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在人间,也非在人间

作者:夏安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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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我都记不得那是第几次提分手了。多少次的疤痕,多少次的哭泣,多少次的哀求,到这一次我必须要分的无情。
      那一天,他拿了一把刀来到养母家。我看到后,冷冷一笑,告诉他,“如果你要死,就死远一点,不要把我们家大门弄脏。”后来,我将大门紧闭,转身回屋。
      女人的心,在绝情的时候真的冷若冰霜。除了他接送我的那小半年,也许,我从未在他那里感觉到其他被爱。更何况,他那天天想要和他在一起的妹妹,我也不想争了。他那觉得我上赶着的家人们,我也不想陪了。如果让我用余生全部如此,我会累的。我不想了。
      那一刻,我不知道他在外面会想什么。但是,终于还是结束了。后来,他住院了,说是胃出血,也说是因为过于想我,时不时都会吐血。无论真假,我从未看他,也不再联系他。而他在医院住了半个月,之后消失。
      我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
      其实还有很重要的一件事,那个时候我很喜欢玩百度贴吧。那个时候我在贴吧里发表我和初恋的故事,然后进行所谓的盖楼层。但是看到的人没有一个人祝福我们,反而说他配不上我,说我的行为过于幼稚,说我太过于惯着他等等。那个时候的我还不听,各种替他狡辩。然后我被骂。只因为我恋爱脑,而失去了自我。
      那个楼断断续续盖了一年多。终于,这一切还是结束了。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虽然不化妆,但是我长得并不丑。那个时候很瘦,经常一个马尾辫,在他们眼里就是那种邻家小妹。我要表达的是,其实我很招人喜欢。给我表白的人很多,但是因为当时和他谈着,所以自然都是拒绝的。
      和他分了之后。我其实是放不下的。但是我又觉得我真的该放下。所以,我该怎么去做,才能将这三年的情感给放下,告诉自己,他不值得呢?
      后来,有个人在贴吧里出现了,他说他叫做魏博。
      他告诉我,其实他关注我很久了,他很羡慕我对前任的感情。但是他觉得薛金保不适合我,说我适合更好的。
      我那个时候需要什么呢?
      我需要的,仍旧是一个愿意爱我,又或者不爱我,只要能带我离开这个家的人就可以了。
      魏博出现了。
      他比薛金保长得好看,文质彬彬。第一次见面,他带了一堆零食找我。之后两个人聊得很好,我觉得我可以试试。
      那个时候他当兵,但是因为一点小问题,来我这个城市做手术。现在是修养时间。于是后来,我抽空去医院看过他一回。之后就开始培养感情的聊天。
      没多久,他告诉我,“如果你喜欢我,你就要证明。”
      那么,我该怎么证明呢?是不是只有证明了,才能继续这段感情,然后才可以结婚,带我离开呢?
      那一刻,我突然想起薛金保曾经讲过的:如果你要和谁在一起,就必须和他睡觉。
      所以后来,当我真的和他睡在一起之后,我又觉得心里特别不甘心。为什么喜欢一个人的证明,就一定是睡觉呢?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证明了吗?
      那时候,我发短信给薛金保,告诉他,我为了证明我喜欢别人,如他所说的和别人睡了。
      他那时候发了什么,我忘了。但是,魏博走了。
      他告诉我,他家很远,他父母接受不了远嫁,所以那一次之后,人就消失了。
      那个时候,我信了。
      可是现在,你让我去想这件事,什么叫做远嫁?女人从一个很远的地方到另一个地方,那才叫做远嫁好吗?明明是我为了他离开自己的家乡,那时候为什么我会信了他的话呢?不过有一点很好,那就是,他并没有骗我很久。
      我记得第一次和他在外面开房时,因为从未开过,我想住好的,却又不敢住。所以当他骑车带我去找时,在一个小宾馆停留,我只是摇摇头说不想。然后他带我换另一个看着还不错的地方时,我才走了进去。
      是啊,那时候我自卑的连房间都不敢去选。
      突然想起他唯一做过温暖我的事,那时候他一直骑我的电动车,然后他告诉我,“骑车的时候,如果过左边一定要打左方向灯。右边,要打右边方向灯,这样比较安全。”
      哈?是的,这就温暖到我了。
      我特么那时候是多么缺爱啊。
      那时候的时间是怎么过的呢?
      每天除了正常的上下班之后,就是回家。
      养母说,他的孩子们没有一个交朋友的,所以希望我也一样。可是如果没有朋友,那我平时该做什么呢?
      网络真的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因为现实中没有朋友,所以我仍旧在网络上鬼混。可是我不爱打游戏,也不爱看视频。我每天做的,仍旧是在贴吧聊聊天,找人说说话。我需要的其实也很简单,就是需要人陪。
      除此之外,我还想要有别的爱好。
      篮球足球,肯定是不可以的。羽毛球虽然会一点,但是我不喜欢。跑步爬山真的很累,我也不喜欢。那我可以做什么呢?当我发现世上还有一种叫做台球的娱乐时,我真的觉得很适合我。那么,我就把这个当做我的爱好吧。最起码当有一天,我和谁一起出去玩的时候,总不至于一个娱乐项目都没有吧?
      那一天,在贴吧,我和一个姐姐约打台球。一起去的,还有一个说喜欢我,想要追我的男生。还有一个大我7岁的男人。我以为他是来陪那个姐姐的。
      我还清晰的记得那个男人的名字:谁当真谁上当。
      那一天打台球,仅仅只是打了两个小时的台球,然后就各回各家了。
      那个时候的我总是六七点就得到家。可是那一天我记得回去好像也不是天黑。到家后,大哥问我去哪里了?我实话实说,“打台球去了。”
      我不爱撒谎。但太过诚实,也未必是件好事。
      于是,不务正业,各种鬼混,各种难听的语言再一次扑面而来。直至那一句,“这里不是你的家,你想滚哪儿就滚哪儿去,那样就没有人管你了。”
      难道被人管着,就一定要被骂吗?
      养父时常会说,“无论什么时候,这里都是小倩的家,谁都不能轰她走。”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后来,反而更多了呢?
      我曾经以为找一个年龄大的人,就能带我离开这个家。所以无论一开始我的目的是什么,我以为我只要对他好,他就可以永远和我在一起,然后等到年龄的时候,就可以带我离开这里。
      但是后来我发现,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即使不公平,但是也不能太过于懦弱。
      遇见魏博,他说我适合更好的人。我以为他是更好的人,我以为他也会带我离开。所以他让我证明,那么我就用第一个人的方法,用身体来证明喜欢。但是,为什么发生了,人就不见了呢?
      难道我真的不够好吗?
      难道,真的没有人愿意带我离开吗?
      有一些事情,纵使我不提起,但是每当去回忆的时候,那件事就好像被深深刻画在脑子里一样,永远也无法抹去。所以,我很清楚的记得,我给那两个男人发了相同的一条短信,“你愿意带我离开吗?”
      “你和家里人吵架了吗?”那个说喜欢我的男孩回复道,“你不要往心里去了,你先缓一缓,过两天就好了。”
      而大我七岁的男人回复道,“你现在在哪儿?我来带你走。”
      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救赎。
      耳旁的脏话依旧回放,但是有人愿意带我离开了。等了那么多年,终于愿意有人带我离开这个家。不会把我当成利用品,不会把我当成皮球,只因为我是我,所以愿意带我走。
      那一刻,我愿意。
      那个晚上,我没有让他过来。但是,第二天我和他见了面。
      那时候我没有了工作,他有个表妹在三福,他就转介绍让我过去。而那个时候,三福是我这个城市里唯一的时尚品,最起码在那个时候真的很火。然后我的工资,在最高的时候可以拿到四千块。只因为我是销冠。
      他叫做郭秋成。他离异,有一个五岁的女儿。在我18岁的时候,我选择和他在一起了。
      谁没有自己的过往呢?所以他离婚的原因,我从不过问。我只是因为他那句愿意带我走,我就愿意跟他走。
      那个时候,他家是在另一个县城里的村里。有时候,他会在他朋友那里住上几天,时常手机联系。他问过我,我年龄这么小,是否会介意他离过婚?是否有勇气做他女儿的妈妈?
      我说没关系,我不介意。我虽然没有孩子,但是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后来,每当我休息的时候,他就接他女儿出来,我们就带她一起玩。因为她爱吃开心果,那个时候最贵的55一斤,但是每一次回去都会买给她。我记得当时第一次去见她,我还给她买了一个能播放音乐的小兔子,128元。虽然那个时候工资是很高,但是也是那个时候,我的收入几乎都归我所有。而他没有工作,所以他的很多开支,大多由我来。我不介意,也不在乎。
      因为我一直认为钱这件东西就是为了让人开心而存在的一个物品。又或者说,如果用钱可以留住一个人的心,未尝不可。当然,如果为了证明喜欢,那就用身体。薛金保这句话就好像成了至理名言一样,我再一次为了证明喜欢,又一次如此。
      包括现在,每当我回想过往,我都会说,“你看,我给他钱花,给他人睡,还不找事,你觉得谁愿意离开我呢?”
      三福那个时候,每月都会有一天进行盘货。而那个时间,我是唯一回不了家的。因为有的时候等盘完货,都已经凌晨三四点了,然后第二天八九点继续上班,又或者下午两三点继续上班,这看自己的情况了。
      也唯独只有那么一天,他会准时来接我,然后一起去他的姐姐家住一晚。
      那个时候,凌晨的馄饨,在那个冬天显得格外温暖。
      有一天,他带我去买了一身保暖衣,都市丽人的。那个时候第一次进有牌子的店,粉色的,168元。他买给我后,我开心的向身边的同事们炫耀。她们都知道我和这个大我七岁,还有个女儿的男人在一起,因为我这个人从来藏不住秘密。我和谁在一起,那就会公布于世。因为我在一起,就是我想和他永远的在一起,想结婚,想离开,想有自己的小家,不再寄人篱下。仅此而已。
      但是她们对于我炫耀这件事,完全的嗤之以鼻,嘲讽的笑道,“你给他花的钱,够给你自己买多少保暖衣了呢?”
      是啊。当我在吃三块钱一个的饼当午饭时,我会毫不犹豫的给他女儿买一二百的开心果。
      我对别人一直很好。
      可是,我对我自己好过吗?
      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没有意识到自己问题。我只想离开。只想离开。只想离开而已。
      和他在一起这件事我的养母自然是知道的。那个时候的她真的要被气坏了。
      她完全不能理解,18岁的我,长得好看,年轻,工资也不错,为什么会找一个长相一般,离异还有孩子,还大我那么多岁的男人。
      她劝,她哭,她闹。我无动于衷。
      后来的一天,我在床上躺着,她趴在床上,哭的不像话,讲述着养我多么的不容易,希望我不要再跟这样的人再在一起。毕竟,那个时候的他连工作都没有。房子还是老家的村里,一无所有。
      她哭的真的很惨。就好像那个时候,我苦苦哀求要那八百块钱,她却说我像死了爹一样。
      那个时候,我的心真的很冷。毫无知觉的玩着手机。其实即使没有手机,我也只是不想理会这件事情而已。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只觉得如果天天要被人轰,那就自己找人离开,眼不见为净,是谁都可以。
      我的大哥真的受不了了。他一把抢过我的手机,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再一次朝我吼道,大概意思就是,既然全家都管不住你,你也这么不听话,那你就滚吧。
      是的。每次一吵架,每次我一不乖,永远都是滚吧。
      嗯,我会滚的。我会让他带我滚出这个家的。
      冷漠。我依旧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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