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在人间,也非在人间

作者:夏安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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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我想分手了。
      我不想要爱了。
      我不想这样一次又一次,不管我是否愿意的发生关系了。
      这样的爱,我不想要了。

      我终于向他提出了分手。在那个深夜。
      然后他告诉我,他快要死了。因为他开始用刀来划伤自己了。他告诉我,如果离开我,他活不下去的。
      晚上十二点,在所有人睡得很熟的那个夜里。我一个走了半个小时的夜路,穿过了那条黑黑的街道,来到了终于可以打到车的南边。我坐上了车,来到了他家。
      当我看到他时,他笑了。就好像在嘲笑我,知道我舍不得一样。
      后来,发生关系。之后,我又离开。
      和他吵架的期间,我的手臂也被划了一道又一道的伤痕,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在自己的身上留下烟疤。学会了拍照给他看,让他也会心疼,让他也会因为我疼而流泪。我以为这是在乎。我真的以为,这就是在乎。所以,我的每一条疤,我觉得都值得。
      那个时候,他一个月大概会来找我三四次。直到有一天,那个早上,当我们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已经六点了。而那个时间点,养母的一家都已经差不多醒来了。
      对啊,忘了讲最重要的一点。曾经和我睡一张床的大姐早已经结婚,所以那个时候家里只有养父母一个屋子,哥嫂一个屋子,然后还有我自己。我那个屋子是要穿过客厅才可以进来的。有时候胆子大的时候,在他进来之后,还会带他去隔壁一起去冲个澡,再从厨房小心翼翼的穿过客厅。而当有人清醒的时候,当发觉他们要来我屋里的时候,他会麻溜的躲在床底。无人发觉。
      可是那个早上,我们醒晚了,养母他们都已经起床了。趁着他们没注意,我小心翼翼的开门,然后指挥他,带着他快一点溜出去。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最后关门时,我的大哥发现了这件事。因为客厅路过之后,就是他卧室的对门。而他的窗户,正好能够看到正门口。
      那个时候我是真的没有注意到他。也许他那个时候已经在清醒的玩起电脑来,只不过被帘子挡住,所以我未曾注意。可是,既然被发现,那我该怎么说呢?
      他窜出去,跑到门口,很是生气的质问我,“那个人是谁?”
      门外只是一条街道,除了电线杆,只留下他往前走的背影。而那条街上,只有他一个人。
      我装作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他很生气,但是却对我无可奈何。
      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没有多久,薛金保居然又转了回来。因为他的手机忘带了。对于我被发现这件事,他更在意的,居然是他的手机。
      后来,手机给了他。
      我得到一阵听不下去的辱骂也是正常的,类似于不要脸啊,恶心啊,大概如此罢了。
      之后,我再未带他来过家里。因为我觉得,这里已经不安全了。也许我大哥从未对养母他们讲过,但是这件事的发生,已经让他对我产生了厌恶。如今我现在的年龄,每当我回想当初的那些事时,就会觉得,多吃几年饭的人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那个时候的我,又怎么会听劝呢?反之,被厌恶的多了,觉得自己更是无所谓的态度。之后,便随波逐流去吧。
      很快,平安夜到了。
      那时候我还在蛋糕店,他拿了一个苹果,然后来接我,说带我要一起去过平安夜。那是我第一次在市区里面过这样的节日,心里既期待又慌张。市区很热闹,到处都挂满了圣诞树和彩灯。人群中的人们都穿着漂亮的衣服,手里拿着祝福的苹果或橙子,又或者一大束鲜花,熙熙攘攘,热热闹闹。
      只不过,从未见过这些场面的我,小心翼翼的拉着他的手不敢放开。我的内心欢喜,却不敢动一下。生怕在这人群中走丢,再也找不到他。
      他让我在固定的位置等着,告诉我,他的妹妹和他的兄弟要一起过来。他说那是他高中时期关系最好的妹妹和异性兄弟。他说那个妹妹很喜欢他,但是他不想,所以就认了妹妹。这次平安夜,他约她们一起来陪我过。
      我隐约记得,我和他大概八点多就已经到了。但是当他的妹妹到的时候,都已经快十点半了。是的,我们中间任何事情都没有做,也没有跟着人群一起去欣赏好看的夜景或者什么。只是陪着他干等,中间他给她打电话,很大声的冲着电话里凶。然后见面后,又很大声的向她吼道,斥责她为什么来的这么晚。
      之后,就带我回去了。
      是的,我的第一个平安夜就是这么度过的。
      但是我还清晰的记得,他的那个妹妹长得很漂亮,穿着打扮,对比17岁的我,我简直就是一个土包子。而他的那个异性兄弟,和他妹妹又是最好的朋友,所以她对于薛金保选择我,而不是他漂亮妹妹的这件事,内心很不舒服。
      所以后来很多次在一起唱歌的时候,当他出去时,她就告诉我,他那个时候对他的妹妹有多好多好,而他们又有多么的般配等等。
      如果她那么喜欢他的话,那么,你们就在一起吧?
      我那个时候又开始自卑。选择退缩。他一次次反驳,选择与我继续在一起。
      蛋糕店的工作越来越累了。所以,我又换了一个新的工作,在离我家半个小时距离的大超市,开始售卖那些医疗保健品,就如按摩枕,足疗仪等等。
      这是一份相对轻松的工作。每天我都要面对来这里图免费按摩的老年人,我听他们讲话,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那个时候的工资,仍旧是八百块。
      薛金保和他的爸爸依旧在做着维修家电的工作。工资虽然没有,但是偶尔会有一点点零花钱。只不过,那个时候的我们好像也花不了什么钱一样。最起码,我那个时候的工资全部交给养母,然后记得那个时候因为生活费也只有几十的情况下,我在超市买了两块钱五个的白吉馍白饼,然后带着家里的芥菜,吃了一周。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开始有自己的助力车,每次等他忙完之后,都会过来陪我。而我的工作,分为早上和下午。下午两点多上班的时候,晚上九点下班。
      我讲过,回养母的村需要经过一个很长很黑的路。从南往北走,那条路其实有一些乱,有的时候会有一些醉酒的,又或者路的两旁有固定的红灯区。所以那个时候,那个深夜,我偷偷走过去打车找他,真的是一件特别勇敢的事情。只不过在一些人眼里,觉得那就是一个笑话罢了。
      我的养父每次在我晚上下班之后,都会走路过去,在南边等我。日复一日,几乎半年不变。在他有自己的助力车后,每个下午有空后,他都会骑车过来接我,然后送我回去,他再回家去。他来我这里半个小时路程,送我半个小时,回他家一个小时。好像那个冬天,无论风雨,他都会来。那时候真的觉得这就是爱了吧。
      无论养父还是他,这些应该都是。
      有一天,他的姑姑给我送来了一个袋子,说是他妈妈精心给我挑选的衣服。我开心的不得了。但是当我打开之后,发现那是在我们最便宜的批发市场买的,一百块四件的短袖。
      而那个时候,养母在不久前因为我喜欢一条裙子,哪怕卖150元,她也给我买了。而我的大姐,因为我喜欢那件短袖,85一件,也给我拿了。为什么能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在我小的时候,很多衣服其实都是捡着姐姐们剩下的衣服来穿的。所以长大之后,在工资只有八百,而又因为我喜欢,就给我买这种价位的衣服,那时候真的是对我很好。可是,他妈妈却给我了一百元四件的,所以,我在她的心里,应该只值这个价位吧?
      突然想起,那时候第一次见到他父母,我就是穿着那件我认为很漂亮的裙子,在那个夏天的某一天。那时候他家还有自己维修家电的店铺,那天很热,我去找他。然后那天应该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毕竟,我也不是重要的人。
      没有所谓的见面第一次红包。也好像第一次就主动给他家洗碗了吗?这个我忘记了。但是只有两台风扇呼呼的吹着,那时候还不懂什么叫做化妆,所以汗流满面也是无所谓的。只记得当时好像坐了很久,然后就自己坐车回去了。那个时候的态度,显而易见,只是那个时候的我不懂而已。
      后来我记得去他家里,他爷爷奶奶还健在。然后好像因为一件什么小事,他奶奶也凶过我一次。虽然不严重,但是那个时候的我已经不被他家人瞧得起。也许是因为我从未让他花过什么大钱,也从过要过什么贵重物品,甚至于在一起三年,只有过一次蓝玫瑰和一只粉色大熊,在我18岁生日的时候。之后,就好像也没有要过什么了。
      我记得当时他送了一个项链给我,一看就是两元店的那种。然后他还用一个红色盒子装着,显得比较高档。但是打开一看,真的带不出来。就如他后来问我为什么不穿他妈妈给我买的衣服时,我也只是说,“啊,下次吧。”
      物质在那个年龄是不存在的。嫌贫的话,一开始我也不会和他在一起了。我要的,只是一个人的爱而已。只不过在这份爱里,我好像从未被珍惜,也未曾被他家人在意过。
      又过了一个年。
      助力车开始被严查,禁止在市区骑行。
      那个时候他还没有换,以为偷摸着来就好。可是在接送我的时候,当他看到交警那一刻,他让我下车,然后飞一般的向北骑过去。但是滑稽的是,北边有一□□警,所以他就被扣了下来。
      木木有一个弟弟,那是我的亲舅舅,他那时候是偷着卖野味的。我知道那是违法生意,但是那个时候我只知道他认识很多领导。所以当他被扣下的那一刻,我就给我的舅舅打了电话,告诉他这件事。
      当时处理的方式是,他住三天,车扣下,就没事了。
      而我的舅舅给我的解决方式,让我拿八百块,去某地方找某人,给他钱之后,薛金保就可以直接就走了。
      我让他等我。然后打车回去,问养母借钱。
      这件事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我哭的眼泪止不住,告诉她,他是因为接送我,才被交警捉住的。我不想让他在里面住,我想让他出来。我需要八百块。我求她给我。因为那个时候的工资都给了她,我除了找她,别无他法。
      大概哭了近半个小时吗?她痛骂我哭的就好像死了爹一样,说我多管闲事。但是后来,那八百还是给了。
      我打车,去了那个地方,见了那个人,钱给他之后,薛金保果然放了出来。
      我那时候觉得,啊,我这个舅舅好厉害。
      当他出来后,我送他回家。然后他的家人都在。他的爸爸从包中拿出一沓钱,然后递给我,“他住三天怎么了?我们挣这八百块钱有多难,你知道吗?你就让他出来。就住三天而已。”
      我接过钱,看着手里那五块,十块,几十凑成的八百块。那个时候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自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
      原来在他们这里,住三天原来是无所谓的。而我,也许是电视剧看多了,总觉得在拘留所里会被人打,不想他受伤,所以才会借钱让他出来。但是对于他家庭的情况,那一刻,我好像觉得自己做错了。
      当然,我做错的不仅仅是拿了八百去帮他。更重要的是,既然贫富差距这么大,他们觉得我是上赶着过来的,那么廉价。那,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和他结婚,永远在一起了,难道我也要过他们的日子吗?我要永远被他们瞧不起吗?
      我不想。
      后来回去之后,我把钱给了养母。
      那个晚上,我的妹妹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你知不知道,就因为你说不想让他住三天。那个人问舅舅要了一只老鹰。然后他就找了只老鹰,你才能只给八百,他这才能出来。要不,你以为就八百他就可以出来了吗?你就是为了不让他住三天,如果舅舅被捉到,要住十年的!”
      那一刻,突然想到他爸爸的话。又想到我舅舅因为我,只是不想他三天,而差点换他十年。
      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我和他,真的该结束了。
      我记得那个时候,他老家拆迁赔了两套房子,然后他那个房子还没有开始装修多少时,我和朋友过去找他。那个时候,我骑着一辆小电动车,锁的好好的。但是在他家待了没多久,下来的时候,车丢了。
      他那时候只知道带着我在各种楼道跑来跑去的去找,说估计被藏起来了。
      而我,只觉得既然被偷了,就肯定是找不回来的。所以我劝他就算了。
      后来回家,养母问我,“车呢?”
      我撇了撇嘴,“丢了。”
      当然,被骂是正常的。可是那时候,很多人告诉我,你的车是因为找他,在他家楼下丢的,他应该赔给你一些的。我不知道他们当时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毕竟找他的人是我。但是不得不说的是,丢车这件事,除了他自己知道之外,他从未向他家人提过。也许觉得没有必要,毕竟最后面对这些问题的,是我,是我的家人。
      与他无关。
      所以,我以后都想与他无关了。
      我和他,不该是一个世界的人。
      哪怕一开始,我是觉得他年龄大,想要和他在一起。但是,我的不嫌弃,我的不在乎,变成了什么呢?他的肆无忌惮,恃宠而骄,为所欲为,以及他家人瞧不起我的态度。
      我真的要断了。无论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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