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在人间,也非在人间

作者:夏安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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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逃出去,快逃出去,快离开这个家……这个是家吗?为什么我还要在这里留下?为什么我感觉不到爱。为什么我觉得我自己好累。为什么我会被人天天轰着出去……一个温暖的家,不应该暖暖的吗?为什么我的心是那样的冰冷。为什么我想要离开。为什么我想要逃离这一切……我该怎么逃离这样的生活呢?我该做些什么呢?
      谁能够替代我呢?谁又能带我离开呢?我能做些什么呢?

      2008年,我15岁。
      我没有像徐九零说的那样,努力学习,考上一个好的高中。我没有。我再一次找了借口,告诉自己只是因为讨厌学习,所以没有上一所好的学校。后来,养父给我找了人,进了村口的一所中专学校。
      什么样的人会去上中专呢?要不,就是考上高中,但是没有钱上大学,又或者想学技术的人会来到这里。要不,就是我这种没有好好学习,来这里打着学技术,其实来混日子,等着成年就可以找工作的人。但是像我这种只是因为不好好学习来这里的,反而没有多少。更多的是,就是因为在学校调皮捣蛋甚至被开除,而不得已来这里继续混下去成年的更多。所以很搞笑的,我成了班里的优等生。
      在我在毋家时那个村里的小学之后,这是又隔了多少年,我又变成了神奇的优等生。凤凰自然是没有的。在一群野鸡里,我成了最乖的一只。想想都觉得搞笑。
      三月,开学没多久,学校让组织演讲,每个班里都出了一个人。我作为班里的优等生,我去了。然后在那里认识了乔坤。不,那个时候,他叫做薛金保。
      他那时候坐在我的旁边,我第一次在学校见到那么老成的学生,胡子茬很长,瘦瘦的,衣服破破的。这就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当时演讲的什么内容我忘记了。但是最后,我没有得奖,心里很不舒服。而他,得了二等奖。隐约记得那个时候应该和他聊了不少话,觉得这个人还可以,所以就加了□□,之后等这个比赛结束之后,就各回各班。我学的是电脑,他是电工,只隔了三个班级。仅此而已。
      原本,我以为我和他之间不会有什么交集。所以在清明节来临时,我发现上面显示是他的生日。于是很客气的说了声,“生日快乐。”他说了,“谢谢”。之后就一直很少说话。因为那个时候发生的事情,距今已经整整17年。很多事情让我再一次回忆,有记忆,但也有忘记。只能大概讲述一些。不过这个人,真的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导师。我真的是无比感谢他。
      “我希望从今以后,你不要为了离开一个炼狱,而又跳入另一个炼狱。”这是我其中一个闺蜜在两年前对我说的话。是的,她的这句话很全面。因为我的过去,就是一个接一个的跳进去,再爬出来。无论哪一个,直至2023年11月,彻底截止。
      我不会再跳了。我永远不会再跳了。
      2008年,那个时候我应该是在养母家里过得特别特别压抑的。要不,我怎么会去找薛金保呢?薛金保是那个学校里面,我所认识的里面年龄最大的一个学生。因为很多学生都是初中毕业才来的,而他是因为考上了高中,但是因为家里穷,又想学技术,就来到了这个学校。他的家很远,每天需要坐公交车近半个多小时才能来学校,所以很多时候的中午他为了省车费,直接就不回去。毕竟中午的放学时间本就不长,所以早上来,下午走,这是他的规律。
      为什么会找年龄大的人呢?不知怎的,那个时候就觉得,年龄大的人会照顾人,会心疼人,会有安全感。所以在那个我想要逃离的时刻,我决定和薛金保在一起。而我,又怎么能够和他在一起呢?
      当我在□□上告诉他,我想要和他谈对象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其实有喜欢的人了。只不过那个是他的妹妹。但是那个妹妹的身世只不过如我类似,从小被送过来的而已,只不过他暂时不能提出来。他告诉我,他暂时放不下她。
      因为太渴望被爱,所以我说,“没关系,我不在乎。我会追你,但我也会等你喜欢上我为止。”
      那个时间,说来也很巧。明明逃离的心都已经快要卡到嗓子眼了,可是那个时候,养母,毋家,甚至木木,他们见到我时,就会偶尔给我个零花钱。那个时候,我都感觉我每周都快有五十块的零花钱了。而又很搞笑的是,就是如我刚开始所说,他的家庭条件很不好,所以他一周能有五十,就已经很好了。而这些钱对于我来说,刚好是我将他拿下的前提。
      就如我13岁喜欢徐九零时,我对他的喜欢,只能唱他喜欢的歌,将他喜欢的孙燕姿照片统统洗好,寄给他。他当时也是感动的。所以那个时候我就明白,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你就必须得对他好。当然,我和他又从未真的见过。所以,除了那些小事,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可是薛金保在我的身边啊。那么,我该怎么拿下他呢?为了我以后的爱,我总要做些什么。
      是的,一开始我的目标就明确。所以我和他的开始,从不是因为爱,而是为了得到爱,而做的铺垫,假装很在乎罢了。现在想想,我那个时候真的不是一个好人。
      因为我是优等生,因为养父和学校的老师们认识,我找到我的老师,告诉他我想去学电工。我又找到他的老师,告诉他,我想去他的班里待上一周。但是,我点名和薛金保坐在一起。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神奇的是,两个老师都同意了。而且很搞笑的是,他还让他们班里的同学将我的桌子给搬了过来,然后顺理成章的坐在了薛金保的旁边。
      那个时候,电工的班里只有三个女生。所以那个时候,班里的男生都在起哄。但是在起哄之后,没多久留下的,是满满的疑惑与羡慕。
      从我和他做同桌开始,每天早饭,我买。他每次来到学校之后,抽屉里都会有一个卷饼或者一瓶奶。中午,我尽早回家,然后每天中午偷摸着给他做饭,送饭。他如果去网吧,我就去网吧陪他,给他买饮料和零食。下午放学,我就陪着他,两个人从一开始的一起走,到后来的拉着手走,然后每一天都将他送到车站。然后偶尔,我会因为他说喜欢巧克力,就给他买巧克力蛋糕。因为他顺口一提的某件小事,就直接记在心里,然后照做。这些事,维持了一周。因为一周之后,我就又回到了我的班里。
      那个时候,他的同学们都不理解为什么我会对他那么好。但是那个时间好像真的很流行恋爱,班里的三个女生都有她们的对象,然后他们就会让她们向我学习。当然,像我这种人,难找。毕竟,我属于完全的付出型。而且,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我这所有的行为,想要的只是感动他,让他属于我,再将他的爱给我。如果我有满满的爱,那么,我这一切的努力也就值得了。
      后来,回到自己的班里之后,我仍旧会每天早上买上早饭。巧的是,我有两个初中同学和他是同学,所以每天都是让他们把早饭给他放进桌子里。他们也乐此不疲。
      是的。结果是,我拿下了他。可是,拿下的,只是他。爱呢?
      我永远记得,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的那一天。我们在班里,也有微微的震动。然后我在纸上写上了字,大概意思是,如果世界即将灭亡,我希望能和你一起死去。
      后来,一有空他就喜欢带我一起去学校后面的教学楼,然后在没有学生的楼道里亲我,抱我。然后带我去卫生间,让我看他的□□。
      15岁,那一刻,我慌了。
      那个时候的我,还以为,两个人的恋爱,是从一开始的害羞,到拥抱,到牵手,到接吻。而那种事情,是要等两个人深深爱着对方之后,想要永远和对方在一起之后,结了婚之后才可以发生的事情。
      可是他却告诉我,“嗯,这是正常的。情侣之间现在都是这个样子。”
      是的,他应该是被我拿下了吧?但是,爱呢?这就是爱吗?
      也许是因为从小就不会反抗,或者知道反抗无效。所以无论他对我做什么,我都会觉得,嗯,我可以接受。又或者说,他比我大,懂得多,我听他的,总是没有错的。
      后来的日子,我一如既往地送他去车站,给他送饭,两个人一起享受回家的路上。再后来,送他去车站,就变成了他送我回家。养母家就在学校的南面,车站在西面。我们就从学校走向西面,再走向南面,从一条又一条的小巷子里穿过。我们会在里面牵手,接吻,说上很多话,乐此不疲的再向东走去,看着我回去之后,他再离开。
      回去之后,也会发消息,会暧昧。真的像两个人谈恋爱一样,互相说着思念。
      虽然到现在我也不理解,我到底有没有喜欢过他。毕竟我那个时候选择和他在一起,只是为了得到爱而已。而不是对他突然的好感,又或者因为他某件事的感动。这些他从未给过。
      记得很清楚。和他在一起的第一个生日。他告诉我,他拿了八百块钱。当时我很惊讶。毕竟这个对他来说已经很多了。但是后来,他带我去肯德基吃了一个甜筒。因为从未去过,当我把甜筒外面那层壳吃掉的时候,他告诉我这个是不能吃的。那个时候的我自然是羞愧难当。但是如果放现在,是谁规定哪一个冰激凌的外壳不能吃呢?而且更搞笑的是,他的八百块,是为了让我陪他一起选一部他自己的手机而已。
      是的,仅此而已。
      后来过了一年多,学校里的学生都纷纷被送去富士康打工。他也一样。
      那段时间,我在家里经过养父的介绍,去一家很小的磨轮公司上班。什么是磨轮呢?就是零食袋子上显示的生产日期,那些黑色的印字就是磨轮。而有多小呢?老板,员工和我,就我们三个人。但是在2009年,那个时候我的工资居然有一千块了。其实已经很好了。而且那份工作很是清闲,只要在各种零食袋子上找那些商家电话,联系他们,看他们是否需要磨轮就可以了。但是,因为太清闲了。我觉得我拿的工资对不起我的体力。毕竟,我什么都没有做。
      后来,我去了我一个舅舅家的蛋糕店做学徒。每个月八百块,要做很多事,也要学习很多。虽然有些累,但是却很充实。
      那个时候,我还是有跟他一直联系。但是毕竟异地,矛盾升起来的时候,真的是没有办法止住的。毕竟他还是那样的直男。
      那一天下午,我还在蛋糕店。店里的蛋糕盒子快没有了,舅舅让我回家去拿。他们家就在蛋糕店隔壁,很近。
      那时候,我忘了是第几次跟他提分手。但是当我推开门时,发现他就站在店门口。就如一开始见面那样,胡茬很多,人很瘦,破旧的衣裳。因为不想让人知道,我直接进小区,他也跟了过来。
      后来,和好了。
      那一年冬天,16岁的我在去清洗那一个个蛋糕模具的时候,我的手仍旧冻得通红,仍旧会裂开。粗的像胡萝卜的手指,让我小心翼翼而又自卑。只是他那个时候,已经被我带到了舅舅面前。所以那个时候很多清洗的,都是他有空就来,而我,做着其他就好。
      现在想想,其实那个时候的矛盾也许并不多,最起码讲起来的时候也是蛮温馨的。
      自从他从富士康回来之后,他就跟他爸爸一起做维修家电的工作。那种工作既辛苦又清闲。辛苦时是忙的顾不上,闲的时候是淡季没有活的时候。可是一旦他闲下来,他就给我打电话,我们有空就开始煲电话粥。
      直到有一天,我给他打过去,是他爸爸接的,那头直接讲道“你们两个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吗?天天打电话,这都浪费多少电话费了!”
      无缘无故的被吵。我一时不知道,自己还该不该继续。
      后来他打过来,说他跟他爸爸吵了一架。但是后来,我们的电话确实打了很少了。也许,电话费真的很贵,有什么话还是当面说比较好。
      和他刚认识的时候,他说过他喜欢他的一个妹妹。但是后来,他说他喜欢上我了。
      当我17岁的时候,他带我去了他家里,然后发生了第一次。因为没有见血,所以他问我,“你怎么就没出血呢?”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回答。因为那时候的我,下床走路都是打颤的。可是没有血。他怀疑我不是第一次。哪怕那个时候我已经走不成路。但是,想到多年前的哥哥,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了。
      我陷入了自我循环。各种自卑。
      我和他在一起,从未开过一次房。因为没有钱。不是他家,就是我家。
      是的,我带他回养母家。
      在每一次养父母都睡着,在我的哥哥嫂子都睡着之后。他那时候就躲在我家后面的围墙后,然后都睡着之后,我发消息,他就过来。我偷偷跑出去,小心翼翼的打开门,他进来。我又偷偷锁上,回屋。
      我们会觉得很刺激。但更多的是,没有钱。我的钱全部给养母。他,只是义务帮他爸爸一起工作而已。我的零花钱,只够我们的小零食。房间,真的开不起。
      他告诉我,“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就必须要给他发生关系。”所以后来,哪怕我很抵触这件事,他会给我用药,我也在接受。然后就会小声地告诉他,我疼,我不舒服。
      可是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需要用身体来证明,我爱他。
      毕竟,我要的,是他也爱我,不是吗?

      可是爱一个人,真的要用身体来证明吗?
      如果不舒服,也要发生,这真的是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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