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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十三
清晨,裴司正依然在忘我地工作。
“曾经有些人和我说话不老实,后来他们都死了。”他忽然俯下身,面孔几乎贴到对方颤抖的睫毛上,语气特别柔和。
黄大郎直往后缩。“大人明见,小人所说句句属实,若有虚言天打雷劈——方才,阿斯卡老爹不也认出她是驿馆的彩蝶吗?”
“哦?是吗?”裴司正微微一笑,“九年前,你就在驿馆里当厨子吧?”
不待对方回答,他自顾自地说下去。“我查过河南府的卷宗,九年前驿馆深夜失火,大部分人在睡梦中被烧死,只有少数人幸存,其中就有一个年轻的厨子,黄大河。之后检点尸首,与当日驿馆中人和借宿客人人数不符,少了两个人。但是由于大火,所有名册丢失,也无从确认。”
“大人。”黄大郎忽然嗤地笑了一声。“不必多言。要是你猜到小的在哪里找到她,小的不用您动刑,马上从实招来。”
“哦?”面对挑衅,裴东来却毫不动怒,甚至笑了起来,“我想要知道什么,还用得着你招?”信手指点,“你既然认识凶手,九年间却始终蛰伏不动,原因不外乎有二。一来,无凭无据,官府只会办你诬告;二来,你始终未能找到当日凶手藏尸所在,所以要留着他们。什么托梦画像的鬼话,只好拿去哄刑部,能瞒得住我的眼睛?”
“话说回来,通常死了九年,尸体早该烂尽皮肉,只余枯骨。然而彩蝶却面容几乎未改。不用猜,我也知道这九年她待在那儿。”
裴东来有个不知从哪里养成的良好习惯,在办案时兴致越高,便与对手贴得越近,声音也愈加轻柔。这不,眼看着他的睫毛就快触着黄大郎眼珠子,站在旁边的毛巾二表哥也几乎听不清他的话语。
“我知道,你找到彩蝶后给她穿上衣服——就算是天衣,穿在尸体身上九年,也不能这样簇新。我还知道,你是在冰窖里找着人。不是驿馆五年前新挖的冰窖,而是九年前的那个。”
满意地看见黄大郎瞪大了双眼,呼呼喘气,裴东来很有技巧地停住。
果然,片刻后,响起黄大郎嘶哑的声音。
“九年了。终于三天前,他们又来驿馆订菜谱,我一眼便认了出来,悄悄跟去。不知怎的,他们鬼迷心窍,竟然提到要去老冰窖看看!我一下子便明白了,难怪我便一直找不到她。我们半夜挖开了老冰窖…………”
“你们?——果然如此。”
黄大郎没有理会裴东来的自言自语。“……找到她的时候,冰窖里泡着水,她什么都没穿,团成一团,就那么缩在……那里……九年……”泪水夺眶而出,“是天都知她死不瞑目!让她保全尸首,终于等到我们…………”
“你们一直留着她在九年前做的新衣服,于是便给她换上,再把她放在湖水里。让她顺水漂到俯月台。”
可惜漂了一半便被侍女发现,没来得及容正点子看见。
这句话,最后裴东来并没有说。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工作日上午,请上司薛大人留步之后,大理寺裴司正提着精光锃亮的圆斧头,点齐人马,带齐家伙,便车辚辚马萧萧地向驿馆杀去。
端坐在俯月台吹风的琅琊王接到手下紧急汇报时,裴东来已经带着人如同字面意思那样杀到了他面前,于是瞠目结舌,片刻后才收拾心情,严词厉色地呵斥大理寺任意妄为,冒犯王公,质问他们是否要造反。
裴东来一向以油盐不进水火不侵享誉神都。他不曾作答,面上如同字面意思那样仿佛罩了一层冰霜,在乌帽黑衣映衬下益发庄严凛冽,仿佛极寒的严冬一般令人敬畏。一挥手,手下抬出一只蒙着白布的担架,端端正正放在琅琊王千岁和客人们面前,然后哗的一声掀开白布,在场的权贵们无不失声惊呼面如土色。
直到这时,裴司正才不慌不忙地说起话来。大意是,这是一具沉冤待雪的陈年老尸,昨天夜里受深重的怨气推动,突然漂浮在驿馆的湖面上。由于发现她会纵跃如飞扑击人类,只有现在趁着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她才肯老实躺着,卑职特意这时带来,恭请几位昨夜在场的千岁的贵宾认一认。
当然,在场没有人表示认识已经变成尸体的彩蝶。裴司正负手而立,命他们睁开眼睛,仔细相一相尸体的面容,是不是真的素不相识。
尸体的怨气似乎太过深重,化作恐怖的臭气散发出来,被湖上的小风吹得直往尊贵的宾主脸上扑。琅琊王千岁和几位包括外国友人在内的嘉宾被熏得直翻白眼,连愤怒的力气都失去了。
站在上风口的裴东来不慌不忙、饶有兴味地扫视过所有人的反应,这才大发善心。
“既然如此,卑职这便告退。几位似乎身体不适?哦,必是受了尸体的怨煞侵袭。赶紧用柚子叶洗洗,不然,天黑了……咦嘻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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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推理并不完整。实际情况是凶手把活生生的彩蝶关进了冰窖,所以彩蝶才会自己脱了衣服,全身赤裸面带微笑而死。
而后来的冰窖因为火灾、温度上升、年久失修等种种原因,冰块化尽变成了水,盛唐的美人儿又都有一定的脂肪储备,彩蝶的尸体一直泡在水里,形成了尸蜡。
当然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果真能形成尸蜡,还不是作者一句话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