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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评论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1378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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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一路荣华》

作者:金黄小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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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昨天看到大家讨论妾,有读者说起良妾的问题,说良家出生的作妾都是受律法保护的,当家主母没正当理由是不可以随便处理的,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最近我和几个朋友也讨论过这个问题,这里我想跟大家讨论讨论。
    有读者认为,良妾就是良家子出生的妾,这样的妾身份比较高,所以主母是没有权利随便处置这样的小妾。良妾是有法律保护的,这点不否认,小妾是有法律保护,但为什么小妾有法律保护?
    因为从唐宋以后,随着中古良贱制的消亡,封建雇佣制度渐渐发展起来了,奴婢的地位上升了,主人家不能像唐宋一样,随意处死打杀奴婢了,尤其是不是签了死契的奴婢,这样的奴婢被打死,主人是要受罚的,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才导致妾的地位也上升。
    明代有规定各个阶层的男人纳妾的数量,所以这样的纳妾,是要在官府备案的,不是说嘴上说一句纳妾,就是姨娘了,所以才有人说不可以随便打死小妾。但这并不代表,所谓的良妾可以凌驾于其他小妾之上,或者叫主母姐姐之类的。妾本质上,就是买来的丫鬟,不管你之前是不是良家子,一旦当了妾,就是丫鬟。
    所以说,主母是可以随意处置所谓的良妾的,可以卖了她或者转手送人,只是不可以随意决定她的生死,当然如果真的打死了,这也是民不告官不究,但是基本没有人去告的。而且这是到明以后的情况了。有人说,明代庶母死了,儿子要守孝的,我找了半天没有找到,只找到皇家的特例,大家都知道皇家的事,是做不准的。哪怕是到了清朝,小妾的地位也是个杯具,具体例子大家可以董小宛,她是比较有名,但是我相信,她不是特例,古代小妾肯定基本都要做到她这程度,甚至要更辛苦。
    作者这篇文的背景,是隋末唐初,依照唐律,妾乃贱流,而唐律写明了,贱籍之人不是“人”,属于主人家的财产,所以主人可以随意的处置打杀财产。或许有人问,那么有了孩子的妾呢?难道杀了妾不怕孩子不舒服?很简单,从古至今,妾都没有孩子的,男主人的所有孩子都是主母的。再说中国历代对嫡子很看中,对庶子根本没有那么重视,有点权势的人家更是。因为有权势的人家,娶妻都是门当户对的,古代的婚姻是修两姓之好的,只要男主脑子没坏,是不会为了小妾和庶子跟老婆闹翻的。
    说起小妾,就想起平妻,究竟历史上有没有平妻呢?有,但娶平妻的,下场一般都不好。一个人的下场就是死后一次次的被女儿挖坟 = = ,此人就是贾充,他前后娶的两位夫人,就是被皇帝册封的左右夫人,有兴趣的可以去百度下。还有一个很有名的娶平妻的人,就是清末红顶商人胡雪岩,而此人的下场是他死了,家业马上就败了。话说现代也有一个很有名的名人啊,此人的老婆也多不胜数,貌似家里也不是很太平。所以最后我们两人总结,果然老祖宗智慧无穷,很早就知道妻妾相争,家宅不宁。
    唐宋文人以风流著称,不过那些文人基本上也就是在外面风流而已,回家还是挺规矩的,不是还有很多文人写情诗给老婆吗?虽然有人认为那挺无耻,一边找小妾一边想老婆,但对古代男人而言,这个并不冲突。唐以前的女子,基本都比较彪悍,敢纳妾我就打死你!
    明以后很多书香门第就开始修身养性了,很多族规都规定,男子要年过四十或者五十无子,才能纳妾,孔氏家规是不可以纳妾的,不过这个规矩被孔家最后一代打破了,但那时候已经是民国了。那时候是中国比较无耻的一个阶段,纳妾之风盛行,流行糟糠之妻下堂,这是所谓的破除四旧,把基本的道德观给破除了,对民国的文人,基本没有好感。欣赏胡适的老婆,很同情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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