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邪〗万古如斯

作者:许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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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部分


      雅酱_ :

      嘤………………QAQ
      太多时候我们都把小哥当做不是一个普通人那样看待,他强大,他无所不能,他遇到什么事都能从容对待。这似乎看起来都是理所当然。
      但事实上真是如此吗?他的岁月太过漫长,有很多事不是自己不在意,而是在意了又能怎样,经过了一场又一场生离死别,感情或许也随之淡淡麻木了。
      从盗一看到盗八,清楚感受到小哥心里的变化,虽然只有一点点,但在盗八里他确实是比在盗一的时候柔和多了。因为他学会了和自己看起来重要的人认真道别。不善于言语的他居然会和一个人认真道别,即使不是因为什么值得开心的事,但可想而知这个人对于他有多么重要和不舍。
      在藏海花里也写过小哥哭泣的片段,看到那些评论都觉得像被针扎着那样疼。小哥只是个普通人,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是没有七情六欲的神。
      看过一个片段,里面写“相传有这么一棵草,早上是黑色的,晚上是白色的,那么它黄昏时是什么颜色的呢?如果张起灵是这棵草,那么,我(吴邪)就是那个想要知道他黄昏时是什么颜色的那个笨蛋。”
      其实一直以来非常心疼小哥和吴邪这两个人,明明是不同世界的人但看起来他们的灵魂却能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不知道怎么表达,或许是吴邪的那份执着,渐渐融化了张起灵的心吧。

      ……………………

      法小妤 :

      维夏,你好。我昨天才爬到这个吧,第一眼就看到你的文。我并非这个吧的成员,说的不好听,是个过来蹭文看的潜水党。其实我一直很喜欢看原著风的,也不喜欢太甜太腻的,那样不像我心中的他们。我昨天熬夜看完了你之前的所有的章节,因为太困,所以没有留言,今天很晚起床,醒过来想的第一件事就是爬上来感谢你写下这么好的文。我一直对所有强大的人怀有着一种迷恋之情。我喜欢的人,像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诸葛亮、手冢国光,还有闷油瓶,他们都是这么强大、这么让人安心的人,他们在你不注意的时候有着你所未知的温柔,而这种温柔从那样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给你带来的温暖太过震撼人心,太美好,不能不叫人热爱与迷恋。
      这篇文在我心目中是一篇经典的小说,和冢不二的《想念之诗》、Sherlock/John《协奏、交响与独自沉迷》一样使我难以忘怀,他们都写得这么好,给我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给我带来的感动与美好,我铭刻于心,不敢忘怀。这些文叫我知道这世上还有爱情,是细水长流的爱情。我是个很理性的人,对我来说,我认为爱情是一个人致命的弱点,而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一个人若想变得强大,弱点就要越少越好。但我看到起灵的那种温柔,还是忍不住掉下泪来。就算是弱点,但是他带来的美好与幸福也愿意让人沉迷吧。
      维夏,谢谢你,除了这句话我也不知道还能说别的了。真的谢谢你,希望你幸福。

      ……………………

      罐子里的小Q :

      夏大(我看大家都这么叫了,也就叫夏大~希望楼楼不要介意)
      我看《万古如斯》这篇文挺久的了,刚开始看只是因为夏大的文笔很好,而且我非常非常萌瓶邪.可或许是因为我没有把《盗墓笔记》全部看完的原因,夏大文中有很多联系原文的细节我都不知道.这样我看的有些吃力.今天看到讲吴邪一个人对战文非的时候,全部人都倒戈的时候,吴邪渴望有人站在他身边支持他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哭了出来(……).就是因为现实生活太残酷了,我才会看到一段文,觉得戳中了内心,然后莫名的哭出来.其实我不知道我在哭什么,但是夏大的文真的很好,抱歉,夏大的文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是每个人物真的让夏大写活了.夏大说自己有26岁了,或许是因为有一定年纪了吧(其实夏大很年轻~),所以总觉得夏大的文总给我有一些我不能理解的东西在里面.
      今天看到夏大的一句话:同人女最不幸的事就是爱上别人的爱情.怎么说呢,反正这句话我真的感同身受啊,所以就私自把□□签名改成了这句话,希望夏大不要介意.
      最后,我会先停看《万古如斯》,这并不是夏大写的不好,而是我要去认认真真的把《盗墓笔记》看完.希望当我看完的时候,夏大没有删帖,那时或许我能够对《万古如斯》有自己的理解.夏大,加油呐~

      ……………………

      向日葵宝贝 :

      夏大妹子,年龄比你大的来了
      不要总说自己老,我这个站在二字头尾巴上的已经是孩儿她妈的还没觉得自己多老呢,咱重在心态年轻哈~
      最近几天日以继夜的终于把你这文看完了,一个字~好,虽然有的地方略崩,但是我觉得从总体来看还是不错的,反正我是很喜欢。你对无邪和闷油瓶性格的解读正合我意,我也抗拒把无邪写成娘们一样非得缩在闷油瓶背后的文,两个都是男人就应该有男人的样子,该承担就承担该强硬就强硬,遇到困难共同面对,迎难而上抢抓机遇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好吧,我材料写多了。。。。
      总之我最萌这种真爱至上的感觉,可能是因为自己没做到的原因吧,越是荆棘遍布越是痛的要死的爱情故事就越吸引我,而且好多地方也真的赚到我的眼泪了(我是个自虐狂,就喜欢能把我弄哭的东西,哈哈),就像你文里说的~你流着眼泪看完的那部电影,主角一定是你;你流着眼泪听完的那首歌,歌词讲的一定是你的故事~,这话真的精辟极了,看别人的故事同时也是在回顾自己的历程,只有感同身受才会流泪。甚至有个别桥段和细节我都实实在在经历过,也真的和文里描述的感觉是一样的,想起来全是眼泪。。真爱过才会懂。。。好俗的话。。
      你某条围脖说“为什么我一想起小哥和天真之间的爱情我就有种**老子今生无悔了的感觉?”,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哈哈,爱上别人的爱情,用别人的故事来圆满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点悲哀。。。
      关注了你的围脖,期待你早日修改好出本,加油~我一定会买的!妹纸别忘给姐姐签名哦~btw~省内可以包邮么~~哈~

      …………………………

      请叫我魔神 :

      在瓶邪吧看了很多文,7级的经验完全是潜水出来的。一直很懒,懒于回复,懒于评论,可是这一次,却很想写一篇评论。算不得评论的评论。我是很久没有流泪的人,可是这篇文,却让我在网吧差点留下眼泪。
      我是一个戴着面具的人,很小的时候就带着。初识我的人,都觉得我幽默健谈并且很照顾别人,只有一两个人,骂过我说话像挤牙膏,而这个人,是我好友。在贴吧,我终于不用刻意找话题,不用对谁都笑意如花,所以我沉默,不回复,不催更,不关注。但这文,实在太多感同身受。
      我曾有一个“爱人”。请原谅我称他为爱人。我爱他,曾经。以致现在庆幸未曾爱他至深。他是一个很冷漠的人,像极了面具之下的我。我主动靠近他,他不理不睬,到后来,我和他打闹让全班囧掉下巴。因为我是很低调的人,而他,存在感极低。只可惜,当时的我,对自己的感情无知无觉。身边的人都看透,偏我当局者迷。也难怪,从小到大,不管什么事情,哪怕和我有关,都已经习惯了旁观者的态度,理智而冷漠,找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这一次,却实实在在的做了一回当局者。看他对我才有的情绪,因我才有的反应,我很开心。只可惜,后来因误会断交。他在我几米远的地方,而我却疯狂的想念他,想念他的睡颜,想念他的笑容,想念他得逞时的得意,想念他头发在我手心的柔软,想念他骨节分明的手和冰凉的温度……对他的想念,让我在好友怀里哭的昏天地暗。至今,我没有让谁摸过我的头,也没有摸过别人的头,没和别人讲过和他之间的点滴和曾经讲过的笑话。最大的遗憾,没有保存下那幅画,明明是临摹别人的作品,朋友却都说画中人像极了他。
      唯一的一次相约,在书店。换书后转身不见了他,小小的店,我转了二十分钟,一遍一遍。回学校的路上,我手里握着衣服拉链的拉头,生疼,这是我后来意识到的。至今记得那种感觉,好像回到了小时候的一个噩梦,梦里所有人都消失了,只有我一个人不停寻找。到现在,我都不能一个人呆在人少并且大的地方,会让我有身在梦中的错觉。到学校看到坐在座位上的他,我走过去的时候一直都在想要如何揍他,可是只问了一句:为什么先走?他说:看不到你,我就先走了。我坐在座位上,用手臂挡住留下来的泪。有时看着他,很心疼,想告诉他对自己好一点,却说不出口。我和他,都不是可以把真心话说出来的人。
      ……
      万古如斯是我看过的同人文里,最好的一篇,或者说,最喜欢的一篇。因为了解,或者自以为了解。小哥那样的人,被人供成神的人,离普通人遥远并冷漠,似乎没有情绪,没有欲望。但他们只是不关心,或者不表达。总会为了一个人而改变,因为是他的爱人,这个人把他当人,了解他心里的荒凉,给予他温暖。
      我一直觉得,张起灵会为了吴邪改变,会表达,会有情绪,会成为普通人。一如当初,他为我而起的笑容,很浅很浅,甚至因为想忍但忍不住而嘴角有点抽搐。我记得,我很怀念,我很想他。
      谢谢LZ,给我一个如此美好的结局,两个普通人的爱情,他们并肩而行

      …………………………

      ☆蓉蓉☆ :

      看了那么久的霸王文。现在上来冒个泡。万古大概是我在这个吧看的第3篇同人文。怎么说呢,第一卷,说实在的,我感觉有些许平淡,当初甚至有放弃的感觉,不过还好,最后还是看下来了,才会体会到维夏带给我们的温馨和感动。现在重温第一卷,却猛然发现里面似乎还蕴含着那一股淡淡的忧伤。让我想起了婪海亲写的一篇《2015》就是一种感觉而已,没有过多对感情的那种描写,也没有过多的华丽辞藻。但是看着看着,就仿佛点醒梦中人一般,朦胧之中泛起了点点星光。这么说可能矫情了点,但是现在我真的发现,有些东西你觉得好,就像一篇文,一首歌,你觉得它优美动听,可能只是因为你的感情与之产生了共鸣,所以所谓的喜欢不过真的是一瞬的感觉而已,所以才有人说,对一个人一见钟情不过是几秒钟的事情,大概也正是这个道理吧。
      说实在的,我很喜欢第二卷西藏物语。优美的景致之下,酝酿着渐渐变得醇厚的感情。淡淡的温馨,围绕着每一次的争吵。平淡的日常勾勒出如潮水般的情谊。有时,却又像抱着互相取暖的困兽一般。

      【我知道,他想听我说,他很少表现出这样的好奇心,我觉得此刻的他很像个孩子。
      鬼使神差的,我抬起手来,就这样用掌心覆盖住他那双亮得要命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对他说:
      “你的眼睛,倒映了满天星河。”
      ………………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温暖,虽然只有很短的一瞬,但是已经足够令人沉醉。
      也是从那一天晚上开始,我暗暗下定决心,不管我面前的这个人曾经背负着怎样的秘密,有过怎样的冰冷情绪,但是既然我此刻能够温暖他,我就会用我一生来一直温暖他。

      他好像觉得我的话挺有意思,接着问了一句,“如果我根本不听你的呢?”
      我想了很久,然后认真地告诉他,“如果是那样,我想我会不厌其烦的、一遍一遍的对你说,我是吴邪,很高兴再次认识你。”

      我们看了一会儿,他终于继续了刚才的话题,“你可能不知道,有的人,一个人习惯了,很怕留不住想要留的人。”
      “那是你不去留,只要你有心,就一定可以。”我堵上他的话。
      他转过身来,还是那样深的望着我,“吴邪,你知道么,雪原上的狼,凶狠而残暴,可是它们是我见过最忠贞的动物。”
      他转过身去望着虚空的远方,背对着我,继续说,“狼的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它会对它的伴侣一生忠诚。如果有一天,它的伴侣死去了,它今生的爱情,也就结束了。】

      我很喜欢这几段,我想看了这几段后我才开始思考,所谓的爱情究竟是什么。是电视上的俊男靓女之间的打情骂俏吗?还是梦中的白马王子伸出他的手对你说:“我来接你了。”
      都不是呢。我想我早已不是那个坐在象牙塔幻想着所谓的王子的年纪了,所谓的王子,不过是浮梦一场。而像现在很多人的所谓的爱情,说实在的我真的不敢恭维。在我看来,那根本算不上爱情,不管单纯的只是一种浅层的迷恋罢了。所以,它们都不可能像狼的爱情一样永恒,持久。因为这份感情的内部没有韧性和忠贞支持它,没有付出来填充它,所以,它不过是个好看的衣服架子罢了,却始终比不上那晶莹醇厚的琥珀。
      我记得,之前有个同学写纸条问我对于班里某某喜欢某某有啥看法不。而我果断回复她了:“不过是外貌协会之间的过家家游戏,是不可能会持久的,三年过后,升入高中,他们又会有喜欢的人,然后是一个死循环。旧的去了,新的来了。”也许有人觉得我说的过分了,可是,这是我看了这么多同学分分合合之后得出来的。在现在这个世界里,其实大多人都是这样,嘴上说的是:“非你不爱。”实际是,不管是眼前的人正好是你罢了。
      这不禁牵扯到我喜欢瓶邪、喜欢耽美类作品的原因了。其实现在我也不能肯定,我究竟是喜欢瓶邪,喜欢耽美,还是仅仅是喜欢它们带给我的感觉了。像有一句话说的,当人喜欢上一件东西或一个人的时候,主观上就会添加很多的感情因素进去,所以当喜欢的时间长了,可能我们喜欢的,已经不仅仅是这件东西了,而是超出了它的本身。就像一句话说的,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他究竟有多美好,而是你希望他究竟有多美好。而我们喜欢耽美的,大多都是爱上了别人的爱情吧。这也是伪腐与真腐的不同,伪腐,更多的只是为了看赏心悦目的帅哥,说白了,跟苏是差不多的。而真腐,只是纯粹的喜欢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而已。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第四卷但为君故。这是我看的最感动的一卷。开头的H写得很朦胧很含蓄。说实在的,我不是个口味很轻的人,但也不是重口的。在我心目中,瓶邪维持这样的姿态就真的很不错,很温馨,很感人。我只是觉得再美好的感情,若掺杂了太多的欲望之类的,就会变得低俗。看开头的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感动,有一种苦尽甘来的感觉,从心里为他们高兴。
      至于出柜,我觉得真的是最虐的。在很多同人类文中,我每次都会被这个梗虐到。之前也许我还会天真地骂那些父母不够开明,可是现在想想,其实父母也是最无奈的,不论是暴怒还是哭泣,为的都是孩子。因为他们觉得这不是条好路,所以才会拼命把孩子从他们眼中的沼泽中拉出来。说到底,还是舆论害死人。思维定势和先入为主让大多数人都受不了同性相恋,也是因为不了解。这大概也是我喜欢耽美的一个原因。因为如果有一种感情能够承受很多,能够情比金坚,那是多么可遇不可求的东西,想必很多人也在追求这种东西,但是可能,一辈子都得不到。所以我才觉得,既然是真爱,是纯粹的感情,为何又要太过在意相爱的两人的性别呢。其实我也能大致猜出答案了,并不是那些人真的傻到要破坏一份纯美的感情,而是现在的社会,人们根本不相信有这种感情的存在,因为他们互相利用、被利用惯了,早已经忘了,纯粹的感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在我看来,像瓶邪,以及很多CP之间的感情,真的不是用“同性恋”这个词就能一笔带过的。就像用“人兽**”来形容白素贞和许仙一样荒谬。相反,正是因为这条路并不好走,所以,一旦,他们下定决心决定走下去,就一定会坚持下去,并更加地珍惜彼此。珍惜待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分,一秒。而这是一些BG之间的感情所无法想象和无法比拟的。而我正是被那份执着和那份纯粹所打动。比起他们,倒是那些乱交,不负责任,还口口声声地骂同性恋恶心的那些人更为令人不齿。因为他们连喜欢究竟是什么意思都不懂。他们一定也不能够理解,那种,只为了一个人付出的心意。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傻到可以去死也要让对方活下来。
      【你曾问过我,如果有一天,你忘记了我,忘记了我们曾经的一切,我会怎么办。

      我告诉过你,如果有一天,你忘记了我,我会一遍又一遍的重新对你做自我介绍。

      你我之间,如果宿命让我们只有十年……

      可我不信命,我只信人定胜天。 】
      这是第五卷的题记。我记得我当初看到吴邪说到那一句:“如果是那样,我想我会不厌其烦的、一遍一遍的对你说,我是吴邪,很高兴再次认识你。” 时真的非常感动,那绝不是一时冲动决定的。我想,在吴邪心中,应该之前就有想过吧,如果,小哥再次失忆,自己应该怎么做。但他的决定却是一辈子守着,不离不弃。
      【他沉默,最后点了点头,我深吸一口气,继续说,“你没有失忆之前曾经问过我,如果有一天你忘记了我,我会怎么办,我当时告诉你,你失忆了,我就让你重新想起来;你要是想不起来,我就和你重新相处;你要是跑了,我就去找你,天涯海角也要把你绑回来。可是现在真的发生了这件事,我却突然觉得特别的……怎么说呢,就是当时我想的太简单。”
      我的苦笑已经接近于沮丧了,“小哥,现在我才发现,当时我回答那些话的时候,并没有想过,如果你真的对我已经没有任何爱情了,只是感激只是觉得抱有歉意的话,我再这样对你紧追不舍,是不是会造成你很大的困扰呢?”
      我看着他,很认真地问他,“我就想知道,你接下来的打算是什么?我觉得,无论我们之前是怎样的关系,但现在的情况是,你确实不记得我了,不记得我们之间曾经的感情了,那么对你来说,我甚至只是个陌生人。我不能把我的感情强加于你,即便我这边爱你爱到要死要活,你完全无法回应,那又能怎样呢?所以我不想勉强你,我选择去尊重你的意见。”】

      这一段。。怎么说呢。很感动很感动。我想这才是爱吧。如果对方不记得你了,再死缠滥打也没用,只会让他更讨厌你。吴邪明白这一点。所以若小哥想离开,他会毫不犹豫地放手。并不是不爱,而是深爱,所以竭尽全力希望对方好,哪怕是牺牲自己,也无所谓。
      说到这,我想起了一个关于爱和放手的问题。记得仙剑三的结局,紫萱最终还是放下了三世情缘,放开了长卿。而长卿则继承了他师父的衣钵,从此永不相见。我想,这两者之间有些类似吧。因为明白对方的天空不在这里,所以才决定放手,不想束缚对方,不想成为对方的阻碍。但我有时候想,像瓶邪或其他CP的出柜问题,是否也应该有一方放手才好呢。但是思考了这么久,我得出的答案是【绝对不是】如果二者之间的感情已经建立的深厚的羁绊,那么,无论是哪一方放手,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种自虐,不是吗?因为既然已经准备一起承担一切,那么就也应该由双方一起,走到尽头。
      就像吴邪说的那样:
      【“小哥,你总是擅自决定我的命运,你总是用你的判断来为我选择以后要走的路,‘自以为是’这个词,我还是要送给你。你记住,有你的地方,就是最好的地方,有你的地方,就是我这辈子的终点。我说了这么多,只是请你不要再放开我的手,无论去哪里,请你带我一起去。如果你这次再放开我的手,那是对我们爱情的不尊重。”

      我朝他伸出了我的手,我知道我的眼泪已经流了出来,我一边流泪,一边用尽力气笑着对他说,“小哥,我吴邪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和你在一起。”

      请让我和你并肩,请让我与你作伴,既然情之所钟,又如何能放开你的手。 】

      诺南那篇。。很喜欢呢。其实我很喜欢类似于兄弟、竹马竹马之间的感情。这种感情,在我来看,是出发点最正常的不是吗,有了岁月作为铺垫,就少了一见钟情的突兀。并且其实这种感情我觉得是掺杂着最多元素的,就好像,你的爱人,既是你竹马竹马的好友,又是总是陪着你的亲人那样,爱情可贵,可是在这个社会里,其实纯粹的友谊什么的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瓶邪、黑花、胖云。说普通,他们的感情真的不过是普通人的感情。但是却醇厚异常。平平淡淡,却在不经意之间触动人心。其实,生活就是这样。爱情,不需要轰轰烈烈,却贵在地久天长。

      所以,谢谢维夏,给我们带来了这一段美丽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这些温馨和感动。

      …………………………

      一戚戚 :

      首先很庆幸自己是在百度上一页一页用两天时间爬完全楼而不是直接复制粘贴进手机。
      因为爬楼的好处就在于看到心酸的地方时,作者和其他亲的互动会稍稍缓和一点虐到心的气郁。这倒不是重点,呵呵,重点在于,我看到了楼楼的用心,和对于瓶邪的喜爱,我很感动也很敬佩楼楼,约定的更新时间,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对人物刻画的讨论和对支持或者意见有出入的亲的互动。虽然这个时侯才看到这篇文的我幸运的错过了对楼楼留下每一个约定更新时间的期待,哈哈。
      于是楼楼很厉害。我真心觉得很厉害,我不知道楼楼是否本身就和三苏一样对于一些传统的东西感兴趣,不过猜想中就算是感兴趣的东西,能写出这么完整的文,也是需要大量资料和准备的,其中辛苦不言而喻,所以在我“百般无聊”的时候,才会有机会看到这么“惊艳”的同人文。森森的感谢你(鞠)。
      而对于瓶邪呢,我不知道和楼楼的观点是否一致,不过我最终是认为楼楼没有骗我们。“小哥爱上吴邪,最重要的是能够让吴邪和他一起并肩作战而不是一个人承担”这一点,就是我心中最好的结局了,不管最后有没有找回记忆,我都认为他们能跨越因为“爱”而分离这一步,就已经无法再被任何事情分开
      其中也不乏看到了楼楼的烦恼,比如文风、比如刻画。不过每个人自然有每个人的哈姆雷特。就算楼楼笔下的小哥和三苏笔下或是我心中的小哥略有出入,我依然在爬完全楼时,爱上了这个张起灵,这个吴邪,小花、黑瞎子、月半。。还有这个长长的,读完后令人神清气爽的故事。我相信大多数人和我一样,也期待着楼楼的新作,支持着楼楼。所以,请继续加油!
      没什么文采的读后感,谈不上评价,不过却是我的肺腑之言。
      最后再一次谢谢楼楼,带给我了一个这么精彩的故事。

      ………………

      小腐一下 :

      半夜不睡觉看完的真的是哭过笑过喜过悲过写的真好,该倒斗倒斗,该生活生活,不把们小哥当神一样。他忘了天真那会真的让我心疼天真。其实瓶子一直是我心疼对象,我总觉得她孤单的过分了,强大的过分了,不像人一样,可是他却又是人,我不喜欢让小哥斗里斗外都是一个强人的感觉,那样太累了,楼主的小哥就很好,他在地上不强大,他也不全是自信,他也有不会的,他也有自己的喜好,真实的让人接受,这里的天真也是不柔弱,不娘化。当瓶子忘了天真的时候,我是真的哭了,爱的太苦,也为天真,他那么的爱,极尽热烈却要面对一个熟悉的陌生人,想抱不敢抱,想亲近不敢亲近的感觉太到位了。
      还有不觉得这里面的小哥不多话。他以前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基本为零,他没有爱情,话少太自然了,后来有了吴邪,有了爱情,怎么着也要话多点,因为我看好多个解释这些的回复,所以说下自己的感受。
      再罗嗦下,小花和黑瞎子,小花给我的感觉不是秀秀能背起的,他有太多的东西了,不是秀秀一个姑娘就能承受的,我也不清楚小花和黑瞎子这两个连面都没见过的人怎么就凑成了这个CP 不过我的想发是给小花找个能依靠的肩膀,能放松的胸膛。
      还有看这个开心欢乐的一百问,我是真心喜欢小花了,太霸气了,太有爱了。这样真是放松的小花真是太值得爱了。

      ……………………

      素颜纪_ :

      看一百问的时候真心笑抽了,花爷各种碉堡霸气,我想说LZ这篇文真是灰常美好的崩坏,萌点多多的。恩,还有夏总攻【觉得一喊这名字吾辈的节操就掉了一地】注意身体健康,别弄垮了身子到时候就没办法给我们更新如此美好的文了。
      关于瓶邪其实我觉得夏总攻【节操啊!!!】写得挺好的,特别是结尾很有爱,或许小哥骨子里还是那么一个面瘫闷骚惜字如金的人,但是因为在他面前的是吴邪,因为是吴邪,所以他才会卸下他外表的一层保护膜,才会毫无顾忌,才会为了保护他而奋不顾身。忘了在哪里看到那句话,天真说,他只是喜欢张起灵,而他恰好是个男的罢了。
      作为一名腐妹子,真心不喜欢听到别人诋毁同性恋,当然我也知道有些东西你不可能要求没个人都喜欢或者说都支持,只是觉得同性之间也可以有纯洁的爱恋啊,他们是两厢情愿的,无关性别身份,只是爱着对方这个人而已。
      然后还有黑爷的眼睛,说实在的我实在木有办法去想像那种一闪一闪亮晶晶的场面,因为吾辈想像力实在有限,所以每次想到我就很想朝天喷一口老血然后大喊一声【瞎了老子的钛合金狗眼啊】好吧,吾辈粗鲁了。
      期待后面的50问,我知道那一定是基情无限大的,让花爷的霸气再来得猛烈一点吧!!【不过现场再怎么霸气回家在床上的那点事俺们都心知肚明了

      吾辈第一次写这么长的评论来着,夏总攻我的第一次可是献给你了啊【我已经没有节操可言了】
      这里豆子,如果总攻您把这么多评论全看完了的话真是感基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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