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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众
繁忙的菜市门口,来往的百姓不由得停下了脚步驻足而观,看着上面血淋淋吊下的尸身,第一眼因为害怕并未看清全貌,停下来低头喘口气再继续打量清楚那具可怕的东西。
头身分离,头骨像展品一样放在木台上,半闭着眼,一双幽微不明的眼睛藏在肿胀的眼皮之下,审视着所有前来围观她的人。
而身子却吊在半空,因无头可依,故而只能用麻绳穿过腋下扎严实,这样,那伤口就血淋淋地曝露在众人面前。
“这不是长公主府上的春宫令吗?听说格外受长公主器重。”
“那她这一死,长公主不得把整个长安给掀了。”
“我觉得未必,说不定就是长公主下的手。”
“听说几月前长公主遇刺就是府上出了叛徒的缘故。”
“所以……叛徒是这春宫令,难怪要枭首示众。”
……
围观的众人议论道,没过多久就拼凑出了一个大约比较完整的故事:长公主府上的春宫令因背叛长公主,故而在菜市场枭首示众。
众人皆道:皇家冷漠无情。
林达一直在人群里听着,直到事情已经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后,他悄悄褪出人群,抬眼便看到了角落巷口那道鬼鬼祟祟的人影。
人影腰际处的江府腰牌格外显眼。
他装作没有察觉的模样,握紧手中的长剑,气势汹汹地往长公主府去。
长公主府门口看门的侍从见他杀气腾腾的来,有些犹疑,但还是上前询问:
“公子!你……”
问询的话还未说完,林达便用剑身将他踹开,不管不顾的往长公主府里冲进去,经过长公主府门口的鎏金红木门后,里面的侍从已经持长枪对着林达,严阵以待。
“公子,这里是长公主府!”为首的那名侍从喝道。
“我要闯的就是长公主府。”
长剑出鞘,将眼前阻拦他的人一一打倒,待他最后一道长剑要刺穿某个倒霉侍从的心脏之时:
“林达!你这是做甚。”
林达放过了那名倒霉的侍从,踏着其中一人的指节,将四散的长枪踢开,冲到萧凌云面前,剑锋直直对准了萧凌云的脖颈。
“春卷一向忠心于殿下!你为何要将她枭首示众!”
“还是长公主入了长安之后就变了!要将我们这些老人都赶尽杀绝!”
“狡兔死!走狗烹!”
萧凌云见状,往后倒退,抽出手中的青霄,抵挡他迎面而来的煞气,腾空踏上屋檐之处,林达追着过来,每一剑看上去都是要取对方性命去的。
二人在屋檐之上打得不可开交,就连外面经过的百姓不由得驻足而观这声势浩大的武学场面,她一个横腰下垮直蹈他的脚步,他又侧身回旋击她于不备之处。
忽而天空惊雷作响,似是看到了林达的不甘,暴雨倾盆而下,砸在剑身上乒乓作响的声音有毁天灭地之势。
“殿下,我们还要打多久?”
交锋之时,林达低声问道,突如其来的暴雨,他身上的衣服都淋透了,想就此收手。
菜市场门口的尸体根本就不是春卷,是莫九香。当时莫九香被莫四水一线断头后,尸身就被存放在地下冰窖中,今日被莫北往打扮一番,派上了新的用场。
“总得负伤才能停吧。”萧凌云答道,趁机在他的手臂处剜了一刀。
“啊——”林达一时吃痛,手上的动作愈发凶狠,心爱的女子去世,男子该如何为她报仇,昨夜林达特地去藏书阁翻阅话本了解,今日看起来倒是活灵活现。
看起来杀红的眼尾是愤怒,也是为心爱之人流下的泪,被砍了一刀也不听地奋起反抗,引得围观的路人感同身受,连叹世道不公,皇家无情。
“小姐,干完这单你能不能同陛下讲讲,给我多涨些工钱。”
林达一直是鬼机灵的性子,此刻换了称呼,就是想卖旧日的恩情。
“你以前不是只要假期不要工钱的吗?”
“我看王成娶妻生子后,处处都是用钱之地。”
林达下扬州之时,应是去琅琊见过王成了。
“我若是不花一分金银,能把春卷姐姐娶到手,我也是愿意的。”
“美得你,我可做不了她的主。”
“所以啊,请小姐多多给些银两吧!”
“知道了知道了”萧凌云也演得累了,语气愈发烦躁:“你刺我一刀,今天就算结束了。”
说罢,利刃擦过她的肩膀,萧凌云一时吃痛,顺势下落。
“此仇已报!恩义皆断。”林达将长剑随意一折,腾空而去。
……
院中,沈隐早就在下方等候,稳稳接住了极速下落的萧凌云。
“不是说演戏吗?怎么还这么狼狈。”
无情的雨噼里啪啦地打在肩膀的那道伤口,誓以水滴石穿之势将伤口砸出个大窟窿来。
“总得出点血,看着才真嘛。”
“行吧,先去上药。”沈隐抱着她匆匆往后院去,那里早就有医士在此等候。
……
夜深,雕花云影后的人影涌动,嬉笑打闹之声盖过了爆开的红烛翠响。
“殿下。”莫北往站在房门之外,低声道。
嬉笑之声停了,没过多久,雕花梨木门打开,风打过萧凌云,窜进温房之中,激得萧凌云不由得更掖紧了身上穿着的绯红色毛绒披风。
“如殿下所料,尸身已经消失不见。”莫北往说道,同时递上一封自琅琊而来的书信:
“楼主已到,之后通讯不便,还请殿下放心。”
萧凌云接过莫北往递过来的信封,拆开细细查看着说道:“莫九香的尸体不会被人看穿罢?”
那菜市场门口放着的毕竟是莫九香的尸身,贴着春卷的面皮,远看不会有失,近看怕是……
“殿下放心,莫九香死了多日,本就有些化腐,臣特在粘合处多放了几只尸虫啃咬,再在菜市场吹了一日的风,身上的疮口破溃流脓,一方面让人难以久久注视,另一方面流脓的血水结痂也可混淆面皮粘合边缘。”
莫北往说着,视线却落在对面之人的手腕处,那里有好几道新鲜的红晕。她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姑娘,自然清楚这是什么。
“那便好,先去歇息吧,这几日会忙得很。”萧凌云冷声道,看不出任何的情感流露。
“是。”
雕花梨木门复合,暖帐之内嬉闹声复起。
莫北往心下暗叹道,长公主还真是,公私分明啊……
……
长安城东,马市,长安,乃至整个大魏朝的好马皆汇集此处,在此处贸易有无。
“诶!客官您来了!可把您给等来了。”一马贩看到林达踏入此地,便上赶着前来问道。
他穿着玄色劲装,劲装上的云绣可见其工艺不凡,还有那腰间的腰牌,明晃晃悬在腰间,看着就精致,不是寻常百姓俗物,马贩上次看到此物还是在前来采买军马的将官身上。
没有眼力见的商人是满足不了温饱的,再加上此人踏进此地之时,眉宇沉稳却带着广阔,神情飞扬却框在五官之内——此人不是王侯将相,便是那世家公子哥。
故而马贩一看到林达便拥了上来。
“客官你可许久未来了!可曾有什么钟意的品种。”马贩接着说道。
每日来的客官众多,马贩哪里能记得这位客官多久以前来过,但这样说总是没错的,若客官从未踏足此地。
马贩再暗叹一句:“小人昨夜梦到客官是小人的贵人。”
便能将此事糊弄过去。
不过,说道许久未来马市的贵人,还真有一位。
江家的江予承。
长安第一世家的嫡长子,何等辉煌,爱马如命,就连江府后院的马圈独辟了一块地给他藏马,跑马用。一旦塞外来了什么好品种,马贩争抢着给江予承递去消息,江予承定会第一时间过来验种。
可惜啊,听说他客死他乡,马贩们也少了一位稳定的大主顾。
“就那只吧。”
林达顿了良久,指了指马圈里的一只汗血宝马,将一袋银子丢给一旁奉承的马贩。
通体发红,有血脉喷张之势,在日光下透出昂扬的血红之势,在马圈走动一二那肌腱有力壮硕,看着就能日行万里不觉累,露出的的牙口锋利,咀嚼流畅,就连那马蹄色泽也格外鲜亮,确实称得上一匹好马。
“客官,真是有眼力见。”
马贩收好银两,配备好基础的马鞍,就将马递给眼前之人。
林达飞身上马,奔腾离开此地。
……
又隔了不知道多少个三日,马贩又在马市中见到了林达。
这次他可以拍着胸脯诚心实意地说道:“客官您终于来了,我可等你好久了。”
“今塞上又来了一种汗血,这不得紧着先给您瞧瞧!”
林达总是隔着三日就来此处马市,今日一早马贩就在马市口早早等待。
如今长安京内谁人不知,出了味同江予承一样爱马的郎君,牵了新马就流连赛马场。
据说,他是做宫里侍卫,平时除了当值没什么闲暇,三日休沐一次,那一次休沐全用来跑马用,当真是爱马。
“还行吧。没有上次看的那匹好。”林达咂巴嘴说道。
他本不是爱马之人,只是这几日来沉浸马市倒是对马颇有几分研究,比刚开始来,更懂得其中门道。
“好马难寻啊客官,您上次带走的那匹,我爷爷一生也才看过两次而已。”
“算了,今日就不买了。”林达摆摆手准备离开马市。
“林大人这是缺今日赛马用的马了?”
“我这里有一匹不知合不合大人眼缘?”
一道浑厚的声音在林达耳后响起,林达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流连马市多日,终于等此人上勾。
长公主当真是料事如神,还好没让他们知道他林达爱休沐爱游山玩水还爱财,不然他可不一定能守住本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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