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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嫁祸了
这天晚上谢彩凤喝了太多的水,憋尿憋醒了,一看床头的手机才凌晨五点钟,就下床去了趟厕所,可是她睡觉轻,无论如何再也睡不着,又怕太早起来吵醒了宿舍里的其他人。到了五点四十分,冯飞燕起来了。她是全宿舍最勤奋的一个,每天其他三个人刚起床,她就已经洗漱完毕到外面早读去了。
谢彩凤迷迷糊糊感觉到有人影挡在了她的面前,半睁着眼睛隔着蚊帐往外看,却隐隐约约看见冯飞燕在挤林晶晶的洗面奶!只见冯飞燕若无其事地拿着毛巾洗了脸,又回来拿了林晶晶的化妆水美白乳液一样一样往自己脸上招呼,最后拿起了她的一只液体粉底的空瓶,扭开盖子,把林晶晶的液体粉底挤了一大堆进去,顺带着抹了她的脸。又把林晶晶的美白乳液扭开盖子,兑了点她水杯里的凉白开进去,摇匀放回原处。
谢彩凤惊愕得一动不动地盯着冯飞燕,心里震惊之余也暗暗好笑,天生丽质原来是靠偷用别人的贵价化妆品得来的啊!想不到对方的第六感也是敏锐,想来做贼的都心虚,感官因为紧张而敏锐得堪比雷达了。冯飞燕往蚊帐里一张望,正正对上谢彩凤惊愕得呆若木鸡的目光。冯飞燕面不改色,扭头拿了书包,手臂夹了书,不慌不忙地出外读书去了。
好过硬的心理素质!以不变应万变的超凡临场反应能力!国家简直应该选取她去做国防生,到国外搞潜伏!谢彩凤瞠目结舌,简直要对对冯飞燕的钛合金脸皮和钢筋水泥般坚韧的神经顶礼膜拜。她躺下来发了一会儿呆,心里越来越不安,因为她知道冯飞燕不是什么善茬儿,干的如此好事被自己撞个正着,自己恐怕要成为她的替罪羊了。
谢彩凤心里越来越害怕,冯飞燕平时看自己的眼神总是像看着一个四六不懂的三岁孩子或是一个脑残,她可能早就设好套子等自己钻也说不定的。可是,偷用林晶晶化妆品的又不是她谢彩凤,谅冯飞燕也抓不住什么把柄栽赃吧?
谢彩凤心里搁不住事儿,早上上完了课就马上慌忙跑去找了何昳文,把冯飞燕的所作所为一五一十全告诉了她。何昳文倒也没有大惊小怪,只是说了一句:“之前我去了学生会,那个冯飞燕也在里面当干事,那个人是心眼挺多也挺会来事儿的。你呀,这么没大脑,以后还是尽量不要跟她接触的好。你还真的是要小心她做什么手脚陷害你。”
第二天早上,谢彩凤照例是赖床到最后一个才起来的。她发现自己的毛巾上有一摊淡淡的米色粉状污渍,她那个时候还没有开始用粉底之类的化妆品,所以竟然反应不过来那是什么,随口说了一句:“谁拿我的洗脸毛巾擦什么脏东西了?”旁边正在擦脸的林晶晶盯了她的毛巾一眼,目光有点冷硬,带着点厌恶。
晚上谢彩凤正准备去可是大楼晚自修,陈世清却到她的宿舍敲门来了。陈世清是个矮小瘦弱的身材,尖尖的小枣核脸,尖尖的嘴,戴一副眼镜,五官长得过得去,可是太大众化了,总让人记不住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他唯一的优点是皮肤非常白,加上戴一副眼镜,称得上斯文。
“你怎么过来了?”谢彩凤向宿舍里的人介绍到,“我男朋友陈世清。”
“世清,原来彩凤是你女朋友啊?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冯飞燕很熟络地和陈世清打招呼,她的口气倒是毫不惊讶的。
“是啊。原来飞燕你和彩凤一个宿舍的。那我以后可以常来玩吗?我妈妈让我给你们送月饼来了。”陈世清的眼睛在钟秀华和林晶晶之间一直游移着。
钟秀华是个有灵气的娃娃脸,短而玲珑的瓜子脸打着齐刘海,浓秀的眉毛,圆而大的眼睛黑白分明,目光很灵活,她的鼻子是欧美娃娃脸模特那种短而尖俏的鼻子,嘴唇薄薄的,嘴角很细巧,配着细白瓷一样的皮肤,可以预料得到这么个女生从小到大深受家长和老师的宠爱。
林晶晶是个轮廓精美的鹅蛋脸,鼻子长得非常标准,是个玲珑的单犀鼻,留中分的长卷发凸显了她的这一优点。她的皮肤非常通透洁白,眼睛是柳叶形的,黑眼珠很大,是真正的目若点漆,眼梢有一点点吊,她的长相偏于古典,可是这双眼睛却是又秀洁又妩媚,使她看上去有种说不出的韵味。
陈世清脸红了,唯唯诺诺地话都说不利索了:“那……我先走了。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你们可以让彩凤去找我。”
“彩凤,你男朋友是不是我们系那个刘老师的儿子啊?”陈世清走了之后,钟秀华问道。
“是啊。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的。他爸去年去世了,以前是我爸的同事。”
林晶晶其实已经误以为是谢彩凤一直在偷用她的化妆品,可是她感觉谢彩凤没有什么心计,还不至于让人讨厌,就提点她说:“他妈妈在系里,他只要表现积极一点,肯定可以留校工作的吧。你以后如果真的嫁给他,作为家属,说不定可以有留校工作的指标哦,现在找工作这么难,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了。”林晶晶帮谢彩凤分析道。谢彩凤惊讶于林晶晶的头脑怎么可以反应这么快,而且想起问题来头头是道,她自己懵懵懂懂地和陈世清处了一段时间,竟然完全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冯飞燕一直低着头顾着在整理桌面上的东西,一句话都没有说。
陈世清其实一直都对和谢彩凤谈恋爱提不起兴趣,尤其是进了美女如云的外语系之后,他发现其他女生都是盘靓条顺,谢彩凤反而在人堆里特别显眼,因为她往哪儿一杵都像个冰球运动员。可是他一直都是个乖儿子,不好意思去违背妈妈的旨意。他心里盘算着,等一找到合心意的正妹,就冷淡谢彩凤,向她摊牌,让她自己知难而退。
他进了系学生会的宣传部,本来想着他的妈妈是系里的老师,自己做个干事肯定是跑不了的。谁知道名额一时决定不下来,老干事们鼓励他们自荐拉票,他又抹不开面子。这时候一个矮小瘦弱的女生站到了会场讲台前:“既然大家都在犹豫不决,那就让我来毛遂自荐吧。大家好,我是三班的冯飞燕。”
那个女生口才很好,简直是巧舌如簧,看得出她在初中高中是当惯了干部的,简直是那些校领导和老干事肚里的蛔虫,讲的话冠冕堂皇,拍马屁句句都挠得到痒处。结果宣传部干事果然成了她的囊中之物。校领导宣布干事名单时,她站在他旁边,歪过脑袋微笑着对他说:“不好意思哦,做干事不仅仅是有关系就行,还要靠实力的哦。”
他对她本来印象也模糊,在系里一干美女里她实在说不上出众。他只记得她是斜刘海直长发,小方脸,皮肤非常白,所以总爱穿粉红色的衣服。可是她总有办法令人对她印象深刻。无论如何,总比谢彩凤漂亮吧,他想,冯飞燕白,瘦,骨骼纤细,收拾收拾也是很养眼的。
大家一起在宣传部,相处下来,有时大家聊起来,他知道她在老家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心里还小小有点失落。他感觉冯飞燕还是很可爱的,比如她穿了一件好看的裙子,会问他漂不漂亮,她跳舞也很厉害。冯飞燕皮肤雪白,平常喜欢穿淡粉色短裙,涂透明唇彩,她身上有淡淡的玫瑰古龙水的味道,这样才像个女孩子。
而谢彩凤只能一年四季穿T恤工装裤,来掩饰因为高中三年参加田径队锻炼过度,而过分粗壮的大腿和小腿。当然,他对谢彩凤越来越失望,她缺少女孩子的活泼娇俏的味道,谢彩凤很少穿裙子,而且穿起裙子来也不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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