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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期如梦之海上繁花
好梦由是最易醒,一梦已是三生过。
原来说佳期如梦真的不是骗人的,我还来不及对莫问说过一句我爱你,我还来不及和莫问走遍天涯海角等到地老天荒,似乎,离别就在眼前。
“意儿?意儿!” 莫问戳戳我的身体,我一动不动,甚至是毫无反应地倒在他怀里,宛若僵尸。
我知道他的紧张与惊慌,但是,此时此刻,我只能放手不管。
我正在神游中,和土地老儿对峙中。
只是不经心地路过土地公公的祭庙,他居然眼尖地立马窜出来,鬼鬼祟祟地跟在我身后,探究到我的住处,他咧着嘴偷笑蹑手蹑脚地返身溜走,却被我眼明手快地捉住。他也不慌张,反而像大爷一样地挑眉瞪着我,料定我拿他无可奈何。
事实上,我的确不能把他怎样。
我不可能杀了他灭口,那样只会打草惊蛇,引来天庭的注意。我试过好言相劝,但他一句“我呸,你个叛徒。”让我无话可说。我没利诱,但我还有什么值得这个土地眼馋的呢?相反,把我的行踪上报是大功一件。谁会舍本求末呢?
土地公公就这么僵持着,不说话不作态不理人,很是随意。可是我不能。一来神游超过半个时辰肉身就自动窒息死亡了;二来莫问已是着急的团团转,找来了大夫却也是无可奈何;三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我必须快刀斩乱麻。
我拿出从雷神那里借来的避雷伞,将土地公公收进伞中,将他随身带在身边,应该是安全多了。
“莫问。”我“刷”地睁开眼,对上老大夫凑得极近的脸,翻白眼做鬼脸,把他吓得颤抖着滚了出去。
就只剩我们两个人了,我忧心忡忡地凝视着他。
他也感受到了我眼中的不安,问到:“出事了?”
“没有。”
“出事了。”
“嗯。出大事了。”
怎么办呢?如果我们被天庭发现,那就是死罪一条,受雷刑八十一日直至血肉化为灰烬。怎么办呢?怎么办呢?如果……如果莫问被魔界发现,那他就要重新走回醉忘生的老路,他还能自由地生活还能莫问前尘吗?这对他来说是生不如死啊!
怎么办。对,他得离开我,走得远远的,去天涯海角去能够尘埃落定的地方。而我要误导追兵,让他们愈走愈远,永远都找不到莫问。
说走就走,我从床上弹起,手忙脚乱地冲出了屋子。边走边对莫问大喊大叫:“你走,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夫妻本是林中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所以,走走走,你快走,最好走到一个连我都找不到的地方,在另外一个没有我的世界自由地活。
从繁华的帝都到荒无人烟的乱葬岗,从小天下的泰山到漫山红遍的橘子洲头,从利欲昏心的皇宫到世外仙境的桃花源,天南海北上天入地那么多的美景胜景,我却只花了短短的七天,却觉得过了二十一年,一心就想着回去吧回去吧,回去看看。
就算是求个心安。
我自己这么对自己说,才鼓起勇气踏入家园。
屋外的青菜长的鲜艳欲滴,原本莫问种的是茶花,可我说这样浪费资源,还不如种菜来的划算。屋内的小白鼠在米缸内吱吱喳喳吵个不停,被养的白白胖胖的正好用来做实验。
莫问正在烧饭,是我最喜欢吃的鱼香肉丝。见到我一脸呆滞地站在门口,他皱皱眉说:“洗洗快来吃吧。”仿佛我不是走了整整一个星期而是出去溜达了一圈,那么平常那么平淡那么自然。
吃饱喝足躺在床上,莫问问到:“不走了?”扣子解开三个,露出大片大片细腻白崭的胸膛,引人想入非非。
“不走了?”
“不走了?”
“不走了?”
问到第四遍我就撑不住了,乖乖回答:“不走了。”
不走了,绝对不走。要死也一起死。说好的不离不弃,怎么可以因为一点阻碍就放手呢?牺牲自己成全对方,那是对爱人的侮辱。如果真的爱,那就要一辈子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我甚至打开避雷伞放了土地,他爱打小报告就去打小报告吧,他爱老实巴交的土地就去当吧,与我无关,再也无法干扰我的一举一动再也无法干扰我的心情。
如果真的只剩下一天,那我选择和莫问好好温存,享受每一分每一秒不淋漓尽致不痛快。这样,才是真正的,死而无憾。
我们牵着手看日出,等候黄昏,享受星光璀璨。每一天每一天过的那么快乐。我一度疑惑我真的能够毫无怨言的迎接死亡吗?但是,当暴风雨真正来临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些日子的甜蜜已经足够我在每一个无尽的黑夜拿来回忆,一遍又一遍,那么幸福,那么可悲。
最后天庭还是找来了,青君亲自出马誓要捉拿妄仙茶绯,更想一举两得,扼杀威胁天庭的苗子。直接一招凌迟,一刀一刀地挂下手无缚鸡之力的莫问的肉,凌迟处死。太恶毒了,更恶毒的是,如果我攻击青君,产生百分之四十的反作用在莫问身上。
如果他死,我也有一半的责任。
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眼睁睁看着莫问痛死在我眼前,那比我自己亲身经历更痛苦。
即使死,那也要死的伟大死的有尊严。
我轻轻抚摸着莫问冰凉冒出冷汗的脸颊,手颤抖的不可抑制,竟然划出了一道伤口。但这也让莫问集中起注意力,他用涣散的目光注视着我。
我撑开一个微笑,嘴角有丝丝血迹溢出,妖艳的如同罂粟。
此生最后的风景,美得忘记凡尘。
快。准。狠。
我的芊芊玉手折断了莫问的脖子。
看着他,安详的闭上眼睛,靠在我的手臂上。
我带着满手的血迹对青君下跪,说道:
“幸不辱命,仙子茶绯亲手诛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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