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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所谓偶然,皆是必然
就在我们都还处在震惊中回不过神来,林知章却已接着说道,“三年前,文雪好不容易偷跑了出来,却正撞上我偷了东西被人追,她救了我,自己却被抓了回去……我找到她的时候,才知她是被人从边境处偷卖进鬼市的两脚羊。我去跟圈养她的那户人家商量,想把她赎出来,谁知却要花上一千多两银子。可我实在掏不出……直至最后,他们才终于同意让我将文雪先带回来,但却塞给了我一张清单表,上面将文雪身上各处的价码标了个清清楚楚,要我每个月付给他们一定的银子买下文雪身上的一处……上个月我交不出,文雪的眼睛,就是这么没的……”
我听了这笔丧心病狂地买卖,惊诧地睁圆了眼睛,有些义愤填膺地说了句,“这人你都已经带出来了,即使付不出银子,就不会带着她逃跑,非要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人挖了眼睛?”
林知章闻言情绪也有些失控,“你以为我不想?!奈何这交易是在鬼市里做下的,我若带着她跑了,鬼市里蓄养的杀手总能将我们找出来,那样她依旧活不下去!是我没用,明明没什么本事,却偏还妄想着救她!”
林知章的话刚一落地,铁重的手就已经伸到了我的面前,品肴见我还有些迟疑,干脆扭住了我护住钱袋的手腕子,一把将钱袋子拽了下来,竟险些将我的裤带拽断,我有些欲哭无泪,觉得我铁铮铮的一个汉子,竟像是被姑娘轻薄了一把。
品肴拽了钱袋子,无视我无声地抗议,转身就将其塞进了林知章手里,“我们这次出门,真的只带出了这么多,你先缓了这个月的急,我们寨子里有个叫苏绍言的,脑子最好使,他你上次也曾见过,待我们回去了,让他帮你想想办法。”
我眼看着林知章的眼眶子里又开始蓄了些泪,扯过品肴就问了句,“你就不怕他又是再诓我们?”
品肴轻呼出一口气,“小书,你生来锦衣玉食,不晓得过着穷苦日子还被人欺压的可怕,文雪的每句话里隐着的情绪,不可能是假的,况且,哪怕都是假的,却也反而是好事,我倒宁愿林知章又是再诓我们。”
品肴的一席话说出了口,我无奈地看着另一侧铁重赞同的眼神,突然觉得平顺安康的我在这里杵着,除了无地自容,竟还生出了些自卑。
我看了眼品肴,语带商量地说了句,“你能不能把你的砍刀扛在肩上,然后再做一个穷凶极恶的表情?”
见品肴一脸莫名地将我望着,我正儿八经地解释到,“你这样,我不大习惯。”
品肴闻言转了转刀柄,果然又划拉出了“噼里啪啦”的火星子,“非要我砍你一刀才舒服?”
我的头不由就摇得像波浪,慌忙摆着双手说道,“……还是算了。”
而另一边,林知章却一直呆愣地握着手里的钱袋子,然后突然抬起头,“小生听闻,品肴姑娘没有味觉,不知可否属实?”
我不知他此言何意,而品肴却已是极坦坦荡荡地应了声是,似是被人如此问及,也未见一丝不快。
林知章握了握手里的钱袋子,“鬼市里有一些传闻说,曾有一人叫苏碧清,以医术登峰造极而见闻,只是可惜她早自多年之前就已经不知生死。若是她还活着,品肴姑娘的味觉,就总还有些希望。幸而这鬼市里没有找不到的行踪,只有不好找知道她行踪的人,小生于这鬼市之中,定会帮品肴姑娘留意,只当答谢品肴姑娘的一念之恩。”
我未曾料想,这偶然遇到的林知章身上,竟系着这么个天大的好消息。有句话说,所有的偶然皆是必然,只因品肴的一时好心,才有了这因果循环,算个福报。想至此处,我看了眼犹木木呆呆的品肴,忍不住就有些想哭,太好了,一想到可以不用再吃那么难吃的菜,就又有了可以多活两年的希望了。
情之所至,林知章忍不住便又要作诗,我们一行三人匆忙拜别,扛着门面铺子里真正假假的所有三足麒麟马,就打算回寨子。
可是当来到了鬼市那扇焦黄的大门前,回过头,却不知铁重于何时不知了踪影。
我看了眼因得回了紫玉珠子而一扫脸上的阴霾,有些兴高采烈的品肴,勾着嘴角问了句,“他拆了寨子里那么多东西,不如就此将他甩了?”
品肴侧过头问了句,“他又不是三岁的孩子,找不回寨子的路,况且寨子里他共埋了多少机关,你都摸清楚了?”
我闻言义正言辞地说道,“他在寨子里也已小住了些日子,怎么也生了些感情,就这么将他甩了,突然又有些舍不得。”
品肴半侧了头又看了我一眼,然后一把将砍刀扛在肩上,刻意与我拉开了些距离,寻铁重去了。
苏绍言说这鬼市是依卦相而建,含着八八六十四种变化,行至死路而又绝处逢生,用的是建构墓陵的法子。而我看着这只觉得寻常的街道与屋舍,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就这么左顾右看地走着,刚行了一条街,就正正地撞上了一个人,还好这装着三足麒麟马的包袱我握得紧,才没有将其摔地散落在地上。我爬起身子就去看撞着的人,那人捡起掉落的斗笠戴回头上,一言不发转身就要走,因而他的样子我便也仅看了个模糊的轮廓。
我隐约见他生了双三角眼,不觉皱了眉,上前一步就拦了他的去路,笑着说道,“少爷我看着你有些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这人向下又拉了拉斗笠,然后将头垂至更低,便几乎将面容遮了个干干净净,然后挑起我的胳膊,疾步而去。
我回转过头看了眼他转瞬就消失在了人群中的身影,可这一转头,却在路边的一个古玩摊子上,看到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方雕着竹的端砚,体重而轻,质刚而柔,摸之寂寞无纤响,按之如小儿肌肤,温软嫩而不滑,外加又是一方古砚,在路边这么一个摊子上摆着,便尤其扎眼。
我将它拿了握进手里,反复看了看,摊贩子瞧见了,在我面前伸出了五个手指头,“只五十两银子,这砚台就卖给公子您了。”
我闻言梗了一梗,“这么一方上好的端砚,五十两银子,你可是亏了。”
摊贩子闻言叹出一口气,“我做这门生意,怎会看不出这砚台的品相金贵,不瞒公子您说,这砚台摆在我摊子上,每日里都有人看上,可这砚台底下不是还刻着‘光耀门楣’四个字嘛,这砚台,穷书生瞧上了却买不起,怀里揣了些银子买得起的,不是嫌这四个字庸俗,就是嫌这刻着的四个字太丑。”
我闻言有些哑然失笑,龙椅上坐着的那位只说这字是自成一统,他却说的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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