钻。也没教过我怎么说人话,动物的话倒教了我不少,如早上起床听到了‘呀呀呀呀’的声音金对朦朦胧胧的我说‘小雅记住了,这是小黄再向你说早上好’小黄是一只类似猴子的动物很可爱毛也很软(嘿嘿不好意思走题了)我就想问了金你还想让我说人话不,尽教我动物语言。我我才四岁呀(咳咳,虽然实际年龄要到三十了脸红飘走哦)。我至今还能说人话多亏了金那伙还记得给我一个装有有各种各样的图书和字典的空间戒指。我不止一次庆幸并感叹,幸亏我是穿过来的过。
想我容易吗小小的四岁身躯,就已经会野外生存,为什么,金那混蛋只要对某样东西感兴趣就全身心的投入钻研东西时。虽然精神令人佩服,但要么不是把幼小身躯的我给忘了,就是又把我扔给了那个动物。你可以想象我是如何的命苦,最后决定再也不叫他爸爸而是向小杰一样叫他金。
在我以为会像那快乐有点痛苦的生活下去时,我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伊尔迷揍敌客。伊尔迷是我在森林里散步时遇到的,因为在森林里有四五个月或许是因为金的血缘原因,从小我就有让动物亲近,所以金会让我一个人行动。
看见伊尔迷时他似乎受了很重的伤昏迷了,我上前想碰一碰他结果他突然一下睁开双眼想抬起手臂给我一下但却突然晕了。我不禁在心里感叹揍敌客家的教育是如此成功,受伤成这样还能因有人靠近而清醒。认命的将他拖进一个比较近的树洞里。
用刀撕开伊尔迷的衣服看到他身上有几处像是比较锋利的武器造成伤口,最严重的两处是靠近心脏的一刀和肚子上的一个洞。唉,拖金的福这两年我的包扎技术已经好得太多。那家伙总是会被动物给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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