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霜来

作者:別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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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媒妁之约


      由于我前世是南方人的关系,所以总是无缘感受夏冬之间的过渡。经常是九月份十月份还身穿短袖短裤,十月中旬就直接换上了加绒卫衣。衣柜里一堆臭美用的秋装总是压在箱底,毫无用武之地。
      但忘归村身处的地理位置却四季分明,所以我现在正在体验极为珍贵的缓慢进入严冬状态的金秋。
      我懒洋洋地躺在院子的草垛上,感受着微凉的秋风,甚至还能闻到朱家独有的那株月桂的香气。
      我距离前几章恢复记忆,已经过了六天。我恢复记忆前正是刚过中秋,今日已是八月廿四,明日便是金珑之前所提到的这个月的托月归。
      据说最开始在忘归村定居的先人就是会时不时看到在这块土地上有灵犬守在仙梅下,驱散魔障,遣逐妖祟,于是先人在这里定了居,并将灵犬称为廒神,奉为忘归村的土地神。
      而忘归村特有的托月行,便是是在每个月的廿二五,有金、白、朱三家带着乡亲们的货物出村售卖。为了感谢土地神对忘归村的保佑才让村民一直过着与世无争又粮货充盈的安宁日子,在离开村子前都会祭拜土地神廒神,祈求粮货尽销,安全归村。
      家家户户都在今日已经准备好了要售卖的粮货,经金、白、朱三家计上册后,统一置于村头的仓库里,明一大早就由三家直接带着上路。
      金、白、朱是忘归村的掌事三家。
      金家打铁技艺精湛,但也擅长各种手工艺品,比如玉器、金饰、木制品等,要不是全村的铁器都得金大伯一个人造,实在忙不过来,其它木匠啊饰品店啊都轮不到别家开。这几家的老板甚至还会偶尔跑到金家取经,金大伯也毫不吝啬地指导他们。
      而朱家则是以织布、染布、刺绣闻名,乡亲们穿的衣物一般都是产自朱家。而朱家也是人数最多的家族,朱家阿姊的母亲就有三个姐妹,而村里的女儿一般也是懂事起就会被送到朱家学技术,所以忘归村的女子几乎都向往朱家的布坊,那是只要进去学了就能一辈子不愁生计的活计。
      而白家就是我家了,猎户出身,对家畜患病也颇有经验,阿爹还是村里的文化人。若朱家算是前世的硕士,那阿爹就算是博士了,所以阿爹时不时会被邀请去村里的学堂教几堂课。阿娘因为从前是位医者,乡亲们便时不时会上门让阿娘看病。阿娘的厨艺也十分了得,例如是家里的梅树,她总是取梅花做梅花糕,摘梅果则又可酿酒又可做蜜饯。

      阿兄此时还在仓库附近的马厩里喂马,毕竟明天得赶路,得给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喂饱了。
      我被金珑带着在忘归村里玩了几天,这里与世隔绝,感觉跟普通的古代乡村没有什么区别。
      阿娘本是不放心我跟着阿爹阿兄去的,放在前世我也对这些毫无兴趣。但朱家与金家的伯叔说了会帮忙照看我,更重要的是阿爹跟阿兄准备带我去医馆,打算再让大夫看看我这病究竟好了没。阿娘也终究应允了。

      “霜霜!写啥呢!”
      金珑正巧来我家送阿爹之前预定的木制围棋盘,看到我正在院子里用树枝练字,便凑过了来。
      “在写自己的名字呢——看,白霜翎。”
      “真丑。”
      心直口快的金珑直接就发表了评语。
      “你也不看看我的名字笔画有多少,像我现在这种不到三岁的孩子能完整地写出来已经很不错了!”
      前世加现世的平均年龄已经快三十的我臭不要脸地回答。
      “确实难写!我之前本想等我可以制出好看的饰品了,到时候做完就刻上你的名字。可是你这笔画多得实在是太难写了!不论是‘霜’还是‘翎’,又不能刻大姓‘白’,会觉得不是你一个人用的。”
      我自然知道在原本就小的饰品上刻复杂的字那是多困难的事情。
      “不然你拆成两个字好了。你把‘翎’拆成‘习习’,这样是不是简单多了!”
      “‘习习’……真难听……”
      “……”
      虽然金珑看起来一脸嫌弃,但是好歹看起来正在认真考虑的样子。
      “还有盈盈姐的饰品也是,为什么就不能像我这样娶个霸气又简单的名字呢!”
      金珑虽是在抱怨,依旧没有放弃要给我们三个每个做一个专属饰品的打算。

      不过金珑提到了朱盈盈,我倒是在前几日乡亲们因为我病好了而在我家吃饭的时候听到了八卦。
      “珑哥,听说盈盈阿姊跟我阿兄有娃娃亲?”
      “这事全村都知道。”金珑一脸理所当然,“忘归村一向由金、白、朱三家掌事,盈盈姐与晦哥的年龄又正好,自然就定了下来。”
      果然古代大部分的婚姻都是从小就包办了。但好歹阿兄与盈盈姐不算是那种仅凭一张指腹为婚的婚书的那种根本没见过的未婚夫妻,反而算是青梅竹马自小长大,看来日后应该也会像阿爹阿娘一般恩爱。
      我脑海中突然又想到前世原本如胶似漆的父母,突然就变成了互相仇恨的俩人,我心下又不敢保证起来。
      “别说他们,我们俩或许以后也会成亲呢!”
      是吗?金珑如今还不到八岁,这么早就定下了?就他现在这个还没养好的脾气,也不知道倒霉了谁家女儿。
      ……
      嗯?
      “谁俩?”
      “我们俩啊!我不是说了金白朱家三家管着忘归村还很交好吗?”
      嗯……
      原来如此……
      原来是我啊。
      那个倒霉蛋。
      早知道前世我可是到死都是单身的,结果在这儿反而直接准备白送上来一个小鬼头。

      不过令我很费解的是——
      “为什么?你爹娘不嫌弃我这个傻子?”
      “听我爹娘说原本就有这个打算,只是干爹干娘当然不放心别家照顾你,”
      “霜霜,你这是啥表情?真丑!”
      所以!现世的我跟前世的我就算平均年龄也近三十了!怎么可能会跟这个我看着长大的毛头小子成亲!
      不对不对,我已经决定好了……我现在是古代人,我现在还是小孩子……我要过现在独立的一世……
      不过——想想好处嘛!至少如果在村里成亲,也可以经常看到阿爹阿娘,并且之后,这种与世隔绝的淳朴乡下人的夫妻关系相对来说也会很稳定。
      而金珑这家伙好歹也曾一直陪之前生病的我不离不弃地玩耍,我好了之后也一直带着我照顾我。
      我瞅了一眼一旁已经在逗顺顺的小屁孩,心里腾升起一股罪恶感。
      还是以后再说吧,现在还不是我们的事情。
      倒是阿兄,如今已是快十五岁的年纪了。根据我在前世的电视剧里学到的知识,在古代,一般十五六岁便已经可以谈婚论嫁了,而女子甚至更早,也就是说,盈盈姐说不定很快就要成为我的嫂子了。
      但是我作为一个前世已经接受过二十一世纪的文明化洗礼的现代人,我认为这种事情还是成年后比较好,在我的道德观念上,未成年还是禁止早恋为好。
      嗯,这大概就是前世我始终单身的原因吧……

      “虽然我很喜欢盈盈姐,但是要成亲的话还是最好在她十八岁之后吧!”本来我是想说二十之后的,但是据说在古代要是不早点嫁出去也会被嫌弃,我也不希望盈盈姐被评头论足,于是试探性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想知道作为古代人的金珑是怎么想的。
      金珑奇怪地瞅了我一眼,然后突然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一脸坏笑地凑近我。
      “我知道,你是舍不得晦哥疼别人!”
      “……”
      我理所当然地赏了他一个白眼。
      “我懂!毕竟晦哥跟你年龄相差大,你又病才刚好。这说不定才刚跟你阿兄相处一两年,他就要去疼盈盈姐,你肯定不舍得。我懂!”
      听了他的狡辩,我居然突然觉得有些道理。
      非要说实话的话,我确实对我现在的家的温馨有些眷恋,但还未到依依不舍的地步。就算是家人隔天就开始争吵,我也是过来人了,不会觉得伤心难过。而阿兄就算娶了盈盈姐,他还是会住在这里,而是盈盈来加入我们的大家庭了。
      不过在娶亲之前,阿爹跟阿兄应该会再修葺一座他们俩的新房吧,如今我们住的堂屋也只分了两间睡觉的地方,一处是阿爹阿娘睡,一处是我与阿兄睡。总不能到时候盈盈姐嫁到咱们家,我就跟他俩生的娃一样跟他们俩睡吧。
      “放心吧!就算晦哥以后疼盈盈姐去了,我会代替晦哥加倍疼你的!”
      金珑傻笑着,拍了拍我的脑瓜。
      我从恢复记忆后第一眼认识金珑,我就感觉到了。
      金珑这小鬼头对我……
      ……的阿兄那可不是一般的崇拜啊。
      感觉比起听自家爹娘的话,他反而对我阿兄言听计从,不是一般的尊重,听说甚至为了能跟我阿兄攀上关系,都认我爹娘做了干儿子。
      我都怀疑他是不是觉得以后娶了我,就算是成为了阿兄户口本上名正言顺的弟弟了。
      “啧,不过我看我阿兄有点不太懂浪漫……跟女人表达求娶之意,到时候我得给阿兄出谋划策!”
      金珑看向我的眼神里带着狐疑。
      “你病好得是不是有些过头了,总觉得你怎么一好就懂这么多?”
      我心里咯噔一下,刚想解释就又被他打断了。
      “不愧是晦哥的妹妹,天生就与众不同!”
      “……是啊……”
      “不过你有啥主意啊?”
      我回忆着前世的见闻,虽然我自己没有经验,但我看的影视跟小说可不少。
      “首先得有一个求婚……亲的仪……过程!”
      我试图将现代的词汇转化成古代用词。
      “得准备求亲信物,最好是双方各有一个,是一对的首饰。像是指环那种东西。”
      “得有好看的鲜花!”虽然我自己是觉得有点俗气,不过可能要看选的是什么花以及出场的方式俗不俗。
      “得有一段感人的求亲书信!”
      我兴致勃勃地沉浸在给阿兄规划求亲仪式的过程,一直没听到金珑的反应,一回头发现金珑正在逗正趴在我身边的顺顺。后者明显看起来不想理他,但又念在是客人,一双狗眼能正视金珑已经是给他最大的尊重了。

      顺顺作为我们猎户家的大灰狗,拥有着卓越的捕猎能力以及追踪技能,身体素质也非常不错。据说曾有一次,阿爹射中了比较远的鸟,顺顺照往常一样冲了出去。结果一直没有回来,阿爹找过去后发现鸟掉下的地方一片狼藉与血迹,还有多个猛兽的脚印。原本以为顺顺已经是凶多吉少,回不来了。结果隔了三天后,它居然拖着残缺不堪的鸟尸体跑了回家,而仅仅只是看起来有些疲惫。在村里一战成名,甚至有人说顺顺说不定被廒神附体,让它平安回来了。
      很巧的是,顺顺跟我前世小时候抱养的土狗长得一模一样并且性格也几乎一样,我一瞬间就喜欢上了它。在前世,那只土狗是我从断奶就开始养起了,我时不时会带它带出去遛弯,由于全身是白灰黑毛色的渐变,经常被路人误认为是狼狗,常被说长得还挺特别的。但之后家中生变,我甚至没有自己的房子可以养它,被寄养在了外婆家,最后生病去世了。以至于我之后再也没有养过狗了。
      听阿娘说,在我还生着病的时候,对外界毫无反应的我从未摸过顺顺,但顺顺但凡没跟着阿兄阿爹出去打猎,便会一直趴在我身边守着我。
      一家人里面,它却是最粘着我。
      我总觉得,既然我都能重生在古代,那么我小时候的狗应该也可以跟我一起重生在这里吧,而且还会比我先重生。
      说不定顺顺就是我在前世的狗的转世呢。

      到了傍晚,在仓库忙了一天的阿兄阿爹回到了家,依旧恪尽职守的金珑将榧木棋盘当面交给了阿爹。
      “这是用上次托月行带回来的祝荫木做的!我爹说了,搭配干爹之前的‘云子’棋,又好看又好用!”
      “嗯,替我谢谢你爹。”
      金珑看起来似乎还有什么话想说,扭捏了一会,最终开口。
      “干爹……你也能教我下棋吗?到时候我也可以陪晦哥跟霜霜下棋!”
      老实说,我对下棋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只乐意下前世的五子棋。我倒是挺意外金珑这个神经粗大的小毛头居然也会对这种费脑费神的东西感兴趣。
      “好,你随晦儿跟我一同学便是。”
      “谢谢干爹!”
      看到金珑一脸得偿所愿的样子,我对着他比了一个胜利的剪刀手。
      他愣了一会儿,然后回应了我一个同样却略带笨拙的手势。

      阿兄跟往常一样,一回家总是先到我身边摸我的脑袋,用动作告诉我他回来了。只是今天从马厩回来,身上带着点马骚味,便还跟我隔了一段距离。
      “晦哥!刚霜霜还在念你别这么早成亲呢!”
      金珑在面对阿兄的时候,简直毫无底线可言,立马就把我出卖了。
      阿兄神情一怔,阿爹的嘴角都难得地偏了几个角度。
      “金珑!你快回家吃饭吧!”
      我立马就要轰他走,原本就已经对金珑不耐烦的顺顺见我正对金珑做赶的动作,也蹦起来不客气地冲他叫唤。
      “该吃饭啦!”
      屋内,阿娘已经听到了外面动静,笑着招呼我们进去。
      在金珑挤眉弄眼地跑走了之后,阿兄忘记身上了骚味,一把将我抱了起来。
      依旧是在用动作诉说着他会一直陪伴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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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发表时间:1星期前 来自:浙江
    第一次写文,会经常反复修改,介意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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