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在人间,也非在人间

作者:夏安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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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你要劝劝你三妗,让她好好待你姥姥……”突然的有一天,养母开始劝导我,让我劝生母木木善待她的婆婆。
      当我过去木木那里将话转达给她时,木木说道,“你知道吗?自从你去了她家之后,只要我跟你姥姥发生矛盾,她就会说,你要看在我养在小倩的面子上,你就必须得对我妈妈好。然后我一次又一次因为她照顾你,一次次忍让,直到现在我不想忍了,她就又让你来劝我……”
      什么是爱呢?有人爱我吗?那个因为我手上的水泡流下来的眼泪,那是假的吗?
      那个时候,她告诉我,我的身世之后,我以为是不想隐瞒。而事实是因为她劝阻不了木木,所以告诉我真相,让我自己来当他们之间的引导线,让我来转达她们之间的问题。她想利用我,让木木服软。
      我是什么?传话筒?利用品?
      用照顾我来当借口,让木木一次又一次因为我而妥协。
      让我的出现,让我的劝和,让木木一次又一次因为我而忍让。
      我是什么?我是一个人吗?我是一个正常的人吗?
      木木是谁?
      木木是我的生母。
      她的过去我自然是通过她的言语才知道的。
      她告诉我,她嫁过来之后,就秉着孝顺父母的心态,善待她的家人。可是得到的结果是什么呢?
      她告诉我,她在怀我的时候,第一次去医院看男女,当知道是个女孩时,她的老公掉头就走。
      她告诉我,我的姑姑们都是在医院生的孩子,唯独她是在家里。而且生完之后没多久,她的婆婆就拿来一堆破袜子,让她全部补好。
      她告诉我,月子期间的她在冰冷的水里洗衣,生完月子未做,完全的服从与听话。
      她告诉我,她自己未出阁之前,在家连顿饭都未做过,可是来这里,孝顺和服从,得到的只是对方变本加厉的欺凌。
      她告诉我,在毋家她做了几年工,毋家未给她一分钱,说她的工钱留给我买奶粉和照顾我。
      什么是照顾呢?在她走之后,我继承她的工作吗?
      我的手在毋家洗了三年,烂了三年。离开毋家,一直等到我17岁之前,我每年还都是在用雪水来浸泡,或者辣椒水继续。好不了的手,永远烂掉的胡萝卜。恶心至极。这就是他们所谓的照顾?
      她告诉我,她和生父努力工作挣的钱全部上交给婆婆,然后婆婆给生父的大哥盖了房子和猪圈,而他们一无所有。
      她太传统了。传统到她的唯唯诺诺,到连自己的第一个孩子留下的权力都没有。
      她真的是太懦弱了。懦弱到,我对她如今的反抗,只会觉得,我会支持她。毕竟,她终于舍得站起来了。哪怕得到的结果就是被人攻击,被人冷漠,被人无视。但最起码,不再被人欺负。
      突然有一天,传话好累。
      我没有忍住,在养母家咆哮,骂了她的妈妈。
      那个时候,也许触犯了他们的底线了吧。他们也许都没有想到,一个利用品居然也会有自己的脾气。他们开始围攻我,辱骂我,觉得白养我。
      养我了吗?在毋家,是木木做了几年工,那工钱够养我了吧。就算不够,那我掂泔水,洗衣,帮忙做事,陪睡,这也够了吧?
      养母呢?如果每一次都把我挂在嘴上,然后让木木变得听话,那是不是我的作用也是可以的呢?最起码,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不是吗?
      我算什么呢?就如木木一开始所说,难道我就是一个皮球,谁想要就要,谁想踢就踢吗?将我反反复复在这些家庭里徘徊的时候,有人顾虑过我的感受吗?
      突然想起,自从告诉三舅是我的生父之后。有一天,所有人都在毋家的食堂聊天。那一天,我与妹妹逛街回来,买了一双鞋子。我三姨说,这个鞋子好看,给她穿。我拒绝,好像说话有点难听。然后三舅直接一巴掌拍了我后背。那个时候,我忘了我愣了没有。
      怎么?就因为你是我的生父,你就有资格打我了吗?你管过我吗?你照顾过我吗?你不是因为我是个女孩,就直接掉头就走吗?你不是因为我是个女孩,直接就把我送人吗?
      你们的身份,自己分的清楚吗?
      他只是给了我一巴掌。然后一群亲戚就开始起哄,说他没有资格。是的,他没有资格。
      也许,只有把我送人的时候,轮不到我说话的时候,他的发言权才是会被听从的吧?毕竟,人们只会选择对自己有益的事情,而不是多管闲事。
      那天,骂了她的妈妈之后,我的世界终于安静了。
      13岁,我上初中了。
      那天,我还活着。
      在这些是没有发生之前,我以为我被爱了,我想因为养母的爱,好好活着。
      那段时间,养母家的电脑买了一个电脑。还是方块的电脑,在2005年,一个普通家庭,已经很好了。我的那个哥哥早已经回来,在这里工作。
      那个时候,流行百度hi。我一直独来独往,即使偶尔还会碰见那个变态的男人,但口哨之后已经不会再去多看一眼。养母家不喜欢让人交朋友,我也不会与人相处。于是在学校除了和同学聊天接触,我就回家各种百度hi流窜。
      后来,我在百度里认识了一个群主,具体名字已经想不起了。但是只记得他是河北的,聊了很久,他送我了一个自己做的葫芦烙画。收到快递时,那是继那个同学之后,第二次有人给我送礼物。网友,第一个。只是葫芦到了之后,好像就被送人了吗?我忘了。但是我一点印象都想不起来了。
      有一次跟他聊天,告诉他自己真的很喜欢那种小手枪。没多久,他送了我一把玩具机械枪。我记得那把枪卖小一百块。那时候我大姐的工资才八百块。但是重要的不是价钱,重要的是我真的特别喜欢。可是当那个礼物刚刚到了之后,毋家来养母家串门。毋家的那个哥哥已经结婚生子,他的孩子一眼相中了我的手枪。那个时候,我只是刚刚拆开而已。
      我不想给。
      他们说,“他只是个孩子,你大了,当姑姑的要让着他。”
      枪被他们从手中拿走,我失魂落魄,而无力反驳。
      是的,我都已经13岁了。可是我仍旧不会反抗。任人宰割。
      我有一个舅舅很有钱,他在外地。每年他都会把他们不要的旧衣服给寄回来,然后我们这群穷亲戚们都会去分享他寄回来的旧衣服。是的,当我们还穿几十块钱衣服的时候,他们寄回来是几百块不要的旧衣。他的价位,即使是施舍,也让我们这些穷人满脸带笑。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在里面发现了一个布娃娃。那个娃娃是个红色的,黑色的头发,扎了两个小辫子。其实它是一个布袋子,因为它的肚子大大的,里面是可以装东西的,只是作为装饰又会很可爱。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它在我的脑中从未被忘记。那时候我在木木家,而他寄过来时,我是第一个开始在里面挖掘宝藏的。当我兴高采烈的将它藏起来,然后那些人去挑选其他。我以为没有人会知道。但是当我回到养母家,拿出来准备放我屋里的时候,我那年幼的侄女嚷嚷着要。我都忘了那个时候她几岁了。两三岁吗?总归,不到五岁吧。
      养母让我把娃娃给她。我拒绝了,告诉她,我真的很喜欢。
      她斥责道,“你都多大了,还要跟她抢。”
      我的话语从不会被人听进心里,她顺手拿走,给了侄女。
      她喜欢。可是,我也喜欢啊。为什么就因为她小,我就要给她呢?
      我的葫芦烙画,我的手枪,我没有做任何反抗的被送给别人。可是这个我反抗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当时甚至说,如果给她,我都要用剪刀给娃娃剪碎。可是结果,我当然是舍不得剪碎这个娃娃。但是因为这些话,却被说成神经病,只是一个娃娃,不至于。
      真的不至于吗?为什么我喜欢的东西要一次又一次的被人抢走呢?反抗无效,那就顺其自然吧。我无力挣扎。因为我已经没有被利用的价值。我只是在寄人篱下而已。
      如果在现实中没有人在乎,那么就在网络上寻找寄托。
      我不会在现实中交朋友,所以我很迷恋网络。在百度hi里,我认识了很多人。我开始将我的心情分享在百度空间,然后与很多人聊天。除了上学,只要回来有时间,我就陪他们,而他们也在陪我。
      其实那个时候真的认识很多人,有的是作家,有的是学生,有的是小孩子,有的是大叔。不同的年龄与不同的职业,唯一相同的是,只要有话题,都聊得来。
      后来,我认识了徐九零,我人生中的第一束光。
      具体的认识已经忘记了。但是,只记得聊得来,合得来,很多爱好相同,兴趣相同。最关键的,他很关心我,事事回应。我从未被人如此对待过。所以后来,他喜欢孙燕姿的歌,我就将她大部分的歌曲都学会。甚至于,英语不及格的我,愣是将“Hey Jude”学会。
      喜欢真的是一件有魔力的事情。
      徐九零,1990年的高三复读生。是的,复读生。13岁的我在读初中,16岁的他高三第二年。因为他的目标是厦门大学。他告诉我,厦大很美,他很憧憬。
      其实现在讲起来,我都忘了那个时候为什么我会那么迷恋他。他就告诉我要好好学习,要积极面对人生,告诉我人生的道路大多还是要靠自己走下去。
      那个时候,我偶尔会有自己的零花钱。然后一有时间,我就会去照相馆一趟。我将网络上孙燕姿上百张的照片一个个下载,然后去相馆,5毛钱一张,隔一段时间就去洗出来,再寄给他。因为我不知道我该怎么表达我对他的喜欢。我只知道,我可以学他喜欢的歌曲,送他喜欢的东西,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我该再做什么。
      如果一开始的关系就这样以朋友的相处,也许我和他这个时候还能继续联系。只是我后来告诉他,我喜欢他,想跟他在一起。
      我和他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那个时候为什么会那么讲呢?如今想想,只是因为他那个时间给了我关心,让我误以为被在乎,所以才会想要和他一直在一起吧。可是毕竟是网络。而且,他很清醒。他拒绝了我。告诉我要好好生活。然后,就消失了。
      之所以讲他,是因为除了当时养母的爱之外,因为他,我也觉得我被人在乎。所以我13岁的时候,我未曾离开这个世界。只因为那个时候,我想感受被爱的世界。
      只是后来的离开,我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可我还是要将他写出来。毕竟,这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
      也许,那不叫做喜欢,只是一种习惯。
      但后来,我只知道他最后高考之后,志愿不再是厦大,而是去了复旦。但是当我后来第一次出省之后,我去的第一个城市就是厦门。我去了厦大,但不会再有他。后来,我也去了上海,但没有去复旦。再后来,今年的4月28日,我一个人去了上海看孙燕姿的演唱会。那个时候我就在想,他会不会也在现场呢?只是,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这么久,记忆当然是没有的了。唯一留下的,是因为我学了太多孙燕姿的歌曲,以至于后来我也只听她的多了一些。
      那个时候,当我疯狂学习孙燕姿歌曲,并期待以后要去现场听的时候。我那位哥哥对我说道,“你现在喜欢孙燕姿,但是当你长大的时候,孙燕姿就已经老了,到时候你还是看不了她的演唱会。”
      可是我自己都没有想到。后来,我被束缚了。2025年,孙燕姿出来开演唱会了。在我十年后自由之后。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因为她知道我自由了,所以才出来了呢?但是,我真的很感谢她实现了我这个愿望。无论有没有徐九零这个人,孙燕姿,值得。
      当我在现场,很多人因为她的出现而泪流满面。不知怎的,我满心欢喜。我没有哭。我只是很开心我可以出现在这里,可以见到我听了十几年歌的这个人。当我跟着她一起唱,内心欢喜,快乐,自在。一切都值得。
      徐九零,感谢你曾经出现过。
      虽然忘了我们之间的故事。但最起码,你温暖过我。
      我还记得,他最喜欢孙燕姿的“很好”。
      而我最喜欢的,是“同类”。
      愿你余生一切安好。而愿我,愿我怎样,我也不知道怎么样。
      毕竟,我无欲无求。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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