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心十年

作者:月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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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蹦跳记


      (一)

      不,不,不,这不是一种纯粹的幻想,就如我现在嘴里嚼着蔬菜味饼干,写下的东西就一定会有蔬菜的味道一样。

      这要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比如每天中午12:15雷打不动的下课铃,虽然有时学校的钟会莫名其妙地变快或是变慢;比如寝室厕所里挂久了会变臭的垃圾袋,但我们依然坚持装满了再拿去扔;再比如初三毕业照上最底下那一排复制+粘贴上去的校领导,他们的衣着与我们的夏季校服格格不入。

      我不能确定这算不算故事,如果算的话,那么这个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出自己的小说了,我是说如果他/她有这个能力的话;但如果不算的话,那这片姑且叫做“叙事”的文字,就过分精彩了。

      之前坐校车一直要“抢”,在最后一节课下课前几分钟就要把东西收拾好,对老师所讲唯唯连声但心思早就飞到不知哪里去了。我还知道一个有趣的现象:从初中到现在,我所乘坐的每一辆校车都是同类校车里最慢的,或者干脆不来;这就直接导致了不久前的杯具发生——太后帮忙抢占位子,丁L却忘记了拿他的箱子,嚯,最后太后和唐JR在万达转了N圈才找到对方,拿回箱子。所以当我们在某一个星期看到一些赶其他校车的同学因校车未来而满脸抱怨时,心里都是喜滋滋的。

      每个人对占位子都有着同样的热情,像在公交车上为了抢一个位子而头破血流之事屡见不鲜,然而,我却听说过这样一个调查:你愿意为一个座位付出多少钱?调查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人们最多愿意付出10元,然而大部分人只愿给3.5元,他们说,“给那么多钱,还不如直接去打车呢!”

      这真是有趣。

      (二)

      生活中要抢的东西可真多,比如抢厕所,冬天时抢热水,夏天时抢羽毛球场子。然而贯穿全天贯穿春夏秋冬贯穿初一到初三的,也只有抢饭这一老少咸宜的活动了。

      “抢饭”只是一个通俗的名字罢了,我们又是也会形象地叫它“奔饭”、“冲饭”等等(生活就是这样,偶尔一些富有情趣的名字,就会使乏味的东西变得五光十色起来,比如图书馆的那条“情侣走廊”——但我很少去那里,去了那里也从未见过情侣)。关于我个人,开始抢饭的时间大概追溯到初一下学期,我对于我的同伴的龟速忍无可忍,而我至今还记得我拉着她的手穿过长长的走道时碰到顺路上的一些人的脸,只是不知道现在他们还在不在。

      午饭、晚饭也只是全班的竞争,夜宵则是全校的竞争(后来知道是两个年级的竞争)。想来那时真是刺激,作为组长,临下课前几分钟便把作业收好交给科代表,凳子放在桌子上,等待那下课铃声的“命令”(从小老师就教我们“铃声就是命令”,现在我将它贯彻到底)。我一人身兼三人使命,冲到食堂买到夜宵后,还要想方设法不弄脏衣服地端三个碗。坐下,同伴们来了,刚好。我买次都买水饺,她俩却经常吃米线,上面肥肉。

      学校食堂的饮料机卖的饮料2.5元一杯,我们吃完也笑都会去买,只要一杯,我们三人轮流付钱。把三只吸管插穿塑料盖子的时候,我想起花儿的一首歌,“我的果汁分你一半”。有时候饮料机附近会爆棚,那时因为校帅吴L来了。花痴无处不在。(不过可惜的是在这个学校待了四年多的我,到现在还没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最近听说他辍学了,他老妈让他进了娱乐圈,他还开着宝马载着他妈兜风)

      初二上汽的糜烂生活使我迅猛地膨胀,所以到了下学期我便开始减肥。那时食堂开始了配餐制,人人一样,周周一样,吃不吃随便你。民怨沸腾,食堂穿肮脏白制服的大叔大婶们我行我素,他们不再遵循“0.5+0.5>1”的原则(即半份+半份>一份),而是坚持把最难吃的一样菜打在最大的格子里。为此我与同桌在填写食堂一件调查报告时写了满篇牢骚,诸如“我要XXL号鸡腿”“包子三口不见陷”的话语逼得别人哈哈大笑。

      然而现在我们似乎妥协了,在填写意见时也不会有人似我热情高涨义愤填膺,顶多只是大家坐在一起吃饭时常常怀念各自不同的过去。

      (三)

      不过初三的时候,我们的教室搬到了四楼,食堂的窗口也跑到了二楼,那可是很长的一段距离,所以每每中午抢饭都要卯足了劲,可还是抢不过某个同学。而对于犹豫特殊原因教室仍停留在三楼的二十四班的同学们,抢饭倒轻松加愉快的事。他们乐此不疲,每当我们班的窗口还寥寥的时候,他们班的窗口前已排起长龙,而男生总是在前面的。

      对于初三的生活还隐隐有些怀念。首先是国庆节那次并不太尽兴的旅程,用我的某一个小学同学的话来讲就是“玩的是人而不是景”。无论是早起,不合口味的饭菜,通宵娱乐,还是寒夜日出,长途客车,都是一份再珍贵再美好的回忆。所以想想寒假那次去死海还丢了手机,甚至觉得是一种必然。玩兴太浓。

      是啊,玩兴太浓。从未把这些当做是初三,还没日没夜地看小说,看著作,学会了许多粤语歌,百度空间也是人丁兴旺。生命无所谓冲刺,无所谓过渡,更无所谓引起重视,一切也都不过是必然而已。况且比起我想想都要发抖的高三,经常考试又算什么呢?再者于我看来,漫长的复习又不经历考试的忐忑,比经常拿到手中的成绩要痛苦难熬许多吧。

      接着就是直升、军训,想来我也正是那时候锻炼出了惊人的速度,至少不用像现在一些同学一样7:00寝室楼关门而奔波。那是一段实在煎熬的日子,对于任何动静都是草木皆兵,再加上汶川大地震,全体中国人都成了多情而又易动容的动物,动不动哭天抢地,所以我们也变得特别敏感。

      其实原本我关于这些还有很多说话,但万恶之首是那次在生活管理处的惨痛经历,再加上我又实在不是惯于对悲伤旧事重提之人,所以我只有放下笔,作罢,寻一杯清水喝了再写。

      (四)

      前几日打开自己的□□空间,发现赫然排在日志首位的竟是那篇关于《在燕然》的文字。算来《在燕然》是我第一篇已初具雏形的长篇小说,但在这里不想过分提到它,因为本早该完成的它,被无数个残缺不全的日子割裂成了混乱的思绪。如今初二时写的第一章早已被我删除得无影无踪(其实说来惭愧,就是因为第一章过于流畅,我长达一个学期对着电脑再也敲不出半个字来),而剩下的只是可能略显成熟的文字。

      其实这与学校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我那篇半途而废的宫斗文之后,一个我至今都记得的日子——2007年3月8日,我用W老发给我作考试奖励的本子写了我的第一篇言情短篇《隐宫》。至于说是言情,因为之前的暑假里我又是一时兴起写了一篇悬疑短篇,后来开学我又补了一篇续集,就是在□□空间里能找到的《Emma's Café》(在小说网上叫《藤做的咖啡屋》)和《木偶人》。

      我给那本有几个故事的“书”取名叫“凝霜,皓月”,与几个故事里最长也是最后的一个名字相同,我却无法记起是谁模仿谁。在这长达一年多的创作时间里,更多地我选择在晚自习或者语文课上写。那个时候,语文老师讲的课很不耐听,所以自然她的问题也无人反应。她会看向我和另几个同学,似乎要把我们当做“救命稻草”。

      而语文课上的写作又实在是一件既惊险又刺激事,因为她偶尔会走下讲台看看我们是否在认真听课,一看到她我便马上用翻开的语文书将纸盖住,无奈语文书尺寸有限,所以偶尔我也露出端倪。

      那一年我的同桌一直是小X,也多谢她的陪伴和支持。我们一起写小说,一起画画,一起办《开心Rany到孕》(虽然这东西只办了两期就被谢道Rany那个家伙毁了),也一起赶作业。我每写完一篇就给她看,让她提意见。而到现在我让她帮我打的一些文字还在她那里。

      2008年8月7日我写了《凝霜,皓月》的跋,最后,我说:

      谨以此基调我那痛并快乐着的初中生涯。

      (尾巴)

      不知不觉里的岁月,从来都只是纸上谈兵,没有人敢去细想,把年月日换做时分秒挂在墙上,掐指一算竟也不止几个零头。

      新的城外部落上登了新的高三校区的照片。那是一片从未涉足的森林,未来,也是一片从未涉足的森林,因为一旦涉足,就无法全身而退。

      不敢再去怀想初一军训时沾着汗水的袜子。

      或是曾经为娱乐而娱乐的,同生于草稿纸做成的扑克牌。

      还有学期结束时寝室楼下一片狼藉。

      现在我完整地站在那里,黑板时用水洗过后的纤尘不染。

      不,不,不,这真的不是纯粹的幻想。

      否则我的手上,衣袖上,还有未来的试卷上,怎么都会有同样的墨痕呢?

      2009.11/2009.1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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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 蹦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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